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么就是跟自己方才说的一样,为了王二宝的家产。要么就是直接想现得利。小样甚至觉得,那个男孩是不是这对夫妻的骨肉都有待查证。所以这过继的事要谈也得把这孩子的来历弄清楚。然后才是这对夫妻的目的。

    那对夫妻见小阳气势汹汹,别看个头不大,但说话是直中要害,而且听意思人家才是这里的主子,立马就低气了三分。但正如小阳所料,他们也没放弃把孩子过继给王二宝的决心。别看要走,也没忘记跟二宝说他们是如何好意。没见过二宝媳妇娘家人是这么凶悍。末了还不忘让二宝带他们出去找客栈,理由是他们对这里不熟云云。

    赶走了那对瘟神。小阳也发泄了看木木受委屈之后的气闷。当然跟人吼也是需要底气的,所以第一件事儿就是跑去厨房,寻找有没有可以直接吃的东西。

    二宝回来的时候那可谓是垂头丧气。小阳让他赶紧去接木木。晚上他们四个要好好说到说到这件事。

    本来是因为小两口商量的事,现在变成了两家四口人共同要面对的问题。原因就是小阳认定,这对夫妻来意不明,孩子不能轻易留下。而朱海的意见是既然现在有这么一个孩子在这儿,也不用直接就拒之门外。但绝对不能让人牵着鼻子走。最佳的办法是冷他们三四天。如果他们不是为了钱或者财产,肯定就走人了。如果真的是为利而来,他们那时候也是占了上风。孩子他们这样的家庭是需要的,过继不过继的都好说,就算是花钱,也总是有血缘关系的要好些。

    木木其实真没有小阳想得那么多。为了自家的钱?这个认知是他以前从来没有过的。活了十七年,他从来没想过自己有一天也会因为有钱而被别人惦记上。转念一想,好像自己和二宝现在真的有些积蓄。但是因为这个,就要把儿子给自己送来吗?然后等孩子大了,再把自己和二宝的钱弄走?

    但二宝却觉得小阳的想法真的有可能。当然了,对于媳妇儿被骂的事他已经知情了,心里本来就对那对夫妻没有好感,这样一来剩下的就全是厌恶了。他是想直接把两口子给撵走的,孩子和媳妇儿比起来自然是媳妇儿比较重要。但他也奇怪自己为啥没直接赶人,可能是因为这孩子的眼睛真的挺像自己的,又或者是瞧见那女人用力地拧那孩子的胳膊,实在是有些不忍心。另外他其实也怀疑,这孩子究竟是不是堂哥堂嫂的骨肉。

    事情到了三天头上就出现了惊人的转机。王二宝那位堂哥,哭着找到了木木,而木木当时正跟小阳订猪肉会来,走到自家后门口。

    王家堂哥一席哭诉让小阳和木木一阵黑线。从而也知道了他们为啥要这么激进地把孩子过继给王二宝同志。要说这孩子绝对是老王家的骨血,可却不是他那位堂嫂生的。准确的说就是私生子,风流的产物。说起这位堂哥原来也是做小买卖的,有过几分积蓄。只是家里婆娘太厉害,一直被管制着,所以一直心里憋屈得慌。被压迫没有不想反弹的,明面不行那就暗的呗。于是就时不常偷偷去以家小酒肆喝酒,一来二去就跟那寡妇老板娘勾搭成奸。最后就有了这个孩子。

    本来这孩子是不可能被带回王家的,但那位悍妇堂嫂嫁进老王家五年没生育。于是王家堂哥他爹一听自己有个孙在流落在外,那还得了?赶紧接回了王家。不过想娶人家那寡妇过门当妾?人家可是不干的。要嫁就是正室,否则就要一笔钱。于是乎为了孙子,老爷子就给了那寡妇一大笔钱,自然这位堂哥的生意也就拉倒了。结果呢?自然这孩子不被堂嫂所待见,只是碍于老爷子在世,不敢如何。两年前堂嫂生了个儿子,老爷子乐呵之后没几天就过世了。这下那孩子可就遭了罪。六岁的年纪,天天就被当长工使。洗衣服扫地收拾屋子,除了做饭之外啥都得干。要不是王家堂哥拦了两次,这孩子怕是早就被打死了。

    之前听到海华县做买卖的乡亲说王二宝这回出息了。娶了个男媳妇儿,又在城里盘了个店铺,发了财了。这两口子就起了把这孩子送走的心。一来不让这娃在他们面前看着堵心,而来也可以换点儿好处。当然他们不是为了要二宝的家产,而是想要王二宝一笔钱。

