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七章 争雄(6)
耗瘸子和田东旭的战斗,已经进入到了白热化的程度,双方随时有可能分出生死。不过,拳怕少壮,田东旭虽然勇猛,毕竟年纪大了,又不是什么精通内功的武林高手,越老越厉害,时间一久,自然而然的体力有些下降,相形见拙。而和他相反的是,耗瘸子则是越战越勇,越打越精神,打出了魄力,打出了激情。世上有种人,天生就是为战斗而存活的,只有在不断的杀戮当中,他们才能找到真正的自己。耗瘸子,恰巧就属于这种人。
一股血泉,直冲云霄。用刀的战斗,稍有不慎,即有可能坠入十八层阿米地狱,永世不得翻身。田东旭的单刀,猛然被嗜血的耗瘸子,狰狞的单刀架住,左手长刀则顺势,一刀切下了他的小胳膊。双刀,不是人人都能用的,因为人的双臂,很难保证力量相等,不过双刀的威力,毋庸置疑,也只有像耗瘸子这种从小腿有残疾,只能靠拼命锻炼双臂的超级变态,才能把两把大号砍刀,挥舞的虎虎生风。惊恐的田东旭,痛苦的捂着自己的断臂,连连后退,瞳孔收缩,面部抽搐,一副惊慌失措的丧家犬模样。
黑道火拼,如果没有深仇大恨,废掉人一条胳膊,已经可以罢手了。毕竟,混黑道的,讲究的是兄弟情义,盗亦有道。砍掉人一条胳膊,已经够狠毒了,得饶人处且饶人,何必赶尽杀绝呢。不过,不是每个人都会尊重老一套的。时代不同了,对于乔四、羊皮、龙哥等新生代黑势力而言,压根就没在乎过,所谓的老规矩,黑道法则。乔四一党人的作风,一向是要么别做,做就要做绝,斩尽杀绝,寸草不留。别说乔四等人少年时,和田东旭有很深的过解,就算双方是初次见面,耗瘸子也不会心慈手软的。因为他是耗瘸子,没事都想找事砍个人爽爽的哈市三巨头老二,郝伟涛。
“姓田的,想不到吧,你也有今天……”,耗瘸子笑的有些邪恶,狰狞,阴森森的不怀好意。杀人不过点头地,但一刀把田东旭解决掉,实在太仁慈了,明显不符合他的性格,他要慢慢享用胜利的果实,用田东旭的血肉,去勾画地狱最真实的一面。用鲜血和呻吟,去满足他那有些变态扭曲的心灵。鲜血,是如此娇艳,如此迷人,宛如世间最美丽的花朵,静静绽放,让人着魔。生命的能量,正不断从田东旭体内大量流失。耗瘸子正残忍的,剁着他的四肢,一刀一片肉的把他活剐。莫欺少年穷,他或许做梦都没想到,当年的几个小逼崽子,如今竟然变成了哈市的主人,真正的,嗜人都不吐骨头的狼王。不过,这就是黑道人的宿命,出来混,早晚都是这个下场。不要说田东旭,就算强悍如乔四,国家若不法办,任由他发展,壮大,早晚有一天,会有人眼红,取代他,成为更强的存在。长江后浪推前浪,一代更比一代强。这是宿命,无法改变的宿命。
田东旭去了,可厮杀依然在继续。大规模的火拼,局部的胜利,可以影响到全局,但不能保证一锤定音,改变最终的结果。不过,不得不承认,火拼、厮杀,确实是一项可以快速促进人成长,从幼稚走向成熟的高危险运动。他能让善良的人,变成魔鬼。懦弱的人,变得坚强。好处多多,只要你能完好无损的活下来,就可以脱胎换骨,彻底成为铁血男人。尘土飞扬,人仰马翻。大小地主,宛如两名发了疯的相扑运动员,晃动着满身的肥肉,撞到了一片拦在面前的马仔,嗷嗷怪叫的冲向了乔四。形势逼人强,要么杀死乔四,要么承受龙哥的滔天怒火,反正怎么样,他两都凶多吉少。既然如此,唯有拼了。
阴冷不屑的笑容,浮现在乔四面庞上,他掏出一包香烟,优雅的点燃,然后转过身,忽然猖狂的大笑走开,压根就没理暴怒的大小地主。作为大哥,该出手时才出手。两个小虾米而已,让马仔们去处理吧。若是事事都要他亲自来,那要这么多小弟干嘛。黑社会大哥,说白了也是领导。作为一名称职的领导,没有必要事事操心,也不可能啥都懂。但其实当一名好领导并不难,只要你肯知人善用,少收点黑钱,你就具备了成为一个好领导的潜质。
狰狞的刀光,带起一片寒气,宛如霹雳闪电般,划破天际,映的人双眼一阵刺痛。乔四旗下姓崔的炮手,手握匕首,一刀拦下了发狂的大地主。一寸短,一寸险。敢用匕首正面对敌的男人,要么是发疯想找死,要么就是极为难缠。这位姓崔的炮手,目光阴狠,满脸横肉,怎么看都不像是找死的。中华大地,能人义士辈出,即使街头卖艺的,都不要轻易小瞧,说不定就能让你大吃一惊。这位姓崔的,一对匕首使得神出鬼没,宛如毒蛇般难缠。他曾私下和李正光较量,硬是激战了半个小时,都没落败,让乔四大吃一惊。大地主虽然勇猛,但对上这种剑走偏锋,阴毒至极的对手,实在是有力使不出,凶多吉少,不容乐观。与此同时,浑身肌肉,宛如一辆坦克般的张姓肌肉男,拖着粗长沉重的铁棍,一棍子狠狠砸下,拦下了发狂的小地主。一力降十会,以巧破千斤。绝对的力量,就是绝对的实力。单纯以力量来讲,乔四旗下,暂时还没有人能比这位肌肉男更恐怖。小地主很不幸,非常不幸,遇上了怪兽一般的人。稍有不慎,即有可能被砸成肉酱,尸骨不存。
血腥残忍的厮杀,在每一个角落里不断上演。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战斗。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对手。在自己的战斗中,你唯一能做的,就是杀死对手,想太多的人,是无法在战斗中获胜的。作为乔四旗下第一金牌打手,李正光颇感郁闷,他的名声,是靠在无数血腥火拼当中,打出来的。可今天,他开始先是被两位高手夹击,一直处于危险的边缘。现在又久战不下,变得有些暴怒。受伤事小,面子事大,眼看小霸王都快把对手解决掉了,他还在这边磨皮,说不急是假的。他的对手,是绰号滚刀肉的范泽忠,极其精通摔技,是擒拿散打的超级高手,一看不妙,抱着就摔,这让李正光暴跳如雷,空有一身本领,却使不出来。天生一物降一物,怪就怪李正光没挑对对手,若他的敌人,是同样精通腿技,以腿法擅长的另一名警界精英,绰号鬼钻的林伟,那恐怕瞬间就分出胜负了。
