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若水点头说道:“涉案之人已经羁押,青龙帮一系的人,已经被李太宰全部端掉了。敢在汴京称龙,他们莫不是疯了。”

    周三畏看旧事已经说得足够清楚了,继续说道:“前段时间商税改制,这董承家里有个炊饼摊子,就把税交给了税稽查,这本来是合乎国法之事。”

    “但是秦伍一项作威作福习惯了,就又收了一遍董承这摊子的税钱。”

    “董承旧恨未平,新仇又生,是当时,董承携刀藏于袖子之中,找到了秦伍所在的瓜摊,董承以瓜不熟为由,三言两语之下激怒了秦伍。”

    “董承共计捅了七刀,每一刀都是致命的伤口,杀死了秦伍的董承,反而端坐在摊位之前,等待捕快的缉拿。”

    这就是让周三畏极为头疼的案子,非常的清楚和简单,按照惯例,在大宋,为父母报仇乃是天经地义之事。

    这种事虽然在《宋刑统》中,杀人偿命是必然,但具体司法操作层面,往往又对血亲复仇者从轻发落。

    李纲此时站了起来说道:“官家,董承本来此事可分成两部分看,第一部分就是秦伍有杀董承之母的实质,第二部分,也是董承为了响应商税改制,才与秦伍有了新的冲突。”

    “襄王曾言,君臣皆狱,父子将狱,是无上下也,事亲有隐无犯也。”

    “所以恳请官家,下旨特赦董承的罪名。”

    “臣等附议。”诸位大臣们也是同时说道。

    整个朝堂除了在废康王之事外,又在董承报仇之事上,出奇的达成了一致。

    而这个时候,端坐在龙椅上的赵桓却默不作声的看着朝中大臣,一言不发。

    周三畏叹气,这事难就难在这里。

    按照宋律,杀人者偿命,董承必须被判处死刑。

    而且董承,还是为了商税改制犯得事,还是占了为父母报仇的大义之名,怎么看,其罪孽都是可以被饶恕的。

    只要赵桓下一道谕旨就可以赦免其罪过,但是这道谕旨,迟迟请不下来。

    “董承自己怎么说?”赵桓没有正面回到李纲的问题,而是问到了别处。

    周三畏想了想说道:“怨塞身死,民之明分,结罪理狱,君之常理,何敢偷生以枉公法?”

    【历史翻译机:母亲含冤而死,草民知之甚详,但是犯了罪,就该秉公处理,这事天下的最大的道理,哪里敢偷生以致使国法沦丧?】

    赵桓端坐在龙椅上,看着朝臣,这就是大宋啊。他总觉得大宋在国法一途上,在开历史倒车。

    “周少卿以为应当如何判决?”赵桓问道。

    本来邢狱就是大理寺负责审理,提刑司负责侦查,现在这个判决应该是周三畏做主才对。

    “按制度应当是董承死罪,罪不可恕。”周三畏说道,不过他紧接着说道:“但是臣以为其罪可恕!有大义之名。”

    赵桓问道:“说说饶恕他的理由。”

    “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

    “若董承之母,不陷于公罪,秦伍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

    “而董承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

    “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注1】

    赵桓摇头,这个周三畏和李纲一样,认为董承无罪,别说董承有罪了,还要大宋感谢他。

    赵桓忽然想到了一句话,儒以礼乱法,侠以武犯禁。

    第二百八十八章 得一妙字

    赵桓看着朝中的大臣,叹了一口气,说道:“朕还是决议杀董承以正国法。”

    “法如果不能孚人,人必不愿伏法。”

    “李太宰,周寺卿,宗少卿,国有国法,若是事事以舆情、礼法来约束,那要法律做什么?大家一人一票,票决吧。”

    赵桓不得不叹气,他之前曾经跟李纲说过,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而李纲当时只是说他引经据典错误,没有品出他的话里,其实更多的是在渗透着依法治国的想法。

    “官家,董承不能杀。”李纲再次俯首。

    这一次李纲的声音同样坚决无比,这涉及到了他第一次执政的政策,那就是商税改制的进行。

    如果杀了董承,那他还怎么推行商税改制?

    李纲已经明白了官家的想法,那就是用法律去约束所有人。

    不仅仅是天下百姓,士人乡绅,甚至他官家,都想把自己约束在框架之下。

    可是李纲还是坚持,官家是大宋自太祖皇帝以来,唯一英明决绝的皇帝,如果不加强皇权,他的相权由何而来?

    “退朝!”赵桓站起身来,他决心依法治国,而且看李纲的样子,似乎也明白了自己的意思。

    可是为什么要反对!

    这可是一等一的大好事!

    为什么李纲要拦着自己呢?赵桓有些想不明白。

    李纲这个太宰做的很有水平,只要是小事,就算是赵桓昏聩些,他李纲都当做视而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