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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羊皮卷毛虽然行动迅捷,深得法西斯闪电战的精髓。但乔四一党、杜家、龙哥,以及黑白两道的人马,还是第一时间收到了消息。贩夫走卒,草莽之辈,自古消息传递就比较快。谁说女人三八的,男人一喝上酒,其实更三八,还不如女人嘴紧。

    愤怒的火焰,汹汹燃烧,刚刚逃脱回到住处的杜小武,双拳紧握,牙齿咬得嘎嘣响,嘴唇都咬出血了。人非圣贤,孰能无情。杜小武从懂事以来,就跟在七爷身边,犹如七爷的影子,形影不离。这次为了家族利益,被迫出手。没想到,咫尺之间,天人永隔,再无相见之日。他好恨,他要替七爷报仇,他要羊皮卷毛偿命。可天才的命运,注定都是悲哀的。杜家当代族长杜振业,早就猜到了他的反应,阻止了他的报仇行为,严令他不许擅自离开家门。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七爷已经走了,人走茶凉,何必为了个死人大动干戈。浑水才好摸鱼,水至清,那就无鱼啊。黄挺利,那是乔四的把兄弟,乔四现在风头正盛,支手遮天。几个把兄弟,小克、郝瘸子、李正光,哪一个都独霸一方,势力庞大,决不是现在的杜家能抗衡的。既然如此,那笼络几个盟友,在所难免。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七爷的死,对于杜家,有百利而无一害。女儿都让乔四拐跑了,那不早晚和乔四是一家人。所以,羊皮卷毛杀了七爷,杜振业不但不生气,心中反而还有点兴奋。至于杜小武的仇恨,等到消灭了乔四一党,你杜小武想怎么复仇都随便,但现在不可以。杜家韬光养晦这么多年,可不是为了淡出江湖,过普通人生活的。杜振业正值壮年,雄心壮志,岂会甘心窝在家里,平安到老。这些年,他一直在为杜家的出世做准备。不是为了钱财,钱杜家有的是,古董字画,无价之宝,应有尽有。杜家要找回的,是家族的荣誉。为了家族的荣誉,牺牲任何人,付出任何代价,都是值得的。

    大战在即,平静的哈市,波涛汹涌,暗潮涌动。浑然不知所谓的乔四,实在想不通,他只不过宴请了哈市黑白两道的人马喝了顿酒,大醉了一场罢了,怎么一觉醒来,天都变了呢?

    历史,是由无数风流人物撰写的。七爷,已经成为了哈市黑道史上的一粒尘埃,多年之后,有谁还会记得那个雄心壮志阴险奸诈的老头子?乔四,新生一代的黑势力,具备了成为一个黑道王者的所有优点,一出道即是风云人物。他欣赏七爷,敬佩七爷,但这不代表他喜欢七爷,不然双方也用不着互派杀手,差点玉石俱焚,不死不休。不过,往事不堪回首,过去的,永远是过去的。自从方天凤横插一脚进来,这一老一少,颇有默契的同时变成了斯文野兽,相敬如宾。可现在,七爷死了,哈市黑道平静的格局打破了。乔四不喜欢七爷是真,但他更反感羊皮卷毛。他和郝瘸子、小克两人,年少时没少吃羊皮卷毛的苦头,双方可以说是仇深似海。尤其是郝瘸子和小克,简直恨不得能把羊皮卷毛抽筋剔骨,生撕活剥。无论从哪个角度出发,乔四都不会坐看羊皮卷毛做大。同样,羊皮卷毛也不会放过他的。

    三国开篇曾说过,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只要黑道尚未一统,争斗就永远不会停止。火拼,乔四不怕,勇者无惧,年少时的他,尚无所畏惧,现在的他,支手遮天,市长跟在屁股后面叫四爷,怎么会怕一些跳梁小丑?羊皮卷毛算什么,龙哥杜家又如何。毛主席说的好,枪杆子里面出政权,拳头大就是硬道理。他有人有枪,财大气粗,谁敢不服气,就打到服气为止。可他担心深爱自己的女人,七爷死了,方天凤怎么办?

