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这个时候,他脑海里冒出来的第一个想法就是——和体型相差太多的人打架,建议直接拼刀要不就动枪。

    男人紧握拳头就要砸过来,谢景手臂青筋突然暴起,脚下骤然发力,狠扫对方踝骨。男人被巨力打得踉跄了几步。所有动作都在眨眼间发生,谢景一个漂亮的鲤鱼打挺,站起身来,猛然扭住了对手肩颈,用力就来了一个背后摔,这一击可比刚刚谢景摔在地上的响动大得多了。

    谢景笑了笑,“别以为就你会摔!”

    男人怒吼一声,猛然抬手朝谢景掐了过来,直逼他的咽喉,如果换做是个普通人,被这样一掐,估计当场就能就义了。痛感让谢景神经敏锐一跳,只觉得身体都像是要烧起来一样。他双手成十字型架住男人的手臂,翻身一扭,只听得,“咔擦!”一声,脱臼声清脆响起。

    男人脑子一炸——

    紧接着谢景干净利落将对手咣当绊倒在地,但是他并没有紧跟攻击,反而等男人慢慢翻爬起身。

    “要知道——”他眯起眼睛,瞳孔深处闪烁出了血色的寒光,谢景缓缓地活动颈肩,肌肉寸寸暴起,强悍的筋骨发出了爆裂声,他慢慢勾起了唇角,“我可是连一半的力都没有用。”

    男人眉心狠狠一跳,看他就像是看怪物一般。

    最后一字没落地,他已经提脚冲了上去。

    男人恍然回神,但到底迟了半秒——随即被当胸一记重踹,身体飞出去砸上了铁质的护栏。喷出满口血。

    “喂!”场上意气风发的少年朝裁判扬了扬下巴,“可以了吧?”

    当然可以了,男人的一只手已经废了,如果再打下去,只会是得不偿失,不如及时收手来得好,起码以后将养将养,还能照样出来做事。

    他们这一行的,输了没什么,人生中总会遇到那么一两个看不透也无法打赢的对手,能从台上走下来,就不算输得彻底。这一点男人觉得自己没有这个年轻的对手有气量,他面对自己的对手一向很小气,如果自己打赢了,非得把对方揍到走不动路为止。

    他知道这个一脸盎然朝气的对手说得是实话,他确实留有余力,否则刚刚他踹过来的时候,直接上来补几拳或者几脚,他可能现在直接都歇菜了。

    观众场上寂静一刹,瞬间四面八方的欢呼一阵高过一阵,渐渐化作扭曲变调的背景音。

    金钟猛然敲响,裁判刚要冲上来举起他的手,谢景就直接摆摆手,“不搞这些虚的了,晚上我请喝酒。”他和这个裁判也挺熟的,然后兀自往擂台后走去。眼角余光一扫——

    台下那个穿着高级定制西服,与周围的妖魔鬼怪魑魅魍魉全然不同的男子正望向他,衬着天顶的彩灯,眸光熠熠生辉。

    很好,谢景瞳孔略微压紧,成功一半了。

    一穿过黑黝黝的长廊,周围员工都捧场应是,恭维声不绝于耳。

    谢景满心想的是,自己这样的和普通人打架,本来就是占便宜了,仔细一想,还感觉挺愧疚的了。他在换衣服,系好鞋带一抬头,有人站在他的面前——

    “你叫什么名字?”

    “……”

    “你叫什么名字?”那个穿着整齐西服,戴着手套,杵着顶端镶嵌珠宝的铁杖的充满绅士气息的男人再次重复一遍。

    “没有名字。”

    “没有名字?我看你身手不错,要不然以后就跟着我了,就叫你怀歌怎么样?我给你取的名字,你要记好了。”

    男人大笑,“怎么,你是不喜欢这个名字?还是不想跟着我?”

