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刑之前自然有告示牌贴出受刑人的身份,还有为何要笞刑,前因后果都写的清清楚楚,大家一看,哦,原来是跟前几天发生的那个当街砍人案有关啊!
一提到砍人案,大家顿时就又议论起来了,有些人还不知道的也就跟着听一听,有在现场的目击者就开始说起了详细的案发现场的情况了。
原本不知道案情的人这下子也就都知道了,而关于这件事情,你问一般人怎么看?那当然是同情老农民,觉得这种情况下杀人乃是迫不得已的自保,更何况他是无心之举呢。说个不是很贴切的形容,这就跟特么在路上遇到强盗要杀你越货一样,这种情况下你反杀了强盗,能说你犯了杀人罪?可赶紧拉倒吧,不仅没罪还是英雄,官服没准好招你当官呢!
当然了,两者情况还是有所不同的,一个是蓄意谋杀大奸大恶的土匪强盗,杀他们是法律所支持的,另外一个是偶尔冲突下,严格意义上归属于斗殴。但相似之处,也都是有的,那就是单方面的加害。
老百姓们对于那个老农的遭遇感同身受,对于死者被砍死自然是拍手称快,我们虽说以死者为大,不应对死者不敬什么的,但是如果有一个人死了,全社会的老百姓们都会拍手称快的话,甚至当做笑料谈资的话,那这个人或许在老百姓眼中,真的不是一个好人了。
或许有人说了,那些杀人如麻的刺客高手死了,怎么没见到有人拍手称快,这不过是街道上斗殴死了一个偶来洛阳经商的路人甲,怎么就惹来大家如此激烈的反应呢?
这其实很好理解了,老虎会吃人,但只要你别去老虎的地盘别去招惹老虎,老虎不可能跑到洛阳街头来吃人。但是蚊子就不一样了,他会无时无刻的就在你身边,指不定那一天吸你一口血,弄不死你让你难受,你也对他无可奈何。
这此事件中的死者,差不多就是比喻中的蚊子了。
而且大部分的老百姓,在现实生活中也都是老农民的角色而已,只不过这次老农民运气好,夺刀反杀了,要是轮到自己,有没有这个好运气就不好说了,也先不提好运气了吧,自己敢不敢反抗都是另外一回事,不反抗是死,反抗也是死,这日子还怎么过啊?
净欺负老实人?
当然了,这是老百姓们的看法了,而从专业的司法角度考虑的话,法律学可是这么简单的一加一等于几的问题,其中所涉及到的需要探讨的问题也绝对不是一两句话可以概括的。
不论如何,大家看到周王殿下主持惩治了眼前这个散播谣言的男子,企图为死者洗地,将舆论引导向对老农民不利方向的死者堂兄的时候,还是拍手称快的,在他们看来这似乎是官方的放风会了,原本这种舆论上的小事情,周王殿下完全没有必要去管的嘛,周王殿下日你万基,是要干大事情的人,怎么能够在这种小事情上浪费时间呢?
但是周王殿下不在乎,不仅浪费时间查案了,而且还亲自到场监督行刑,甚至还发表了演讲,让大家放心,关于这次民众们关注的案件,本王一定会好好的审理,无论如何都会秉持公正公平的原则,在《唐律》的指导下来审理的!
周王殿下这么说,大家自然是拍手叫好,一时间民心+10086,纷纷吹爆。
李毅倒不是说想要让人民群众吹爆自己,所以才干这种事情的,毕竟对于李毅来说,他的本职愿望乃是摸鱼皇子而已,收拢民心这种事情想都没有想过的,但是这件事情的重点已经不是民心,而是公平,公道。
正如魏征大佬对李世民曾经说过的那样:这世间若是没了公平公道,便离乱世不远了。
啥意思?通俗点,你李二不好好当皇帝,不为百姓申冤,不为百姓做主的话,老百姓迟早推翻你!李二也因此说了一句名言:君为主民为水,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这都是众所周知的事情了。
闲话不多说,北市打完了再拉到东市去打,洛阳城最繁华热闹的两市打了一个遍,顺带着还把案情简介给说了一遍,李毅这把算是安排的妥妥当当的了。
魏征大佬倒是也没说什么,毕竟李毅的做法完全符合规定,并存在酷刑逼供,严刑拷打的情况,更加没有依据自己的喜好加重或者减轻罪行,一切都是按照规章制度来的,能说什么呢?