    情之一字,斩不断,理还乱。你问乔四爱方天凤吗?他不知道。不爱吗?那是不可能的。那到底爱还是不爱?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不管爱还是不爱,情债难偿。好男儿可以流血,可以流泪,甚至可以丢掉性命,但决不能让心爱的女人伤心、失望,欠下的债,总是要还的。

    第一百三十二章 争雄(1)

    寒风依旧肆虐,仿佛在为即将离去的冬天,不甘的咆哮……方天凤站在七爷的尸体面前,脸色苍白,浑身颤抖,手指甲都陷入了肉里,鲜血淋漓……她的父亲,永远的远去了。从此,世上少了一个爱她,疼她,永远可以给她温暖,让她感觉到安全的人。或许,七爷不是一个好人,甚至要比大多数人都坏,但他毕竟是方天凤的父亲,作为一个父亲,七爷无疑是合格非常优秀的。为了方天凤,他可以不顾一切。可现在,他就这样不明不白的走了,连一句话都没有留下,这让方天凤如何能够忍受。

    心痛的滋味,犹如跌入了万丈冰窟,冰凉彻骨,心都冻裂了。可方天凤不能倒下,越是这个时候,她越要坚强一点,勇敢一点。因为所有人都在看着她,都在盯着她,如果她倒下了,只会被人耻笑。她是七爷的女儿,虎父无犬女,七爷尸骨未寒,她不能让七爷死不瞑目。

    人走茶凉,方天凤没有能力,替父亲讨回公道。一切都是那么无懈可击,七爷的死,归咎于黑帮内讧。元凶已经伏法,人证物证俱在,方天凤找不到一丝反抗的理由。元凶,当然是忠于七爷,被卷毛羊皮杀死的老人。人证,随便找两个小弟动动嘴皮,蹲几年苦牢,就可以证实。至于物证,更简单了,普通人都明白,把杀死七爷的凶器,握手处擦干净,放在老人手里,握上两下,沾上指纹即可。出来跑,迟早要还,这是七爷的宿命,当初,七爷就是这样上位的。现在,轮到了他自己。方天凤不怪别人,也不是不懂为人处世的道理。可懂是一回事,牵涉到自己的双亲,有几人能坦然面对?更为可怖的是,随着七爷的死亡,方天凤的地位,忽然变得很微妙,一落千丈,巍巍可及。不但羊皮卷毛,不怀好意的围在她身边,连一向和善的同事,上司,都色迷迷的盯着她直看。不好色的正常男人,是不存在的,所谓的不好色,只是不想罢了,是男人,谁能不好啊。

    头痛欲裂,乔四痛苦的揉了揉头。男人,几乎每次醉酒后,都会发誓以后少喝点,可下次依然是不醉不罢休。尤其是北方的汉子,喝酒不喝醉,那是对客人,对兄弟的侮辱,乔四也不例外。他冲进浴室,用凉水洗了把脸,然后泡上一杯清茶,听着底下人,向他汇报黄庭利遇刺,和七爷遭到暗杀的情况。当听到七爷死了的消息时,乔四震惊的从椅子上蹦了起来,茶杯落地,黄色的茶水飞溅。他实在没有想到,自己只不过打了个盹,睡了一觉,天都变色了。不过,浑水好摸鱼。七爷既然死了,那哈市表面的和平,也不需要再维护了。三足鼎立的格局打破了,乔四从来就不是什么善男信女,他不会像大部分书中的男猪脚一样,被迫反抗,或为了什么所谓的正义,保护家人等借口才奋起反抗。他就是个十足的坏人,哪里会等着别人找上门。他迅速通知了李正光纠集人马,开始砸抢七爷留下的偌大地盘。而他自己,则带着一大票人,急冲冲的奔向了警局。爱江山,更爱美女,乔四好色,那是男人的正常表现。准确点说,绝大部分的男人,处在他那个位置,都不会成为什么坐怀不乱的君子,五十耻笑一百罢了。骂陈冠希的,百分之九十是因为不是自己搞的女明星,这就是人得劣根性,可以理解。