“麻痹,老子今天不宰了你,就不叫李正光……”,人争一口气,佛争一炷香。李正光咬牙切齿,恨恨的骂骂咧咧。他的性格,有些残暴,有些直,不懂圆滑。长这么大,单挑他没怕过谁。让他知难而退,那是不可能的,越是难缠的对手,他越要将其杀死,不然怎么能显出他是第一金牌打手呢。况且,滚刀肉范泽忠,不过是仗着相生相克的原理,和他打了个半斤八两,其真正的实力,根本和他不是一个档次,不然也不会和鬼钻联手了半天,都没能把他做掉。
“你去死吧……”,李正光忽然连劈数刀,和范泽忠拉开了距离,右脚狠狠一跺,整个人凌空飞起,一记飞脚踹向了范泽忠头部。凌厉的脚风,让人毫不怀疑,这一脚要是踢实了,八成就是严重脑震荡。不过,人的能力,和品性完全无关。中国近代两大文豪,鲁迅和他弟弟周作人,同为当时文人的里程碑式人物,结局则完全不同。甚至说,现在的世人,只知道鲁迅,不知道周作人,概因周作人晚年失节,成为了文化汉奸。这范泽忠,虽说是标准的警界败类,可没人规定,败类就必须是无用的酒囊饭袋。恰恰相反,放眼全警局,单挑能赢他的,几乎找不出几个。摔技,可以说是中国近代功夫,最注重的一面,搞个散打都快赶上摔跤了。范泽忠的实战经验相当丰富,而且懂得利用自己的长处,去攻击敌人的短处。面对李正光的全力一脚,他不慌不忙,不但不躲闪,反而快步上前,拉近距离,主动把身体凑了上去。拳,拉的越远,打得越重,若是和老霍一样,动不动抱着泰森,不让其拉开距离,就算泰森号称铁拳,一样无可奈何。两声轻微的声响,从范泽忠身上传出,他满身的肥肉,一阵抖动,迎下了李正光的攻击,双手顺势抱住了李正光的双腿,然后身体微微后仰、旋转,瞬间把李正光丢了出去。不过,他犯了一个很严重的错误,这个错误,是致命的。杀猪般的惨叫,让人耳膜一阵生痛。血液横飞,范泽忠突然凭空矮了一截,两段肥嘟嘟,肉鼓鼓的小腿,在地上不停翻滚,带出一片血迹。李正光和魔鬼一样,浑身是血,凶残的从地上站了起来。
“白痴,同样的招式,不要对我使用两遍……”,李正光笑的有些狰狞,他是真正的武术高手,从小习武,早就算准了对方的招式。刚才,当他落地的一瞬间,猛然身体蜷成一团,贴着地面,一个翻滚,用类似于地躺刀的招式,快速靠近了范泽忠的双脚,一刀解决了对手。而失去了小腿的范泽忠,不过是个废人而已,任人宰割,可正当李正光凶相毕露,想要斩尽杀绝之时,一件意想不到的状况发生了。
震天的枪响,让大脑严重发热,陷入了疯狂厮杀的三方人马,迅速清醒了过来。用枪的战斗,和用刀械,完全是两码事。血肉之躯,如何和枪械相对抗。现代战争,十个拿着ak的暴徒,只要战术运用合理,可以轻松解决掉一两百号拿着砍刀的马仔。三方人马,不由自主的同时停止了攻击,愣在那里,然后双目紧盯着对方,小心翼翼的缓缓向后退去。
人群散开后,血腥的厮杀场中,霎那间,变得空空荡荡,一目了然。一股血泉,从马殿龙的胸口,缓缓渗出,然后和泉水般疯狂喷洒。他吃惊的捂着胸口,看着卷毛陈建斌,不能相信的倒了下去。那意思仿佛是在说,你不守规矩,太卑鄙了。一股淡淡的青烟,从卷毛陈建斌枪中冒出,他凶狠的望着四周密密麻麻的马仔,宛如一头发了疯的公牛,丧失了理智。
阳光,暖暖的挥洒在众人头上,数百号马仔,静静地站在那里,大气都不敢喘一声。事情的发展,有些出乎意料,又在情理之争。狗急跳墙,人急红眼。世上没有不可能的事,只要把人逼急了,一切皆有可能。
“啪啪……啪啪……”,双手轻轻拍击的鼓掌声,在这血腥的炼狱当中,是如此诡异,又如此和谐,所有人都不由自主的望向了乔四。有些人,不管站在哪里,都是群众的焦点,万世巨星,这就是领袖气质。
“卷毛,你真他妈的有种,敢动枪……”。
第一百三十八章 争雄(7)
古人有句话,牵一发而动全身。卷毛垂死挣扎的一枪,让三方如胶似漆的血腥火拼,瞬间变得有些阴森诡异起来。没有人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情,也没有人能控制场上的局面,大规模的枪战,生死各安天命,枪子是不会认识谁是大哥的。
“乔四,你想怎么样,别人怕你,我不怕你……”,羊皮卷毛,那也算是哈市响当当的一号人物,虽然名声不咋地,可还是有些胆识的。不过,卷毛嘴上说不怕,身体可是不由自主的微微颤抖。当然,他之所以有些紧张,不是因为自己开了枪,杀了人,而是因为乔四身后,大批的绿军装成员,正端着枪,瞄准着他。
时代不同了,老一辈那一套,给点面子,叫传统。不给面子,那叫革新。现代黑势力大规模火拼,枪械早就成为了必不可少的制胜法宝。不管是羊皮、乔四、龙家,其实都带来了大批的枪械,由专人看管,对方不用,我也不用,对方要用,那就鱼死网破。世上没有人是傻子,许多人总是抱怨,“谁谁谁,还不如我,竟然成功了”,这很幼稚。成功的理由有千万种,但失败的理由,永远只有一个,就是你无能,若是连这个道理都想不通,撑死也就是个愤青,一辈子无大作为。
知人善用,是每个领导,必须具备的基本手艺。乔四旗下的绿军装一党成员,那是乔四旗下,最核心、最忠诚、最强大的骨干成员,每一个人都是宝贝,每一个都曾长时间接触枪械,枪法极好。混乱的火拼,误伤率太高,乔四哪里会舍得把他们派上去,简直是大材小用,暴殄天物。对于乔四而言,规矩就是扯淡,若是把他逼急了,第一个破坏规矩的就是他,率先动用枪支这种事,要是放在他身上,那简直太正常不过了。不过,霸道和有原则,根本就是两回事。有的人,自己以身作则,不破坏规矩,也不允许别人破坏规矩,这就叫原则。而有的人,自己可以破坏,就是不允许别人破坏,这就不是原则了,是霸道,不讲理。很不幸,乔四就是这种不讲理的人。
