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章 雾
做个老百姓难,做个好皇帝,其实也挺难的。政治两字,重在制约,平衡。无论是高高在上的白道高官,还是黑道枭雄,都不希望看到,在哈市有人能一手遮天,独大为尊。这造成了七爷一时成为众矢之地,处境极为尴尬。早就不甘居人之下的羊皮杨德光、卷毛陈建斌哥两,更是蠢蠢欲动,暗中联系了龙哥,想要借此时机,取代七爷,成为西城新一代的龙头霸主。
后起之秀小黑同志曾经猖狂的说过,“没有松花江,就没有中国的黑社会”。这句话未必见得正确,但确实有其一定的道理。一条松花江,见证了多少风流人物。江山代代有人出,一代更比一代毒,老一辈们走了,只会让更加残暴的新人站起。暴力为王,一枪定三分冰城天下的赵小龙、满力柱、小南南、王俊英、少杰、歪脖等等等等,一大批不知道道义为何物的新时代黑社会,迅速顶替了哈市三巨头和杨馒头的位置,让哈市的天空,变得更加昏暗。黑与白,相依相偎,永远不可能分割。乔四走了,哈市的天空,未必见得会晴朗。
卷毛和羊皮的住处,是公安内部统一分配的筒子楼,除了小区治安出奇的好,不关门都没小偷敢进外,其余的,和普通住房基本没啥两样。房子吗,能住就行了,什么绿化,地段,升值空间,那年头根本就没这一说。
“哥,我们的机会终于来了……”,卷毛陈建斌,笑得有些狰狞,有些残忍。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一向是他们哥两的宗旨。毫不夸张的说,他们哥两,绝对是打入我军内部的两个败类,一肚子坏水。仗着家族势力庞大,从小就不学无术,无法无天,除了好事,基本没有不做的。七爷老了,早该退休了。天下,是年轻人的天下。哈市未来的另一巨头,杨馒头,即将粉墨登场。乔四将遭遇一生中最大的劲敌。一个比七爷还要阴险,比龙哥还要残暴的超级巨孽……人生,有挑战,才有乐趣。没有对手的人生,是孤独的。
“不要着急,让七老头那个老不死的再多活几天……”,羊皮杨德光,阴险的露出了满口发黄的牙齿。他早就受够了七爷的脸色,有些人,天生就是不愿当狗的,不管你给他多少骨头,都是养虎为患,他早晚还是要咬你一口。不过羊皮和卷毛想要取代七爷,也不是什么容易得事。世间事,既然存在,就有其一定的道理。七爷能雄霸西城那么多年,决不是靠资格老,才稳坐江山的。
一缕阳光,温暖的挥洒在乔四身上。值班的小护士,颤抖的给乔四挂上了吊瓶。她好奇的,用眼角的余光,观察着乔四的变化。哈市不小,只是当年医院太少。像乔四这种三天两头受伤,每次入院前呼后拥,夸张至极的男人,这些女护士想不认识都不行。给乔四打吊瓶的这位小妹妹,正是当初那位实习女护士。当初的实习生,如今已经正式上岗。不过女人,都是小气的,淘气的。这位小妹妹可清楚的记得,当初就是这个王八蛋,扬言再敢给他派实习女护士,一把火把医院烧了。不过,男人不坏,女人不爱。熟读历史就会明白,英雄说白了,其实大部分都和土匪没啥两样。
好人不长命,祸害活千年。身负重伤的乔四,经过了一番抢救,马上又变得生机勃勃。年轻人的生命,就和蟑螂一样顽强,打不死。他缓缓的睁开了双眼,笑眯眯的看着趴在身旁的方天凤,压根就没注意,面前还有一位貌美如花的女护士。这让女护士受到了不小的打击,女人可以容忍你打她,骂她,决不能容忍你无视她。虽然说这位女护士,未必见得会对乔四有什么好感,但美女,一向都是高傲不可一世的。她们讨厌身后一群苍蝇,但更讨厌,身后一个苍蝇都没有,那会让她们发疯。
“你醒了……”,方天凤缓缓抬起了头,许多事,没有作出之前,是不会考虑后果的。现在的方天凤,有些矛盾,有些困惑。不过女人,有时要比男人更有勇气,为了爱,她们义无反顾。
“恩,谢谢……”,乔四艰难的点了下头,他的声音极小,胸骨断裂的人,是不能大声说话,大笑的。
“不用谢,其实我是为了抓你回去,才救你的……”,方天凤大煞风景的说出了一句连她自己都想不到的话,刚说完,就有些后悔了。但覆水难收,说出的话,是收不回来的。
“我知道……”,乔四默默地点了下头。有些男人,表面花,油嘴滑舌,调戏非礼,样样精通。可一旦动了真情,遇上自己心仪的女子,立马会变得磕磕巴巴,话都说不清,很不幸,乔四明显有这一类人的影子。气氛一时有些冷场,有些尴尬,两人都不知道说什么好,只能一切尽在不言中了。
“闪开,闪开,他妈的,想死呀,滚一边去……”,宁静安详的气氛,很快被大批的土匪打乱。先是黄挺利垂头丧气的带着大批人马,赶到了医院。然后,小克、郝瘸子、李正光、七爷,一大票人,呼啦一下把医院挤了个水泄不通。说实话,七爷实在是不想来的,可他就这么一个宝贝女儿,想不来也不行呀。怪就怪他当初有些痴情,要是生上一堆娃娃,也不至于现在没人接班。至于现在,力不从心,想生生不出来了。
“四哥,对不起……”,黄挺利低着头,一副负荆请罪的模样。猪头细哪里有那么好抓的,洪门在中国,传承了多少年,乔四集团,才成立了几年,想要杀死洪门的四虎十杰,哪会有那么容易。
乔四摆了摆手,示意黄挺利不必自责,对方确实手腕高超,连他都差点栽了,何况黄挺利。若不是方天凤横插一脚,打乱了对方的全盘计划,恐怕乔四现在,早变成死人,送火化场了。黄挺利刚认完错,就听见门外,叽里呱啦吵了起来。七爷带着大批马仔,和黄挺利的小弟,发生了冲突。七爷要强行闯入,黄挺利一方的人马,则死死的把住病房的门,就是不让道,眼看一场火拼就要上演,乔四向黄挺利示意,把七爷请进来。世上没有永远的敌人,也没有永远的朋友。既然方天凤救他一命,那一切恩怨,一笔勾销。
女大不中留,怒气冲冲的七爷,本来想要狠狠斥责方天凤一顿,可一看见自己闺女那红肿的双眼,立马歇菜,满腔怒火化为绕指柔,一句指责的话都说不出。他恨恨的盯着乔四,酸溜溜的说道:“乔四,我家闺女心肠好,救你一命,你记住了……”,七爷说完,拉起方天凤就向外走去。唯一的女儿,变得拂逆,不顾老爸的面子救下了仇家,当父亲的心里难免有些难受。不过,识英雄重英雄,七爷对于乔四,颇为欣赏。最了解你的人,往往不是你的朋友,而是你的敌人。七爷了解乔四,他知道,像乔四这种人,只要给他一丝机会,他就是龙。