    骄阳似血,暖暖的普照着冰冷的大地。肆虐的冷风,难得的打了个盹,停止了咆哮。积雪开始融化,大地一片祥和。二十多辆面包车,扬起了一片尘雾,破坏了这难得的溢静,浩浩荡荡的驶向了西城七爷的地盘。趁他病,要他命,羊皮卷毛刚刚接手打理七爷的势力,名不正,言不顺,正是最为薄弱混乱的时候,若等到羊皮卷毛大局已定,那到时再想拼抢地盘,付出的代价可就大了。

    “兄弟,过界了吧……”,一群剃着平头,面目狰狞的凶恶汉子,谨慎的拦住了李正光。人吗,比拼的就是个气势。人少自然就气短,若是十几二十号人,敢这么猖狂,恐怕这些汉子早就动手,上来就是一耳刮子了。可这么一大票人,就算可以不怕死,但说不心虚是假的。

    “嘿嘿嘿……”,李正光笑的明显有点变态,他是属于永不知足,就喜欢火拼杀人的标准战争贩子,天生血液就是烫的。他一脚踢在了说话人的小腹上,狰狞的掏出了腰中的长刀。

    “妈的,给我砸……”,行动要比任何多余的解释,都更加具有说明性。黑社会所谓的固定地盘,一般多是指自己收保护费的地方。收人钱财,与人消灾。既然拿了钱,就要保证人家的生意正常进行。况且,黑社会一般都会在自己地盘上,经营大量的酒吧、舞厅,借此进行黄赌毒的犯罪行为,吃饭的地方给人砸了,失去了经济来源,那谁还跟你??黑社会不是那些流窜的罪犯,小偷小摸那种事,真正的黑社会是不屑做的。

    血液飞溅,战局几乎一面倒,遂不及防的羊皮卷毛一党人马,并没有奋死抵抗的勇气,撒腿就往后方跑去。黑社会打架,自然是拉人干群架,英雄主义纯属虚构,有个带头的就行了,人手不足,谁愿意送死。李正光倒也不加以拦截,火拼火拼,就是要把对方彻底干停才叫火拼。打几个小虾米,没什么意思。杂乱的喊杀声,让刚喝了一壶小酒,舒爽的快要睡着的光头田东旭,一个寒颤,清醒了过来。羊皮卷毛,阴险奸诈,早就料到乔四、龙哥都不会坐看着一块肥肉落入他们嘴里,但他们怎么也没有想到,乔四会来的这么快。或许,哈市平静的太久了,他们已经忘记了乔四疯狗的美誉了。

    “抄家伙……”,田东旭一个猛子蹦了起来,抓起桌子上的砍刀,就冲了出去。别人怕乔四,他不怕,他出来混的时候,乔四不过是个穿着开裆裤的娃娃头。一个成年人,怎么会怕一群小孩子呢。在田东旭的眼里,乔四小克之流,不过是运气好的小混混,一群小屁孩而已。不过,学无先后,达者为先。田东旭犯了一个极大地错误,他忘记了,自己是怎么上位的。想当年,他不过也是个小屁孩罢了。

    “老家伙,原来是你……”,田东旭刚带着大批小弟冲了出去,就遇上了赶来支援,气势汹汹的小克、耗瘸子一党。仇人见面,分外眼红。耗瘸子地为人,那是公认的超级变态狂,心理严重不正常。芝麻大点小事,都会感到自己受了侮辱,和人拼命,常人的思维,根本不能和他沟通。他大喊一声,掏出双刀不顾一切的迎向了田东旭。仇恨,只能用敌人的鲜血来偿还。

    血花朵朵,慢慢绽放。一条条鲜活的,年轻的生命,用自己的鲜血,骨肉,谱写了一首悲壮的挽歌。许多年少轻狂的马仔,甚至到死都不知道,自己是为什么和人厮杀。或许,这就是所谓的青春热血吧。