黑洞洞的枪口,宛如死神的眼睛,散发着淡淡的寒气,让人不寒而栗。场上的三方黑势力,都不是第一天刚出来混的雏,乔四刚动用枪支,羊皮龙家一方,也慌忙端出来大批枪械。蛇有蛇道,鼠有鼠路。乔四有办法搞到枪支,那龙家和羊皮卷毛,怎么可能会没办法。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成大事的条件,就是你要有钱,非常有钱,特别有钱,只要钱到了,一切皆有可能。
“乔四,不要太过分,一旦开枪对谁都没好处……”,羊皮大声警告,想要乔四清醒点。其实,不用他说,乔四心里也明白。能成就一番事业的,有哪一个是简单的。事到如今,说乔四一点没犹豫,那是扯淡。黑社会毕竟不是土匪叛军,抢个地盘,弄得和攻城战一样,太夸张了点吧。而且,最让人头痛的是,黑社会成员,虽然文化程度普遍不高,但打蛇打七寸,擒贼先擒王这个道理,还是懂的。三方马仔手中的枪,不约而同的,都瞄中了对方大哥的身体,一旦开火,估计最先被打成筛子的,铁定是羊皮、卷毛、乔四、耗瘸子、小克、大小地主等一群大佬,这可不是好玩的,寻求心跳刺激,也没必要自杀不是。就算要动枪,也没必要大哥在场吗,大可日后慢慢厮杀。只要大哥不在场,小弟们拿着枪,慢慢玩去吧。
乔四深吸了几口气,尽量平复了一下自己的怒气。作为一方大哥,狂妄是必须的,但冷静的头脑,也是必不可少的。乔四心里其实什么都明白,就是有些控制不住自己。眼前的形式,实在有些不好收场。若是一开始就动用枪支,大家互相都有准备,找到有利的建筑掩护,打就打吧。可如今近距离火拼厮杀了半天,忽然动用枪支,那简直等于赤裸裸的互相屠杀,根本不需要瞄准,扣动扳机就是一大片。这就很不妙了,难不成还要开个会,对下手表,来个停火协议,然后各自找好隐蔽点,三分钟后开战,那也太荒谬了。不过,了解乔四的人都知道,他的性格,一向是一饭之德必偿,睚眦之怨必报。让他就此罢手,他还真不甘心。打狗还要看主人,马殿龙还躺在那,出气多进气少,生死不明呢。
短短的数秒钟过去,阴森森有些可怖的笑声,忽然从乔四喉咙里发出,清晰地传入了每个人的耳朵里。乔四的身体在不停颤抖,眼珠子都渐渐变成了红的。他是标准的多重性格,日常冷静时,阴狠无比,是标准的小狐狸。一旦有人把他激怒了,那就等着看他最疯狂的一面吧。他那疯劲一上来,天王老子都别想拦住他。
“乔四,你想做什么,别发疯,你一开枪,大家都完了……”,羊皮面部抽搐,痉挛跳动,惊恐的望着乔四。最了解你的人,往往不是你的朋友,而是你的敌人。羊皮和乔四相识也不是一年半载了,太清楚乔四的为人了。他已经猜出乔四想要干嘛了,身体不由自主的就挡在了卷毛跟前。马仔吗,挂就挂了,只要有钱,在东北,还怕拉不着亡命徒啊。可自己的命要是没了,那啥也别想了,什么皇图霸业,什么金钱美女,都彻底拜拜去吧。不过,世上还有许多比性命更重要的事,如国家存亡、兄弟情义。羊皮也算是条汉子,没先考虑自己的小命,反倒站到了卷毛跟前,兄弟情义能做到这份上,也算是不错了。
肆虐的冷风,吹舞着乔四有些发白的头发。他的神情越来越狰狞,越来越恐怖,像是一头发了疯的独狼。沉重漆黑的五四手枪,缓缓端起,瞄向了羊皮身后的卷毛,所有人的心跳,随着他的动作,不断加速,快要爆裂开来。压抑的气氛,让人忍不住颤抖,快要发疯。场上一时静的连一根针落地的声音,都能听到。冷汗,一滴滴从众人头上冒出,乔四敢拿命赌,其余人可没这心理素质。连猖狂不可一世的耗瘸子和李正光,都冒出汗了。天啊,如此近的距离,如此密集的火力,这要是开火了,大罗金仙都不一定能逃掉,说不定大家就手牵着手,一起共赴黄泉了。
“都住手,把枪放下……”,眼看惨烈的集体自杀事件,就要震撼上演,杂乱的脚步声忽然想起,大批的警察,蜂拥而至。把三方黑势力,层层包围起来。所有的黑道分子,同时长吁了一口气,感觉心里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下地来。他们第一次发现,原来警察也有可爱的一面。
“四哥,您老消消气,给我个面子,今天的事到此为止,停手吧……”,彭兰江一副哈巴狗的表情,边说边用衣袖轻轻抹去了头上的汗珠。人要倒霉,喝口凉水都塞牙。本来这么危险地工作,当然是由和乔四关系非同一般的方天凤出面化解。可方天凤被天杀的羊皮卷毛绑架了,那他只能赶鸭子上架,接下了这个极度危险地变态任务。天知道暴怒的乔四,会不会给他面子,他可不想英年早逝,盖上国旗。
话说,世间哪里有这么巧的事。刚准备掏枪火拼,警察就钻出来了?这又不是电影,其实彭兰江一党警察,大清早的就赶到了,一直就在旁边观战,随时准备在危急关头,出来收场。政府部门,腐败是有的,但绝不是没有能力。不要问政府消息怎么会这么灵通,他们当然有自己的办法。再说,这么明目张胆的大规模火拼,政府咋可能不知道。在场的这三方黑势力,哈市的官员,包括市长,都有所顾忌,确实惹不起。可有些时候,身不由己,惹不起也要惹啊。若只是刀械厮杀下,或找个隐蔽地方,小规模枪械火拼,那他们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可这么多人,光天化日,朗朗乾坤,公然掏出枪大规模枪战,那事情就真闹大了。上面的眼睛,雪亮着呢。不收拾你,不代表不知道。上面的原则一向是,时候不到,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没必要得罪人。时候要是到了,那你就等着看往日可蔼可亲的人,是如何变脸,争先恐后痛打落水狗的吧。