天依然还是那片天,天又不是那片天。乔四既然没死,那天就要变了。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想要和平相处,是不可能的。乔四的为人,一向极度记仇,眦睚必报。未经他允许,看一眼都违法。如今吃了这么大的一个亏,差点命丧黄泉,何止生气。愤怒的火焰,烧得他眼珠子都是绿的,血债要用血来偿。不过,冤有头,债有主,孙氏四兄弟,说白了不过是市长放出的四条恶犬。市长,乔四现在还真不敢杀,毕竟今时不同往日,他家大业大的,没法和以前一样,眼睛一红,快意恩仇,杀完人直接跑路。牵一发而动全身,一脚踏入了权利的中心,你就永远不要再想做一个单纯的人。不过,报复一个人,未必一定要杀死,世上有许多方法,能让人生不如死。一切终要有个结果,哈市只能有一个人说了算,就是他乔四。
第一百一十一章 暴力为尊(1)
警察抓你,靠的不是念经,是武力。建国立业,靠的不是宣传民意,是枪杆子里出政权。国际谈判,靠的不是口舌之争,是军事实力。世上没有暴力解决不了的问题,你行不通,只因你没有别人暴力。中国不是靠礼仪感化,让日本投降的,失去暴力,一切都是扯淡。
“四哥,你被伤成这样,若是不把孙氏四兄弟做了,我们就没法混了……”,小克摩拳擦掌,青筋暴凸,自从尝到了暴力的甜头,他已经成为了暴力的信徒,变得越来越凶残。干一行,要爱一行,凡是说我后悔加入黑社会的,基本都是人到中年,给老大顶了半辈子缸,还没拿到好处的小弟。
小克的话,乔四宛若未闻。他手里拿着一根香烟,陶醉的放在鼻孔上,嗅来嗅去。胸骨断裂真的很麻烦,抽根烟都会引起咳嗽,后果是极其可怕的,没准就会咳出血来,为了自己的小命,乔四只能暂时戒烟了。伤筋动骨一百天,短时间内,他是别想出院了。他静静的望向床外,享受着清晨那第一缕阳光,感慨万千。只有失去过,才会懂得珍惜,活着的感觉真好。
“知道阳光为什么这么温暖吗?因为我们活在黑暗中……”,乔四的话,有些深奥,有些让人摸不着头脑,暗含一丝佛家禅的味道。那是一个刚从死亡线上逃脱的人,发出的感言。他的话让小克、郝瘸子、李正光、黄挺利一头雾水,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不知道乔四在想什么。但老大的话,一定有他的道理,因为老大是不会错的。
人活一世,草木一春。不怕你坏,就怕你半坏不坏。如果你的良心,给狗吃了,那你就是标准的恶人,鬼都怕你三分,你会活得很潇洒,很得意。如果你的良心全在,那你是个好人,平生不做亏心事,夜半敲门心不惊。你会活得很安详,很宁静。如果你的良心,被狗吃了一半,还剩一半,那你会活得很惨。你要每天活在黑暗中,活在矛盾痛苦挣扎中,等待那永远不可能到来的救赎。这个道理,懂得人许多,做到的人很少,因为做一个完整的好人,和做一个十恶不赦的坏人,都是非常困难的。
“四哥,您倒是说句话呀,先杀谁……”,李正光红着双眼,跃跃欲试。他的血液里,天生就含有暴力的种子,如今,这粒种子经过了乔四的灌溉,已经开花结果,长成了参天大树。习惯,也是一种生活。刀光剑影,也是一种人生。许多从战场上活下的铁血军人,都会感到难以适应。因为人际关系,流言蜚语,有时要比明刀明枪可怕的多。
“呵呵呵……”,乔四忽然笑了,笑得有些阴险,有些变态,有些可怕。成大事者,永远不要让手下猜出你在想什么,因为那会让他们感觉到,你不过如此,比他们也高明不到哪去,这是极其危险的信号,你要让他们明白,让他们知道,离开你,他们就不行,你才是大哥。
哈市三巨头,乔四阴,郝瘸子狠,小克暴,各有所长。乔四的想法总是那么与众不同,让黄挺利、郝瘸子、小克、李正光,张大了嘴巴,不知所措。从四哥到四爷,并不是一种简单的称呼变化,那是一种境界,一种思想层次的境界。现在的乔四,不是以前街边那个亡命徒小混混了。他懂得了一个道理,一个大部分人都明白,却从未想过的道理。杀人,不是目的,是一种手段,一种解决问题,扩大自己利益的手段。如果单单只是为了报复,有仇报仇,有怨报怨,那是侠客复仇者,不是黑社会。他的命令极其简单,参与这次伏杀的人,一个都不要碰。那些提前收到了风声,拿过钱,却默不吱声,划清界限的人,全杀,不但要杀,还要杀干净,连妻儿子女都一个不要放过。敌人,没有什么好怨恨的,对换一下身份,乔四会做的更绝。但收了我的钱,就要替我办事,敢背叛者,格杀勿论。
腥风血雨,染红了松花江的江水。空气中,飘散着一股淡淡的血气。浪花滚滚的松花江,多少冤魂葬送江底,多少罪恶随波消散。一周后,四具身上绑着大石的尸体,从水面中缓缓浮出,死者是警局办公室的马主任,和他的妻子,以及两个小儿子。确定尸体身份后,仅仅过了一天,两名十五六岁的少年,拿着凶器,跑到警局投案自首。未成年人杀人,是不可能被枪毙的。中国法律,一向是民不告,官不究,说白了就那么回事,纯粹工作。既然有人肯投案,那自然就结案了。报社当然也要大加宣传一番,人民警察,根据蛛丝马迹,迅速锁定嫌疑人,两名青少年伏法,四十八小时内侦破特大案件。
眼睛看到的,未必是真实的。不管老百姓怎么看待一起谋杀事件,深陷局中的人都明白,这是乔四做的。但他们想不通,马主任和乔四无冤无仇,干吗下这么大的狠手。不过,当三天后,市委办公室的李科长,一家三口坐在轿车上,不幸被一辆疾驰的卡车碾过,变成一团浆糊时,所有人已经隐隐约约猜出乔四的目的了。
谁是乔四的下一个目标?会不会是我?万一是我怎么办?警告,貌似没大用处,先不说乔四会不会怕,每一桩案件,罪犯都已伏法,都正规结案。乔四躺在医院,有不在现场的证明,你有什么证据告他?逃跑?更不可能!拖家带口,辛辛苦苦好不容易爬到这个位置,吃喝嫖赌,车房存款,全靠这个官位提供,谁舍得跑?和解?实在有些尴尬,但乔四心狠手辣,妻儿子女都不放过,面子值多少钱?
