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沾沾自喜地走到厨房,舀了一碗粥,正准备回到雨晴房间,忽然想,何不尝一尝自己的绝妙厨艺?
本来我想拿一个没用过的碗,给自己再舀一碗粥,但不知怎的,那一刻,我把雨晴当成了自己的女朋友。跟女朋友共用一只碗有什么问题?于是我把手中的碗直接送到嘴边,喝了一口粥,心中有点紧张,也有点甜蜜。
明白这是怎样的感觉吗?如果你在追求一个你非常喜欢的女孩子,而这女孩子毫不介意跟你共喝一杯饮料,那么你那时的感觉,就有点像我现在的感觉了。
本来心中还在甜蜜,但粥一进口,我的喉咙一阵麻痹,什么心情都没有了。
tnnd好难吃!
我想即使是猪,吃了这样的粥,也要吐出来。
真的好难吃!我td从来没吃过这么难吃的东西!
唉,真难明白雨晴为什么能眉头也不皱一下,就把这样的一碗不知是什么的液体喝完。
我放下碗,回到雨晴的房间。雨晴见我空手进来,有点好奇地问:“咦,你不是说再给我舀一碗粥吗?”
我苦笑了一下:“那液体也能叫粥吗?阿晴呀,那么难吃的东西,你怎么也要把它喝完呀?唉,你已经在发烧了,还吃这种东西,待会肚子不舒服,病上加病,那就糟了。”
“没这么夸张啦,”雨晴格的一笑,“哪有这么难吃呀?只是味道淡了一点,但还是不错的。我第一次煮粥的时候,比你差得多了。”
我又苦笑了一下:“唉,你就别安慰我了。我到外头给你买……”
我还没说完,雨晴说:“不,不败,我真的爱吃,你能不能给我再舀一碗?我说真的。”
她说得如此认真,我还能说不吗?于是摇了摇头,又给雨晴舀了一碗那难吃的液体。雨晴吃得很高兴,这高兴怎么看也不像假装的,如果我不是亲自尝过,只看雨晴这表情,我一定会认为她所吃的是味道极美的佳肴。
吃过那难吃的液体,我又让雨晴吃了一次药,接着对她说:“你睡一会吧,睡醒就不会这么难受了。”
我说完,正准备转身离开,雨晴却叫住了我:“不败,我睡不着,你留下来陪我聊天,好不好?”
第四十三章 最后的回忆
看着雨晴这期盼的眼神,看着她这有点楚楚可怜,又有点像在撒娇的表情,我还怎么能够拒绝?我笑了笑,很爽快地说:“好呀,但你想睡的时候,一定要告诉我。”
“好!”雨晴像小孩子一样,很愉快地回答道。
于是我在床边坐了下来,顺手摸了摸雨晴的前额,说道:“嗯,好像没刚才那么烫了。”
“因为吃了你煮的粥嘛。”雨晴呵呵一笑。
“你就别挖苦我了。”我苦笑着,接着轻轻吁了口气,换了一种很认真的语气说:“阿晴,都是我不好,如果你不是要帮我找戒指,就不会因为淋雨而病倒了。”
雨晴摇了摇头:“你跟我一起淋雨,但却只有我病倒了,只能说是我的身体不好嘛,怎么能怪你?”
“傻瓜。”我舒了口气。
“对啦,说起那戒指,我都忘记还给你了。”雨晴说罢,拿起放在床头柜上的戒指,递给我。
我接过戒指,笑了笑。那一瞬间,我觉得这晓薇留给我唯一物品,一点也不重要了。如果能再选择一次,我一定不会因为这戒指而把雨晴骂一顿。
雨晴见我拿着戒指发呆,轻声问道:“想起你跟这戒指的故事?”
我勉强一笑,说:“是时候把这故事在脑海中锁起来了。”
雨晴点了点头,没有说话。她没有问我关于这枚戒指的故事。她大概知道,我愿意说的话,她不问我也会说,我不想说的话,她多问也没意思。
“你想知道我过去的事吗?你想知道这枚戒指是谁送给我的吗?你想知道为什么昨天戒指丢失时,我会这么紧张、激动吗?”