寒风依旧狂舞,不停吹打着沧桑的大地。听到了彭兰江的话,乔四举着枪,瞪着一双猩红,布满血丝的眼睛,冷冷的转过了头,狠狠的看着有些局促的彭兰江,久久不发一言。眼睛,是人心灵的窗户。透过乔四的双眼,彭兰江感觉自己仿佛坠入了万丈冰窟,浑身冰冷。这是人的眼神吗,他真的是人类吗????瀑布般的冷汗,疯狂从彭兰江额头涌出,气氛再次变得诡异莫测起来。没有人能猜中乔四到底在想什么,陷入癫狂的乔四,什么事都有可能做出。只要他手中的枪,一秒钟没有放下,那这件事就还没完。
“我可以给你面子,今天的事到此为止……”,乔四忽然把枪放下,裂开干枯的嘴唇,笑了。他的笑容,让所有人如沐春风,彻底放松起来。不过,正当众人擦去了头上的冷汗,忙着救人收尾时,乔四突然一个箭步窜出,再次举起了枪,狠狠地顶住了羊皮的脑袋,阴森森的说道:“方天凤在哪……”
第一百三十九章 争雄(8)
杀气弥漫,炙热的火焰,不断在乔四双目中燃烧,勇者无惧,羊皮若是乖乖交出方天凤也就罢了,若是不交,血溅五步,玉石俱焚,乔四是不会顾忌后果的。
冷汗,一滴滴从羊皮额头跌落,当死亡的恐惧降临时,没有人能够坦然面对。中国早年刻画的英雄人物,多缺少心理描写,一味宣传什么党、国,根本不从正常人角度出发,完全在塑造圣人,让人感觉不到半点亲切感,代入感。是人就会有害怕的时候,这没什么好丢人的。勇气可以战胜恐惧,不代表没有恐惧。太注重宣传洗脑,只会脱离正常人的境界,怎么看都不像地球人。
“乔四,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你这算什么意思……”,羊皮毫不怀疑乔四的胆魄,他怕是不假,但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让他乖乖交出方天凤,还不如杀了直接杀了他算了。道义两字,虽然纯属扯淡,但表面工作,还是要做的。七爷尸骨未寒,而羊皮作为七爷的马仔,理应忠心护主,这时若是传出他绑架七爷女儿的消息,难免会威严尽损,道义尽失,给人留下白眼狼的印象。况且,人要脸,树要皮,人不要脸,自己有数就行,用不着宣传一下,让别人知道吧。羊皮才刚刚接手七爷的势力,根基尚未牢靠,人心若是失了,后患无穷,多少钱都买不回来的。
“羊皮,看来你的记性不是很好啊,没关系,我会让你清醒的……”,乔四阴狠的冷笑不已,笑的羊皮心里直发毛,天知道这个从小就心狠手辣,红眼即杀人的亡命徒,会做出什么过分的事。对于某些天生桀骜不驯的狂人而言,做事是不需要考虑后果的。
“乔四,你想干嘛。你要知道,引起大规模的枪战,你和我都没有好果子吃的,不要太过分。乔四,你……住手……不要……”,羊皮已经知道乔四想要干嘛了,他又不是白痴,也不是没有眼睛,但人为刀俎,我为鱼肉,枪在乔四手里,由不得他说了算。震耳的枪声,让人一阵颤抖,鲜血和喷泉似的从羊皮腿上涌出,继耗瘸子、黄庭利、卷毛之后,哈市新一代杨瘸子,终于诞生。黑道多残废,怪就怪当年中国黑道,歪风邪气太重,像日本黑道一样,切个手指就好了吗,干嘛就喜欢废人腿呢?
“乔四,我草你妈……”,兄弟连心,看到兄长受创,卷毛嚎叫一声,忍不住就要上前,和乔四拼命。双方旗下的马仔,更是夸张的端着各色枪支,对峙起来。不过,投鼠忌器,羊皮一分钟在乔四手里,卷毛等人就不敢有所动作。而呆在一旁的彭兰江,则无奈的掏出一方手帕,不停擦着头上的冷汗。形式已经超出了他的想象,根本无法控制。既然如此,那就干脆不控制了。羊皮卷毛,警察中的败类,耻辱,死一个少一个,让他们和乔四狗咬狗好了。彭兰江的为人,一向极其精通两面三刀,天生的最佳演员,阴险狡诈。他和羊皮卷毛,有着本质的区别。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他才是真正披着羊皮的狼。表面的顺从,不代表忠心,虽然他收了小克等人大把的黑钱,可以毫不夸张的说,比一般警务人员收的要多的多,但他没有一刻不在想,如何搬倒哈市这几股黑势力。他在等,等一个机会,只要给他一个机会,他就可以用行动证明,自己其实是个卧底,自己才是哈市警务人员当中最杰出的。这些钱,不过是为了博取乔四等人的信任才拿的。至于乔四送给他儿子结婚的房子,那个纯属误会,他其实是不想收的,谁叫他是卧底呢。
“同样的话,我不喜欢说两遍……”,淡淡的青烟,从黑洞洞的枪口中冒出,乔四狠狠地把枪口,顶到了羊皮的太阳穴上,没有人怀疑乔四杀人的决心,方天凤到底是不是在羊皮手里不重要,重要的是乔四认为她在羊皮手里,这就够了。黑社会是不需要讲道理,讲证据的。
“草,乔四,你杀了我吧……”,羊皮狰狞的咬牙切齿,有些歇斯底里的朝着乔四狂喊。他已经豁出去了,与其跪地求饶,不如像个男人。他的为人,虽然说卑鄙无耻,阴险狡诈,可也算是个枭雄,尤其是在生死关头,颇有一股不顾一切的亡命之气。他也想开了,今天的事,是怎么都不能善了了。输人输钱不能输了面子,先不说绑架方天凤,从道义上站不站的住脚,光当着这么多小弟的面,向乔四低头,那他以后还怎么出来混。
“卷毛,别管我,把乔四杀了,开枪,干掉他……草,乔四,你他妈的今天要是让我活着,来日我一定杀你全家……”,羊皮已经彻底疯了,双目血红,咬牙切齿的破口大骂。他命都不要了,还有什么好怕。
“羊皮,这是你自找的,我一定满足你……”,羊皮的不顾一切,让所有人大吃一惊,让人感觉今天才算彻底看清这个人。可有些人,天生就属于顺毛驴,威胁是没用的,恐吓只会起到反效果。乔四决定的事,没有人能够改变,也没有人想去改变。除了黄庭利、小克,还稍微有点头脑,考虑下后果。变态的耗瘸子,和极度嗜血的李正光,已经等不及想要看到羊皮颅腔爆裂,脑浆横飞了。不过,他两也不是真的白痴,两人早就把枪口对准了卷毛等人,只要乔四枪一响,他们会马上开枪,尽量保证乔四的安全。至于说乔四到底会不会活下来,混黑道的,生死各安天命。若是前怕狼,后怕虎,那吃饭还有可能噎死,出门还有可能被车撞死呢。混什么黑道,种地去吧。