政治圈打滚的人,大部分都极其精通变脸,眨眼之间,就能换张面孔。权利,是建立在暴力的基础上,你若能和市长一样,让乔四有所忌惮,那你就是爷,你若不能,那你就是孙子,就这么简单。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乔四躺在病床上,滋润的吃着护士喂得小米粥,说不出的惬意。他可没有逼这些人上门看他,纯粹出于自愿。爱来不来,你不来医院看我,那我可以到火葬场看你吗。欲毁灭一个人,必先让他众叛亲离。你市长有权有势,我动不了你,那就从你身边人下手。剪了你的羽翼,不信你能飞的起来。不过,乔四倒也不敢真做的太绝,他杀的那两个人,都是没有家族势力,靠自己爬上去的官员。狗急跳墙,真要把这些当官的逼急了,联起手来收拾他,那大家一拍两散,鱼死网破,这是他决不想看到的局面。
无聊寂寞的日子,在养伤和虚情假意的会面中,一天天流逝。万事开头难,当第一个走进乔四病房的官员,不但如愿和解,还拿到了一笔不菲的钞票后,其余官员也就不管三七二十一,和屁股着火般彻底坐不住,一窝蜂冲了上来。蜂蜜加大棒,永远的必杀绝技。钱吗,纸吗,有钱大家赚,既然你肯来,那一切都好说。
警车呼啸,提醒着人们,莫伸手,伸手必被抓。方天凤坐在警车上,有些忐忑不安,有些精神恍惚。自从她把乔四送进医院后,就再也没有去看望。这倒不是七爷有意刁难,事实上,七爷压根连一句话都没说。女大不中留,七爷的为人,是很开通的。他和龙哥,又不是亲戚,不过是利益联手,早晚要翻脸做敌人。七爷也想开了,人不服老是不行的,他这辈子,估计是到死都完成不了一统黑道的梦想了。既然如此,那能和乔四成为一家人,倒也不错,他可以放心的退休了,有这么个厉害的女婿,想必不会让他失望。但七爷不阻拦,方天凤自己去不知道应该怎样面对乔四。女人,是非常奇怪的矛盾动物。她们希望男人捅破那张纸,偏偏又不高兴自己采取主动。方天凤不是心里不想乔四,只是不知道见面应该说什么,总不能拿副手铐把乔四拷回来审讯吧。况且理想,是会随着时间而改变的。在方天凤心里,不知不觉中,法律两字,正逐渐被乔四的身影所替代。当年的满腔热血,立誓消除世间一切罪恶,不过是年轻气盛,不切实际的梦想。怪就怪她,生不逢时,又遇上命中的克星,无法自拔。
香醇的红酒,宛如美人的鲜血,让人陶醉,让人着魔。孙氏四兄弟的住处,是政府招商引资,特别用来招待外宾的高级旅馆。防护极其严密,往来人员,都要经过严格审查。猪头细意外的失手,让孙氏四兄弟,和另外几名扛把子,大跌眼镜,如惊弓之鸟般,蜷缩在旅馆内,不敢动弹。不过事已至此,发火谩骂,把猪头细责罚一顿,也解决不了任何问题。事情还没发展到不可收拾的地步,既来之,则安之,乔四有钱,有人,有枪,他们一样有,双方就算火拼,乔四也未必能占到多少便宜。这年头,谁怕谁,不到最后一刻,谁都不敢保证最后的赢家是谁。
第一百一十二章 暴力为尊(2)
灯红柳绿,酒醉淫靡。银都歌舞厅门口,停满了各种档次不一的进口轿车。乔四进了医院,可生意还是照常要做的。岁月如歌,时间可以改变一切,哈市三巨头虽然各自有了自己的事业,腰缠万贯,感情反倒不如少年时那般亲密了。人总要学着慢慢长大,当昔日的兄弟,为了利益和你翻脸,为了女人远离你时。你才会发现,原来你是如此贫穷,原来这才是你生存的世界。
郝瘸子的心情,有些烦躁,他推开了直往他身上蹭的两名大波妹,郁闷的抽着香烟。名贵的人头马,和低廉的白开水般灌进了他的喉咙。有谁能想到,当年那个为了一块肉都可以和人拼命的残废,如今挥金如土,成为了新中国黑帮史上,举足轻重的风云人物。郝瘸子对面,坐着肥头大耳的猪头军师李正,李正一向以智者自居。在聪明人的眼中,黑与白,没有什么区别,历史是由胜利者撰写的。李正瞧不起街头那些胸无大志的混混,他非常欣赏乔四,可乔四太精明了,不适合做他的大哥。这就如同,假设刘备军事才华,比诸葛亮高出许多,那诸葛亮算干吗的?所以李正需要辅助一个蠢点的老大,但不能太蠢。太蠢的,成傀儡了,早晚要出问题。太精明的,那他的作用根本发挥不出来,这也是他为什么选郝瘸子的原因。
江山如此多娇,引无数英雄竞折腰。世上没有人甘心做老二,郝瘸子也不例外,他在很小的时候,就立誓一定要出人头地。因为他是一个瘸子,一个从小被人耻笑,被人欺辱,走路都走不稳的瘸子。在他心灵最深处,一直有一种自卑。这种自卑,不是正常人能够体会的。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他都要在女人身上拼命发泄,以此来麻醉自己,让自己不至于发疯,让自己可以找回一点男性的尊严。
权力的巅峰,永远只有一人可以俯瞰众生。想要上位,就要无情无义。这是残酷的,又是必然的。利益就像一个魔鬼,时时刻刻引诱着郝瘸子,让他常常忍不住恶意的猜想,若是乔四挂了会怎样。不过想归想,他不会蠢到联合外人和乔四斗,若是有外人参与进来了,那家事就成了外斗,味道全变了。到时恐怕乔四尚未动手,小克、黄挺利、李正光,都会跳出来和他翻脸了。江山,只有兄弟们实力都在的时候,才叫江山。这就如同祖国收复台湾一样,弹丸之地,狂轰乱炸一番,还不是手到擒来。可把一片富饶的土地,炸得千疮百孔,那收复了又有什么价值可言?
