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老宋头排着队,等着将手中的银元券换成银子的时候,在银行的二楼的经理室中,透过窗户往外看着排成队等待换银子的百姓,刘彬有些不解的问道。

    “经理,既然这茧行是商会茧行,而且他们本身就是利用银行的贷款进行收购,为何不直接把给他们现银,反倒费这个周折,给他们银元券,然后再让百姓来银行换成银元,这岂不是多了一道手续?”

    刘彬是广州本地人,他是江淮银行在广州设立分行后招募的本地职员,他一直无法理解,为什么银行总是不厌其烦的多出一道手续来。

    “放出银元券,然后让持券者来银行兑换,看起来是增加了我们的工作量了是吗?”

    听到刘彬的疑惑,梁国邦走到窗边,他的视线投向三十几丈远的茧行,然后问道。

    “刘科长,你看是银行的人多,还是茧行的人多?”

    经理这么一问,刘彬连忙大至数了一下,然后说道。

    “茧行那边的人比这里多了不少,不过那边卖茧,三四个人一起卖茧,也是正常,这边只要一个人就行了。”

    “确实是这样,可总有人会直接拿着银元券离开。”

    梁国邦取出了一个金质的金属烟盒,从中取出玉制的烟嘴,然后又插了一根香烟。这香烟与烟盒,都是江北最新的发明,相比于烟袋、水烟,这种纸烟抽起来更为方便,尤其是在使用火柴的时候。

    在经理取出香烟时,梁国邦已经主动到桌上取出一根火柴,在窗台上划了一下,然后,那根小木棍便冒出一团火来,即便是已经用了几个月的火柴,他仍然会惊讶于这种“自来火”,一直不知道,到底是什么法子,居然能让它一划就着。火柴是去年江北刚刚推出的新发明,不过因为价格的关系,使用并不广泛。

    这一划就是半文钱哪!

    在为经理点香烟的时候,刘彬心里暗自嘀咕着,这半文钱是火柴的价格,烟……更贵。

    抽了口香烟,然后梁国邦才说道。

    “我们之所以在广州设立分行,目的是为了什么?”

    “设立银行的目的是为了集中社会闲散资金,用作于投资……”

    刘彬的回答是一个标准的答案,银行就是为了集中闲散,然后通过贷款扶持工商业,并且从中获得丰厚的利息回报。

    “这不是全部!”

    摇摇头,梁国邦盯着外面的百姓,他的语气不快不慢。

    “银行,同样还有其它的作用,比如像现在……”

    梁国邦的话声略微一顿,随后才说道。

    “从去年,晋王克复广东,我们于广州设立分行至今,我们之所以像当初在江北那样,用银元、用本票,一点点的建立信用,就是为了今天,为了让百姓能够接受银元券,而如何让百姓接受银元券?”

    回头看着刘彬,梁国邦的语气依然的显得极为平静。

    “我大明一开始并不用银,而是用宝钞,可是后来宝钞因为滥发,导致信用崩溃,以至于为百姓拒用,在这种情况下,如何让百姓相信一家银行的银元券?”

    “这……”

    经理的问题,让刘彬变成了哑吧,好一会才说道。

    “首先必须要让他们接触到银元券,然后相信它随时换成银子,然后……我明白了!”

    这么一解释,刘彬立即明白了原因,知道为什么要让茧行放出银元券。

    “向茧行提供银元券贷款,是为了让百姓接触到它,并在兑换过程中,看到银元券确实能换成实实在在的银子,如此一来,百姓慢慢的就会相信银元券,这个时候……”

    到时候,这江淮银行发行的银元券,就会像白花花的银子一样,再不会为百姓所拒绝,到那时,岂不意味着……

    就在他心魂慌乱时,只听经理说道。

    “你该不会以为纸币的意义,仅只是为了以纸换物?”

    第074章 初抵

    作为一个西洋人,身处大明是什么感觉?

    没有任何感觉!

    至少对于史密斯来说,现在他已经习惯了从四周投来的诧异的眼神,尽管他穿着大明的衣裳,可是相貌的迥异,却让他在这街头很是显眼。

    “我是大明人!”

    又一次,在沈阳城中,面对巡逻兵士的询问,史密斯用流利的大明官话回道。

    “色目人?”

    见过世面的士兵,盯着史密斯的时候,另一个兵卒的目光中已经流露出轻蔑之色,而一个军士模样的兵卒更是喝道。

    “忘了规矩了吗?色目着猪皮靴,不许乘骑,若行中径,许平民打死勿论。这杂碎着的是什么靴?……”

    不由分说,那军士指着史密斯脚下牛皮靴,正想要动手的时候,史密斯连忙解释道。

    “我不是色目人,我不是色目人,我是归化人,我是归化人……”

    秀才碰到兵,有理说不清。尽管史密斯言道着自己是归化人,可是对于这些在“夷狄,禽兽也,故孔子贱之”的思想熏陶下的兵卒来说,那里会理会他是什么归化人,在他们看来,鞑虏禽兽也,夷人亦是禽兽也。

    “我是归化人,我是归化人……”

    就在史密斯生怕自己被打死,惊恐高喊自己是“归化人”的时候,那边一名军官听到他的喊声,便走过来说问道。

    “怎么回事?”

    “回长官,我们抓到一个色目人,他不但穿牛皮靴,还走中道,按规矩可以直接打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