耗瘸子和田东旭的战斗,已经进入到了白热化的程度,双方随时有可能分出生死。不过,拳怕少壮,田东旭虽然勇猛,毕竟年纪大了,又不是什么精通内功的武林高手,越老越厉害,时间一久,自然而然的体力有些下降,相形见拙。而和他相反的是,耗瘸子则是越战越勇,越打越精神,打出了魄力,打出了激情。世上有种人,天生就是为战斗而存活的,只有在不断的杀戮当中,他们才能找到真正的自己。耗瘸子,恰巧就属于这种人。
一股血泉,直冲云霄。用刀的战斗,稍有不慎,即有可能坠入十八层阿米地狱,永世不得翻身。田东旭的单刀,猛然被嗜血的耗瘸子,狰狞的单刀架住,左手长刀则顺势,一刀切下了他的小胳膊。双刀,不是人人都能用的,因为人的双臂,很难保证力量相等,不过双刀的威力,毋庸置疑,也只有像耗瘸子这种从小腿有残疾,只能靠拼命锻炼双臂的超级变态,才能把两把大号砍刀,挥舞的虎虎生风。惊恐的田东旭,痛苦的捂着自己的断臂,连连后退,瞳孔收缩,面部抽搐,一副惊慌失措的丧家犬模样。
黑道火拼,如果没有深仇大恨,废掉人一条胳膊,已经可以罢手了。毕竟,混黑道的,讲究的是兄弟情义,盗亦有道。砍掉人一条胳膊,已经够狠毒了,得饶人处且饶人,何必赶尽杀绝呢。不过,不是每个人都会尊重老一套的。时代不同了,对于乔四、羊皮、龙哥等新生代黑势力而言,压根就没在乎过,所谓的老规矩,黑道法则。乔四一党人的作风,一向是要么别做,做就要做绝,斩尽杀绝,寸草不留。别说乔四等人少年时,和田东旭有很深的过解,就算双方是初次见面,耗瘸子也不会心慈手软的。因为他是耗瘸子,没事都想找事砍个人爽爽的哈市三巨头老二,郝伟涛。
“姓田的,想不到吧,你也有今天……”,耗瘸子笑的有些邪恶,狰狞,阴森森的不怀好意。杀人不过点头地,但一刀把田东旭解决掉,实在太仁慈了,明显不符合他的性格,他要慢慢享用胜利的果实,用田东旭的血肉,去勾画地狱最真实的一面。用鲜血和呻吟,去满足他那有些变态扭曲的心灵。鲜血,是如此娇艳,如此迷人,宛如世间最美丽的花朵,静静绽放,让人着魔。生命的能量,正不断从田东旭体内大量流失。耗瘸子正残忍的,剁着他的四肢,一刀一片肉的把他活剐。莫欺少年穷,他或许做梦都没想到,当年的几个小逼崽子,如今竟然变成了哈市的主人,真正的,嗜人都不吐骨头的狼王。不过,这就是黑道人的宿命,出来混,早晚都是这个下场。不要说田东旭,就算强悍如乔四,国家若不法办,任由他发展,壮大,早晚有一天,会有人眼红,取代他,成为更强的存在。长江后浪推前浪,一代更比一代强。这是宿命,无法改变的宿命。
田东旭去了,可厮杀依然在继续。大规模的火拼,局部的胜利,可以影响到全局,但不能保证一锤定音,改变最终的结果。不过,不得不承认,火拼、厮杀,确实是一项可以快速促进人成长,从幼稚走向成熟的高危险运动。他能让善良的人,变成魔鬼。懦弱的人,变得坚强。好处多多,只要你能完好无损的活下来,就可以脱胎换骨,彻底成为铁血男人。尘土飞扬,人仰马翻。大小地主,宛如两名发了疯的相扑运动员,晃动着满身的肥肉,撞到了一片拦在面前的马仔,嗷嗷怪叫的冲向了乔四。形势逼人强,要么杀死乔四,要么承受龙哥的滔天怒火,反正怎么样,他两都凶多吉少。既然如此,唯有拼了。
阴冷不屑的笑容,浮现在乔四面庞上,他掏出一包香烟,优雅的点燃,然后转过身,忽然猖狂的大笑走开,压根就没理暴怒的大小地主。作为大哥,该出手时才出手。两个小虾米而已,让马仔们去处理吧。若是事事都要他亲自来,那要这么多小弟干嘛。黑社会大哥,说白了也是领导。作为一名称职的领导,没有必要事事操心,也不可能啥都懂。但其实当一名好领导并不难,只要你肯知人善用,少收点黑钱,你就具备了成为一个好领导的潜质。
狰狞的刀光,带起一片寒气,宛如霹雳闪电般,划破天际,映的人双眼一阵刺痛。乔四旗下姓崔的炮手,手握匕首,一刀拦下了发狂的大地主。一寸短,一寸险。敢用匕首正面对敌的男人,要么是发疯想找死,要么就是极为难缠。这位姓崔的炮手,目光阴狠,满脸横肉,怎么看都不像是找死的。中华大地,能人义士辈出,即使街头卖艺的,都不要轻易小瞧,说不定就能让你大吃一惊。这位姓崔的,一对匕首使得神出鬼没,宛如毒蛇般难缠。他曾私下和李正光较量,硬是激战了半个小时,都没落败,让乔四大吃一惊。大地主虽然勇猛,但对上这种剑走偏锋,阴毒至极的对手,实在是有力使不出,凶多吉少,不容乐观。与此同时,浑身肌肉,宛如一辆坦克般的张姓肌肉男,拖着粗长沉重的铁棍,一棍子狠狠砸下,拦下了发狂的小地主。一力降十会,以巧破千斤。绝对的力量,就是绝对的实力。单纯以力量来讲,乔四旗下,暂时还没有人能比这位肌肉男更恐怖。小地主很不幸,非常不幸,遇上了怪兽一般的人。稍有不慎,即有可能被砸成肉酱,尸骨不存。
血腥残忍的厮杀,在每一个角落里不断上演。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战斗。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对手。在自己的战斗中,你唯一能做的,就是杀死对手,想太多的人,是无法在战斗中获胜的。作为乔四旗下第一金牌打手,李正光颇感郁闷,他的名声,是靠在无数血腥火拼当中,打出来的。可今天,他开始先是被两位高手夹击,一直处于危险的边缘。现在又久战不下,变得有些暴怒。受伤事小,面子事大,眼看小霸王都快把对手解决掉了,他还在这边磨皮,说不急是假的。他的对手,是绰号滚刀肉的范泽忠,极其精通摔技,是擒拿散打的超级高手,一看不妙,抱着就摔,这让李正光暴跳如雷,空有一身本领,却使不出来。天生一物降一物,怪就怪李正光没挑对对手,若他的敌人,是同样精通腿技,以腿法擅长的另一名警界精英,绰号鬼钻的林伟,那恐怕瞬间就分出胜负了。