    “没有,是很好听的名字。”

    “你身手不错,男人想要的东西不是靠智谋就要靠拳头,对于人生所有值得缅怀的过往,即使日后回想起来,还是可以像战歌一样轰轰烈烈响彻天地。”

    “谢谢老板。”

    那不是任霄第一次去地下拳场,但却是第一次遇见他,他取名为怀歌的少年。那一年怀歌十四岁。

    少年人看起来骨骼削瘦,但是不妨碍他的背脊如剑戟一般锋利。他模样俊秀,足够掩盖他所有的累累伤痕,完全可以成为他能带出去的很有面子的存在。

    跟在任霄身边其实是挺舒服的一件事的,他对自己的手下从来不吝惜吃穿用度,闲暇时分也会让他们自己出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但大多数时候已经改名的怀歌是没有什么事情可以做的。

    这里不缺吃的,小甜点也有,他有时候感觉自己都要堕落了。不过任霄会允许他买书来看,尽管这在他的手底下是很奇葩的一件事。任霄手底下好多马仔基本上大字都不认识几个的。

    不过,也正是因为如此,怀歌很多时候和他们比对起来,像是异类一样。但是他不太在乎这些,虽然很多时候,那些人看他的眼神让他觉得很不舒服。但除了这些,任霄手底下的大多数人都比不上他,不如他心思聪敏,没有他身手利落干脆,甚至连长相都不如他俊秀清楚。

    他自己倒是清楚自己背后遭人嫉恨,不过他不在乎,他很沉默也不爱说话,至少面对任霄的时候是这样的样子。

    后来他长大,慢慢成为了任霄眼中的可塑之才,开始允许接触集团内部的事宜,了解运作,处理运输货物,调解各帮派争夺地盘或者合伙这样的事情。

    在当时,传递情报其实是很困难的一件事,任霄手底下对于电子产品的管控还是很严格的。不过怀歌从来不急着传递什么,他都是等着上面给自己派任务。他还是经常会回去拳场,然后通过和别人嬉闹的时候,偷偷看看能不能从安插在边境的情报网点收到什么讯息。关于这一点,任霄对于他是很放纵的。他从来不拦着怀歌,让他想去拳场就去,他告诉过怀歌,说他和别人动手的时候,看起来像是动作片一样热血沸腾。他乐意看到底下的人勇猛得让人不可逾越。

    怀歌对于任霄的夸赞,会做出很受用的模样,不过心底倒是不觉得有什么,毕竟这话他听得多了。听多了就麻木了嘛,这其实也挺正常的。

    在津安潜伏的这么些年,他以任霄的组织为中心,游荡于津安边境各处的混血种毒帮中,偶尔用匿名通讯或者秘密电台传递线报,但他从来没有见过津安那边的接头人,他以为这些都是为了安全起见。这是肯定的,少暴露一点就意味着更安全。

    很多时候他会对着镜子打量自己,在一个利用妖物血统贩卖毒品的组织当卧底是很消磨人心的一件事。是的,这项任务听起来刺激艰险,但大多数时候日子对于怀歌来说,都是枯燥乏味的。

    任霄经常举办比赛,在无边旷野燃起篝火,双方选出几个马仔出来打架。看吧,其实犯罪集团闲着也挺无聊的,平常都没有什么娱乐项目,靠看底下人打架做消遣。

    怀歌其实挺心高的,但是他也懂树大招风的原理,所以很多时候他都不会太拼,总是做出一副自己全力以赴才堪堪获胜的样子。像是拼了命的要往上爬一样。

    哎呀,这点说起来就搞笑了,他是卧底又怎么了?在贩毒集团里面当卧底,难道就不能卯足了劲地往上爬吗?这样看起来才更加真实一点不是吗?如果万一运气好,干掉老大,自己带着全体投降岂不是更加美滋滋?

    当然,这事情想想就好,那时候怀歌还是挺中二的。

    他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能回去,他挺想回去的。这个问题他问过,男人总说让他坚持一下。

    很多时候他都不太明白自己在坚持什么,但是还好,他能知道自己在走什么样的一条路,应该怎么活下去。

    后来魏爻领回来一个姑娘,是长得很好看的女孩,她叫做闻雲。

    怀歌没有说错,他和魏爻是真的不熟,因为他那时候和魏爻负责的事情接触不到一块儿去。魏爻主要是在边境那边的运输线路活跃,而任霄不让他管这些事。

    那时的怀歌听魏爻听得最多的,都是从闻雲的口中听说的。闻雲喜欢魏爻。

    这不是什么秘密,闻雲当时在津安另一个帮派手底下做制毒工,运气不好被抓到了,正好被魏爻给救下了,所以这姑娘就对魏爻一见倾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