再说了,魏征大佬也是嫉恶如仇之人,别看他审案断案的时候,公正无私,但是在朝堂上,因为一点不公正之事,怼着李二骂的最凶的人就是他了,又如何能容忍的了搬弄是非颠倒黑白之人呢?
一番惩处之后,老百姓们都很高兴,临走前还唾了一口吐沫,李毅见到自己所想要的目的也已经到达了,便也不再此事上多做纠缠,在行刑之后就将那人释放了,那人出了这事,哪里还敢在洛阳城久留啊,灰溜溜的就出城走人了。
也就在此事过去的第二天,官署衙门前,来了一个特殊的客人。
第八百八十六章 求情
来的人是一个农妇,年纪约摸着四十来岁了,脸上皱巴巴的皱纹,穿着一身厚衣裳,有些唯唯诺诺的样子,握在一起的两只手也能看出来是常年做活的样子。
李毅看着眼前站在自己面前的老妇人,都忍不住藏了藏自己白嫩嫩的小手了,哎呀,在劳动人民面前,我这种披着封建主义走狗外皮的家伙有点自惭形秽啊!
来的人乃是老农民的老妻,来官署自然不是来坐着喝茶的,是来感谢周王殿下的。
距离之前案件发生依然过去有十余天了,原本好好的正月大过年的,结果出了这件事情,老农一家人也不好过,那死者家里有些权势,最主要的是有钱,再加上后来在洛阳城里传出了一些颠倒黑白的谣言,老农的老妻已然觉得天都塌了,一切都完蛋了。
哪想到峰回路转,青天老爷一样的周王殿下竟然把那造谣的幕后主使给逮了出来,不仅如此还当着全洛阳百姓的面,在北市和东市上,亲自监督把那人打了一顿,这还不算完,还当场宣读了罪状,还原了之前案件的真实情况,让原本在洛阳城流传起来的流言再也没有了能够立柱脚的地方了。
现在谁要还敢造这个谣,那不用说的,先挨一巴掌再说。咱们周王殿下都出来辟谣了,造谣的幕后主使都拉出来打一顿了,你还造谣,不是皮痒是什么?我们周王殿下公务繁忙没时间处理你们,那我们洛阳城老百姓来打你们好了!
正因如此,也有不少的好心人去农夫家里探望,老农的老妻自然是感动万分,深感这天底下还是有道义在的,还有周王殿下这样子的青天庇佑我们老百姓啊!
老百姓们都是朴实无华,老实巴交的人,老农的老妻自家里受到了周王殿下天大的恩惠,纵然大家身份悬殊,但是周王殿下是恩人,自己无论如何也要想办法报答才是。
于是这就来了官署衙门前了,见到周王殿下之后,这老农的老妻当时就要跪下来了,也幸亏是李毅反应速度快,赶紧给她拦下来了,李毅赶紧就说了:
老人家,您这是为何啊,若是为了您丈夫的案子,您放心好了,我们官署衙门在审理了,不会让好人难做,不会让坏人痛快的。
那老人家就感激涕零的说了:周王殿下为我等平民百姓做主伸冤了,农妇我原本听了洛阳城里传起来的流言,本已是万念俱灰,若没有周王殿下,农妇此时已然没有颜面活在这个世上了,我家老汉虽杀了人,但若不是情况危急万分话,他也不会与那人抢刀,若不抢刀也不会失手捅死,老妇虽然没什么学问,但也知道斗殴至死乃是死罪,只盼望着周王殿下能够体恤体恤我家老汉,念在他迫不得已,饶他一条性命吧!哪怕是流放三千里,也比死罪要好啊!若周王殿下能够开恩,老身愿为周王殿下打扫门庭,永世为奴。
那老妇越说心情越是激动,眼泪已经长串的往下掉了,与旁人来看此事只是饭后谈资,众人纵然同情老农,又如何能够了解到他家中之人急迫的心情呢。
李毅自然不需要这个农夫来王府当什么奴隶打扫门庭,看着比自己大两拳岁数的人哀求着自己,心里也是难受,忍不住就安慰说了:
唉,本来这话不该本王来说的,但老人家你放心吧,此事你的丈夫并未有什么过错,面对别人砍过来的刀子,我们总不能强求别人伸着脖子等死吧?拼死求活之心,乃人之常情,更是天理也,我大唐律法虽然确实有斗殴至死者死罪的规定,但法理不外乎人情,死咬一条一例这种事情绝对不会在本王治下发生的,此事案情我已查明真相,案件详情也送往长安,九卿会审之后,由天子定夺,本王的父皇爱民如子,此案中的详细情形,是非曲直,相信本王的父皇能够看的清清楚楚,老人家,你且放下心来,回去好好的打理田地,等着你家老汉回来敢在开春播种就完事了!
