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琅看着何愁有认真的道:“真正说起来,我云氏的种子好,如果比不过别人才丢人呢。”

    何愁有对云琅自夸的话就当是耳旁风,眼见两个孩子都已经跑得热气蒸腾,就跳下杆子,提着两个孩子来到云琅身边,把他们丢在锦榻上,探出一双鹰爪一般的大手,就开始揉捏两个孩子的肌肉。

    云琅再一次哆嗦着转过头去,因为,两个孩子的小脸这时候已经全部扭曲了。

    “血脉畅通的时候,正是涨力气的时候,这时候一定要他们的筋骨保持松弛,气血才能无所不达。”

    霍光是一个倔强的性子,哪怕被何愁有捏死了也不会呻吟一声,而云音这孩子却有一股子狠劲,只要霍光不哭出来,她即便是痛的泪流满面也不叫唤一声。

    “练武其实就是练习挨揍的一门学问,你以为那些所谓的高手在被人捶了一拳之后感受不到痛苦么?老夫告诉你,他一样会痛,只是忍痛的能力比较强,在一般人早就痛的七荤八素的时候,他还能保持意识清醒,做到一击制敌。”

    何愁有揉捏两个孩子的时间很长,看得出来也非常的费力气,一炷香的功夫,真的如同云琅看过的那些武侠电视剧一般,何愁有的脑袋也在寒气中开始冒白烟。

    何愁有是真正的武术大师,这一点云琅知道的很清楚,对于身体的运用,满大汉很少有人能超越他了。

    七十余岁的人还能跟霍去病这样的绝世悍将在雪地里互殴而不落下风,仅仅这一点就让云琅万分的佩服。

    按照霍去病原话说,如果这个老家伙年轻二十岁,他绝对不是人家的对手。

    老不以筋骨为能,这句话到了何愁有这里并不适合,没见过谁家七十余岁的老头,还能整天蹲在一丈高的杆子上平衡自如。

    何愁有捏完筋骨,两个孩子已经睡着了,这时候,就有两个仆妇过来,抱着两个孩子进了楼阁,他们还需要在温泉水里泡上半个时辰。

    何愁有擦拭一下额头上的汗水摇摇头道:“老夫只能教导一个,两个,就吃力一些。”

    “那就教导霍光好了,云音就算了,一个闺女家要是把身体练得胳膊上可以跑马,拳头上可以站人那就坏了。”

    何愁有嗤的笑了一声道:“你知道个屁啊,你云氏的大女难道是那种以色侍人的货色吗?富贵到了你这个地步,闺女的长相重要吗?”

    云琅摇头道:“我只希望我的闺女能够幸福,无论如何,她既然身为女子,就该有女子的模样,就该有女子的本性,如果生生的消磨掉她身为女子的特征,我觉得这对孩子是极为不公平的,我不想孩子有一天来找我哭诉。”

    何愁有笑道:“你觉得大长公主不是女人吗?告诉你,当初大长公主练武,练得要比大女残酷的太多了,为了练习手上的功夫,她的十指在很长时间里就没有好皮肉。你是不是觉得大长公主的一身武艺没有了用武之地?老夫告诉你,大长公主之所以受皇帝陛下如此尊敬,最大的原因就是因为大长公主只要披上战甲,就能统领皇族子弟上阵!是皇帝陛下可以依仗的最后一支武装力量!”

    云琅吧嗒吧嗒嘴巴仔细想了一下长平的模样,觉得练武对长平的身材容貌似乎并没有太大的影响,就长吁了一口气道:“如果你能保证大女最终会变成长公主那个样子,孩子练武,我还是能接受的。万万不敢变成那个谁家的闺女,身高八尺,腰围也是八尺力大无穷的模样,那可真的是把孩子害死了。”

    何愁有冷笑道:“那是天赋异禀。你以为就你长得麻杆一样的身子,你那个情人妖精一样的模样,能给你家闺女那个禀赋?”

    云琅也觉得不可能,就给何愁有倒了一杯茶道:“我马上有大事要办,能不能帮我撵走那群饿狼啊?”

