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降城距离西域足够近,虽然还隔着一个浑邪王,一个日逐王,云琅觉得,这两根钉子,马上就要被霍去病给拔掉了。
“失我焉支山,令我妇女无颜色。失我祁连山,使我六畜不蕃息。”
云琅轻轻地哼着这首歌,不管他如何改变韵调,歌声都不是很好听,或许他的歌声中没有倾注更多的情感的缘故,让这首歌变得干巴巴的毫无感情。
“这首歌也许只有匈奴人才能唱好……”
想到这里,云琅不由自主的高兴起来,站起身子,举着半块饼子努力的踮起脚尖,似乎要邀请老天爷吃一口饼子。
“你看看我弄到了什么!”
苏稚气喘吁吁地从城墙下跑上来,手里不断摇晃着两张黑羔羊羊皮。
“毛衣换的?”
苏稚委屈的摇摇头道:“他们不肯,只愿意用丝绸交换,你也知道,我来边寨,根本就没有带多少丝绸,这是我用两件新裙子换的。”
云琅抚摸着柔软的黑羔羊皮子笑道:“李敢准备运送很多丝绸来受降城,你以后想要多少丝绸都有。”
“准备卖?”
“是的只要黄金,以及乳香,没药,香料。”
“这样的生意为什么我们自己不做?”
云琅摊摊手道:“咱家没人。”
苏稚上下打量一下云琅然后低声道:“为什么霍去病,李敢曹襄的老婆都有身孕了,唯独师姐没有?我可是听说了,你跟那个卓姬在一起了一天,她就给你生下了大女。为什么不给师姐一个孩子呢?”
云琅苦着脸道:“这是老天爷不给,我有什么办法。”
“师姐之所以让我伺候你,就是因为她没有孩子,总以为是她的错。”
“这不是她的错,是时机不对。”
“要是我们将来的时机也总是不对呢?”
“我们就找时机不就完了?”
苏稚皱着面孔道:“以前啊,璇玑城有一个妇科圣手,她好像能准确的算出受孕的时机,我怎么想不起来是怎么计算的了。回去要问问药婆婆,她知道。”
“你现在做准备还早了点吧?”
“不早了,我们回去就要住在一起了,不能等的……”
苏稚絮絮叨叨的说着废话,云琅却斜着眼睛看巴泽尔偷偷摸摸的出城,估计,这才是苏稚拿到黑羔羊皮的真正原因。
“巴泽尔都跑了,就不要在我跟前说废话了,什么原因让你愿意这样的帮他?”
苏稚笑道:“是安息人的《药典》。”
“《药典》呢?”
苏稚很不情愿的从篮子里取出一本厚厚的羊皮卷放在云琅手里。
云琅打开看了一眼,满意的点点头道:“这确实是好东西,这次交易做的很值。”
第一二六章 事情总是会变的
昏君就是这么产生的。
巴泽尔用一步西域药典就让苏稚帮他逃出来生天,至少,巴泽尔是这么认为的。
没法子,云琅就这性格,他对自己或许会非常的严苛,真让他拉下脸来教训苏稚,他还真的做不到。
天大,地大,家人最大,这就是云琅的逻辑。
至于什么军国政事,对他而言更像是一场游戏。
喜欢看史书的云琅喜欢昏君要比喜欢明君来得多,但凡是明君,说白了就是被一条条律法守则束缚的死死的一块石头。
至于昏君就比较招人喜爱了,喜欢宠妃这说明人家对爱情比较看重。
喜欢宠臣,这说明人家在成为一个皇帝的同时,也是一个合格的朋友。
至于天下,这两个字实在是太抽象了,理解起来比较困难。
云琅相信,如果刘彻是昏君的话,他们一定能成最好的朋友的,在一起吃喝玩乐之余,云琅一定会努力的帮他治理好江山,不让他成为亡国之君的。
可惜,刘彻是一个所谓的明君,这就很讨厌了,东怀疑西怀疑的让人活泼不得。
明君怀疑一切,昏君相信一切,如果放在做人交朋友的原则上,谁要是喜欢跟明君做朋友,不是受虐狂就是变态。
历史上的明君一般都是孤独的,只有昏君才朋友一大堆,即便是死了,也会有无数人真正的怀念他。
至于明君,只有那些史学家们是他们最忠心的臣子,以及那些史学家们死后无数代的粉丝。
就像云琅永远怀念那个带他们吃喝玩乐的老师,却把那个逼迫他们学习并且不惜动用武力的老师恨个半死。
这就是人性,基本上,明君的身上表现出来的人性远比昏君来的少。
自古以来,人们就一直在寻找圣君的存在,这是一个对君王来说更高的要求。
圣人一般会变成神……而神与人的关系却是对立的……
“失我焉支山,令我妇女无颜色。失我祁连山,使我六畜不蕃息。”
云琅轻轻地哼着这首歌,不管他如何改变韵调,歌声都不是很好听,或许他的歌声中没有倾注更多的情感的缘故,让这首歌变得干巴巴的毫无感情。
“这首歌也许只有匈奴人才能唱好……”
想到这里,云琅不由自主的高兴起来,站起身子,举着半块饼子努力的踮起脚尖,似乎要邀请老天爷吃一口饼子。
“你看看我弄到了什么!”
