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说被飞射的巨石轰到船体,哪怕只是水雷在旁边炸开的波浪都足以把小桨船掀翻。

    失去通信艇,让这支舰队的水手想要传达指挥官的消息变得分外困难,后面的船能看到前面船艉的水手伏着身子摇摆手臂,却听不到他声嘶力竭的喊声,更不知道他们想要传达指挥官什么样的指示。

    似乎指挥舰也意识到这一问题,霍华德的座舰先后升起了霍华德家族的纹章与新教十字架。

    把后面的船看蒙了。

    “他什么意思,要我们像在陆地一样跟着他冲锋么?”

    “升起旗子就是要冲锋吧?可我们不是陆军啊。”

    海军对英格兰来说是个新概念,或者说对欧洲所有人而言都是新概念,除了西班牙,西班牙是正经分出水师陆师的王国,至少在规定上,西班牙船舰上总有两名长官,一个负责水战、一个负责陆战。

    至于说负责水战的长官总用陆战方式去打仗、水兵属于下等人这种情况,只属于历史遗留问题,但人家确实明确区分水陆两师。

    英格兰的海军则仍然处于襁褓之中,全凭普利茅斯的霍金斯家族一手建立,作战思想则来源于德雷克的海盗生涯,使用火炮以弱胜强的经验让他们避免攻坚、接舷,船上全是炮手、水兵,这会儿霍华德爵士拿出陆地作战的旗子让他们看,把所有人都看得很迷。

    迷惑,但有效,至少离得近的几艘船能读懂这是什么意思。

    远一点儿就不好使了,隔二三百米离个旗,正常人连旗子上画的是狼还是哈士奇都分不清,更别说波涛颠簸的海上了。

    不过岸边悬崖上居高临下的李禹西倒是能看清,这位烟草商人身负重任,罕见地给自己身上披挂甲胄,端着望远镜看见海湾中逐渐接近的敌军船舰,尤其是最先两条航速逐渐慢下来的火船,对左右道:“他们已进入射程,把龙旗立起来。”

    随着命令,在他身前三个方向,六面显眼的赤底龙旗招展而起,最先接收到这一信息的是海口河湾西岸守军,那驻扎着一营四百牧野保甲与一百三十名大明商兵。

    在营把总的命令下,他们从林中走出,扒下三十六门从船上卸下安置岸边的佛朗机炮上的绿色棉布,在商兵的操控下从侧后方向驶过他们的英军舰队末尾船舰展开炮击。

    牧野保甲则在沙地中伺机隐蔽,有些人端着大弩、擎着环刀做守卫,还有些人则钻进沙滩提前挖好的隐蔽工事中拽着绳索,他们在沙滩上布置了地雷与陷阱。

    随后是东岸,那边同样安置着火炮阵地与雷区,用佛朗机炮向敌军船舰发起轰击。

    宽四五里的河道两侧遍布暗礁,只有中间狭窄水道可供船舰入港,从这个距离向河道中船舰发起射击,其实收效甚微,那几乎是佛朗机炮的最大射程,让商兵射击还是牧野保甲射击完全没有区别,就算换了北洋炮手也一样,能否命中都要看敌船接得好不好。

    李禹西的设想是通过水雷、两岸佛朗机炮来最大程度上打击敌军士气,让他们慌乱,他知道敌军一定会慌乱,因为他已经在普利茅斯东西两侧的普利姆河、泰马河自沉了四条福船,把河道完全堵塞。

    现在的普利茅斯就是个大口袋,敌军除了登陆白刃战还有一线生机,不论他们往哪儿跑都是绝路。

    霍华德爵士已经能看见普利茅斯海岸上密密麻麻的脑袋了,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佛朗机炮,顺着走向海滩的石阶,下面一层、上面一层、斜着一层,三层矮石墙后面站满炮手,清一色佛朗机炮瞄向前方。

    但他们并不射击,只是静静等着,似乎等着他们登岸一样。

    最先的火船由于火势太大烧毁了自己的船帆,搁浅在半路上,但更多战舰已接近普利茅斯,他们用船炮向港口轰击,速射的回旋炮与威力巨大的前装荷兰锻钢炮向木制、石制建筑倾泻炮弹。

    才不过一轮就把港口打得满目疮痍,可就在这个时候,最先顺风转弯驶入普利姆河的两条船发出巨响,不知撞上什么东西,一条船搁浅在河岸边,另一条船则横在河口,紧随其后又有两条船撞在它身上,挤成一团。

