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天,阿斯玛来找杜克,他准备离开木叶,加入火之国大名的守护部队。这项长期任务短则五年,长则十年,甚至可能更久。

    “是因为被红拒绝的原因吗?”杜克吐槽道。阿斯玛为了三千五百万的计量单位也是豁出去了,十年的时光,可不是弹指一挥那么简单。

    阿斯玛苦着脸:“你还是这样爱打击人。这次任务是我主动要求的,和被红拒绝没关系。”

    “哦,怎么说?”

    “是因为我老爸,他……”阿斯玛叹气道:“我和他一直不怎么合得来,和大哥相比我一直没能让他满意,在他看来我只是个长不大的孩子。他为我铺好了路,让我按照他的想法成长,但我不想这样……我想证明自己,我并不比大哥差多少!”

    阿斯玛的想法杜克或多或少能理解,作为三代火影的次子,他显赫的身份下更多的是压力,特别是他的大哥又那么优秀。猿飞日斩急于求成,叛逆期的阿斯玛无法理解他口中的火之意志,二人势如水火,父子关系每况愈下,现在见面都不说话。阿斯玛承受不了压力,想要逃避离开木叶。

    中二期的叛逆少年,和望子成龙却嘴巴很笨,不会表达父爱的倔老头……

    “哦,既然这样你就去吧!”杜克脸色平静点点头。

    “哎!?”阿斯玛整个人都不好了:“你怎么这么干脆,我们可能十年都不能见一面了?那可是十年哎!”

    “既然你下定决心,作为好友,我当然该支持你。”杜克风轻云淡的表示,区区十年不会影响我们的友谊。

    “我还以为你会劝劝我……”阿斯玛小声嘀咕着。

    “好了,别这么愁眉不展,十年不见一面是不可能的。”杜克勾住阿斯玛的肩膀:“期间我会邀请你参加我的婚礼。”

    “婚……婚礼!?”阿斯玛惊得下巴都要掉地上了,连忙问道:“新娘是谁?”

    “当然是红咯!”杜克理所当然说道:“红长得那么漂亮,很多人在追她。你执行十年任务,她早晚会被人攻略,与其便宜别人,倒不如由我把她拿下。肥水不流外人田嘛!辛辛苦苦养成的队友,投入别人的怀抱,不能忍。”

    “你在胡说些什么啊?”阿斯玛气得涨红了脸,甩开杜克搭在他肩上的手。

    “放心好了,我对自己的口才很有信心,红绝对逃不出我的魔掌……不,是我温柔的陷阱。”杜克虚握着掌心,信心十足,看着阿斯玛奸笑:“等孩子出生,我会把孩子命名的权力留给你。”

    “混蛋,亏我还把你当做一生的挚友,你竟然打红的主意?”

    “阿斯玛,你这么说就不对了。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况且红又不是你女朋友,你们只是纯洁的队友关系。我和红男未婚女未嫁,年轻男女相互吸引坠入爱河,再正常不过了。”

    “那我不去执行任务了。”阿斯玛立马改口。在恋爱面前,什么父子关系、火之意志、忍者规则,通通都是狗屁。

    杜克扣着鼻子:“你想清楚了?如果让我知道你加入了那个守护十二士,就等着看红大肚子吧!”

    阿斯玛痛哭流涕,觉得今天来找杜克纯粹是闲着没事找事。

    第二百零二章 胡子使人成熟

    杜克威胁阿斯玛,打消了他离开木叶出去看看的心思,叛逆期的少年骂骂咧咧跑走了。一路泪奔,在夕阳下拉出长长的斜影。

    第一百次告白被红拒绝,父子关系日渐形同陌路,厚着脸皮来好友处寻求安慰,又被抓住软肋要挟。看着沉入地平线的夕阳,阿斯玛倍感凄凉。

    为了红,他忍了。

    “典型的叛逆期反抗心理……阿斯玛,再过几年,你就会明白我的良苦用心。”看着萧条彷徨的少年远去,杜克唏嘘短叹。

    阿斯玛想要出去闯荡一番,是对父亲不断施压的反抗,从某些角度而言,这是他在发出自己的声音,他比任何人都渴望得到猿飞日斩的认同。他想用自己的方式证明自己,他首先是猿飞阿斯玛,其次才是火影的儿子。