雨晴想了想,说:“如果你愿意说的话,我会很认真地听。”
“嗯,”我点了点头,“那么现在就让我把这故事从头到尾地说一遍吧,说完这遍,我真的要把这个故事在回忆中封存起来了。”
“写东西的人就是不一样,说起话来也这么文绉绉。”雨晴嫣然一笑。
我也笑了一下,接着长长地叹了口气。雨晴不再插话,收起笑容,认真聆听。
“这戒指是我以前的女朋友送给我的。她是我的初恋,也是我目前唯一的一个女朋友。她叫何晓薇。”
“何晓薇?”雨晴忍不住说道。
“是的,跟你同姓。”
“嗯。”
“我跟她相识在是三年前,2003年的11月25日。11月25日,也是我跟你初次见面的日子。真的好巧,好像冥冥之中,一切都安排好似的。”
雨晴稍微把头低下,轻声说:“你还记得呀?”
她的意思是“你还记得你跟晓薇相识的日子”,还是“你还记得你跟我初次见面的日子”?不管了,当是后者吧。
“当然记得呀,才十多天前的事嘛,我又不是失忆。对啦,那天在万佳的餐厅里,你捡到我丢的钱,干嘛要还给我呢?”
我本以为雨晴的答案是什么“不是我的东西我不要”或“花捡回来的钱,不会感到快乐”之类的,没想到,她的回答却很有意思。
她想了一想,说:“如果没把钱还你,就不会跟你认识了。”
我呆了一下,还在想她的话,她又说:“能认识你,比捡到一千张一百元、一万张一百元,还要好。”
她的话语是那么的真挚,让我在一刹那间,内心感到无比温暖。我没有说话,她也没有说话。我们就这样在温馨的气氛中沉默了几十秒。终于,雨晴轻声打开了话题:“后来你跟何晓薇怎样了?”
于是,我把我跟晓薇的故事,粗略地告诉了雨晴。虽然我说得很随意,很多细节都没有提到,但至少已把我跟晓薇相识、相恋、分手的整个过程说清楚地说了出来。记得以前有人跟我说过,不能对现在的女朋友说自己跟以前的女朋友一起发生的事,因为女孩子总是小气的,尽管口上不说,但心里会嫉妒,会不舒服。
那么我把我跟晓薇的故事全部告诉雨晴,是对还是错?我不知道。告诉雨晴,应该没关系吧,一来她现在又不是我的女朋友(现在不是?难道以后会是?);二来我总觉得她不是那种小气的、心胸狭窄的女孩子。然而虽然这样想,但把整个故事说完以后,我却有点后悔了。不知雨晴在听我说我跟晓薇的故事时,心里是怎样的感觉?
本来我想拿一个没用过的碗,给自己再舀一碗粥,但不知怎的,那一刻,我把雨晴当成了自己的女朋友。跟女朋友共用一只碗有什么问题?于是我把手中的碗直接送到嘴边,喝了一口粥,心中有点紧张,也有点甜蜜。
明白这是怎样的感觉吗?如果你在追求一个你非常喜欢的女孩子,而这女孩子毫不介意跟你共喝一杯饮料,那么你那时的感觉,就有点像我现在的感觉了。
本来心中还在甜蜜,但粥一进口,我的喉咙一阵麻痹,什么心情都没有了。
tnnd好难吃!
我想即使是猪,吃了这样的粥,也要吐出来。
真的好难吃!我td从来没吃过这么难吃的东西!
唉,真难明白雨晴为什么能眉头也不皱一下,就把这样的一碗不知是什么的液体喝完。
我放下碗,回到雨晴的房间。雨晴见我空手进来,有点好奇地问:“咦,你不是说再给我舀一碗粥吗?”
我苦笑了一下:“那液体也能叫粥吗?阿晴呀,那么难吃的东西,你怎么也要把它喝完呀?唉,你已经在发烧了,还吃这种东西,待会肚子不舒服,病上加病,那就糟了。”
“没这么夸张啦,”雨晴格的一笑,“哪有这么难吃呀?只是味道淡了一点,但还是不错的。我第一次煮粥的时候,比你差得多了。”
我又苦笑了一下:“唉,你就别安慰我了。我到外头给你买……”
我还没说完,雨晴说:“不,不败,我真的爱吃,你能不能给我再舀一碗?我说真的。”
她说得如此认真,我还能说不吗?于是摇了摇头,又给雨晴舀了一碗那难吃的液体。雨晴吃得很高兴,这高兴怎么看也不像假装的,如果我不是亲自尝过,只看雨晴这表情,我一定会认为她所吃的是味道极美的佳肴。
吃过那难吃的液体,我又让雨晴吃了一次药,接着对她说:“你睡一会吧,睡醒就不会这么难受了。”
我说完,正准备转身离开,雨晴却叫住了我:“不败,我睡不着,你留下来陪我聊天,好不好?”