皓月当空,宁静安详的夜晚,在郝瘸子烂醉如泥中,悄然渡过。乔四的一众把兄弟,没有一个是安分守己省油的灯。大清早的,黄挺利难得的没有睡懒觉,气势汹汹的带着一大帮人,浩浩荡荡的向火车站后巷的贫民窟进发。
生意,怎样做才能只赚不赔,这个问题困扰了好多人。其实,答案非常简单,两字,垄断。比尔垄断了电脑软件市场,所以成了首富。国家不允许外国人投资航空、铁路、地铁、通信,所以移动联通富的流油。扒手这种小偷小摸的工作,乔四看不上,龙哥又不在乎,七爷又懒得理,黄挺利可谓是一帆风顺,轻而易举的聚集了大批扒手。混歪门邪道的,有人就有钱,有钱就有势,有势就有权。黄挺利现在财大气粗,意气风发。脾气自然也跟着水涨船高,变得极其暴力。动不动就要给不肯归顺的扒手放血。让他们知道,谁才是这一行的大哥。
“癞子张,你他妈的给我滚出来……”,狼狗的胳膊,吊在脖子上,红着双眼,歇斯底里的嗷嗷怪叫,颇有想改行做疯狗的架势。三天前,他带着十多个马仔,准备收服这一带的地头蛇,没想到对方不但不给面子,还把他胳膊给打折了。打狗还要看主人呢,狼狗自从跟着黄挺利之后,嚣张跋扈,从来都是他揍人,何曾被人揍过,是可忍孰不可忍。
“哼,黄瘸子,你终于来了。我就知道,打了小的,不怕老的不出来……”,杜小风叼着一根烟卷,懒洋洋的走了出来。他的长相,有些普通,一米七五的个子,短头发,薄嘴唇,属于那种丢在人群里就找不到的货。这种人,你给他穿上布卦,就是个农民,套上西服就是白领,天生就适合从事扒手行业。树大招风,锋芒鄙陋难免会惹祸上身。黄挺利的强势,终于逼得老牌扒手世家,杜家出手了。
“妈的,你算什么东西,敢这么称呼黄哥……”,没有人喜欢被人称作瘸子,黄挺利也不例外。他身后膘肥体壮的八戒,颇有眼色的勃然大怒,狰狞的抽出砍刀,就想把杜小风劈成两半,但被黄挺利用手势制止了。
黄挺利的眼睛,出名的毒,偷窃从未失手,一眼就能判断对方是干吗的,若不是有此眼力,怎么能逼得警方束手无策,只能拘禁了他的老婆孩子,逼他自首。他的瞳孔收缩,双眸紧紧盯着杜小风的右手。人的手指当中,小手指的力量、灵活度最差。扒手行窃,基本上全靠大拇指和食指两根指头,先用刀片割开目标的服,然后把钱夹出,转身离开。杜小风则不同,他的小手指上,套着一个银白色的指套,指套的尖端,有一抹细细难以察觉的锋刃。这也就是说,他的偷窃速度,最少要比普通扒手快了一倍。小手指轻轻一划,大拇指和食指直接把钱夹出,根本不需要用刀片。行窃,也是一门技术活,连装备都打造出来了,怎么可能是无名之辈。
“谁派你来的……”?黄挺利猛然拔出腰间的手枪,指着杜小风,他不相信,有人会不怕死。不管是谁想要他的命,都要付出代价。
“呵呵呵,黄瘸子,谁派我来的不重要,重要的是,今天你和我,只能有一人活着离开这里……”,杜小风面带微笑,丝毫不在乎冰凉的枪管,正抵着他的额头。随着他的话落,巷子两头,人影闪动,大量马仔密密麻麻的冒了出来。黄挺利顿时面色剧变,他知道,自己中圈套了,对方显然有备而来,最可怕的是,他根本猜不出对方的来头。七爷,不可能,女儿都让乔四拐跑了,哪有空为难他。龙哥,也不太可能,只要乔四、郝瘸子、小克三人一天没挂,暂时还轮不到他。孙氏四兄弟,更不可能,四人现在成了缩头乌龟,成天蜷缩在宾馆里,连门都不敢出,哪有能力对付他。可那会是谁呢?貌似他没得罪什么大人物吧。
做个老百姓难,做个好皇帝,其实也挺难的。政治两字,重在制约,平衡。无论是高高在上的白道高官,还是黑道枭雄,都不希望看到,在哈市有人能一手遮天,独大为尊。这造成了七爷一时成为众矢之地,处境极为尴尬。早就不甘居人之下的羊皮杨德光、卷毛陈建斌哥两,更是蠢蠢欲动,暗中联系了龙哥,想要借此时机,取代七爷,成为西城新一代的龙头霸主。
后起之秀小黑同志曾经猖狂的说过,“没有松花江,就没有中国的黑社会”。这句话未必见得正确,但确实有其一定的道理。一条松花江,见证了多少风流人物。江山代代有人出,一代更比一代毒,老一辈们走了,只会让更加残暴的新人站起。暴力为王,一枪定三分冰城天下的赵小龙、满力柱、小南南、王俊英、少杰、歪脖等等等等,一大批不知道道义为何物的新时代黑社会,迅速顶替了哈市三巨头和杨馒头的位置,让哈市的天空,变得更加昏暗。黑与白,相依相偎,永远不可能分割。乔四走了,哈市的天空,未必见得会晴朗。
卷毛和羊皮的住处,是公安内部统一分配的筒子楼,除了小区治安出奇的好,不关门都没小偷敢进外,其余的,和普通住房基本没啥两样。房子吗,能住就行了,什么绿化,地段,升值空间,那年头根本就没这一说。
“哥,我们的机会终于来了……”,卷毛陈建斌,笑得有些狰狞,有些残忍。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一向是他们哥两的宗旨。毫不夸张的说,他们哥两,绝对是打入我军内部的两个败类,一肚子坏水。仗着家族势力庞大,从小就不学无术,无法无天,除了好事,基本没有不做的。七爷老了,早该退休了。天下,是年轻人的天下。哈市未来的另一巨头,杨馒头,即将粉墨登场。乔四将遭遇一生中最大的劲敌。一个比七爷还要阴险,比龙哥还要残暴的超级巨孽……人生,有挑战,才有乐趣。没有对手的人生,是孤独的。
