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三伏天,除了花生毛豆卖的好一点其他的不好卖啊……”

    “得了,看你这哪个都卖的不错,对了,问你个事,咱们这边每天赶着猪那个大姐,你知道吧?”白松靠近了问道。

    听到这个,卖酱菜的哥们面色一滞,看了看周围:“白警官,这个真不知道。”

    “嗯,好的没事,生意兴隆,我再去问问别人。”白松故意把声音说的有些大,说完就去了别的店铺。

    走了七八家,白松心里已经了然。

    这里面有问题,一定有问题,但是却没人敢说,那大概率是被在这附近有点恶名的小痞子们给扛走了。

    这附近还有这号人物?

    这可不是什么好事情,白松也没为难这些商户,直接去了市场管理部门,找这边的头头,坐在办公室里了解了一下情况。

    还真的有问题。

    而且问题的根源,就在这个市场本身。

    大北菜市场,在这附近属于比较大的市场了,建造的年头也有些久了。

    因为勉强算得上是民心工程,加上周围确实是没有市场的规划,政府这几年也没有着力拆除重建,因此这里就有了问题。

    有人借此机会,包揽了市场的卫生工作,向商户收取卫生费。

    卫生费不算太高,一个月一个商户二三百块钱,但是上百个商户加起来也有两三万元了,算是一笔很可观的收入了。但是这些人,并不只做卫生,而是在这市场里游手好闲,虽算不上罪大恶极,但是也是惹人生厌。

    做生意的,谁也不愿意招惹这些人,因而也由得这些人存在。

    但是时间久了,这些人欲望就有些膨胀了,还是有一些滋扰行为,据说已经有一家卖干果的,不堪其扰,已经搬走了,摊位被这些人租下,在原地卖干果。

    而这家卖干果的,本身就是这市场里效益最好的几家之一,人家一看这个情况,直接就走了,据说现在在别的市场还是干的很好,这些霸占摊位的人反倒是没赚到多少钱。

    总有一些人不想好好做生意,这种人白松没少见,听了这个情况,白松问了一下这些人的信息,心中了然。

    这种事发生在眼皮子之下,先找证据吧。

    出了市场,白松的本子上已经记好了信息,和三米一汇合,就确定了嫌疑人,确实就是这些人,住址也就在东三院平房那边。

    白松安抚了一下大姐,给她登记了一下信息,就让她先回去,然后给所里打了电话,叫了马希一起出来,再带个辅警,一起去一趟。

    第一百八十八章 艰难的证据链1

    在车上,马希就和白松讨论了这个问题。

    第一,这个行为是否属于盗窃?

    第二,如果算盗窃,价值怎么算?

    这个就存在一个问题,这头猪,到底是有主物还无主物?抱走猪的人,是知道猪有主人,还是认为猪是无主的呢?

    这个其实很有趣。

    手机在地上,我们捡起来,拿走了,这个算是拾得遗失物,有人来找,这个算是不当得利,民法上的问题,返还即可。不返还对方可以告你侵占,也能把手机要回去。

    那么,为什么没有锁的自行车放在外面,就不算是遗失物呢?

    这个就不得不考虑生活习惯了。

    我们通常认为,手机放在外面了,就脱离看管了,手机不应该放在外面,因此丢了就是脱离控制了,捡走了也不能算是盗窃。

    但是自行车本身就是放外面的,即便我没有锁,也并不认为我丧失了对自行车的控制,直接骑走就算是盗窃。

    因此,生活习惯,完全可以影响法律的定性。

    那么,猪呢???

    当然是类似于自行车。

    这就好像农村的牛、猪,甚至城市里的狗,有的一看就知道是家养狗,想抱走占有,就属于盗窃,因为这些动物它们并没有脱离主人的看管。而主人的主观意识也不算是遗失或者放弃了对于自己宠物的占有。

    而且,就算是小商小贩,都知道这个猪是谁的,天天在这附近转悠的几个小混混,怎么可能不知道?

    既然知道有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扛走了猪,那就肯定是盗窃无疑。

    第二就是,怎么算价值?

    派出所最怕的也就是这个问题了,物价部门,有时候不给估价。

    物价局不是万能的,这个活物怎么估价,还真的有些麻烦哩……

    不过也不是没有办法,到时候再联系畜牧农业部门开证明呗……

    “行,没白学”,马希和白松聊了一会儿,被白松说服了,本来他也觉得没啥多大的事情,但是听白松这么一说,这是妥妥的盗窃,而且应该还是有预谋的,应该打击,“你这很快就是法律专家了啊。”

    “扯啥啊……马哥你就是考我的吧。”

    “哈哈,行。”马希没有多说什么,把车子停好了。

    东三院白松很熟了,很容易就找到了要找的地方,到了之后,白松一乐,就是这了,这不里面还有猪叫呢?

    但是怎么听猪这个声音,像是被翻身要宰杀了??

    说时迟,那时快,只见白松和马希二人,闻声而动,快马加急,威风凛凛,奋而推门,大喊一声:“刀下留人!”啊不对,“刀下留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