第四十三章 最后的回忆
看着雨晴这期盼的眼神,看着她这有点楚楚可怜,又有点像在撒娇的表情,我还怎么能够拒绝?我笑了笑,很爽快地说:“好呀,但你想睡的时候,一定要告诉我。”
“好!”雨晴像小孩子一样,很愉快地回答道。
于是我在床边坐了下来,顺手摸了摸雨晴的前额,说道:“嗯,好像没刚才那么烫了。”
“因为吃了你煮的粥嘛。”雨晴呵呵一笑。
“你就别挖苦我了。”我苦笑着,接着轻轻吁了口气,换了一种很认真的语气说:“阿晴,都是我不好,如果你不是要帮我找戒指,就不会因为淋雨而病倒了。”
雨晴摇了摇头:“你跟我一起淋雨,但却只有我病倒了,只能说是我的身体不好嘛,怎么能怪你?”
“傻瓜。”我舒了口气。
“对啦,说起那戒指,我都忘记还给你了。”雨晴说罢,拿起放在床头柜上的戒指,递给我。
我接过戒指,笑了笑。那一瞬间,我觉得这晓薇留给我唯一物品,一点也不重要了。如果能再选择一次,我一定不会因为这戒指而把雨晴骂一顿。
雨晴见我拿着戒指发呆,轻声问道:“想起你跟这戒指的故事?”
我勉强一笑,说:“是时候把这故事在脑海中锁起来了。”
雨晴点了点头,没有说话。她没有问我关于这枚戒指的故事。她大概知道,我愿意说的话,她不问我也会说,我不想说的话,她多问也没意思。
“你想知道我过去的事吗?你想知道这枚戒指是谁送给我的吗?你想知道为什么昨天戒指丢失时,我会这么紧张、激动吗?”
雨晴想了想,说:“如果你愿意说的话,我会很认真地听。”
“嗯,”我点了点头,“那么现在就让我把这故事从头到尾地说一遍吧,说完这遍,我真的要把这个故事在回忆中封存起来了。”
“写东西的人就是不一样,说起话来也这么文绉绉。”雨晴嫣然一笑。
我也笑了一下,接着长长地叹了口气。雨晴不再插话,收起笑容,认真聆听。
“这戒指是我以前的女朋友送给我的。她是我的初恋,也是我目前唯一的一个女朋友。她叫何晓薇。”
“何晓薇?”雨晴忍不住说道。
“是的,跟你同姓。”
“嗯。”
“我跟她相识在是三年前,2003年的11月25日。11月25日,也是我跟你初次见面的日子。真的好巧,好像冥冥之中,一切都安排好似的。”
雨晴稍微把头低下,轻声说:“你还记得呀?”
她的意思是“你还记得你跟晓薇相识的日子”,还是“你还记得你跟我初次见面的日子”?不管了,当是后者吧。
“当然记得呀,才十多天前的事嘛,我又不是失忆。对啦,那天在万佳的餐厅里,你捡到我丢的钱,干嘛要还给我呢?”
我本以为雨晴的答案是什么“不是我的东西我不要”或“花捡回来的钱,不会感到快乐”之类的,没想到,她的回答却很有意思。
她想了一想,说:“如果没把钱还你,就不会跟你认识了。”
我呆了一下,还在想她的话,她又说:“能认识你,比捡到一千张一百元、一万张一百元,还要好。”
她的话语是那么的真挚,让我在一刹那间,内心感到无比温暖。我没有说话,她也没有说话。我们就这样在温馨的气氛中沉默了几十秒。终于,雨晴轻声打开了话题:“后来你跟何晓薇怎样了?”
于是,我把我跟晓薇的故事,粗略地告诉了雨晴。虽然我说得很随意,很多细节都没有提到,但至少已把我跟晓薇相识、相恋、分手的整个过程说清楚地说了出来。记得以前有人跟我说过,不能对现在的女朋友说自己跟以前的女朋友一起发生的事,因为女孩子总是小气的,尽管口上不说,但心里会嫉妒,会不舒服。
那么我把我跟晓薇的故事全部告诉雨晴,是对还是错?我不知道。告诉雨晴,应该没关系吧,一来她现在又不是我的女朋友(现在不是?难道以后会是?);二来我总觉得她不是那种小气的、心胸狭窄的女孩子。然而虽然这样想,但把整个故事说完以后,我却有点后悔了。不知雨晴在听我说我跟晓薇的故事时,心里是怎样的感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