“不要着急,让七老头那个老不死的再多活几天……”,羊皮杨德光,阴险的露出了满口发黄的牙齿。他早就受够了七爷的脸色,有些人,天生就是不愿当狗的,不管你给他多少骨头,都是养虎为患,他早晚还是要咬你一口。不过羊皮和卷毛想要取代七爷,也不是什么容易得事。世间事,既然存在,就有其一定的道理。七爷能雄霸西城那么多年,决不是靠资格老,才稳坐江山的。
一缕阳光,温暖的挥洒在乔四身上。值班的小护士,颤抖的给乔四挂上了吊瓶。她好奇的,用眼角的余光,观察着乔四的变化。哈市不小,只是当年医院太少。像乔四这种三天两头受伤,每次入院前呼后拥,夸张至极的男人,这些女护士想不认识都不行。给乔四打吊瓶的这位小妹妹,正是当初那位实习女护士。当初的实习生,如今已经正式上岗。不过女人,都是小气的,淘气的。这位小妹妹可清楚的记得,当初就是这个王八蛋,扬言再敢给他派实习女护士,一把火把医院烧了。不过,男人不坏,女人不爱。熟读历史就会明白,英雄说白了,其实大部分都和土匪没啥两样。
好人不长命,祸害活千年。身负重伤的乔四,经过了一番抢救,马上又变得生机勃勃。年轻人的生命,就和蟑螂一样顽强,打不死。他缓缓的睁开了双眼,笑眯眯的看着趴在身旁的方天凤,压根就没注意,面前还有一位貌美如花的女护士。这让女护士受到了不小的打击,女人可以容忍你打她,骂她,决不能容忍你无视她。虽然说这位女护士,未必见得会对乔四有什么好感,但美女,一向都是高傲不可一世的。她们讨厌身后一群苍蝇,但更讨厌,身后一个苍蝇都没有,那会让她们发疯。
“你醒了……”,方天凤缓缓抬起了头,许多事,没有作出之前,是不会考虑后果的。现在的方天凤,有些矛盾,有些困惑。不过女人,有时要比男人更有勇气,为了爱,她们义无反顾。
“恩,谢谢……”,乔四艰难的点了下头,他的声音极小,胸骨断裂的人,是不能大声说话,大笑的。
“不用谢,其实我是为了抓你回去,才救你的……”,方天凤大煞风景的说出了一句连她自己都想不到的话,刚说完,就有些后悔了。但覆水难收,说出的话,是收不回来的。
“我知道……”,乔四默默地点了下头。有些男人,表面花,油嘴滑舌,调戏非礼,样样精通。可一旦动了真情,遇上自己心仪的女子,立马会变得磕磕巴巴,话都说不清,很不幸,乔四明显有这一类人的影子。气氛一时有些冷场,有些尴尬,两人都不知道说什么好,只能一切尽在不言中了。
“闪开,闪开,他妈的,想死呀,滚一边去……”,宁静安详的气氛,很快被大批的土匪打乱。先是黄挺利垂头丧气的带着大批人马,赶到了医院。然后,小克、郝瘸子、李正光、七爷,一大票人,呼啦一下把医院挤了个水泄不通。说实话,七爷实在是不想来的,可他就这么一个宝贝女儿,想不来也不行呀。怪就怪他当初有些痴情,要是生上一堆娃娃,也不至于现在没人接班。至于现在,力不从心,想生生不出来了。
“四哥,对不起……”,黄挺利低着头,一副负荆请罪的模样。猪头细哪里有那么好抓的,洪门在中国,传承了多少年,乔四集团,才成立了几年,想要杀死洪门的四虎十杰,哪会有那么容易。
乔四摆了摆手,示意黄挺利不必自责,对方确实手腕高超,连他都差点栽了,何况黄挺利。若不是方天凤横插一脚,打乱了对方的全盘计划,恐怕乔四现在,早变成死人,送火化场了。黄挺利刚认完错,就听见门外,叽里呱啦吵了起来。七爷带着大批马仔,和黄挺利的小弟,发生了冲突。七爷要强行闯入,黄挺利一方的人马,则死死的把住病房的门,就是不让道,眼看一场火拼就要上演,乔四向黄挺利示意,把七爷请进来。世上没有永远的敌人,也没有永远的朋友。既然方天凤救他一命,那一切恩怨,一笔勾销。
女大不中留,怒气冲冲的七爷,本来想要狠狠斥责方天凤一顿,可一看见自己闺女那红肿的双眼,立马歇菜,满腔怒火化为绕指柔,一句指责的话都说不出。他恨恨的盯着乔四,酸溜溜的说道:“乔四,我家闺女心肠好,救你一命,你记住了……”,七爷说完,拉起方天凤就向外走去。唯一的女儿,变得拂逆,不顾老爸的面子救下了仇家,当父亲的心里难免有些难受。不过,识英雄重英雄,七爷对于乔四,颇为欣赏。最了解你的人,往往不是你的朋友,而是你的敌人。七爷了解乔四,他知道,像乔四这种人,只要给他一丝机会,他就是龙。
天依然还是那片天,天又不是那片天。乔四既然没死,那天就要变了。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想要和平相处,是不可能的。乔四的为人,一向极度记仇,眦睚必报。未经他允许,看一眼都违法。如今吃了这么大的一个亏,差点命丧黄泉,何止生气。愤怒的火焰,烧得他眼珠子都是绿的,血债要用血来偿。不过,冤有头,债有主,孙氏四兄弟,说白了不过是市长放出的四条恶犬。市长,乔四现在还真不敢杀,毕竟今时不同往日,他家大业大的,没法和以前一样,眼睛一红,快意恩仇,杀完人直接跑路。牵一发而动全身,一脚踏入了权利的中心,你就永远不要再想做一个单纯的人。不过,报复一个人,未必一定要杀死,世上有许多方法,能让人生不如死。一切终要有个结果,哈市只能有一个人说了算,就是他乔四。