    为此他宁愿孤身一人,踏上异乡,也不愿走在父亲铺好的康庄大道上。这是少年成熟的一面,看似幼稚,却是心中的呐喊。

    杜克并不认同阿斯玛的做法,证明自己的方式多种多样,因为一时冲动的成熟,消耗十年的青春,太不值当了。从理性的角度出发,猿飞日斩煞费苦心给阿斯玛准备的道路,足以让他少奋斗十年,远比去火之国大名身边当护卫有前途。

    “好在恋爱对这个年纪的小屁孩更有诱惑力,不然我还真没办法劝住他。赶快成熟起来吧,阿斯玛!”

    杜克还是小看了成熟这两个字,有时候男孩成长为男人,速度快得让人难以置信。不到一个月,当木叶48年,新的一年来临之际,阿斯玛改头换面,换了一个新形象出现在杜克和红面前。

    嘴里叼着香烟,淡淡的烟气腾起,朦胧的烟雾散开,露出了一张络腮胡子的大叔脸。

    杜克满脸不可思议,费解道:“请问,你是怎么用一个月的时间,变成这幅……呃……尊荣的?”

    猿飞一族的基因也太恐怖了,一个月前还只是个青葱少年,顶多有点老成,一个月后画风大变,成了未老先衰的大叔。难道就因为姓氏中带了一个‘猿’字,所以要配上一张毛脸?

    阿斯玛摸头讪笑:“这大概就是凯说的青春吧!”

    “不,不,不。”杜克连连摇头:“相信我,你直接逃过了青春。”

    阿斯玛大受打击,一脸生无可恋,蹲在地上画圈圈。

    正值青春期的少年,阿斯玛理想中的形象是剑眉星目、风度翩翩的美男子。以前他看到大哥和老爸胡子拉渣的面容,就担惊受怕,生怕自己也成为毛发浓密的大人,为此茶饭不思。直到三代夫人安慰阿斯玛,并不是每个小朋友都会长出大胡子,他才好受不少。

    显然,琵琶子夫人小看了阿斯玛的毛囊,茂盛也就是一夜之间的事。这也不是坏事,至少能证明阿斯玛是猿飞日斩的亲儿子,无论对这个家庭还是阿斯玛自身,都算是一件好事情。

    “阿斯玛,以前你没人喜欢,是因为嘴巴笨,不会甜言蜜语哄女孩子开心。恭喜你,现在你不用为嘴巴笨烦恼了,因为女朋友对你已经是一种奢望了。要不学学卡卡西,遮住四分之三的脸,兴许能靠神秘感吸引涉世未深的妹子。”杜克默默送上会心一击。就阿斯玛现在的模样,说三十岁也有人信,交往同龄的女孩子就别想了,会在上门那天被女方家人打死。毕竟他的脸,很容易让人怀疑是老牛吃嫩草。

    杜克并不担心阿斯玛找不到另一半,他是三代火影的儿子,取精的漂亮姑娘能把门槛踏平。

    而且在木叶有很多因战丧偶、独守空房的大姐姐,她们就喜欢阿斯玛这样粗矿的类型。半辈子风风雨雨,这些虎狼之年的闺中怨妇,对小白脸不假辞色,反倒是阿斯玛,少年体力加成熟气质,既能激起她们泛滥的母性,又能填补她们空虚的内心,让她们不由自主敞开大腿。

    想到这,杜克看阿斯玛的眼神,带上了一点小羡慕。

    阿斯玛听闻自己注孤身,心情更加低落,余光瞥到身旁的红,心中无比苦涩。

    红一定更加不喜欢我了……阿斯玛内心悲苦,想找个角落了却残生,他找不到活下去的意义。

    这一刻,阿斯玛的内心被阴云笼罩,漆黑一片,看不到一点光亮。雷雨阵阵,瓢泼大雨骤下,阿斯玛孤零零站在雨中,雨水混着泪水模糊了他的视线。世界虽大,他却找不到避风港。

    “杜克,你不要总是这么打击阿斯玛。”红沉默了半天,冷不丁说道。

    “啊!?”杜克歪头,想听听红的高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