那农妇听到李毅这么说,整个人都懵了,原本自己是见到了周王殿下竟然如此体恤民情的青天大老爷,所以就鼓足了勇气,来央求周王殿下,希望能够禀明冤屈,为自己家里的老汉争取一个流放之行,总比死罪要来的强啊,哪想到周王殿下竟然直接就暗示了:
流放什么啊?回家等着老汉回来播种吧!
啥意思啊?无罪释放啊!古代刑法之中,虽然没有规定在斗殴之中的无限自卫权,但是为了补充漏洞,不枉害无辜,可是有着九卿会审的制度的,更加有死罪之前,一定要三奏天子,请天子顶多是否应该死罪,能否赦免,到了李世民这边,李世民直接改成了五奏了,也就是从定案到最后行刑,前后一定要五次奏请,每次奏请都要获得李世民的应允,到了最后才能执行死刑,可想而知在贞观年间,律法方面对于死刑的慎重。
古代人权或许确实不如现代这样完善,但是大家也不要觉得古代就是一个草菅人命的地方,一个帝国想要维持稳定,那就必须要保障国民的生命安全,若是帝国子民们都随时生活在朝夕不保,随时暴毙的边缘,谁愿意给你交税啊?谁愿意为你添砖加瓦啊?老老实实的等死啊?
所以说啊,像某些传言中在古代,动不动就被人弄死了啊,半点伸冤的地方都没有啊,那毕竟是少数,能够拥有随便把人弄死而不用受到刑法的权利的人,那已经不是寻常人了,这类人都忙着朝堂攻讦,争权夺利呢,哪有功夫来跟小老百姓们过不去啊,自找麻烦?送把柄给政敌?
更多的还是地方官员为老百姓们主持公道,惩恶扬善的,一般的权贵富户若是无故杀人,也是要付出生命代价的,《唐律》中减轻罪责的“八议”那可是相当严苛的条件,难能轮到一般权贵富户呢?
若非如此,那大唐版图之上,早就到处各地都是林登万了!还能创造一个贞观盛世?
贞观盛世,吏治清廉,百姓安居乐业,不是说着完的。
一提到砍人案,大家顿时就又议论起来了,有些人还不知道的也就跟着听一听,有在现场的目击者就开始说起了详细的案发现场的情况了。
原本不知道案情的人这下子也就都知道了,而关于这件事情,你问一般人怎么看?那当然是同情老农民,觉得这种情况下杀人乃是迫不得已的自保,更何况他是无心之举呢。说个不是很贴切的形容,这就跟特么在路上遇到强盗要杀你越货一样,这种情况下你反杀了强盗,能说你犯了杀人罪?可赶紧拉倒吧,不仅没罪还是英雄,官服没准好招你当官呢!
当然了,两者情况还是有所不同的,一个是蓄意谋杀大奸大恶的土匪强盗,杀他们是法律所支持的,另外一个是偶尔冲突下,严格意义上归属于斗殴。但相似之处,也都是有的,那就是单方面的加害。
老百姓们对于那个老农的遭遇感同身受,对于死者被砍死自然是拍手称快,我们虽说以死者为大,不应对死者不敬什么的,但是如果有一个人死了,全社会的老百姓们都会拍手称快的话,甚至当做笑料谈资的话,那这个人或许在老百姓眼中,真的不是一个好人了。
或许有人说了,那些杀人如麻的刺客高手死了,怎么没见到有人拍手称快,这不过是街道上斗殴死了一个偶来洛阳经商的路人甲,怎么就惹来大家如此激烈的反应呢?
这其实很好理解了,老虎会吃人,但只要你别去老虎的地盘别去招惹老虎,老虎不可能跑到洛阳街头来吃人。但是蚊子就不一样了,他会无时无刻的就在你身边,指不定那一天吸你一口血,弄不死你让你难受,你也对他无可奈何。
这此事件中的死者,差不多就是比喻中的蚊子了。
而且大部分的老百姓,在现实生活中也都是老农民的角色而已,只不过这次老农民运气好,夺刀反杀了,要是轮到自己,有没有这个好运气就不好说了,也先不提好运气了吧,自己敢不敢反抗都是另外一回事,不反抗是死,反抗也是死,这日子还怎么过啊?
