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菲洱?我好像看到其中一个在农田那边。”

    庄园里一共有十个弥菲洱,很难分辨出来哪个是哪个。

    庄不远本来也不知道,这十个弥菲洱是不是不分彼此,现在他知道了,弥菲洱这种生物,也是有本体和分体的。

    庄园的农田里,一群群的农人在忙碌着。

    他们唱着歌儿,喊着号子,很开心的模样,完全看不出来,他们已经失去了一次家园。

    本来,农人的居所,早餐镇是在蓝石叶内星的。

    可惜,庄不远又不能把蓝石叶内星一起带回来,他们不得不离开刚刚安顿下来的家园,随着庄不远来到这陌生的两亿年前,一切重新开始。

    一部分人在庄园里忙碌,而大部分的农人,还要去桥头庄园,种植桥头庄园的农田。

    但是农人们并没有抱怨,对巨大的工作量,也甘之如饴。

    他们就像是一株野草一样,总是随遇而安,不论在哪里,都能开垦出来一片田地,然后养活自己,养活别人。

    就像是无数的州内人。

    他们和土地,似乎有着天然的亲密。

    看到庄不远,他们纷纷向庄不远行礼,听到庄不远的询问,一个个指向了远方的河边。

    庄不远在河边,果然看到了一个身影。

    绿色的发辫,像是藤条一样在空中挥动。

    她的身边,蹲着几只小老虎,很是乖巧,听到庄不远的声音,几只小老虎转过身来,立刻呜呜叫着,含糊不清地喊着:“庄主,庄主!”

    来撕咬庄不远的裤脚。

    庄不远来到了弥菲洱的身边:“在看什么?”

    弥菲洱是不爱说话,或者说,不会说话的。

    她抬起头,一根发辫指了指前方。

    庄园的“大德鲁伊”赵民,正蹲在一块田地里,侍弄一院子的菜。

    这是一块非常普通的农田。

    没有使用时间之血,普普通通,长势也不怎么喜人,赵民也没有使用什么特殊的技巧,就和一名普普通通的老农一样,用简单的农具松土,浇水。

    这种朴素的动作,和大德鲁伊的身份,似乎并不怎么搭配。

    很多时候,赵民还是喜欢这种简简单单的伺弄田地,每当他有什么难题无法解决的时候,或者是有什么心事的时候,都会过来。

    这就像是他自己独特的放松方式。

    庄不远看着他在侍弄这农田,心里也渐渐放松下来。

    那感觉,就像是在看庄爸酿酒,看庄妈做缝纫活一样,有一种让人格外放松的感觉。

    赵民伺弄的很认真,许久之后才直起腰来,还敲了敲自己的腰杆,似乎俯身久了,自己的老腰有点受不了了。

    这个时候,他才看到了庄不远。

    “庄主?您回来了?”赵民惊喜道,“您在旁边看了多久了?怎么不叫我?您找我有什么吩咐?”

    “没有……您这是在种什么?”

    “这是小麦啊。”赵民闻言,哭笑不得道,“您可真是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就这样怎么当一个庄园主嘛!”

    庄不远不好意思地摸了摸自己的嘴,他刚才远远看过去,还以为是一茬茬的韭菜,打算割点韭菜,回去让人包饺子呢。

    说起来,自己这个庄园主,似乎真的很不称职啊……自从接受了庄园之后,就从来没有种过地。

    “种地有意思吗?不如让我来试试?”庄不远问道,然后向前走了几步。

    “别别别,你别过来,我怕你踩了我的麦子!”赵民毫不掩饰自己的嫌弃。

    “我站在旁边浇水总行了吧。”庄不远抓起了旁边的水壶。

    赵民觉得,自己这心爱的一块地,可能真的要毁在庄不远的手里了。

    他叹口气,默认了庄不远的做法,看着庄不远胡乱地来回浇水,又是好笑,又是无奈。

    庄不远大概能够挥手之间,干掉好几十座工厂,但是在浇水的时候……真的是又没耐心,又没技巧。

    但是赵民能说什么呢?

    连庄主都开始下地干活了。

    但看到这一幕,更让他感慨。

    “其实,我刚才在想……”赵民道,“到底是我们驯化了小麦,还是小麦驯化了我们呢?”

    “嗯?”庄不远疑惑。

    “人类曾经是自由自在地生活在森林之中,草原之上的狩猎与采集者,直到有一天,我们发现了一种,在熟透了之后,种子不会脱落的植株。”

    “小麦?”

    “嗯……从那之后,小麦就成了地球上最成功的植物。”赵民道,“它们可以享受最肥沃的土地,有人为它们驱虫,有人为它们施肥,有人为它们浇水,有人为它们储存和传递种子,帮它们繁衍到地球上任何一个可以种植的地方,甚至是不适合种植的地方,也被改造成了适合它们的环境。”

    “但是……人呢?人在这个过程中,得到了什么?”赵民思索的样子,让庄不远一时之间想不出当初刚刚见到赵民时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