“麻痹,老子今天不宰了你,就不叫李正光……”,人争一口气,佛争一炷香。李正光咬牙切齿,恨恨的骂骂咧咧。他的性格,有些残暴,有些直,不懂圆滑。长这么大,单挑他没怕过谁。让他知难而退,那是不可能的,越是难缠的对手,他越要将其杀死,不然怎么能显出他是第一金牌打手呢。况且,滚刀肉范泽忠,不过是仗着相生相克的原理,和他打了个半斤八两,其真正的实力,根本和他不是一个档次,不然也不会和鬼钻联手了半天,都没能把他做掉。
“你去死吧……”,李正光忽然连劈数刀,和范泽忠拉开了距离,右脚狠狠一跺,整个人凌空飞起,一记飞脚踹向了范泽忠头部。凌厉的脚风,让人毫不怀疑,这一脚要是踢实了,八成就是严重脑震荡。不过,人的能力,和品性完全无关。中国近代两大文豪,鲁迅和他弟弟周作人,同为当时文人的里程碑式人物,结局则完全不同。甚至说,现在的世人,只知道鲁迅,不知道周作人,概因周作人晚年失节,成为了文化汉奸。这范泽忠,虽说是标准的警界败类,可没人规定,败类就必须是无用的酒囊饭袋。恰恰相反,放眼全警局,单挑能赢他的,几乎找不出几个。摔技,可以说是中国近代功夫,最注重的一面,搞个散打都快赶上摔跤了。范泽忠的实战经验相当丰富,而且懂得利用自己的长处,去攻击敌人的短处。面对李正光的全力一脚,他不慌不忙,不但不躲闪,反而快步上前,拉近距离,主动把身体凑了上去。拳,拉的越远,打得越重,若是和老霍一样,动不动抱着泰森,不让其拉开距离,就算泰森号称铁拳,一样无可奈何。两声轻微的声响,从范泽忠身上传出,他满身的肥肉,一阵抖动,迎下了李正光的攻击,双手顺势抱住了李正光的双腿,然后身体微微后仰、旋转,瞬间把李正光丢了出去。不过,他犯了一个很严重的错误,这个错误,是致命的。杀猪般的惨叫,让人耳膜一阵生痛。血液横飞,范泽忠突然凭空矮了一截,两段肥嘟嘟,肉鼓鼓的小腿,在地上不停翻滚,带出一片血迹。李正光和魔鬼一样,浑身是血,凶残的从地上站了起来。
“白痴,同样的招式,不要对我使用两遍……”,李正光笑的有些狰狞,他是真正的武术高手,从小习武,早就算准了对方的招式。刚才,当他落地的一瞬间,猛然身体蜷成一团,贴着地面,一个翻滚,用类似于地躺刀的招式,快速靠近了范泽忠的双脚,一刀解决了对手。而失去了小腿的范泽忠,不过是个废人而已,任人宰割,可正当李正光凶相毕露,想要斩尽杀绝之时,一件意想不到的状况发生了。
震天的枪响,让大脑严重发热,陷入了疯狂厮杀的三方人马,迅速清醒了过来。用枪的战斗,和用刀械,完全是两码事。血肉之躯,如何和枪械相对抗。现代战争,十个拿着ak的暴徒,只要战术运用合理,可以轻松解决掉一两百号拿着砍刀的马仔。三方人马,不由自主的同时停止了攻击,愣在那里,然后双目紧盯着对方,小心翼翼的缓缓向后退去。
人群散开后,血腥的厮杀场中,霎那间,变得空空荡荡,一目了然。一股血泉,从马殿龙的胸口,缓缓渗出,然后和泉水般疯狂喷洒。他吃惊的捂着胸口,看着卷毛陈建斌,不能相信的倒了下去。那意思仿佛是在说,你不守规矩,太卑鄙了。一股淡淡的青烟,从卷毛陈建斌枪中冒出,他凶狠的望着四周密密麻麻的马仔,宛如一头发了疯的公牛,丧失了理智。
阳光,暖暖的挥洒在众人头上,数百号马仔,静静地站在那里,大气都不敢喘一声。事情的发展,有些出乎意料,又在情理之争。狗急跳墙,人急红眼。世上没有不可能的事,只要把人逼急了,一切皆有可能。
“啪啪……啪啪……”,双手轻轻拍击的鼓掌声,在这血腥的炼狱当中,是如此诡异,又如此和谐,所有人都不由自主的望向了乔四。有些人,不管站在哪里,都是群众的焦点,万世巨星,这就是领袖气质。
“卷毛,你真他妈的有种,敢动枪……”。
第一百三十八章 争雄(7)
古人有句话,牵一发而动全身。卷毛垂死挣扎的一枪,让三方如胶似漆的血腥火拼,瞬间变得有些阴森诡异起来。没有人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情,也没有人能控制场上的局面,大规模的枪战,生死各安天命,枪子是不会认识谁是大哥的。
“乔四,你想怎么样,别人怕你,我不怕你……”,羊皮卷毛,那也算是哈市响当当的一号人物,虽然名声不咋地,可还是有些胆识的。不过,卷毛嘴上说不怕,身体可是不由自主的微微颤抖。当然,他之所以有些紧张,不是因为自己开了枪,杀了人,而是因为乔四身后,大批的绿军装成员,正端着枪,瞄准着他。
时代不同了,老一辈那一套,给点面子,叫传统。不给面子,那叫革新。现代黑势力大规模火拼,枪械早就成为了必不可少的制胜法宝。不管是羊皮、乔四、龙家,其实都带来了大批的枪械,由专人看管,对方不用,我也不用,对方要用,那就鱼死网破。世上没有人是傻子,许多人总是抱怨,“谁谁谁,还不如我,竟然成功了”,这很幼稚。成功的理由有千万种,但失败的理由,永远只有一个,就是你无能,若是连这个道理都想不通,撑死也就是个愤青,一辈子无大作为。
知人善用,是每个领导,必须具备的基本手艺。乔四旗下的绿军装一党成员,那是乔四旗下,最核心、最忠诚、最强大的骨干成员,每一个人都是宝贝,每一个都曾长时间接触枪械,枪法极好。混乱的火拼,误伤率太高,乔四哪里会舍得把他们派上去,简直是大材小用,暴殄天物。对于乔四而言,规矩就是扯淡,若是把他逼急了,第一个破坏规矩的就是他,率先动用枪支这种事,要是放在他身上,那简直太正常不过了。不过,霸道和有原则,根本就是两回事。有的人,自己以身作则,不破坏规矩,也不允许别人破坏规矩,这就叫原则。而有的人,自己可以破坏,就是不允许别人破坏,这就不是原则了,是霸道,不讲理。很不幸,乔四就是这种不讲理的人。