    以上是小阳捋出来的事情概况。当然,要钱这件事对方是不能这么傻缺地直接说出口的,反正隐晦地也知道了。

    经过小阳转诉,朱海和二宝也了解了事情的原委。二宝气得直捶炕,朱海的反应倒是一般,只是微微皱了下眉头。本来嘛,事情跟他的关系就没多大。而且他觉得这真不一定就是坏事。

    最终的决定权在木木手里。二宝本以为媳妇儿不会乐意,因为他自己就不乐意。就没见过那两口子这样的,妈不是亲妈,爹总是亲爹吧?咋能这么干事儿!这不就是要卖儿子嘛!结果却出乎他的意料。木木的当时就表了态,那个孩子他要留下。不然不是跟了他们,将来没准儿就会被卖到其他的地方。不是更可怜。这毕竟是老王家的一条骨血。

    二宝心疼地搂着媳妇儿,知道他是想起了以前被他大哥卖掉的事情,于是也点了头。不管对堂哥堂嫂多延误,那孩子他还是存了心疼的。不过朱海提醒了他们一句话。“这个孩子留下没问题。但绝对不能是过继。反正也要花钱,不如就让他们签下卖身契。免得将来再找三找四的纠缠不清。”

    事情一旦牵扯到钱,那就是意见摊开到桌面上将来摆去的事儿了。结果就是在连同了田同志和香花嫂的高端谈判阵容下,那对夫妻以八十两的价格把这个孩子卖给了王二宝夫妻。签好了卖身契。而且二宝还跟他们俩说,往后他们彼此就当没这门亲戚,卖儿子的人他王二宝高攀不起。

    看着王家堂哥拿到钱之后乐滋滋的模样,香花嫂狠狠地“呸”了一口。“我说那王家堂嫂啊,你往后可别拦着你男人到外面是去野食儿,这旁的女人生了他的种,你不是还能卖钱么。这么好的买卖,天下间都少有啊!”

    于是一场卖儿风波就这样过去了。至于这个被堂叔买下来的孩子,所有人都认为他是幸运的。无论如何也比跟着那么一个爹“娘”强。

    作者有话要说:所以说人多力量大。面对泼妇必须要有更泼辣的处置方法。木木的强悍之路遥遥无期……不过有女王嫂子在,其实也无所谓啦。小阳那都是小儿科。

    127:雨季连绵

    自从王添宝小盆友彻底跟他那个爹“妈”没了关系之后,二宝头一件事就是给孩子改名。其实小阳觉得,添宝这个名字挺好听,虽然俗吧,但寓意好。一看这孩子的爷爷就很喜欢这个大孙子。只是倒霉在了那个老子娘身上。不过二宝不喜欢,这儿子往后就是自己跟媳妇儿的了,名字当然得自己这个当爹的给取。于是憋了三天,小两口终于想出一个惊天地泣鬼神的名字——王林。

    小阳听完结果之后差点没笑死。直说二宝兄有文化,这绝对是个好名字,不但通俗易懂,而且寓意深刻。

    木木不乐意了。“你笑啥笑!好歹我和二宝哥的姓氏放一起还是个名字。将来你和朱大哥养孩子,想这么取还不行呢!”于是换成二宝笑抽了。

    小阳顿足捶胸:“木木啊!当年你是多么的单纯善良,现在居然学成这样了!造孽啊造孽!”

    木木伸手摸了摸小阳的头:“乖哈,哥哥给你去做好吃的。别闹。”于是拉着二宝就出了屋。

    然后院儿里的人就能听到小阳的咆哮:“毛线啊!!!不要摸小爷的头!!!会不长个的知道不!!!坟蛋啊!!!!”

    屋里的大壮兄首先承受了媳妇儿的“魔音穿脑”,不过安慰是必须的。谁让木木今年突然间就蹿高了不少,都到二宝的耳朵了,可自家小羊羔依然维持在去年那个状态只高了那么一米米。就为了这个,已经咆哮过好几次了。“人都说男娃子到了二十还能再蹿一蹿呢。不急的。”

    不急个屁!六子这一年多都长了有二十多厘米,直逼自己的耳朵了。结果自己还是只有一米六五左右的模样。实在是太过分了。算计一下自己到这儿已经有两年多了,按照现代的岁数,已经有二十一了,就算是拿这里的年纪讲,也快十八了,明年就能去多租两亩地了,可长个个咋就那么困难呢?明明大家吃得都一样,难道真的是穿越大神鄙视自己是一个纯零,所以把个头都按到自家大壮身上了?