净欺负老实人?
当然了,这是老百姓们的看法了,而从专业的司法角度考虑的话,法律学可是这么简单的一加一等于几的问题,其中所涉及到的需要探讨的问题也绝对不是一两句话可以概括的。
不论如何,大家看到周王殿下主持惩治了眼前这个散播谣言的男子,企图为死者洗地,将舆论引导向对老农民不利方向的死者堂兄的时候,还是拍手称快的,在他们看来这似乎是官方的放风会了,原本这种舆论上的小事情,周王殿下完全没有必要去管的嘛,周王殿下日你万基,是要干大事情的人,怎么能够在这种小事情上浪费时间呢?
但是周王殿下不在乎,不仅浪费时间查案了,而且还亲自到场监督行刑,甚至还发表了演讲,让大家放心,关于这次民众们关注的案件,本王一定会好好的审理,无论如何都会秉持公正公平的原则,在《唐律》的指导下来审理的!
周王殿下这么说,大家自然是拍手叫好,一时间民心+10086,纷纷吹爆。
李毅倒不是说想要让人民群众吹爆自己,所以才干这种事情的,毕竟对于李毅来说,他的本职愿望乃是摸鱼皇子而已,收拢民心这种事情想都没有想过的,但是这件事情的重点已经不是民心,而是公平,公道。
正如魏征大佬对李世民曾经说过的那样:这世间若是没了公平公道,便离乱世不远了。
啥意思?通俗点,你李二不好好当皇帝,不为百姓申冤,不为百姓做主的话,老百姓迟早推翻你!李二也因此说了一句名言:君为主民为水,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这都是众所周知的事情了。
闲话不多说,北市打完了再拉到东市去打,洛阳城最繁华热闹的两市打了一个遍,顺带着还把案情简介给说了一遍,李毅这把算是安排的妥妥当当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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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了,魏征大佬也是嫉恶如仇之人,别看他审案断案的时候,公正无私,但是在朝堂上,因为一点不公正之事,怼着李二骂的最凶的人就是他了,又如何能容忍的了搬弄是非颠倒黑白之人呢?
一番惩处之后,老百姓们都很高兴,临走前还唾了一口吐沫,李毅见到自己所想要的目的也已经到达了,便也不再此事上多做纠缠,在行刑之后就将那人释放了,那人出了这事,哪里还敢在洛阳城久留啊,灰溜溜的就出城走人了。
也就在此事过去的第二天,官署衙门前,来了一个特殊的客人。
第八百八十六章 求情
来的人是一个农妇,年纪约摸着四十来岁了,脸上皱巴巴的皱纹,穿着一身厚衣裳,有些唯唯诺诺的样子,握在一起的两只手也能看出来是常年做活的样子。
李毅看着眼前站在自己面前的老妇人,都忍不住藏了藏自己白嫩嫩的小手了,哎呀,在劳动人民面前,我这种披着封建主义走狗外皮的家伙有点自惭形秽啊!
