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自觉比乔伊靠谱。

    乔伊大部分时间都是热情的约人家妹子,当晚到手后,不管人家妹子多想继续,他直接就不联系人家了。

    次数多的令人发指。

    以至于未来发生乔伊再次遇上从前混过一夜的女人,却彼此都认不出对方的情况,真真是棋逢对手将遇良才。

    虽然后来证明,他真正混过的是对方的室友,可乔伊并没有意外他记不起对方,而只憋火于对方竟然也忘了他。

    因为他混过太多女人了,未来和寻妈记中的巴尼,号称两大浪子瓜分整个纽约的妹子。

    他本来就是个憨憨的性子,哪里记得清那么多妹子,所以一般都是混过就忘了,只记得他没到手的。

    亚当以前都是直接说明自身态度,行不行由对方决定,而且也不是乔伊这种只混一夜的态度。

    到了纽约才发现,之前那种方法太过直白,并不太适用大城市的习惯,于是改成了心照不宣。

    也就是所谓的‘朋友之上,恋人未满’的神奇状态。

    进当然是不可能进的,但是退一步却可以做回朋友,而且远比乔伊和巴尼那种肆无忌惮的混遍全纽约安全无数倍。

    这个改变,是亚当在纽约大学医学中心当义工时发生的。

    因为在这里,他听过了很多耸人听闻的故事,这才想起,这里是美剧世界,不仅有温馨搞笑、悬疑恐怖,还有令人寒而不栗的恶寒。

    乔伊被选中当某公益广告的模特,别人一看到就绕着走,家人都不让他回去过圣诞节,难道都不知道他仅仅是广告模特吗?

    不!

    他们当然知道!

    但是他们更知道乔伊的做派,心中不狐疑才怪呢!

    也就是钱德勒他们天天和乔伊在一起,乔伊一旦有问题根本瞒不过他们,不然也难保不敬而远之。

    第104章 瑞秋的格林童话

    520公寓。

    回去的路上,莫妮卡威胁亚当和菲比不准将这件囧事说出来。

    结果嘛。

    自然是都知道了。

    于是,又是一场笑闹。

    男生和女生的态度完全不一样。

    钱德勒、乔伊他们一个劲的耻笑莫妮卡连这都看不出来。

    菲比、瑞秋则是安慰莫妮卡并痛斥渣男的无耻手段。

    “亚当,帮我看看,这样写可以吗?”

    瑞秋逃婚后,先是找老爸解释,然后又找了前未婚夫解释,都以失败告终,最后在莫妮卡他们的劝说下,留了下来,准备做一个喜闻乐见的独立女性。

    然后发现除了她,所有人都有所谓的工作,他们都要靠工作才能吃饭购物,这让她感觉很新奇,想要尝试找工作独立养活自己。

    而因为亚当的存在,她第一个念头就是学亚当写小说。

    话说,她是刘备的忠诚粉丝,看过诺拉·宾的所有书,当年在看到诺拉写的《爽在午夜》时,她满脑子都是要当一个作家。

    不过从前在医生老爸的娇养下,她这个念头只是一闪而逝。

    如今,生活所迫,身边又有亚当这个知名作家的成功范例,找工作当咖啡馆服务生什么的,根本不存在的。

    作家,有名有钱有地位,一点也不比时尚达人差,完全衬得上她的身份。

    她,瑞秋·格林,当然要和偶像诺拉·宾一样,成为一个全世界闻名的女作家,她要写出她自己的‘格林童话’,想想都让她激动啊。

    一切开头难。

    她请教亚当。

    亚当问她准备写什么类型的小说。

    她想了想,不出意外,她想写她最喜欢看的那一类,也就是亚当作家路上的贵人诺拉·宾的颜色小说。

    这绝对不是开玩笑的,她是真的很喜欢这类小说,未来还被乔伊从枕头下翻出来过。

    要知道,像她这个等级的美女,只要她想,难道她会缺实战吗?

    在不缺实战的状态下,还抱着这种书看,不是真爱是什么?

    于是,亚当将诺拉总结的写颜色小说的精髓告诉了瑞秋。

    瑞秋如获至宝,开始窝在公寓进行创作了。

    “这么快?”

    亚当接过稿纸,数了数,密密麻麻十几页,不由惊讶道。

    要知道,从瑞秋产生这个念头到现在,二十四小时都没有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