苏稚气喘吁吁地从城墙下跑上来,手里不断摇晃着两张黑羔羊羊皮。
“毛衣换的?”
苏稚委屈的摇摇头道:“他们不肯,只愿意用丝绸交换,你也知道,我来边寨,根本就没有带多少丝绸,这是我用两件新裙子换的。”
云琅抚摸着柔软的黑羔羊皮子笑道:“李敢准备运送很多丝绸来受降城,你以后想要多少丝绸都有。”
“准备卖?”
“是的只要黄金,以及乳香,没药,香料。”
“这样的生意为什么我们自己不做?”
云琅摊摊手道:“咱家没人。”
苏稚上下打量一下云琅然后低声道:“为什么霍去病,李敢曹襄的老婆都有身孕了,唯独师姐没有?我可是听说了,你跟那个卓姬在一起了一天,她就给你生下了大女。为什么不给师姐一个孩子呢?”
云琅苦着脸道:“这是老天爷不给,我有什么办法。”
“师姐之所以让我伺候你,就是因为她没有孩子,总以为是她的错。”
“这不是她的错,是时机不对。”
“要是我们将来的时机也总是不对呢?”
“我们就找时机不就完了?”
苏稚皱着面孔道:“以前啊,璇玑城有一个妇科圣手,她好像能准确的算出受孕的时机,我怎么想不起来是怎么计算的了。回去要问问药婆婆,她知道。”
“你现在做准备还早了点吧?”
“不早了,我们回去就要住在一起了,不能等的……”
苏稚絮絮叨叨的说着废话,云琅却斜着眼睛看巴泽尔偷偷摸摸的出城,估计,这才是苏稚拿到黑羔羊皮的真正原因。
“巴泽尔都跑了,就不要在我跟前说废话了,什么原因让你愿意这样的帮他?”
苏稚笑道:“是安息人的《药典》。”
“《药典》呢?”
苏稚很不情愿的从篮子里取出一本厚厚的羊皮卷放在云琅手里。
云琅打开看了一眼,满意的点点头道:“这确实是好东西,这次交易做的很值。”
第一二六章 事情总是会变的
昏君就是这么产生的。
巴泽尔用一步西域药典就让苏稚帮他逃出来生天,至少,巴泽尔是这么认为的。
没法子,云琅就这性格,他对自己或许会非常的严苛,真让他拉下脸来教训苏稚,他还真的做不到。
天大,地大,家人最大,这就是云琅的逻辑。
至于什么军国政事,对他而言更像是一场游戏。
喜欢看史书的云琅喜欢昏君要比喜欢明君来得多,但凡是明君,说白了就是被一条条律法守则束缚的死死的一块石头。
至于昏君就比较招人喜爱了,喜欢宠妃这说明人家对爱情比较看重。
喜欢宠臣,这说明人家在成为一个皇帝的同时,也是一个合格的朋友。
至于天下,这两个字实在是太抽象了,理解起来比较困难。
云琅相信,如果刘彻是昏君的话,他们一定能成最好的朋友的,在一起吃喝玩乐之余,云琅一定会努力的帮他治理好江山,不让他成为亡国之君的。
可惜,刘彻是一个所谓的明君,这就很讨厌了,东怀疑西怀疑的让人活泼不得。
明君怀疑一切,昏君相信一切,如果放在做人交朋友的原则上,谁要是喜欢跟明君做朋友,不是受虐狂就是变态。
历史上的明君一般都是孤独的,只有昏君才朋友一大堆,即便是死了,也会有无数人真正的怀念他。
至于明君,只有那些史学家们是他们最忠心的臣子,以及那些史学家们死后无数代的粉丝。
就像云琅永远怀念那个带他们吃喝玩乐的老师,却把那个逼迫他们学习并且不惜动用武力的老师恨个半死。
这就是人性,基本上,明君的身上表现出来的人性远比昏君来的少。
自古以来,人们就一直在寻找圣君的存在,这是一个对君王来说更高的要求。
圣人一般会变成神……而神与人的关系却是对立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