    而在他们后面,传来喧天战鼓夹杂唢呐交响,人们看见远处一艘庞大战舰的阴影驶入海口,率领数艘船舰向顺风向他们攻了过来。

    第一百一十七章 农夫

    老约翰是个自由民,住在普利茅斯乡下远离人群的农庄里。

    小时候家里小有田产,赶上贵族老爷收地养羊,本来应该能继承点遗产什么的,可他走投无路的爹吃饱撑的上船当了水手。

    那可是大海啊,海上有葡萄牙人有西班牙人有法国人,还有恐怖的海怪,闹着玩的?果然一去不回。

    所以到他这会已经什么都没有了,挖了个大树洞做房子,靠在骑士老爷的牧场外打猎、采集为生。

    有时候会兼职做个强盗,其实英格兰没有强盗这个词,意思相同的词叫扒袍子的人,有时候他会袭击过往行人,随便得点什么东西就赚翻了。

    他的运气很好,所以到现在都没被抓住,人们管他叫林中野人,社会地位跟遥远大明国的野人女真差不多。

    他有一张弩,不是精锐部队的那种钢弩,就是普普通通的木弩,打兔子用的。

    听说战争的消息他很开心,自己背着木筐装着风干肉和干粮,提着弩就找上了最近的骑士老爷,说出来估计占领普利茅斯的大明人都不信——老约翰是求着骑士老爷上战场的。

    不光他,在他身边有很多农民,都是背着粮食、自备兵器,求着贵族老爷上战场。

    为什么要求呢?因为贵族们不想让他们上战场,战斗力低下只是其次,他们作战意志极低,即便组成军队也很容易溃散,缺少防护装备也没什么纪律与战斗技能,最关键的问题是小封建经济,如果让这些农民都上战场,后勤供应不上。

    回到老约翰,他为什么想上战场呢?

    这年月日子枯燥乏味,反正也知道自己不是主力部队,跟着到战场上打打酱油是很让人开心的事。

    人们常说现在的生活好了,一个铁匠工作多少天就能给自个儿置办一身铠甲、一个士兵服役多少天就能给自个儿置办多少装备,问题出在除了他们呢?领主老爷不缺铁匠,一个村子有俩就足够了,领主老爷也不缺士兵,老约翰穷的好几年都没有新衣服穿了。

    他背着个木筐就是全身家当,赌上全身家当就一个目的,他给自己的作战目标就是在战场上捡两柄剑。

    至于是己方贵族老爷的佩剑,还是大明商人挂在腰上的剑,他没想过,他就是单纯的想要捡两柄剑回去,只要捡两柄剑,往后两年的开支,就都不用发愁了。

    要是运气好的话再扒上它一件袍子,别管是骑士老爷的罩袍还是战马身上的挂袍,最好是大明商人穿的绸袍。

    扒一件绸袍,他就能娶个妻子、生一窝孩子,最好这场仗再打的久一点,让普利茅斯周围的地价低一点,买几亩地盖个木屋,孙子的名字他都起好了,就指望着这场仗了。

    他相信自己是能活下来的,活下来的几率至少要比当水手大得多,而且他的运气一直特别好。

    老约翰的运气确实很好,在赶往骑士老爷领地的路上,他被装备精良的北洋骑兵斥候撞个正着,四个骑着小马儿的骑兵提长矛、手枪围在他身边兜圈子,用他听不懂的话盘问他,那是个什么场景?

    所以说老约翰幸运,这种实力极端差异的情况他都没死,而且还从明军那弄来揣了一篓子的黑面包,厉不厉害?

    当他到围城大营向别人吹嘘这段经历时,抱着相同期待赶来的农兵都管他叫勇敢的约翰,其实就连他自己也好奇为什么会活下来。

    他并没做什么,只是见到骑兵就情不自禁地先尿为敬,把木弩、风干的兔子肉、两块黑面包、短袍与兜帽全部摆好,最后看明军骑士还在说什么,又不情不愿的把打着三个补丁湿了的麻布紧身裤脱下来。

    结果这些骑兵就走了,过了一会又追上来,在正穿裤子的老约翰呆滞的目光下,往他的木篓里丢下一袋子黑面包、两只皮水袋和一把便士后扬长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