第一百一十一章 暴力为尊(1)
警察抓你,靠的不是念经,是武力。建国立业,靠的不是宣传民意,是枪杆子里出政权。国际谈判,靠的不是口舌之争,是军事实力。世上没有暴力解决不了的问题,你行不通,只因你没有别人暴力。中国不是靠礼仪感化,让日本投降的,失去暴力,一切都是扯淡。
“四哥,你被伤成这样,若是不把孙氏四兄弟做了,我们就没法混了……”,小克摩拳擦掌,青筋暴凸,自从尝到了暴力的甜头,他已经成为了暴力的信徒,变得越来越凶残。干一行,要爱一行,凡是说我后悔加入黑社会的,基本都是人到中年,给老大顶了半辈子缸,还没拿到好处的小弟。
小克的话,乔四宛若未闻。他手里拿着一根香烟,陶醉的放在鼻孔上,嗅来嗅去。胸骨断裂真的很麻烦,抽根烟都会引起咳嗽,后果是极其可怕的,没准就会咳出血来,为了自己的小命,乔四只能暂时戒烟了。伤筋动骨一百天,短时间内,他是别想出院了。他静静的望向床外,享受着清晨那第一缕阳光,感慨万千。只有失去过,才会懂得珍惜,活着的感觉真好。
“知道阳光为什么这么温暖吗?因为我们活在黑暗中……”,乔四的话,有些深奥,有些让人摸不着头脑,暗含一丝佛家禅的味道。那是一个刚从死亡线上逃脱的人,发出的感言。他的话让小克、郝瘸子、李正光、黄挺利一头雾水,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不知道乔四在想什么。但老大的话,一定有他的道理,因为老大是不会错的。
人活一世,草木一春。不怕你坏,就怕你半坏不坏。如果你的良心,给狗吃了,那你就是标准的恶人,鬼都怕你三分,你会活得很潇洒,很得意。如果你的良心全在,那你是个好人,平生不做亏心事,夜半敲门心不惊。你会活得很安详,很宁静。如果你的良心,被狗吃了一半,还剩一半,那你会活得很惨。你要每天活在黑暗中,活在矛盾痛苦挣扎中,等待那永远不可能到来的救赎。这个道理,懂得人许多,做到的人很少,因为做一个完整的好人,和做一个十恶不赦的坏人,都是非常困难的。
“四哥,您倒是说句话呀,先杀谁……”,李正光红着双眼,跃跃欲试。他的血液里,天生就含有暴力的种子,如今,这粒种子经过了乔四的灌溉,已经开花结果,长成了参天大树。习惯,也是一种生活。刀光剑影,也是一种人生。许多从战场上活下的铁血军人,都会感到难以适应。因为人际关系,流言蜚语,有时要比明刀明枪可怕的多。
“呵呵呵……”,乔四忽然笑了,笑得有些阴险,有些变态,有些可怕。成大事者,永远不要让手下猜出你在想什么,因为那会让他们感觉到,你不过如此,比他们也高明不到哪去,这是极其危险的信号,你要让他们明白,让他们知道,离开你,他们就不行,你才是大哥。
哈市三巨头,乔四阴,郝瘸子狠,小克暴,各有所长。乔四的想法总是那么与众不同,让黄挺利、郝瘸子、小克、李正光,张大了嘴巴,不知所措。从四哥到四爷,并不是一种简单的称呼变化,那是一种境界,一种思想层次的境界。现在的乔四,不是以前街边那个亡命徒小混混了。他懂得了一个道理,一个大部分人都明白,却从未想过的道理。杀人,不是目的,是一种手段,一种解决问题,扩大自己利益的手段。如果单单只是为了报复,有仇报仇,有怨报怨,那是侠客复仇者,不是黑社会。他的命令极其简单,参与这次伏杀的人,一个都不要碰。那些提前收到了风声,拿过钱,却默不吱声,划清界限的人,全杀,不但要杀,还要杀干净,连妻儿子女都一个不要放过。敌人,没有什么好怨恨的,对换一下身份,乔四会做的更绝。但收了我的钱,就要替我办事,敢背叛者,格杀勿论。
腥风血雨,染红了松花江的江水。空气中,飘散着一股淡淡的血气。浪花滚滚的松花江,多少冤魂葬送江底,多少罪恶随波消散。一周后,四具身上绑着大石的尸体,从水面中缓缓浮出,死者是警局办公室的马主任,和他的妻子,以及两个小儿子。确定尸体身份后,仅仅过了一天,两名十五六岁的少年,拿着凶器,跑到警局投案自首。未成年人杀人,是不可能被枪毙的。中国法律,一向是民不告,官不究,说白了就那么回事,纯粹工作。既然有人肯投案,那自然就结案了。报社当然也要大加宣传一番,人民警察,根据蛛丝马迹,迅速锁定嫌疑人,两名青少年伏法,四十八小时内侦破特大案件。
眼睛看到的,未必是真实的。不管老百姓怎么看待一起谋杀事件,深陷局中的人都明白,这是乔四做的。但他们想不通,马主任和乔四无冤无仇,干吗下这么大的狠手。不过,当三天后,市委办公室的李科长,一家三口坐在轿车上,不幸被一辆疾驰的卡车碾过,变成一团浆糊时,所有人已经隐隐约约猜出乔四的目的了。
谁是乔四的下一个目标?会不会是我?万一是我怎么办?警告,貌似没大用处,先不说乔四会不会怕,每一桩案件,罪犯都已伏法,都正规结案。乔四躺在医院,有不在现场的证明,你有什么证据告他?逃跑?更不可能!拖家带口,辛辛苦苦好不容易爬到这个位置,吃喝嫖赌,车房存款,全靠这个官位提供,谁舍得跑?和解?实在有些尴尬,但乔四心狠手辣,妻儿子女都不放过,面子值多少钱?
