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这么多……不行啊,大半年了才这么点,陛下那边肯定不够看啊。”

    我可去你奶奶个腿吧,我是去吐蕃拼命去的,你当我去旅游顺便取材的啊?虽然很想破口大骂,但是憋了半天李毅还是拱手说了:

    “这些已经是写完了,现在所有小说都完本了,还请卫忠公公回去说明下情况。”

    李毅这么一说,那边卫忠公公一愣,随后也拱手告退了,能怎么办,人家周王殿下这是完本了,总不能还让人家写吧。

    卫忠公公离开了王府回宫复命去了。

    倒是武媚娘一脸担忧的走过来,就说了:怕是李二陛下不会轻易放过夫君啊,夫君要不再开一本书?

    李毅一听赶紧摆手摇头:不开了不开了,打死我都不开新书了,写个屁的小说,写小说死路一条!

    武媚娘见到李毅这么坚持也就笑笑不再说什么了,李毅害怕写小说这件事情武媚娘也是清楚的,也就不强迫李毅了,两人回了餐桌上。李毅那边就开始絮絮叨叨的说起来了今天在宗正寺里发生的事情了,待到自己说完了,武媚娘也是很诧异李二竟然把盐矿的利润分了一成给李毅,至于明天的所谓朝堂上的公审,那就真的一点都不担心了,没见着李毅都被李二给放回王府来了?

    李毅说完了之后,就问了:对了,公孙姐妹呢?她们人去哪里了啊?

    武媚娘说到这一点就说了:原本是想着让公孙姐妹在王府暂住的,不过公孙大娘说了,公孙二娘和李毅毕竟还没有成亲,这就住在一个屋檐下,难免惹人说一些闲话,虽然公孙大娘自己是不怎么在意别人说的闲话,毕竟长安城都不少人说公孙大娘是周王殿下的相好,公孙大娘也不在意没曾反驳解释过,但是这毕竟关系到的是妹妹的名声,那就不一样了嘛。

    至于公孙二娘当然是一如既往的傲娇,在边上嚷嚷着“谁、谁要嫁给李毅啊。”“这事情还要问一下母亲呢!”等等这些话。

    不过公孙姐妹没有离开长安城去洛阳,显然就是等着李毅将公孙二娘的婚事落实下来,毕竟两人也算是相识已久了,好几年的时间,期间也发生了许许多多的事情,公孙二娘不仅陪伴着自己,而且有情有义,李毅这要是还无动于衷那实在是有点说不过去了,好在这是在大唐,虽然自私了一点,但也确实是最好的方法。

    李毅想要娶妻的话,那肯定是要正式的仪式的,册封公孙二娘为侧妃,还要安排上浩命夫人的爵位才行,这都要皇后娘娘和李二来点头。

    不过现在李毅被御史台缠身,肯定要等明天公审之后再提这个事情了。

    一夜无话。

    到了第二日,李毅早早的起了床,外面虽然已经蒙蒙亮,但是考虑到夏天天亮得早,实际时间也不过是早上六点不到,之所以起的这么早,那是因为李毅要去参加早朝,主要是因为有个公审再等着自己,汇报工作反倒是没必要了,昨天给李二该汇报的也都汇报完了,没啥好说的了。

    武媚娘和徐惠服侍着李毅将王爷的蟒袍穿好,随后戴好腰带,头冠,官靴,玉佩等等乱七八糟的东西。

    李毅于今年已经十五了,生的那是玉树临风,翩翩少年不用说的,个子头也高了不少,初到大唐贞观十年那会,李毅还记得自己和武媚娘是一般高的,至于现在,那都已经高了武媚娘一个头都要高了。

    一晃眼都五年的时间过去了,武媚娘此时也已经是快到二八年华了,生的是越来越带着狐媚的劲儿了,前凸后翘的该长的长,该收的收,可惜徐惠在边上,不然李毅还想着趁早干点坏事呢。

    李毅一番打扮之后,那是英气逼人,浑身上下王八之气到处乱洒不用说的了,出了门就见到裴良俊和高宝已经在外面等着自己了,付二被李毅留在了吐谷浑办事了,贴身护卫的职责自然就落到了裴良俊的身上了。

    几个人就一路出了门,前往宫门的方向去了。

    上一次参加早朝,都是在过年的时候,正元日的大朝会的时候了,现在想想贞观十五年的大朝会自己就没赶上了,过年当天自己才刚到逻些呢。

    虽说是早朝但也不是每个官员都有资格参加的,之前就已经说过,大唐日常的朝会叫做常参。

    按制度“凡京司文武职事九品已上,每朔、望朝参;五品已上及供奉官、员外郎、监察御史、太常博士,每日朝参”。每日朝参就是常参,一般不用摆列仪仗,也无大排场,是真正的行政日。参加者称常参官,人数少而级别高,都是五品以上职事要重者。

    所以等李毅来到了宫门外,看到在外面等候的,那都是一众的大佬们,什么张亮,房玄龄,李孝恭,魏征,长孙无忌,等等这些官员,总计大约也就三十人不到,其中还有一些来自御史台的御史们,看到了李毅竟然没在宗正寺,反倒是堂而皇之的出现在了宫门外,就诧异的望向李毅,随后嘴巴里就说这这那那的,最后也是哼了一声鼻子。

    显然他们也是知道这肯定是李二陛下允许的,不然周王殿下能出得了宗正寺?

    这些御史们一个个紧张起来了,有些还开始活动自己嘴皮子了,说不得等下公审要来个舌战周王!rrrrr!

    第七百零五章 都是仰仗周王殿下

    李毅对于那些御史们跃跃欲试,挑衅的态度直接视而不见,一群疯狗逮谁都咬,我这种为国为民的好王爷好皇子你们都咬,真的是活腻歪了!今天就让李二陛下给你们都安排的明明白白的!本王到底有没有造反,这事情一查便知,非要给你们整整齐齐的明白,我不倒翁周王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弹劾的!

