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杀上去!”

    李常杰狂喜着,他看到了亮光,就在城门那里,这代表着宋军即将挖通城门。

    但现在他们却来了。

    不偏不倚,不早不晚。

    老天爷还是在眷顾着大越啊!

    他热泪盈眶,沈安却在笑。

    “投枪……”

    乡兵们拿出了背着的投枪,熟练的开始助跑。

    “投!”

    密集的投枪轻松的刺破了甲衣,然后把骑兵或是战马穿透。

    人仰马翻中,弩箭又来了。

    一批批敌骑扑倒,但他们却越来越近。

    这便是骑兵的冲击力。

    李常杰狞笑道:“斩杀沈安者,封郡王!”

    他这是在替李日尊许愿。

    可在这等紧要关头,一个郡王算个屁。

    若非是考虑到封一字王只是宗室的特权,他都敢说。

    至于说大宋当年册封交趾王是郡王,可并不妨碍他们自己称帝。

    朝鲜如此,交趾也是如此。

    什么册封,那只是哄人的。

    宋军就在前方,胜利就在眼前!

    蓦地一下,前方突然弹起了十多道绳索。

    绳索的两段,那些军士在疯狂的把绳子系在屋里的房梁上。

    按照沈安的说法:若是晚了些,被战马冲撞绳子,那股子冲击力能带飞他们。

    当时沈安还唱了古里古怪的歌曲,叫做什么……

    ——亲爱滴,你慢慢飞,小心前面带刺滴玫瑰……

    此刻的交趾人就在飞。

    战马撞断绳子,然后飞了出去。

    李常杰要疯了。

    从火药到铁蒺藜,再到投枪,他觉着沈安的手段再多也该完了。

    可这里还有十多道绳子等着他们。

    但发现了就不是问题。

    减缓马速,用长刀砍断绳子就是了。

    至于在过程中被弩箭射死一批也是没办法的事。

    冲出这一段路后,宋军近在眼前。

    可沈安也上马了。

    “他想单枪匹马的和咱们厮杀吗?”

    交趾人在笑。

    然后就见到沈安拔出长刀,刀指前方。

    “万胜!”

    欢呼声从门洞里传了出来,接着一队骑兵出现在沈安的身后。

    “比人多?”

    沈安淡淡的道;“某百般手段使出来,为的就是这一刻啊!”

    “完了!”

    “宋军的骑兵进城了!”

    宋军的骑兵蜂拥而来。

    交趾人觉着骑兵无敌,可当见到宋人的骑兵后,才发现自己好矮。

    宋人的战马比他们的战马高大雄壮,宋人比他们高大雄壮……

    “杀敌!为了陛下!奋勇杀敌!”

    李常杰在竭力鼓舞着士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