政治圈打滚的人,大部分都极其精通变脸,眨眼之间,就能换张面孔。权利,是建立在暴力的基础上,你若能和市长一样,让乔四有所忌惮,那你就是爷,你若不能,那你就是孙子,就这么简单。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乔四躺在病床上,滋润的吃着护士喂得小米粥,说不出的惬意。他可没有逼这些人上门看他,纯粹出于自愿。爱来不来,你不来医院看我,那我可以到火葬场看你吗。欲毁灭一个人,必先让他众叛亲离。你市长有权有势,我动不了你,那就从你身边人下手。剪了你的羽翼,不信你能飞的起来。不过,乔四倒也不敢真做的太绝,他杀的那两个人,都是没有家族势力,靠自己爬上去的官员。狗急跳墙,真要把这些当官的逼急了,联起手来收拾他,那大家一拍两散,鱼死网破,这是他决不想看到的局面。
无聊寂寞的日子,在养伤和虚情假意的会面中,一天天流逝。万事开头难,当第一个走进乔四病房的官员,不但如愿和解,还拿到了一笔不菲的钞票后,其余官员也就不管三七二十一,和屁股着火般彻底坐不住,一窝蜂冲了上来。蜂蜜加大棒,永远的必杀绝技。钱吗,纸吗,有钱大家赚,既然你肯来,那一切都好说。
警车呼啸,提醒着人们,莫伸手,伸手必被抓。方天凤坐在警车上,有些忐忑不安,有些精神恍惚。自从她把乔四送进医院后,就再也没有去看望。这倒不是七爷有意刁难,事实上,七爷压根连一句话都没说。女大不中留,七爷的为人,是很开通的。他和龙哥,又不是亲戚,不过是利益联手,早晚要翻脸做敌人。七爷也想开了,人不服老是不行的,他这辈子,估计是到死都完成不了一统黑道的梦想了。既然如此,那能和乔四成为一家人,倒也不错,他可以放心的退休了,有这么个厉害的女婿,想必不会让他失望。但七爷不阻拦,方天凤自己去不知道应该怎样面对乔四。女人,是非常奇怪的矛盾动物。她们希望男人捅破那张纸,偏偏又不高兴自己采取主动。方天凤不是心里不想乔四,只是不知道见面应该说什么,总不能拿副手铐把乔四拷回来审讯吧。况且理想,是会随着时间而改变的。在方天凤心里,不知不觉中,法律两字,正逐渐被乔四的身影所替代。当年的满腔热血,立誓消除世间一切罪恶,不过是年轻气盛,不切实际的梦想。怪就怪她,生不逢时,又遇上命中的克星,无法自拔。
香醇的红酒,宛如美人的鲜血,让人陶醉,让人着魔。孙氏四兄弟的住处,是政府招商引资,特别用来招待外宾的高级旅馆。防护极其严密,往来人员,都要经过严格审查。猪头细意外的失手,让孙氏四兄弟,和另外几名扛把子,大跌眼镜,如惊弓之鸟般,蜷缩在旅馆内,不敢动弹。不过事已至此,发火谩骂,把猪头细责罚一顿,也解决不了任何问题。事情还没发展到不可收拾的地步,既来之,则安之,乔四有钱,有人,有枪,他们一样有,双方就算火拼,乔四也未必能占到多少便宜。这年头,谁怕谁,不到最后一刻,谁都不敢保证最后的赢家是谁。
第一百一十二章 暴力为尊(2)
灯红柳绿,酒醉淫靡。银都歌舞厅门口,停满了各种档次不一的进口轿车。乔四进了医院,可生意还是照常要做的。岁月如歌,时间可以改变一切,哈市三巨头虽然各自有了自己的事业,腰缠万贯,感情反倒不如少年时那般亲密了。人总要学着慢慢长大,当昔日的兄弟,为了利益和你翻脸,为了女人远离你时。你才会发现,原来你是如此贫穷,原来这才是你生存的世界。
郝瘸子的心情,有些烦躁,他推开了直往他身上蹭的两名大波妹,郁闷的抽着香烟。名贵的人头马,和低廉的白开水般灌进了他的喉咙。有谁能想到,当年那个为了一块肉都可以和人拼命的残废,如今挥金如土,成为了新中国黑帮史上,举足轻重的风云人物。郝瘸子对面,坐着肥头大耳的猪头军师李正,李正一向以智者自居。在聪明人的眼中,黑与白,没有什么区别,历史是由胜利者撰写的。李正瞧不起街头那些胸无大志的混混,他非常欣赏乔四,可乔四太精明了,不适合做他的大哥。这就如同,假设刘备军事才华,比诸葛亮高出许多,那诸葛亮算干吗的?所以李正需要辅助一个蠢点的老大,但不能太蠢。太蠢的,成傀儡了,早晚要出问题。太精明的,那他的作用根本发挥不出来,这也是他为什么选郝瘸子的原因。
