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不容易调整好了表情,迟纵捂着眼睛上快要掉下来的纱布:“你、你这几天洗澡什么的注意一下,要是被弄湿了……呃,就、就再来找我。”

    这话中的期待之意过于明显,林厌有些失笑,他瞥了眼大少爷五彩斑斓的脸蛋:“……你倒是先处理好你自己吧。”

    “我回去就弄……还有就是,”迟纵眨巴着半只眼睛,小狗似的望着他。“我如果要去种牙的话……你能陪我去一趟医院吗?”

    林厌挑起眉:“你今年三岁?”

    迟纵皱了下眉,有点儿不服:“……你都陪林溪月去了。”

    “他那是因为救我手废了,跟你打架斗殴有什么关系?”

    大少爷一听来劲了:“我也是为你打的架啊!不然谁理他!”

    林厌被这歪理说得头疼:“……首先我没让你动手,其次只是种个牙而已又不是接骨——”

    迟纵放出杀手锏:“还不是因为你突然自愿就——”话没说完被对方瞪了一眼,顿时怂了:“我就是……很嫉妒他。”

    他咬着字,像是连尾巴也耷拉了下来:“非常、非常……嫉妒。”

    林厌沉默了很久,直到迟纵身上的热血都有点冷了,才听到那人叹息一声。

    “仅此一次,”他开口:“在这之后我立马会搬出去……就这样。”

    第六十九章

    迟纵本还想耍一下心眼,把看牙这事拖个一两天,结果一看林厌又开始收拾东西;他本来也没带几件行李,非日常的都已经事先打包好了,余下的都是些一直在用的画具之类的,也花不了太长的时间。

    眼看着再拖下去,对方连搬家的车都约好了,迟纵没办法,只好在傍晚的时候拉着整理画具的林厌出了门,特地要求司机走最堵的路,去离家最远、最难拿号的大医院……

    今天又不是周末,正是下班高峰期,车子很快被堵在了路上。迟纵一边暗喜,一边佯装不耐烦的骂了几句,从自带的小冰柜里提了一瓶酒出来,冲林厌晃了晃:“喝么?”

    后者没睡午觉,这会儿整个人都有点犯困,正懒洋洋靠在车窗边上,迟纵叫了三声才反应过来,看了他一眼:“……好。”

    迟纵先给他倒了一杯,再准备给自己倒的时候,却听对方提醒:“你待会还要种牙,先别喝了。”

    林厌的声音又冷又轻,可大少爷却偏偏从里头品出了一丝关心的味道,一下子醉了个彻底;他老老实实的把酒放回原处,冲着那人傻笑:“都听你的。”

    ……我是怕你去了又说补不了浪费我时间,林厌心里想着,目光落在杯中晃动的酒液上,十分仁慈的没说出口。

    他见识过迟纵对一个人动心的时候是什么样子,仿佛戴上了千万重滤镜,只要那个人态度稍微客气一点儿,这小子就能傻不拉几的掰开每一个字,只为了找出“他还是挺在乎我”的证明,然后自己嘿嘿乐上半天,真的是……无药可救。

    但当时也正是这份乐天的单纯,吸引了那个在泥沼中挣扎的自己……林厌抿了口酒,度数似乎要比想象中的高上一些,酸涩的酒液包裹着他的舌尖,等到咽下去了,才能从那悠长的回味中品出丝丝回甘。

    迟纵右眼上的纱布在出门前又换了一次,崭新而苍白,带着几分罕见的病气……如果不是这张脸肿的有点变形,稍稍损失了那么几分帅气,变得有些喜感。

    但哪怕破了相,大少爷也依然不放过每一个放电的机会,这会儿正努力眨巴着单边的眼睛,问:“好喝吗?”

    林厌是个俗人,虽然曾经在林家学过装b的技巧,但在眼下这种场合里他不想白费口舌,敷衍的回了个还行。

    迟纵也不气馁,又翻箱倒柜的提出好几瓶酒,白的黄的红的一应俱全,十分阔气的往小桌上一摆……

    林厌似笑非笑的眯起了眼睛:“你是想把我灌醉吗?”

    “我不是,我就……给你看看!”大少爷被他这难得生动的表情怔住了,结巴了下,又很快找回了底气:“你看我有这么多酒,如果你以后想喝……可以不用再去那什么破地方,就在家……我可以陪你。”

    他示好的方式很蠢,很幼稚,让林厌想笑,却又不怎么讨厌。

    他只是觉得这么多年过去了,怎么有的人就是长不大呢?

    “别想这些有的没的了,”抱着让这位过载的恋爱脑降温的心态,林厌十分不解风情的开口:“你公司今天都没事吗?”

    提起这个,迟纵倒不是很在意:“要是一天没了我就得倒闭,我要他们做什么?”说完觉得自己这语气有点帅,还补充了一句:“我今天就想陪着你。”

    “……”林厌被他这突如其来的土味情话油腻到了,又喝了口酒:“谁陪谁?”

    “你陪我。”迟纵舔了舔干燥的嘴唇,深情道:“那我想你一直陪着我……”

    林厌:“……”这还没玩了。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的搭着话,偶尔沉默下来那么几分钟,气氛却也还算轻松。等到终于挪出了堵车的路段,司机终于快乐的踩下油门——林厌手里的酒轻轻晃了一下。

    大少爷仿佛被什么踩到了尾巴,理直气壮的冲着前座喊:“开慢点,当心酒撒了。”

    司机:“……”少爷,这才四十迈。

    但秉持着听命于主人的原则,他还是将车速慢了下来。

    于是一辆加长的豪车跟龟爬似的在马路上行驶,后面的车看到了又不敢往上蹭,只好愤怒的按起了喇叭。

    一时间仿佛锣鼓声天,就算是这么好的隔音也无法完全屏蔽,林厌头疼的按着太阳穴:“……快点去医院吧,你缺了颗牙,自己不觉得说话漏风吗?”

    迟纵心里想的是如果你一直陪我,我可以一直不补……但他也知道这是不可能的,只好妥协。

    这一路上花了将近两个小时,但大医院的挂号永远不让人失望,迟纵开开心心的接过单子,就算是站在人满为患的大厅,嘈杂的人声和广播声混在一起,还有各式各样的病患……他却仿佛一个拿着心上人情书的小屁孩,傻乐着跑到林厌跟前:“要等几十分钟呢。”

    按迟家的身份,不可能没有私人诊所,对方绕了老大的圈子就为了拖他一会儿,林厌一早便看穿了,这会儿嘴里含着棒棒糖,只点了下头。

    迟纵见他没有异议,便又说:“我们找个地方坐下来吧……待会弄完了,你想不想吃点什么?我请客。”

    他穿着简单的休闲服,虽不是西装革履,却也都是价格不菲的名牌,如今毫不在意的坐上医院的公用椅,还特幼稚的用手占着旁边的,招呼对方:“这有位置,快来!”

    林厌不知为何突然想起了林溪月,相较于眼前这个,那位小少爷可娇气多了,刚被自己带回家的时候,吃个外卖都要吐……而迟纵已经开始给他数附近的宵夜摊位。

    “我以前读高中的时候就在这附近。”前面的电视机上放着几年前的老剧,声音被禁掉了,只有字幕在滚动;迟纵看着演员因画质而有些模糊的脸,陷入了回忆里:“我从小性格就皮,那会儿又刚分化,正是气焰最旺的时候,我爹怕我伤到别人家的少爷,干脆把我丢到了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