黑洞洞的枪口,宛如死神的眼睛,散发着淡淡的寒气,让人不寒而栗。场上的三方黑势力,都不是第一天刚出来混的雏,乔四刚动用枪支,羊皮龙家一方,也慌忙端出来大批枪械。蛇有蛇道,鼠有鼠路。乔四有办法搞到枪支,那龙家和羊皮卷毛,怎么可能会没办法。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成大事的条件,就是你要有钱,非常有钱,特别有钱,只要钱到了,一切皆有可能。
“乔四,不要太过分,一旦开枪对谁都没好处……”,羊皮大声警告,想要乔四清醒点。其实,不用他说,乔四心里也明白。能成就一番事业的,有哪一个是简单的。事到如今,说乔四一点没犹豫,那是扯淡。黑社会毕竟不是土匪叛军,抢个地盘,弄得和攻城战一样,太夸张了点吧。而且,最让人头痛的是,黑社会成员,虽然文化程度普遍不高,但打蛇打七寸,擒贼先擒王这个道理,还是懂的。三方马仔手中的枪,不约而同的,都瞄中了对方大哥的身体,一旦开火,估计最先被打成筛子的,铁定是羊皮、卷毛、乔四、耗瘸子、小克、大小地主等一群大佬,这可不是好玩的,寻求心跳刺激,也没必要自杀不是。就算要动枪,也没必要大哥在场吗,大可日后慢慢厮杀。只要大哥不在场,小弟们拿着枪,慢慢玩去吧。
乔四深吸了几口气,尽量平复了一下自己的怒气。作为一方大哥,狂妄是必须的,但冷静的头脑,也是必不可少的。乔四心里其实什么都明白,就是有些控制不住自己。眼前的形式,实在有些不好收场。若是一开始就动用枪支,大家互相都有准备,找到有利的建筑掩护,打就打吧。可如今近距离火拼厮杀了半天,忽然动用枪支,那简直等于赤裸裸的互相屠杀,根本不需要瞄准,扣动扳机就是一大片。这就很不妙了,难不成还要开个会,对下手表,来个停火协议,然后各自找好隐蔽点,三分钟后开战,那也太荒谬了。不过,了解乔四的人都知道,他的性格,一向是一饭之德必偿,睚眦之怨必报。让他就此罢手,他还真不甘心。打狗还要看主人,马殿龙还躺在那,出气多进气少,生死不明呢。
短短的数秒钟过去,阴森森有些可怖的笑声,忽然从乔四喉咙里发出,清晰地传入了每个人的耳朵里。乔四的身体在不停颤抖,眼珠子都渐渐变成了红的。他是标准的多重性格,日常冷静时,阴狠无比,是标准的小狐狸。一旦有人把他激怒了,那就等着看他最疯狂的一面吧。他那疯劲一上来,天王老子都别想拦住他。
“乔四,你想做什么,别发疯,你一开枪,大家都完了……”,羊皮面部抽搐,痉挛跳动,惊恐的望着乔四。最了解你的人,往往不是你的朋友,而是你的敌人。羊皮和乔四相识也不是一年半载了,太清楚乔四的为人了。他已经猜出乔四想要干嘛了,身体不由自主的就挡在了卷毛跟前。马仔吗,挂就挂了,只要有钱,在东北,还怕拉不着亡命徒啊。可自己的命要是没了,那啥也别想了,什么皇图霸业,什么金钱美女,都彻底拜拜去吧。不过,世上还有许多比性命更重要的事,如国家存亡、兄弟情义。羊皮也算是条汉子,没先考虑自己的小命,反倒站到了卷毛跟前,兄弟情义能做到这份上,也算是不错了。
肆虐的冷风,吹舞着乔四有些发白的头发。他的神情越来越狰狞,越来越恐怖,像是一头发了疯的独狼。沉重漆黑的五四手枪,缓缓端起,瞄向了羊皮身后的卷毛,所有人的心跳,随着他的动作,不断加速,快要爆裂开来。压抑的气氛,让人忍不住颤抖,快要发疯。场上一时静的连一根针落地的声音,都能听到。冷汗,一滴滴从众人头上冒出,乔四敢拿命赌,其余人可没这心理素质。连猖狂不可一世的耗瘸子和李正光,都冒出汗了。天啊,如此近的距离,如此密集的火力,这要是开火了,大罗金仙都不一定能逃掉,说不定大家就手牵着手,一起共赴黄泉了。
“都住手,把枪放下……”,眼看惨烈的集体自杀事件,就要震撼上演,杂乱的脚步声忽然想起,大批的警察,蜂拥而至。把三方黑势力,层层包围起来。所有的黑道分子,同时长吁了一口气,感觉心里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下地来。他们第一次发现,原来警察也有可爱的一面。
“四哥,您老消消气,给我个面子,今天的事到此为止,停手吧……”,彭兰江一副哈巴狗的表情,边说边用衣袖轻轻抹去了头上的汗珠。人要倒霉,喝口凉水都塞牙。本来这么危险地工作,当然是由和乔四关系非同一般的方天凤出面化解。可方天凤被天杀的羊皮卷毛绑架了,那他只能赶鸭子上架,接下了这个极度危险地变态任务。天知道暴怒的乔四,会不会给他面子,他可不想英年早逝,盖上国旗。
话说,世间哪里有这么巧的事。刚准备掏枪火拼,警察就钻出来了?这又不是电影,其实彭兰江一党警察,大清早的就赶到了,一直就在旁边观战,随时准备在危急关头,出来收场。政府部门,腐败是有的,但绝不是没有能力。不要问政府消息怎么会这么灵通,他们当然有自己的办法。再说,这么明目张胆的大规模火拼,政府咋可能不知道。在场的这三方黑势力,哈市的官员,包括市长,都有所顾忌,确实惹不起。可有些时候,身不由己,惹不起也要惹啊。若只是刀械厮杀下,或找个隐蔽地方,小规模枪械火拼,那他们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可这么多人,光天化日,朗朗乾坤,公然掏出枪大规模枪战,那事情就真闹大了。上面的眼睛,雪亮着呢。不收拾你,不代表不知道。上面的原则一向是,时候不到,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没必要得罪人。时候要是到了,那你就等着看往日可蔼可亲的人,是如何变脸,争先恐后痛打落水狗的吧。
寒风依旧狂舞,不停吹打着沧桑的大地。听到了彭兰江的话,乔四举着枪,瞪着一双猩红,布满血丝的眼睛,冷冷的转过了头,狠狠的看着有些局促的彭兰江,久久不发一言。眼睛,是人心灵的窗户。透过乔四的双眼,彭兰江感觉自己仿佛坠入了万丈冰窟,浑身冰冷。这是人的眼神吗,他真的是人类吗????瀑布般的冷汗,疯狂从彭兰江额头涌出,气氛再次变得诡异莫测起来。没有人能猜中乔四到底在想什么,陷入癫狂的乔四,什么事都有可能做出。只要他手中的枪,一秒钟没有放下,那这件事就还没完。
