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咳,嗓子真难受,不行,我得回去吃点药,今天就不陪你了!”余则成脸红脖子粗,一边咳嗽着,一边摆手告辞。
王旭目送他远去,有病是假,回去证实消息是真。
不过,王旭也不会挽留,他叫余则成过来,认门是第一件事,第二件就是让余则成多多提防。
因为他不相信,来一次津卫,这个假特派员,就会带着药品乖乖回去。
余则成暴露的可能很小,但是负责津卫地下党的秋掌柜,恐怕就没有这么幸运了。于情于理,特派员到津卫来,秋掌柜也要接见一下,就是本来不想见,假特派员也不会让他躲过去。
余则成一走,王旭该吃吃,该喝喝,好像只做了不起眼的小事。
吃到正酣,墙头上突然传来了动静,抬眼一看,是许家珍的那个女儿。
小家伙年纪不大,看上去六七岁,正眼巴巴的看着他,不停的吞咽着口水。
王旭瞧见了,不可能装作没看见,摆了摆手,笑道:“叔叔这里有烧鸡,想不想吃?”
没答话,小丫头看上去很想吃,却不敢真的讨要,更不敢下来。
王旭拿起烧鸡来,主动走过去,开口道:“拿着,回去给妈妈吃,就说是隔壁的王叔叔给的。”
小丫头还是不说话,趴在矮墙上,一个劲的咬着手指。
矮墙并不高,看上去还不到两米,王旭一伸手,就将烧鸡塞了过去。
小丫头拿到烧鸡,咬着嘴唇看了他一眼,很快消失不见了。
“凤霞,烧鸡是哪来的,你是不是偷东西了?”
“妈妈我没有,是隔壁王叔叔给的。”
“谁让你拿的,别人给你就拿,你怎么这么没有骨气,我平时是怎么教你的……”
前面还好,听到后面,就是一阵暴打的声音,孩子的哭泣中,夹杂着大人的训斥声。
王旭坐不住了,不想要,给他退回来就行了,怎么能打孩子呢。
三下五除二,两米高的墙头,王旭就蹬上去了。
入眼,叫凤霞的小女孩,正抓着一个咬过一小口的鸡腿,被疑似巩俐的许家珍暴打。
“现在就跟我去,咱家没有鸡,将大黄带过去,补偿这只烧鸡。”
“妈妈,不要把大黄送走,妈妈我再也不敢了。”
“不许哭,你吃了人家的鸡,就要拿东西赔给人家,我们虽然穷,却有志气!”
许家珍的家里很穷,什么也没有,只有一条老黄狗。
王旭已经看出来了,许家珍打孩子,不是因为凤霞拿了烧鸡,而是烧鸡被吃了一口,许家珍想送过来也不行了。
这是一个坚强的女人,长得漂亮,但是很有骨气。
之前王旭还在想,富贵被抓了壮丁,许家珍孤儿寡母是怎么生活的。
现在他看到了,许家珍的院子里,有许多洗好了,正在晾晒的衣服。
这些衣服的样式有点像校服,而且全都是女式的,联想到青玉街不远处,有一个女子学校,显然许家珍平日里,就靠给学生洗衣服赚钱。
第15章 大黄
“嫂子,别打了,一只烧鸡,值当个什么!”
作为现代人,王旭对烧鸡的概念,也是现代人的观念。
一只烧鸡,大街上买,最多不超过二十块钱,一百块钱就能把人撑死。
只可惜,这里是民国,是日本人占领下的1940年。
大街上,被饿死的人都屡见不鲜,老百姓家里一年下来,都看不见二两的荤腥,烧鸡是有身份的人才能吃的东西。
对许家珍来说,一只烧鸡,就是十天的口粮。
自己辛辛苦苦给别人洗衣服,十天下来,赚的钱也就让母女二人,维持在不被饿死的边缘,多一分钱也拿不出来。
双方的时代不同,王旭觉得许家珍小题大做,许家珍却认为,这是还不起的债,看到王旭出现之后,不但没有松开凤霞,反而打的更凶了。
“嘿,别打了,你有病吧,孩子让你打的上不来气了!”如果说之前,王旭对许家珍印象很好,现在就有些不解气了。
许家珍是女人不假,可她也是大人,六岁的孩子哪挨得住。
几下下去,凤霞就被打的哇哇大哭,手上的鸡腿掉了都不知道,哭的直哽咽。
“大兄弟,你的烧鸡我赔不起,这只狗你拽走吧,它身上还有几两肉,能顶你的烧鸡了吧。”许家珍不再打孩子,反而指着家里的老黄狗,非要让王旭拽走。
王旭哭也不是,笑也不是,这狗一看就是杂毛狗,平时又吃不饱,饿得走路都打晃,自己要过来干什么。
而且,许家珍虽然这么说,目光中却满是不舍,显然跟这条狗有很深的感情。
弄不好,这条老狗,还是被抓壮丁的富贵留下的,代表的意义不只是狗,而是一种思念。王旭就是在混蛋,也犯不着一只烧鸡,就去夺人所爱吧。
“嫂子,咱两个是邻居,这么斤斤计较就没意思了。你说这隔壁住着,为一只烧鸡就把你狗牵走,以后还用打招呼不?”王旭说到后面,自己都笑了。
可惜,许家珍没笑,她固然舍不得狗,更不想失去自己的骨气。
王旭目送他远去,有病是假,回去证实消息是真。
不过,王旭也不会挽留,他叫余则成过来,认门是第一件事,第二件就是让余则成多多提防。
因为他不相信,来一次津卫,这个假特派员,就会带着药品乖乖回去。
余则成暴露的可能很小,但是负责津卫地下党的秋掌柜,恐怕就没有这么幸运了。于情于理,特派员到津卫来,秋掌柜也要接见一下,就是本来不想见,假特派员也不会让他躲过去。
余则成一走,王旭该吃吃,该喝喝,好像只做了不起眼的小事。
吃到正酣,墙头上突然传来了动静,抬眼一看,是许家珍的那个女儿。
小家伙年纪不大,看上去六七岁,正眼巴巴的看着他,不停的吞咽着口水。
王旭瞧见了,不可能装作没看见,摆了摆手,笑道:“叔叔这里有烧鸡,想不想吃?”
