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群大佬无语,乔家这位不知名的女婿,好生高冷啊!

    身为老丈人,乔天博看洛羽的眼神,早已经不同了。

    早上洛羽说他的藏獒不行,尽管有理,但打心眼里,他很不服气。

    可现在,乔爷真心觉得,自己这个好吃懒做的女婿,让人看不透啊。

    最让乔天博吃惊的不是洛羽能“号令群狗”,而是他面对这群辰海大人物的示好,竟然无动于衷。

    夜芒在后面浑身发抖,他们父子选择了隐忍,这个道盟小子,却不守规矩,施法大出风头,太可恶了!

    夜辉也暗暗奇怪,不止妖族,凡人面前妄用法术,在道盟理应也是禁忌,此子为何就敢我行我素呢?

    “新姑爷好本事,这次多亏你了。”

    宋北漠带着一大群保镖,气喘吁吁的跑过来,有气无力的向洛羽道谢。

    刚才宋北漠带人追出了草场,眼瞅着就要逮到几条狗了,那几条狗却突然掉头跑了回来,事后才知道原来今晚有高人在场,害的他们白忙活一场。

    洛羽轻轻点头,不置可否。

    宋北漠回来的路上,已经听说乔家这位新姑爷非常高冷,根本不将大佬们的人情放在眼里。

    所以,他也不是嘴上说声谢谢而已。

    宋北漠从下人手里,拿过来一个长条红木盒,笑道:“小小礼物,不成敬意。”

    宋北漠随手将盒子打开,霎时,奇香扑鼻。

    里面是一根很大的人参,根须形状非常好看,似人形。

    “好漂亮的野山参。”一位大佬惊呼。

    “这应该是长白山千年野山参吧?”那位开酒店大佬,似乎对珍馐药材颇有研究。

    “专家估计,此野参在长白山上,起码生长一千五百年了。”宋北漠不无傲然的笑道。

    他送这礼物给洛羽,一方面是表示诚意,一方面,也是彰显宋家的大气。

    “这参不错,我收下了。”

    刚才面对大佬们讨教无动于衷的洛羽,终于有些意动了,收下了宋北漠这份厚礼。

    不是一千五百年,此参的生长年龄是一千八百年!

    野山参是凡俗间,为数不多能够积蕴日月精华的植物之一,如此长的生长周期,对凡人都是能强身健体,延年益寿,落到洛羽手中,绝对是当前修行的一大助推力。

    在喜获好东西的同时,洛羽也感受到了两双贪婪垂涎的眼睛。

    洛羽抬头,冷眸扫了那对父子一眼。

    夜辉微微凛然,此子的灵识,好生敏锐。

    看到这颗千年野山参之后,说实话,夜辉心头也是懊悔不已。

    早知宋家如此大气,方才他就该铤而走险,施法为众富豪寻回爱犬,拿下这件宝物。

    老子尚且懊悔,儿子夜芒就更恼火了。

    上次洛羽就从他手里劫走了那只灵气逼人的小雀,而今又得到了本该属于他的宝物。

    夜芒恨不得现在冲上去,夺走洛羽的千年山参,他野心极大,志在妖王,此物对他的意义,令他甚至有些想杀人越货。

    一段插曲后,今晚的赛犬会,照旧继续展开。

    在宋家庄园草场上,一群辰海市的大人物,就像一群老顽童,吆喝着各自的爱犬,争相比试。

    比试的项目很多,除了斗狗以外,各种花样都让这些大富豪想到了。

    最终,一条刚开始闯了祸,被所有人瞧不起的大土狗,竟然在所有项目中,碾压那群名犬,令大佬们非常没面子。

    “哇!我家大黄最厉害,赢了,耶!”

    乔雨萌迫不及待的抢过主持人手里的金项圈,兴奋的一塌糊涂。

    乔天博砸了砸嘴,看着脚下啥荣耀都没拿到的火红藏獒,很是没脾气。

    他不由的再次深看了洛羽一眼,心里琢磨着,大黄本是一条土狗,却能力拔头筹,多半与这小子有关系。

    想不到他乔家的女婿,别的本事没有,对于养宠物还真是独有一套啊!乔天博不知道该高兴,还是无奈。

    今晚的赛犬会,除了大黄,还有一条狗表现也是十分抢眼。

    那就是夜辉父子牵来的那条半大阿拉斯加。

    如果不是大黄,金项圈铁定属于这条狗。

    一条半大的阿拉斯加,运动能力和智商,竟然比许多成熟的名犬还厉害,这让所有爱狗的大佬眼馋不已。

    而且大佬们都看出来了,父子两带这条狗来参比,应该是准备将它转手送人,于是在赛后,一个个眼神火热的徘徊在父子周围打转。

    这种受重视、受追捧的感觉,虽然姗姗来迟,但还是让父子很自得。尤其是夜芒,不加掩饰的牵着那条狗在大伙面前卖弄。

    但最终,出人意料,夜辉竟然将这条狗,主动送给了乔天博。

    “夜辉兄,这怎么好意思啊。”乔天博受宠若惊,以乔家现在的窘境,还有上次的冲突,夜辉兄还愿意相赠好犬,实在令他有点感动。

    “乔爷,上次冒昧到府上打扰,犬子一时鲁莽,给乔家添了不少麻烦,鄙人这些天都过意不去,一直想找机会,给乔爷赔个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