    喊杀声震天,一截截残肢断臂飞向空中,空气里弥漫着作呕的血腥味。所有人都杀红了眼,恶狠狠地盯着对手,往死里砍。两强相遇,勇者胜。男人之间的战斗,只要动上了手,除非有一方彻底被打残,打败,不然不会停手的。血腥的混战,不断升级,短时间内,根本无法分出胜负。牵一发而动全身,乔四和羊皮卷毛的火拼,迅速牵动了哈市所有大大小小的黑社会团体。四面八方闻讯赶来支援的黑帮分子,越来越多,连龙哥的人马也虎视眈眈的聚在一旁,想要坐山观虎斗,捡渔翁之利。眼看田东旭一党人节节败退,羊皮卷毛忽然带着大批马仔赶到。血雨腥风,一场火拼,越演越烈。羊皮卷毛,虽然尚没有彻底接收七爷的势力,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七爷雄霸西城多年,其拥有的实力,难以想象。不过,王者的路途,总是伴随着白骨皑皑。想要做哈市黑社会龙头,就别怕前途刀山火海。世上没有暴力解决不了的问题,拳头大就是硬道理,实力,才是男人的象征。

    第一百三十三章 争雄(2)

    森森白骨,组成了王者的花环。鲜红的血液,染红了松花江的江水。一将功成万骨枯。成功,总是伴随着残忍和死亡。对于凶狠的恶犬,怀柔、惧怕,只能让其更猖狂,只有打到它怕,打到它服,才能让它见到你就夹起尾巴,乖乖听话。

    血,顺着耗瘸子的额头缓缓流下,有别人的,有他自己的。残忍变态的笑容,浮现在他的脸上。他张开嘴,露出了白森森的满口牙齿,宛如地狱中的修罗。散发着森寒的刀芒,映的人有些睁不开双眼。一道又一道血泉,喷上了天空。无人能挡得住发狂的耗瘸子,当他挥舞着双臂,施展出招牌式的绞肉机动作时,他已经不属于正常人类了。不过,混黑道的,有被打死的,没听说过谁是靠被吓死混出名堂的。宝刀未老的田东旭,仰天长啸一声,提着一把超长的厚背大砍刀,和一头发狂的公牛一样,毫无畏惧,狰狞的和耗瘸子狠狠撞在一起。

    火星四溅,耗瘸子和田东旭虎躯一震,同时往后退了一步,互相盯着对方,瞳孔收缩。他们两人,都属于力量型的打手,比拼的完全是看谁够狠。极度变态的笑声,从耗瘸子嘴中传出。他的双眼,红的快要滴出血来。当年的街头小混混,如今已经成为了叱咤风云的一方大哥,展翅冲天的雄鹰。少年时的恩怨,犹如昨天,历历在目。愤怒的火焰,不停撞击着耗瘸子那残损的变态心灵,他大吼一声,疯了一样冲向了田东旭。任何事,都要有个结果,就让他来结束这段少年时的恩怨吧。

    震天的轰响,血光乍现,紧紧一个照面,耗瘸子和田东旭就双双挂彩,血如泉涌。耗瘸子凶猛,发起狂来不要命,田东旭也不是好惹的。两人秒足了劲,朝死里砍,恨不得把对方砍成肉酱。所过之处,人仰马翻,血肉横飞。四周紧紧扭打在一起的马仔,顿时一阵鸡飞狗跳,慌忙躲闪,唯恐惹祸上身。大哥的战斗,不是他们这些小喽喽能参与的。

    乔四几兄弟的特点,早已不是什么秘密。羊皮卷毛深知耗瘸子的恐怖,两人唯恐田东旭有失,慌忙带着一票身手敏捷的打仔,向耗瘸子杀来。黑社会火拼,又不是单挑擂台,无需什么道义,杀死对方就是硬道理。不过,羊皮卷毛想要个个击破,耗瘸子一方也不是好惹的。一个好汉三个帮,一个篱笆三个桩。阴狠的小克,和对两人恨之入骨的马殿龙,早就紧紧锁定了他两,一看到他两有所行动,忙迎了上来,拦住了两人的去路。

