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忆至此,阮忆余光瞥见小雨垂头丧气的从门外走了进来,她一个利落的转身进了办公室,迅速把门虚掩上,非常纯熟的将耳朵贴在门上,开始了第n次偷听。

    她不会如何表达喜欢。

    从来就没有人教过她。

    小的时候,可以说是从出生开始,阮忆的身体就不是很好,她三岁前有免疫系统缺陷,当时几乎是泡在医院里的。

    当时的治疗很痛苦,她经常哭泣,只是无论是妈妈还是医生,抱着她说的最多的话就是:“乖,正直乖,不哭了,你最坚强。”“好了,正直,忍一忍就过去了。”

    她忍着忍着那病魔便也让她战胜了。

    后来,妈妈生病痛苦难熬,妈咪也是抱着她:“正直不哭,你最坚强。”

    是啊,她足够坚强,可谁又知道,她的内心多么渴望不那么坚强。

    唯有小雨,只有她,很小的时候,她就会抱着小阮忆小声说:“你干嘛都不哭呢?哭可是咱们小孩子的特权,来,我教你怎么哭,呜呜呜……呜呜呜……”

    很可惜,那个曾经教她哭的小雨除了她的两个儿时的小揪揪,把她完全忘记了呢。

    ……

    小雨完全不知道总裁室里的阮总有多么的怨念,她抱着李嫣半撒娇似的抱怨:“姐,我好累啊,我想要辞职。”

    李嫣习惯她了,捏了捏她的鼻子:“好了,别又发孩子气,口红都蹭花了。”

    “啊!”小雨一脸郁闷:“我没有带口红。”

    “那你用我的,你喜欢什么颜色?”李嫣刷的一下拉出一抽屉口红,小雨看着愣了愣:“卧槽,姐,你真厉害。”

    身为总裁的第一秘书,李嫣不仅仅要求自己时刻保持清晰的头脑充沛的精力,更是要在外表上一丝不苟,这些口红算什么?她还有一箱子在柜子里呢。

    小雨一边挑一边看:“姐,你这好多都没有拆封啊。”

    李嫣笑眯眯的母爱泛滥一样:“我看你每次都用淡红色,你是不是喜欢那个颜色?”

    淡红色很提神,而且更衬小雨肌肤如雪。

    口红对于女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有时候想要了解一个女人就要从一管口红开始。

    小雨随口聊着:“是啊,我喜欢淡红色,我感觉适合我,哇,姐。”她拿起一个大红色:“这款好适合阮总啊。”

    李嫣笑着点了点头:“嗯,的确适合。”

    小雨眨了眨眼:“从我进忆风开始,就没见阮总换过别的颜色。”

    李嫣感叹:“岂止是你啊,这么多年,我都没有看见她换颜色。”

    大红,红的灿烂,红的凌厉,红的强势。

    正适合她。

    小雨手里摆弄着紫色的口红,爱不释手的同时,脸突然有点红了。

    哎呦喂。

    李嫣凑了过来,八卦的问:“怎么,这是你前女友色?”

    偷听的阮总身子一僵,抓着门把手的手就像是练了九阴白骨爪,木屑都快让她给抓下来了。

    小雨脸红红的推了李嫣一下:“才没有姐,就是……”

    李嫣逗她:“就是什么?”

    小雨咳了一声,有点小害羞:“这每个人对未来的另一半都会有幻想啊,我喜欢紫色,但是紫色不适合我,如果未来有一天我的另一半能够涂上这个颜色,然后最主要的是,哎呦我的天,羞耻死我了。”她捂住脸继续说:“脚上在涂着紫色的指甲,穿着睡衣,风一吹长发飘飘,她伸出一只手,沙哑的叫我让我过去,我可以立即去死!!!”

    李嫣被逗笑了,她想了一下那个画面:“这紫色可不好驾驭,弄不好就太风尘了,小雨,不是姐姐说你,你这审美有点冷僻啊。”

    岂止是冷僻啊?

    阮忆站直了身子,她整理了一下衣领,结束这没有意义的偷听。

    涂着紫色口红,紫色的指甲,是僵尸么???

    苏潇雨这是什么狗屁审美?

    怪不得这么多年,她撑死了也就有一段无疾而终的暗恋。

    鬼才会听她的那么做吧???

    晚上。

    小雨回到家,她洗了澡准备出来,按照老习惯准备给阮总炖一锅汤。

    这汤才刚煮好,小雨小心翼翼的端出来,抬头开心的要叫阮忆,她一眼看过去,手一抖,汤差点撒腿上。

    阮忆穿着她白冰沙睡衣,怀里抱着吉他,她光着脚坐在靠窗的一个长脚椅上,低头调音。

    那一刻,月色太美,外面吹来阵阵的风。

    长发飘飘,衣襟飘飘。

    太……美……了……

    最重要的是……一向脚趾上干干净净什么都不涂的阮总今天不知道怎么了,居然涂了最能戳小雨的紫色。

    小雨赶紧把汤放桌上,她看着阮忆咽了口口水:“阮……阮总?”

    “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