江山如此多娇,引无数英雄竞折腰。世上没有人甘心做老二,郝瘸子也不例外,他在很小的时候,就立誓一定要出人头地。因为他是一个瘸子,一个从小被人耻笑,被人欺辱,走路都走不稳的瘸子。在他心灵最深处,一直有一种自卑。这种自卑,不是正常人能够体会的。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他都要在女人身上拼命发泄,以此来麻醉自己,让自己不至于发疯,让自己可以找回一点男性的尊严。
权力的巅峰,永远只有一人可以俯瞰众生。想要上位,就要无情无义。这是残酷的,又是必然的。利益就像一个魔鬼,时时刻刻引诱着郝瘸子,让他常常忍不住恶意的猜想,若是乔四挂了会怎样。不过想归想,他不会蠢到联合外人和乔四斗,若是有外人参与进来了,那家事就成了外斗,味道全变了。到时恐怕乔四尚未动手,小克、黄挺利、李正光,都会跳出来和他翻脸了。江山,只有兄弟们实力都在的时候,才叫江山。这就如同祖国收复台湾一样,弹丸之地,狂轰乱炸一番,还不是手到擒来。可把一片富饶的土地,炸得千疮百孔,那收复了又有什么价值可言?
皓月当空,宁静安详的夜晚,在郝瘸子烂醉如泥中,悄然渡过。乔四的一众把兄弟,没有一个是安分守己省油的灯。大清早的,黄挺利难得的没有睡懒觉,气势汹汹的带着一大帮人,浩浩荡荡的向火车站后巷的贫民窟进发。
生意,怎样做才能只赚不赔,这个问题困扰了好多人。其实,答案非常简单,两字,垄断。比尔垄断了电脑软件市场,所以成了首富。国家不允许外国人投资航空、铁路、地铁、通信,所以移动联通富的流油。扒手这种小偷小摸的工作,乔四看不上,龙哥又不在乎,七爷又懒得理,黄挺利可谓是一帆风顺,轻而易举的聚集了大批扒手。混歪门邪道的,有人就有钱,有钱就有势,有势就有权。黄挺利现在财大气粗,意气风发。脾气自然也跟着水涨船高,变得极其暴力。动不动就要给不肯归顺的扒手放血。让他们知道,谁才是这一行的大哥。
“癞子张,你他妈的给我滚出来……”,狼狗的胳膊,吊在脖子上,红着双眼,歇斯底里的嗷嗷怪叫,颇有想改行做疯狗的架势。三天前,他带着十多个马仔,准备收服这一带的地头蛇,没想到对方不但不给面子,还把他胳膊给打折了。打狗还要看主人呢,狼狗自从跟着黄挺利之后,嚣张跋扈,从来都是他揍人,何曾被人揍过,是可忍孰不可忍。
“哼,黄瘸子,你终于来了。我就知道,打了小的,不怕老的不出来……”,杜小风叼着一根烟卷,懒洋洋的走了出来。他的长相,有些普通,一米七五的个子,短头发,薄嘴唇,属于那种丢在人群里就找不到的货。这种人,你给他穿上布卦,就是个农民,套上西服就是白领,天生就适合从事扒手行业。树大招风,锋芒鄙陋难免会惹祸上身。黄挺利的强势,终于逼得老牌扒手世家,杜家出手了。
“妈的,你算什么东西,敢这么称呼黄哥……”,没有人喜欢被人称作瘸子,黄挺利也不例外。他身后膘肥体壮的八戒,颇有眼色的勃然大怒,狰狞的抽出砍刀,就想把杜小风劈成两半,但被黄挺利用手势制止了。
黄挺利的眼睛,出名的毒,偷窃从未失手,一眼就能判断对方是干吗的,若不是有此眼力,怎么能逼得警方束手无策,只能拘禁了他的老婆孩子,逼他自首。他的瞳孔收缩,双眸紧紧盯着杜小风的右手。人的手指当中,小手指的力量、灵活度最差。扒手行窃,基本上全靠大拇指和食指两根指头,先用刀片割开目标的服,然后把钱夹出,转身离开。杜小风则不同,他的小手指上,套着一个银白色的指套,指套的尖端,有一抹细细难以察觉的锋刃。这也就是说,他的偷窃速度,最少要比普通扒手快了一倍。小手指轻轻一划,大拇指和食指直接把钱夹出,根本不需要用刀片。行窃,也是一门技术活,连装备都打造出来了,怎么可能是无名之辈。
“谁派你来的……”?黄挺利猛然拔出腰间的手枪,指着杜小风,他不相信,有人会不怕死。不管是谁想要他的命,都要付出代价。
“呵呵呵,黄瘸子,谁派我来的不重要,重要的是,今天你和我,只能有一人活着离开这里……”,杜小风面带微笑,丝毫不在乎冰凉的枪管,正抵着他的额头。随着他的话落,巷子两头,人影闪动,大量马仔密密麻麻的冒了出来。黄挺利顿时面色剧变,他知道,自己中圈套了,对方显然有备而来,最可怕的是,他根本猜不出对方的来头。七爷,不可能,女儿都让乔四拐跑了,哪有空为难他。龙哥,也不太可能,只要乔四、郝瘸子、小克三人一天没挂,暂时还轮不到他。孙氏四兄弟,更不可能,四人现在成了缩头乌龟,成天蜷缩在宾馆里,连门都不敢出,哪有能力对付他。可那会是谁呢?貌似他没得罪什么大人物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