    仇人见面,分外眼红。羊皮卷毛和乔四一党的仇恨,由来已久,可以说是仇深似海,根本没有办法化解。不过两帮人马正式交手,倒还是第一次。毕竟黑社会再牛,多少也要给白道点面子。卷毛羊皮家族势力庞大,军方警方都有不少人罩着。加上两人身上还有一层皮披着,乔四一方,不到万不得已,不会不顾后果的明目张胆寻仇。至于现在吗,形势就不同了,羊皮卷毛已经有了自己的地盘,成为了一方大哥。既然混黑道,就别怕横尸街头。这是真理,就算罩着羊皮卷毛的白道中人,也无法过多干涉。

    冷风肆虐,小克握刀的手,青筋暴凸,有些颤抖。他等这个时刻,已经等了好多年。每当夜深人静无语时,仇恨的火焰,就会化作心魔,时时刻刻煎熬着他,让他经常从噩梦中惊醒。现在,仇人就在面前,还有什么可犹豫的。心魔只能用敌人的鲜血来消除,杀了羊皮卷毛,心魔自然烟消云散。森冷的寒光,从小克双目中射出,他凌空跃起,当头就是一刀。狠狠朝羊皮劈下,率先发动了攻击。他的体型,实在和魁伟没啥关系。不过,多年的实战经验,让他深深懂得如何借助惯性力量,打击对手。刀,是一门哲学,一门艺术。用刀的战斗,不是拳脚之争,瞬间即可分出胜负。只要够狠,够快,童子照样可以杀人。

    看到小克动上了手,马殿龙不甘示弱,一把扯掉了上衣,恶狠狠的迎向了卷毛。他本就是军人出身,复员后又分配在公安部门,对于近身格斗,相当精通。不过,让小克和马殿龙大吃一惊的是,羊皮卷毛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好对付。恰恰相反,两人虽是富家子弟,但从小经过高手调教,只是由于身份特殊,甚少亲自厮杀,所以实战经验差了一些,没有经过血与火的锤炼。

    杀气碰撞,一片血腥。小克、马殿龙、羊皮、卷毛,四个人宛如四条疯狗般,瞬间战在一起,难舍难分。大有不分出生死,誓不罢休的架势。而战力最强的李正光,乔四旗下公认的第一金牌打手,责被两名脱下警服,穿着普通人服饰的警界精英,死死围住,寸步难行。自古,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利益面前,暴徒可以穿上警衣变警察。同样,警察一样可以脱下衣服,变暴徒。此二人,个子稍高一点的,名林伟,绰号鬼钻,虽是人民公仆,却生性残暴,极其精通腿技。个子稍矮,体型魁伟一点的,名范泽忠,绰号滚刀肉,标准的酒色之徒,暴力分子,精通各种摔技,极其难缠。双拳难敌四手,好虎架不住群狼。李正光一时身处险境,手忙脚乱,颇感吃力。

    时间一分一秒的渡过,战局依然僵持。双方谁都没有绝对的实力,能在短时间内,解决对手。正在双方僵持不下的关键时刻,黄瘸子带着大批的人马,忽然赶到,加入了厮杀当中。不过,羊皮卷毛早就暗中和杜家进行了多次密谈。世上没有永远的朋友,也没有永远的敌人。双方虽是互相利用,但在利益的前提下,双方各取所需,皆大欢喜。羊皮卷毛要对付乔四,杜家要对付黄瘸子,双方可以说是一拍即合,迅速达成了共识。随着黄瘸子和杜家的加入,战局变得更加混乱,大有一发不可收拾的局面。而此时的乔四,却正发了疯般,到处寻找方天凤。

