谢长川,裴炎一干老将就站在城头相送。

    裴炎重重的一拳砸在城头怒道:“年轻人就是不济事,出去打打秋风,都能打的生不见人,死不见尸,你们这些老货明知道年轻人没经验,偏偏不带领他们走一遭!”

    谢长川冷着脸道:“大汉军队打的就是一股子血气,你看看这些老货那还有半点血气之勇!这些孩子死了就死了,没什么大不了的,至少证明,我大汉还有不怕死的好汉!”

    只有被云琅坑过的,孟度犹豫的道:“就算是去救援,也没必要带上伤兵吧?”

    谢长川愣了一下,疑惑的瞅瞅裴炎,裴炎无声的摇摇头,他也有些想不明白。

    一些坐在马上的伤兵忧愁的看着逐渐远去的白登山,不由得有些伤感。

    “岂曰无衣?

    与子同袍。

    王于兴师,修我戈矛。

    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

    与子同泽。

    王于兴师,修我矛戟。

    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

    与子同裳。

    王于兴师,修我甲兵。

    与子偕行!”

    也不知道是谁唱起了这首《秦风》,很快所有人都开始高歌,歌声苍凉悲壮!

    这首歌虽然是《秦风》,在大汉却非常的有名,毕竟,骑都尉军中,大多是老秦人。

    他们的父祖当年感恩刘邦的不杀之恩,纷纷归于刘邦帐下效命。

    如今,也说不清楚什么秦人,什么汉人……

    云琅也在唱……且意兴高涨。

    所有人都弄不明白,为什么他离开桥头堡之后就像是换了一个人,那种浓郁的让人几乎无法呼吸的忧伤不见了,而且是一点都看不见。

    只有刘二或许知道一点,自从五天前,有一支骑兵小队回到了桥头堡之后,主人就开始不对劲了。

    秋日的草原逐渐变成了金黄色。

    第五十八章 危机!

    秋日的草原逐渐变成了金黄色,这是真正的金黄色,而不是什么枯黄色。

    青草变黄,却没有失去水份,依旧有强悍的生命力。

    拉车的牛马,总想低头去啃咬,却被嘴笼子阻碍无法享用这样的美餐。

    苏稚坐在一辆牛车车辕上甩搭着双腿,她喜欢蒲公英绒球,总有年轻的军士笑嘻嘻的在草原上奔跑,去给她弄来夏日新长出来的蒲公英结成的绒球,供她吹得一路上都是蒲公英种子。

    司马迁躺在一辆牛车上面,身下是厚厚的毯子,躺在上面如同躺在云端。

    只要一睁眼就能看见棉絮般的白云,他似乎看的入了迷,一路上走了四天,他就看了四天,如同一个傻瓜。

    云琅没有走在最前面,而是落在最后面,跟在他身边的是六个骑都尉军卒。

    “好了,你们现在可以回白登山了,可以把将军的信给大帅了,也可以把奏折给那个死宦官了。一来一去,六七天的时间,想必大帅他们想要反悔,现在也鞭长莫及了吧!”

    为首的什长挑着大拇指夸赞道:“司马真是神机妙算,又给我们弄来了五百悍卒,还有这么多的物资!卑职这就回白登山,一定会装作没有碰到司马的样子。”

    面对这么傻的部下,云琅笑道:“你们从来就没见过我,还说什么装作?”

    什长嘿嘿笑道:“反正卑职什么都不知道,大帅问起来也自然是一问三不知!”

    云琅满意的道:“就保持你现在的这幅傻样子,快去送信,然后快点赶回来,我们就这么点人手不能被大帅扣住了。”

    什长施礼道:“末将就算是爬,也会爬去河曲城!”

    云琅哈哈大笑道:“快去快回,那里才是我们兄弟建功立业的地方。”

    目送信使离开,云琅胸中的豪迈之气简直就要从胸膛炸开了。

    失之桑榆,收之东隅,人生就是这么充满了奇迹。

    云琅早就想要离开白登山了,没想到瞌睡的时候就有枕头递过来。

    老宦官一定会挖到冒顿尸体的,包括大汉当做礼物送去的青铜棺椁。

    一旦大汉将冒顿的尸体当做战利品运回长安,不论是於单还是伊秩斜除了疯狂的进攻大汉,压迫大汉将冒顿的尸骸归还之外,再也没有其他的路好走。

    到了那个时候,大汉苦苦期盼的以守为攻战略就会实现,无论如何,让匈奴人杀过来,要比派出大军去草原上找他们要容易的太多了。

    而白登山,无疑会成为战场上的一个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