    何愁有奇怪的看着云琅,半天才道:“你已经是侯爵了,指望谁帮你呢?那些围拢过来的饿狼,你该杀的就杀,该埋掉的就埋,拿出暗算我绣衣使者的手段来,我不信你对付不了那些人!”

    云琅皱着眉头道:“你是说我可以反击?”

    何愁有狞笑道:“你以为长安城里的勋贵都是老死的吗?”

    第五十三章 优伶的建议

    云琅通过自身的经历,觉得人命很宝贵,如果不是到了无路可走的地步,他根本就不想害人性命。

    这是后世法律观念带给他的后遗症。

    有时候,人的行为往往会被自己的生长环境所束缚。

    生在一个和平的时代里,又被一个善良的老妇人谆谆教导了几十年,云琅即便真的是一匹狼,这时候也早就被教育成哈士奇了。

    这也是何愁有极度看不习惯云琅的原因所在,这更是何愁有非要把云琅的闺女训练成一匹战狼的原因,如果让云琅自己教育孩子,只能一窝,一窝的出哈士奇。

    何愁有是这个世界上一个极为特殊的存在,他身上有大秦的铁血之风,又有大汉相对阴柔的一面,这也是云琅冒险把闺女交给他教育的原因。

    老家伙是真正的文武双全的博学之士,师从大秦的博士,耳濡目染了一身的本事,如果云家不接受他的传承,以老家伙的性子,他一身的本事很可能就会白白的浪费。

    洗干净了的云音,依旧白胖可爱,只是没有什么精神,趴在云琅怀里无精打采的逗弄两下老虎,就闭上眼睛继续睡觉。

    连捷站在平台下面很是失望,平日里,云氏大女该在这个时候找他去玩的。

    看着他吃力的爬上平台,云琅用裘衣裹紧闺女低声道:“你不是要过自由自在的日子吗?怎么还是喜欢被人捉弄啊。”

    连捷低头道:“在这里确实没人欺负我,却也没人愿意搭理我,只有大女喜欢捉弄我,时间长了,我也很喜欢被大女捉弄。”

    “贱毛病啊!”云琅哀叹一声。

    连捷陪着笑脸道:“小人本来就是一个残缺不全的贱人,小的去养鸡,会被公鸡啄,小的去放羊,又会被公羊拿角顶,种地又不会,您看看,就连畜生都知道我是一个可以被欺负的人,或许小的天生就该被人捉弄,欺负。既然如此,小的为什么不找大女这样只是捉弄我,却从来不伤害我的人来捉弄我呢?”

    云琅愣了半天苦笑道:“我竟无言以对。”

    连捷继续笑道:“这都是小人的命啊,没有吃不了的苦,却有享不了的福气。云氏对小人来说已经是天堂一般的存在了,每天能让大女在辛苦之余捉弄我开心一下,小的就觉得没有白吃云氏的饭食。”

    “你可以去找霍光啊,那孩子小小年纪就跟一个小大人似的,很无趣,你要是能把他逗乐了,比什么都强。”

    “小的试过了,只要小的开始在他跟前装模作样,他就会赏赐我两个云钱,还说什么我生存不易,多少要自强一点。小的对付恶人有经验,可是这家里全是好人,就连给我装饭的厨娘都会多给我的饭食里加一片肉。这让小的一身所学没有用武之地!”

    云琅想了一下问道:“你能辨别好人跟坏人?”

    连捷笑了,自信的拍拍自己鼓鼓的肚皮道:“小人在宫中待了十六年。”

    有这句话就足够了,云琅很满意。

    如果说云氏现在布满了人家的耳目,那么,皇宫里天知道塞满了多少妖魔鬼怪。

    既然连捷这种可怜人能在大海一般深的皇宫里熬过漫长的十六年,那么,云氏对他来说就是浅浅的池塘。

    “找到云氏的恶人,然后告诉我!”

    连捷笑呵呵的道:“您首先要赶走的人是平阳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