没答话,小丫头看上去很想吃,却不敢真的讨要,更不敢下来。
王旭拿起烧鸡来,主动走过去,开口道:“拿着,回去给妈妈吃,就说是隔壁的王叔叔给的。”
小丫头还是不说话,趴在矮墙上,一个劲的咬着手指。
矮墙并不高,看上去还不到两米,王旭一伸手,就将烧鸡塞了过去。
小丫头拿到烧鸡,咬着嘴唇看了他一眼,很快消失不见了。
“凤霞,烧鸡是哪来的,你是不是偷东西了?”
“妈妈我没有,是隔壁王叔叔给的。”
“谁让你拿的,别人给你就拿,你怎么这么没有骨气,我平时是怎么教你的……”
前面还好,听到后面,就是一阵暴打的声音,孩子的哭泣中,夹杂着大人的训斥声。
王旭坐不住了,不想要,给他退回来就行了,怎么能打孩子呢。
三下五除二,两米高的墙头,王旭就蹬上去了。
入眼,叫凤霞的小女孩,正抓着一个咬过一小口的鸡腿,被疑似巩俐的许家珍暴打。
“现在就跟我去,咱家没有鸡,将大黄带过去,补偿这只烧鸡。”
“妈妈,不要把大黄送走,妈妈我再也不敢了。”
“不许哭,你吃了人家的鸡,就要拿东西赔给人家,我们虽然穷,却有志气!”
许家珍的家里很穷,什么也没有,只有一条老黄狗。
王旭已经看出来了,许家珍打孩子,不是因为凤霞拿了烧鸡,而是烧鸡被吃了一口,许家珍想送过来也不行了。
这是一个坚强的女人,长得漂亮,但是很有骨气。
之前王旭还在想,富贵被抓了壮丁,许家珍孤儿寡母是怎么生活的。
现在他看到了,许家珍的院子里,有许多洗好了,正在晾晒的衣服。
这些衣服的样式有点像校服,而且全都是女式的,联想到青玉街不远处,有一个女子学校,显然许家珍平日里,就靠给学生洗衣服赚钱。
第15章 大黄
“嫂子,别打了,一只烧鸡,值当个什么!”
作为现代人,王旭对烧鸡的概念,也是现代人的观念。
一只烧鸡,大街上买,最多不超过二十块钱,一百块钱就能把人撑死。
只可惜,这里是民国,是日本人占领下的1940年。
大街上,被饿死的人都屡见不鲜,老百姓家里一年下来,都看不见二两的荤腥,烧鸡是有身份的人才能吃的东西。
对许家珍来说,一只烧鸡,就是十天的口粮。
自己辛辛苦苦给别人洗衣服,十天下来,赚的钱也就让母女二人,维持在不被饿死的边缘,多一分钱也拿不出来。
双方的时代不同,王旭觉得许家珍小题大做,许家珍却认为,这是还不起的债,看到王旭出现之后,不但没有松开凤霞,反而打的更凶了。
“嘿,别打了,你有病吧,孩子让你打的上不来气了!”如果说之前,王旭对许家珍印象很好,现在就有些不解气了。
许家珍是女人不假,可她也是大人,六岁的孩子哪挨得住。
几下下去,凤霞就被打的哇哇大哭,手上的鸡腿掉了都不知道,哭的直哽咽。
“大兄弟,你的烧鸡我赔不起,这只狗你拽走吧,它身上还有几两肉,能顶你的烧鸡了吧。”许家珍不再打孩子,反而指着家里的老黄狗,非要让王旭拽走。
王旭哭也不是,笑也不是,这狗一看就是杂毛狗,平时又吃不饱,饿得走路都打晃,自己要过来干什么。
而且,许家珍虽然这么说,目光中却满是不舍,显然跟这条狗有很深的感情。
弄不好,这条老狗,还是被抓壮丁的富贵留下的,代表的意义不只是狗,而是一种思念。王旭就是在混蛋,也犯不着一只烧鸡,就去夺人所爱吧。
“嫂子,咱两个是邻居,这么斤斤计较就没意思了。你说这隔壁住着,为一只烧鸡就把你狗牵走,以后还用打招呼不?”王旭说到后面,自己都笑了。
可惜,许家珍没笑,她固然舍不得狗,更不想失去自己的骨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