    御史们和李毅之间还没有开始舌战rr呢,就已经有一道无形的闪电开始互相焦灼交织在一起了,那场面那气场,寻常人等靠近不了的。

    旁人一看这情况哪个还敢来跟李毅搭讪啊,怕不是要被御史怼死,现在御史们都已经疯了,听说昨天周王殿下回来的时候,为了防止皇帝陛下去见周王殿下,心软把周王给放了,这帮子御史去太极殿门口堵门去了!据说当时跪了一地的御史!场面壮观,开国以来未曾有过啊!就这样还给皇帝陛下跑出来见周王殿下了,要不周王殿下怎么好端端的出现在这里啊?

    好家伙,看来又是一场龙争虎斗啊!就是不清楚这一回合是周王殿下胜出一筹还是御史台那边扳回一城呢?麻蛋,瓜子瓜子磕起来!边上官员们一个个的强势围观,前面宫门开了,就见到一个小黄门躬身走了过来,对着眼前的诸位朝廷大臣们做了一个请的动作,随后就有太监在门口高喊了两嗓子,随后大臣们就排着队伍开始进宫去了。

    李毅身为皇子,还是有封地的王爷,自然是走在所有大臣们的最前面的,一路走上太极殿的阶梯,在尚仪局的指引下就进了太极殿的大殿之上了。

    有大半年时间没有回来太极殿,太极殿还是如同之前所见到的那样没有太大的改变,就这一点来说,李二还是很勤俭节约的,在李二身前的时候其实一直有建造另外一个宫殿群,那就是紧挨着太极宫的大明宫,只不过因为战事频繁,财政紧缺,急需与百姓休养生息,才刚开了头的大明宫李二直接就给他停了,以至于这贯穿整个大唐历史都相当注明的大明宫终李二一生都没盖起来,历史上直到了李治即位之后才继续建造起来的。

    李毅跟着一众大臣们进了大殿,抬眼就看到了担忧的望着自己的太子李承乾,李承乾就眼中含着默默深情,拉着李毅左看右看,看的李毅鸡皮疙瘩都起来,我靠,这是闹哪样啊?

    “皇弟……你消瘦不少啊……”

    那李承乾感慨着如此说道,还顺道着拉起了李毅的袖子。

    “谢皇兄关心,草原上肉吃多了,都长成肌肉了,没瘦没瘦……”

    李毅一下子有点慌,慌乱之中想抽回袖子,但是陡然发现李承前抓的还挺紧的,自己硬扯回来万一要是袖子给扯断了,那场面多尴尬,李承乾还以为自己不给他面子就麻烦大了。

    好在上头李二很快就来了,卫忠公公喊了一嗓子“圣人至——!”,将大家的注意力都给吸引过去了,李承乾也赶紧回转过身去,整理一下衣冠,就见到上面李二已经大步的走过来随后坐了下来。

    众臣行礼之后也纷纷入座,边上有人端上来水果酒水之类的东西。

    李二刚坐稳,就有一个人站出来了,却是刑部侍郎,他拱手就开始说话汇报了,主要是汇报的审问侯君集的事情,侯君集因为三大罪状被御史台弹劾,目前已经证据确凿,本人也忏悔认罪,李二之前就已经下令将侯君集收监等候发落,今天刑部那边就出来说了,侯君集犯的这个法,贪墨他国财宝,构陷他国臣民王族,这两个都还好罪不至死,但是最后一个,纵容下属治军不严,这个就严重了,犯了军法乃是死罪。

    不过考虑到抢劫的是别的国家,也就是高昌国,所以死罪到不至于了,但是活罪难逃啊,一般情况下就是解除公职,削其爵位,收其封地,本人流放。当然了,具体要怎么判,还是要陛下亲自定夺的。

    李二明显就不是很高兴了,毕竟在他看来,侯君集虽然犯了事,但是都是对他国犯得,他虽然曾经说过视蛮夷子民和大唐子民都是自己的子民,但真要说起来那肯定还是以大唐优先,有所区别的,对于侯君集的事情自然是不打算从严惩治了,这会子就挥了挥手,说了:

    “此事容后再议,众位爱卿还有其他事情要说的吗?”

    李二这边问完,就有户部尚书的人站出来说了,说中原地区有几个地方出了蝗灾的影子,不过好在影响不是很大,当地的居民已经在当地政府的带头捕杀还有散养牧禽的方法给控制住了,不过我们还是要储备些粮草,以备不时之需等等。

    大家一听这么说都点了点头,往常他们听到蝗灾的消息,那都是一个个的谈蝗色变啊,但是现在虽然偶尔有些地方还是会爆发蝗灾,但是因为现在大家都会散养牧禽,还有因为周王殿下拿出来的玉米、土豆新作物都在开垦新的土地来种植,无形之中就压缩了蝗虫的繁殖地,这两年大唐的蝗灾已经大大减轻了,就算偶有地区发生蝗灾,也不至于饿死人了,大唐的粮库也足以用来赈灾了。

    顺带一提,玉米和土豆这两种新作物,李二已经开始逐步推广开来,这一年多来的时间,产量就不用说了,老百姓嘴巴都快笑歪了,玉米棒子还能拿来喂牲口,喂养马匹那都算是精饲料呢,再加上李毅炒菜之法和铁锅的不断推广,好多地方家家户户都开始养起猪来了,还是阉猪,长得可快了,味道还不大,不少地方也都开始出现了仿制天上人间的酱油黄酒之类的,虽然味道不如天上人间,但是去腥是足够的了,炒出来的猪肉那是又香又好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