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听不见,大步流星地往前走。

    但人踩在沙滩上,沙子过分细软,我的大步流星让我看起来很蠢。

    他跟上来,手揣在花短裤的口袋里。

    我不看他都知道他笑得一脸欠揍。

    我说:“不好意思,先生你哪位?”

    我烦透了,本来想到海滩找灵感,却碰到这么个瘟神,还不如回去睡大觉。

    他歪着头眯眼看我,海风把他的头发吹得乱糟糟的。

    他这个人永远看起来像是没睡醒,或者说,像是喝了两瓶二锅头脑子不清醒的笨蛋。

    他盯着我看了几秒钟,笑了:“不认识我啊?”

    我装的。

    不过就是不想搭理他。

    我本以为海岛上都是淳朴善良的岛民,却没料到,刚一来就碰见了事儿逼。

    我说:“你认识我?”

    他嗤笑,笑得更欠揍了。

    “还真认识。”他说,“刚才就你踩我脚了。”

    我实在不知道他跑这儿来是干嘛,也不想再继续跟他纠缠,随口说了句“那抱歉”,然后赶紧溜走。

    我不是怕他,我只是烦他。

    我去了别处——离他比较远的海滩另一边。

    他从一个人,变成了一个模糊的影子。

    这样很好,就算他全裸在沙滩上狂奔我都看不清。

    我也一点都不想看。

    终于清净了,我坐下来,闭着眼感受海风的吹拂。

    脑子里继续想着我的剧情,主角接下来的人生走向逐渐有了清晰的画面。

    我想得有些出神,出神到不知不觉躺在了沙滩上。

    这沙子让我有种溶于其中的错觉,它太软太暖,我不知不觉就睡着了。

    海浪依旧,海风依旧。

    太阳在头顶,毫不留情地晒着我。

    我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突然惊醒的时候,觉得脸上被溅了水。

    “你真不怕死。”

    我听见声音,扭头看过去。

    那个叫凌野的简直就是个鬼魂,而我就是白天还撞鬼的倒霉蛋。

    “你怎么还在?”我问。

    而且怎么又晃悠到我旁边了?

    此时此刻,他脱掉了那件黑色的t恤,光着上半身,那条宽松的花短裤沾了水,湿了。

    他躺在我不远处,双臂张开着,躺着的时候还翘着二郎腿。

    他说:“还好我在,不然你今儿就能被晒成咸鱼干。”

    我特烦别人说我是咸鱼,我很上进的!

    我不想理他,翻了个白眼,继续望天。

    海岛的天干净到除了蓝色什么都没有,我试图找一只鸟都失败了。

    就这么躺了一会儿,伸手摸过背包,准备掏出耳机听听音乐,耳机刚拿出来,我就听见旁边有人哼起了歌。

    凌野唱的是《张三的歌》。

    虽然我讨厌这个人,但不得不承认,他随口哼的几句蛮好听。

    我攥着耳机,侧耳倾听,结果他唱了没几句停下了。

    我扭头看他,发现他正狡黠地望着我。

    不知道为什么,那一瞬间我仿佛是偷了人家东西的窃贼被正主逮了个正着,莫名其妙就心虚起来。

    我赶紧戴上耳机,拿过手机翻找歌曲。

    当我的耳机里终于传来音乐声,我不用担心听一半就没声音了时,那个叫凌野的家伙竟然起身来到了我身边。

    他身上出了汗,薄薄的一层,在阳光下发着光似的。

    他蹲在我旁边,低头看着我。

    在他问出“在听什么”的同时,这个人非常欠揍地拿过了我的一只耳机。

    那一刻,我很确定,我尴尬得想死。

    因为就在半分钟之前,我特意找了《张三的歌》来听。

    不过,凌野这一次没多话,没故意让我难堪,而是干脆地坐在了我旁边,安分守己地听起了歌来。

    我们要飞到那遥远地方看一看,这世界并非那么凄凉……

    齐秦的音色跟凌野的相当不同,齐秦一开口就有种空灵透亮的感觉,唱腔极有技巧,而凌野,他的声线更低,唱得也很随意,丝毫不在乎听者的感受。

    但不知道怎么了,我在听齐秦唱这首歌的时候,竟然怀念着刚刚凌野乱来的几句。

    我关掉音乐,收回耳机,拿着东西准备回去睡觉。

    “你是张三。”凌野突然说,“我是李四。”

    “……你有病?”