    情关难过,英雄难过美人关,乔四不是什么英雄,但方天凤对他有情有义,没有方天凤,他早就横尸荒野了。如今,方天凤家里遭逢大变,乔四不能不管。他红着双眼,怒气冲冲的带着两名贴身炮手,和一群打仔,冲进了警局办公室。恶狠狠地揪着警察局长李方的衣领,从牙缝中蹦出了五个字。

    “方天凤在哪……”

    冷汗一滴滴从李方的额头跌落,有时候行动、眼神,要比恐吓的言语更加可怖。李方毫不怀疑,如果他说错半个字,发狂的乔四一定会把他撕成碎片。至于警局那点人马,那几把破枪,也就抓抓普通罪犯,吓吓老百姓可以,遇上乔四,还不够塞牙的。

    “我,我不知道……”,作为一名老革命工作者,李方深深明白,坦白彻底,坑害自己的道理。犹豫再三,他还是选择了先装疯卖傻,探探情况。

    “那你就去死吧……”,李方似乎忘记了,乔四可不是什么善男信女。对于一名黑社会大哥而言,证据两字纯属扯淡,错杀就错杀,无所谓。

    黑洞洞的枪口,抵在李方的额头之上,让李方忽然有一种想要尿裤子的冲动。面对生死存亡,李方瞬间丧失了顽抗到底的勇气。人老了,总是特别怕死。李方已经不是当年那个天不怕,地不怕的毛头小子了。

    “别冲动,我毕竟是个警局局长,杀了我对你不会有好处的。方天凤早上被羊皮卷毛带走了……”

    晴天霹雳,让乔四一阵心神恍惚,不过他的自制力极强,很快就恢复了平静。羊皮卷毛阴险奸诈,绝不会因为贪图美色,在七爷尸骨未寒的节骨眼上,自毁名声。他两绑走方天凤的用意很明显,一是给自己留下一条退路,让乔四有所顾忌。二是利用方天凤是七爷女儿的身份,进一步巩固自己在西城的势力,一箭双雕。

    想通了其中的猫腻,乔四已经可以确定,只要方天凤一天还有利用价值,那方天凤不但不会有什么危险,羊皮卷毛还会拼命保护她的安全。狰狞的笑容,浮现在他的面庞上。他拍了拍李方肥嘟嘟,红彤彤的脸蛋,大步向警局外走去。没有人敢拦住他的去路,天知道愤怒的乔四,会干出什么疯狂的事情。熟悉乔四的人都知道,越是当他面露冷笑,表面平静的时候,越为危险。直到乔四一党人走出好远,背影彻底消失,李方才长舒了一口气,抹了把头上的冷汗,一屁股坐在椅子上。但随即,他的面部肌肉开始痉挛抖动,浑身颤抖。乔四势力庞大是不假,可也实在太狂了。想他毕竟是堂堂的警局局长,何曾受过这种侮辱。是可忍孰不可忍,这口气,让他如何能咽的下。

    第一百三十四章 争雄(3)

    冷风肆虐,空气中飘散着一股淡淡的血腥味。龙二叼着一支万宝路香烟,得意的吐出了一个又一个烟圈,颇有幸灾乐祸的架势。人生就是一场赌局,不管过程如何惊心动魄,只有笑到最后的人才有资格笑傲天下。敌人的损失,就是自己的强大。乔四和羊皮卷毛的战斗,获利最大的,就是他龙家了。“打吧,打吧,最好两败俱伤,全部死光,那样他龙家就可以独霸哈市,以致整个东北了……”

    鹬蚌相争,渔翁得利。龙二的想法无可厚非,事实也确实如此,两虎相争,必有一伤,但这不代表龙家可以趁势一统天下。世上没有人是傻子,乔四既然敢开战,就不怕同时对付两帮人马。世事无绝对,乔四虽然是新生代黑社会,后起之秀,但经过多年的苦心经营,靠地产、黄赌毒,聚集了大量的钱财。混黑道的,只要你有钱,就不怕没人。乔四真实的实力,已经达到了难以想象,支手遮天的地步。龙家势大的年代,早已成为了过去,现在就算龙家和羊皮卷毛联手,也未必能占到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