“我可以给你面子,今天的事到此为止……”,乔四忽然把枪放下,裂开干枯的嘴唇,笑了。他的笑容,让所有人如沐春风,彻底放松起来。不过,正当众人擦去了头上的冷汗,忙着救人收尾时,乔四突然一个箭步窜出,再次举起了枪,狠狠地顶住了羊皮的脑袋,阴森森的说道:“方天凤在哪……”
第一百三十九章 争雄(8)
杀气弥漫,炙热的火焰,不断在乔四双目中燃烧,勇者无惧,羊皮若是乖乖交出方天凤也就罢了,若是不交,血溅五步,玉石俱焚,乔四是不会顾忌后果的。
冷汗,一滴滴从羊皮额头跌落,当死亡的恐惧降临时,没有人能够坦然面对。中国早年刻画的英雄人物,多缺少心理描写,一味宣传什么党、国,根本不从正常人角度出发,完全在塑造圣人,让人感觉不到半点亲切感,代入感。是人就会有害怕的时候,这没什么好丢人的。勇气可以战胜恐惧,不代表没有恐惧。太注重宣传洗脑,只会脱离正常人的境界,怎么看都不像地球人。
“乔四,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你这算什么意思……”,羊皮毫不怀疑乔四的胆魄,他怕是不假,但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让他乖乖交出方天凤,还不如杀了直接杀了他算了。道义两字,虽然纯属扯淡,但表面工作,还是要做的。七爷尸骨未寒,而羊皮作为七爷的马仔,理应忠心护主,这时若是传出他绑架七爷女儿的消息,难免会威严尽损,道义尽失,给人留下白眼狼的印象。况且,人要脸,树要皮,人不要脸,自己有数就行,用不着宣传一下,让别人知道吧。羊皮才刚刚接手七爷的势力,根基尚未牢靠,人心若是失了,后患无穷,多少钱都买不回来的。
“羊皮,看来你的记性不是很好啊,没关系,我会让你清醒的……”,乔四阴狠的冷笑不已,笑的羊皮心里直发毛,天知道这个从小就心狠手辣,红眼即杀人的亡命徒,会做出什么过分的事。对于某些天生桀骜不驯的狂人而言,做事是不需要考虑后果的。
“乔四,你想干嘛。你要知道,引起大规模的枪战,你和我都没有好果子吃的,不要太过分。乔四,你……住手……不要……”,羊皮已经知道乔四想要干嘛了,他又不是白痴,也不是没有眼睛,但人为刀俎,我为鱼肉,枪在乔四手里,由不得他说了算。震耳的枪声,让人一阵颤抖,鲜血和喷泉似的从羊皮腿上涌出,继耗瘸子、黄庭利、卷毛之后,哈市新一代杨瘸子,终于诞生。黑道多残废,怪就怪当年中国黑道,歪风邪气太重,像日本黑道一样,切个手指就好了吗,干嘛就喜欢废人腿呢?
“乔四,我草你妈……”,兄弟连心,看到兄长受创,卷毛嚎叫一声,忍不住就要上前,和乔四拼命。双方旗下的马仔,更是夸张的端着各色枪支,对峙起来。不过,投鼠忌器,羊皮一分钟在乔四手里,卷毛等人就不敢有所动作。而呆在一旁的彭兰江,则无奈的掏出一方手帕,不停擦着头上的冷汗。形式已经超出了他的想象,根本无法控制。既然如此,那就干脆不控制了。羊皮卷毛,警察中的败类,耻辱,死一个少一个,让他们和乔四狗咬狗好了。彭兰江的为人,一向极其精通两面三刀,天生的最佳演员,阴险狡诈。他和羊皮卷毛,有着本质的区别。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他才是真正披着羊皮的狼。表面的顺从,不代表忠心,虽然他收了小克等人大把的黑钱,可以毫不夸张的说,比一般警务人员收的要多的多,但他没有一刻不在想,如何搬倒哈市这几股黑势力。他在等,等一个机会,只要给他一个机会,他就可以用行动证明,自己其实是个卧底,自己才是哈市警务人员当中最杰出的。这些钱,不过是为了博取乔四等人的信任才拿的。至于乔四送给他儿子结婚的房子,那个纯属误会,他其实是不想收的,谁叫他是卧底呢。
“同样的话,我不喜欢说两遍……”,淡淡的青烟,从黑洞洞的枪口中冒出,乔四狠狠地把枪口,顶到了羊皮的太阳穴上,没有人怀疑乔四杀人的决心,方天凤到底是不是在羊皮手里不重要,重要的是乔四认为她在羊皮手里,这就够了。黑社会是不需要讲道理,讲证据的。
“草,乔四,你杀了我吧……”,羊皮狰狞的咬牙切齿,有些歇斯底里的朝着乔四狂喊。他已经豁出去了,与其跪地求饶,不如像个男人。他的为人,虽然说卑鄙无耻,阴险狡诈,可也算是个枭雄,尤其是在生死关头,颇有一股不顾一切的亡命之气。他也想开了,今天的事,是怎么都不能善了了。输人输钱不能输了面子,先不说绑架方天凤,从道义上站不站的住脚,光当着这么多小弟的面,向乔四低头,那他以后还怎么出来混。
“卷毛,别管我,把乔四杀了,开枪,干掉他……草,乔四,你他妈的今天要是让我活着,来日我一定杀你全家……”,羊皮已经彻底疯了,双目血红,咬牙切齿的破口大骂。他命都不要了,还有什么好怕。
“羊皮,这是你自找的,我一定满足你……”,羊皮的不顾一切,让所有人大吃一惊,让人感觉今天才算彻底看清这个人。可有些人,天生就属于顺毛驴,威胁是没用的,恐吓只会起到反效果。乔四决定的事,没有人能够改变,也没有人想去改变。除了黄庭利、小克,还稍微有点头脑,考虑下后果。变态的耗瘸子,和极度嗜血的李正光,已经等不及想要看到羊皮颅腔爆裂,脑浆横飞了。不过,他两也不是真的白痴,两人早就把枪口对准了卷毛等人,只要乔四枪一响,他们会马上开枪,尽量保证乔四的安全。至于说乔四到底会不会活下来,混黑道的,生死各安天命。若是前怕狼,后怕虎,那吃饭还有可能噎死,出门还有可能被车撞死呢。混什么黑道,种地去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