    凌野躺在沙滩上大笑,我也实在搞不懂他究竟在笑什么。

    第5章

    我在“岛”度过的第一个夜晚,也挺不平静的。

    那天从海滩回去,大白天睡了一觉。

    这一觉睡得舒服,睡到了傍晚。

    傍晚醒过来的时候打开窗户看天,粉紫色的夕阳,美得我觉得这都不是人间了。

    正享受美景呢,结果又看见了那个飞不高的破风筝。

    我关了窗,眼不见心不烦。

    在光线逐渐暗下去的房间里发了会儿呆,然后开灯,打开背包找出了笔记本和钢笔。

    我平时写稿都是电脑打字,噼里啪啦,手速和脑速同时在线的时候效率非常高,但也有两者都不在线的时候,而且这种情况居多。

    这次出来,我打算返璞归真,用纸笔写最后一章,总觉得这样效果可能更好。

    最后一个章节,预计一万字,给主角一个圆满的交待——他的圆满就是死。

    在这个故事里,主角的死才是最完美的谢幕,是给肮脏生活的一记重拳,所以他的死法必须深刻富有力量。

    我坐在桌前,眼前很快就浮现出了主角的形象。

    他的长相对我来说具体又模糊,我在创造这个角色的时候,知道他眉眼应该什么样,知道他身高多少体重多少,也知道他背上有几道伤疤,但绝对不会代入生活中任何一个真实存在的人,那样会让我写不下去。

    我的主角,就是最牛逼的,是现实生活里根本不会存在的英雄。

    写了一段,二百来字,手酸了。

    人真的是会退化的,以前上学那会儿,考试作文八百字,手写完也就甩甩就好了,现在矫情得要死,二百字就累死累活不干了。

    我反复重读那二百字,觉得还算满意,今天的工作到此结束。

    如果我的编辑知道我一天就写了二百字,可能会打算拉着我同归于尽。

    差不多六点半,房间电话响了,我一接起来,是周映打来的。

    她说:“下楼吃饭啊!”

    这会儿我才想起来,今天我“值日”。

    中午那一顿饭估计大家吃得都不开心,而我恰恰擅长自动过滤不开心的事,所以就过滤掉了今天晚上我还要继续给他们做饭的这件事——说起来,我长这么大真的很少被什么事困扰,也真的很少记仇,唯一牢牢记得的就是网上那些说我写的是厕所读物的家伙,我记恨他们。

    “唉,不好意思,我刚刚一直在工作,忘了下去做饭。”虽然并不是这么回事,但借口还是要找的,而且还得冠冕堂皇一点。

    周映笑了:“都做好了!你下楼就行了。”

    我是有点意外的,心说这是有人擅自跟我调班?还是说那可笑的“值日”根本就是他们耍我的?

    挂了电话之后,我满腹狐疑,想着如果被我发现他们耍我,我肯定是要理论一下的。

    我揣着心思下了楼,一眼就看见了院子里的桌上摆着的饭菜。

    正经八百的饭菜,不是我中午那种糊弄的方便面。

    这时候,菜已经都端上来了,电饭煲就在旁边放着。

    一个男人在门外背对着我们抽烟,周映蹲在门口逗猫,程老板回头看了我一眼问:“不好意思,你哪位?”

    好家伙,真是喝断片了。

    周映跟他说我就是陈醒,今天新来的住客。

    程老板从柜子里拿了瓶酒,过来笑着问我说:“来一杯?”

    “不了谢谢。”

    当我的视线再扫描到另一个人的时候,那个叫凌野的正一滩烂泥一样懒洋洋地坐在桌边的椅子上,还翘着该死的二郎腿。

    我说:“常跷二郎腿会得血栓塞。”

    凌野扭头看看我,我拉过椅子琢磨了半天自己该坐哪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