来的人乃是老农民的老妻,来官署自然不是来坐着喝茶的,是来感谢周王殿下的。
距离之前案件发生依然过去有十余天了,原本好好的正月大过年的,结果出了这件事情,老农一家人也不好过,那死者家里有些权势,最主要的是有钱,再加上后来在洛阳城里传出了一些颠倒黑白的谣言,老农的老妻已然觉得天都塌了,一切都完蛋了。
哪想到峰回路转,青天老爷一样的周王殿下竟然把那造谣的幕后主使给逮了出来,不仅如此还当着全洛阳百姓的面,在北市和东市上,亲自监督把那人打了一顿,这还不算完,还当场宣读了罪状,还原了之前案件的真实情况,让原本在洛阳城流传起来的流言再也没有了能够立柱脚的地方了。
现在谁要还敢造这个谣,那不用说的,先挨一巴掌再说。咱们周王殿下都出来辟谣了,造谣的幕后主使都拉出来打一顿了,你还造谣,不是皮痒是什么?我们周王殿下公务繁忙没时间处理你们,那我们洛阳城老百姓来打你们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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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百姓们都是朴实无华,老实巴交的人,老农的老妻自家里受到了周王殿下天大的恩惠,纵然大家身份悬殊,但是周王殿下是恩人,自己无论如何也要想办法报答才是。
于是这就来了官署衙门前了,见到周王殿下之后,这老农的老妻当时就要跪下来了,也幸亏是李毅反应速度快,赶紧给她拦下来了,李毅赶紧就说了:
老人家,您这是为何啊,若是为了您丈夫的案子,您放心好了,我们官署衙门在审理了,不会让好人难做,不会让坏人痛快的。
那老人家就感激涕零的说了:周王殿下为我等平民百姓做主伸冤了,农妇我原本听了洛阳城里传起来的流言,本已是万念俱灰,若没有周王殿下,农妇此时已然没有颜面活在这个世上了,我家老汉虽杀了人,但若不是情况危急万分话,他也不会与那人抢刀,若不抢刀也不会失手捅死,老妇虽然没什么学问,但也知道斗殴至死乃是死罪,只盼望着周王殿下能够体恤体恤我家老汉,念在他迫不得已,饶他一条性命吧!哪怕是流放三千里,也比死罪要好啊!若周王殿下能够开恩,老身愿为周王殿下打扫门庭,永世为奴。
那老妇越说心情越是激动,眼泪已经长串的往下掉了,与旁人来看此事只是饭后谈资,众人纵然同情老农,又如何能够了解到他家中之人急迫的心情呢。
李毅自然不需要这个农夫来王府当什么奴隶打扫门庭,看着比自己大两拳岁数的人哀求着自己,心里也是难受,忍不住就安慰说了:
唉,本来这话不该本王来说的,但老人家你放心吧,此事你的丈夫并未有什么过错,面对别人砍过来的刀子,我们总不能强求别人伸着脖子等死吧?拼死求活之心,乃人之常情,更是天理也,我大唐律法虽然确实有斗殴至死者死罪的规定,但法理不外乎人情,死咬一条一例这种事情绝对不会在本王治下发生的,此事案情我已查明真相,案件详情也送往长安,九卿会审之后,由天子定夺,本王的父皇爱民如子,此案中的详细情形,是非曲直,相信本王的父皇能够看的清清楚楚,老人家,你且放下心来,回去好好的打理田地,等着你家老汉回来敢在开春播种就完事了!
那农妇听到李毅这么说,整个人都懵了,原本自己是见到了周王殿下竟然如此体恤民情的青天大老爷,所以就鼓足了勇气,来央求周王殿下,希望能够禀明冤屈,为自己家里的老汉争取一个流放之行,总比死罪要来的强啊,哪想到周王殿下竟然直接就暗示了:
流放什么啊?回家等着老汉回来播种吧!
啥意思啊?无罪释放啊!古代刑法之中,虽然没有规定在斗殴之中的无限自卫权,但是为了补充漏洞,不枉害无辜,可是有着九卿会审的制度的,更加有死罪之前,一定要三奏天子,请天子顶多是否应该死罪,能否赦免,到了李世民这边,李世民直接改成了五奏了,也就是从定案到最后行刑,前后一定要五次奏请,每次奏请都要获得李世民的应允,到了最后才能执行死刑,可想而知在贞观年间,律法方面对于死刑的慎重。
古代人权或许确实不如现代这样完善,但是大家也不要觉得古代就是一个草菅人命的地方,一个帝国想要维持稳定,那就必须要保障国民的生命安全,若是帝国子民们都随时生活在朝夕不保,随时暴毙的边缘,谁愿意给你交税啊?谁愿意为你添砖加瓦啊?老老实实的等死啊?
所以说啊,像某些传言中在古代,动不动就被人弄死了啊,半点伸冤的地方都没有啊,那毕竟是少数,能够拥有随便把人弄死而不用受到刑法的权利的人,那已经不是寻常人了,这类人都忙着朝堂攻讦,争权夺利呢,哪有功夫来跟小老百姓们过不去啊,自找麻烦?送把柄给政敌?
更多的还是地方官员为老百姓们主持公道,惩恶扬善的,一般的权贵富户若是无故杀人,也是要付出生命代价的,《唐律》中减轻罪责的“八议”那可是相当严苛的条件,难能轮到一般权贵富户呢?
若非如此,那大唐版图之上,早就到处各地都是林登万了!还能创造一个贞观盛世?
贞观盛世,吏治清廉,百姓安居乐业,不是说着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