    好吧。小阳童鞋的想象力又丰富了。

    其实穿越大神并没有吞噬或者是转移掉小阳原来那一米七二的个头。但是当他长到那个高度的时候,已经是他穿越之后的第四个年头了。

    暑去寒来,日月穿梭。日子一日日过得再仔细再慢悠,实际上当你回过头来看的时候,也跟转瞬差不了些许。

    去年刚过完年,小阳就去租了两亩地,就在自己原来那块山坡地的左面。木木也一样添了地产,同样连着原来的那两亩。多了两亩地,就等于多了不少的口粮而且他们的沐阳饭馆已经成功地转型成了一天三餐全天开放的食铺了,所以这粮食蔬菜用得自然也就更多了一些。

    早上的馄饨、烧饼、各式粥品和清淡适口的小咸菜。午饭照旧是卖那大盒饭车里的定量餐食。独晚上的时候跟涮串一起加了可点炒菜的营生。但他们着店里却是不卖白酒的。所为的快餐,也就是让吃客吃饱之后尽快离开,再来上两盅可不就是耽搁时间了。何况喝酒的人多了,就难免有闹事的那一类,索性就干脆不供应任何酒类。若是想要饮料,他们这儿冬天有时常变换味道的茶汤。有时酸有时苦有时甜,来得次数多了,也有不少人觉得这些用普通的药材和果干泡出来的水喝完了的确舒服。夏天的时候小阳会熬制酸梅汤,稀释之后味道不是很浓,但每天都会有不少人专门为了喝这个而来。竟跟那铺子里卖的冰镇西瓜块差不多销量。有了这些好喝的汁水,加上沐阳饭馆从开张那天起就没卖过酒,所以除了偶尔有外来人要酒不得吵嚷几句之外,倒是对生意额没什么影响。

    自从王林来了之后,木木的生活基本就围着孩子转了。只是爱做面的习惯还是改不了,有时候带着孩子往返城里村儿里,一就爱三口倒是和乐融融。

    说起王林这个孩子是着实地懂事儿。大概是在家被那个婆娘给欺负得太狠了,被留下的第一天就跑去厨房给木木和二宝一人端了一盆洗脚水。还眼泪汪汪地说:“水试过了。不凉也不烫。”二宝回过神儿来,心揪得难受。木木则是想到了以前自己跟嫂子每日每夜的操劳,却还是得不到大哥一句好的日子。于是把孩子抱在怀里,很不争气地他先掉了泪。导致王林本来就在忍着不敢哭,一听木木哭了,他也跟着嚎啕了起来。弄得二宝手足无措,赶紧喊对屋的小阳和朱海。

    一个懂事体贴的孩子自然是招人疼的。不但饭馆儿里的这几个大老爷们儿稀罕王林这娃子,就连香花嫂和牛妈也把小王林当成了亲骨肉看待。什么衣服鞋子被子之类的,全都是这对婆媳给包了。王林也是个懂颜色会看事儿的娃,叫人叫得也准。所以一口一个“二伯夫,二伯夫”地,把田同志也给收买了去。

    看看老王家那个整天跟着木木二爹长二爹短的小娃子,再看看自家除了喂猪干活就往老吴家跑的六子,小阳羡慕嫉妒恨了。直说有个听话的娃子真好,好透了!于是跟大壮兄念叨的结果就是被强硬地施行地“伪·造人”政策。结果?既然是伪的,哪里还有结果!

    经过两年的时间,村儿里的西红柿栽培已经小有规模了。于是村长的大孙子,也就是当年的牛世书小盆友,现在已经有十七高龄的牛世书童鞋踏上了去往省城的道路。干啥?自然是卖他们村人的特色蔬菜。南瓜,冬瓜和西红柿,当然夏天的香瓜和西瓜。还有小阳的熏鸡和风干肉之类的都在他经营的范围之内。读书他实在是不在行,其实村长牛三爷也没想过,自己的孙子考不上状元,做生意却是一把好手。一年的时间,就弄了个小门脸儿,不得不让人刮目相看。

    村儿里的当年的娃子有不少都已经外出找了工作。吴峰就去田靖岩的那家药铺里当了学徒。小阳和木木的店也顾了一个同村的少年张实,也是之前跟着牛世书和吴峰后面跑的一个娃子,如今也已经十六了。包吃包住一个月五百文,待遇是跟钱权他们一样的,反正其实除了牛大户家之外,没有人知道老朱家多出那几个人是他们买来的官奴。

    店里的人手足够,小阳的懒散的性子就又一次涌了上来。每天除了跟六子出去名为打猪草,实为逛山景寻山货之外,就是查查自家究竟有多少头猪,今年又有几头老母猪揣了崽子。值得一提的是那写长毛兔果然是有了不小的收入。一开始那写兔子的毛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