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原来陆神仙是个算命的。”沈墨听了以后,慢慢的点了点头。

    “他可不光是个算命的!”只见赫连勃见沈墨不以为然的样子,他又一脸认真的表情说道:“据说他在走出三步的时间之内,就可断人吉凶祸福……那可真是神仙一般的人物!”

    “你知道吗?就在去年,有一个诨名叫‘魏痴儿’的年轻人找他算命。这个姓魏的小子是个泼皮,一心想要故意捣乱。于是就问陆神仙,他合该着什么时候死?”

    “你猜那位陆神仙怎么说的?”只见赫连勃眉飞色舞地说道:“陆神仙当时就说:你合该着今年八月十八,死于钱塘潮!”

    “这个魏痴儿是个弄潮儿,每年八月十八的钱塘潮,这小子都要到潮水之中嬉戏玩耍,争强取胜。”赫连勃接着说道:

    “他听陆神仙这么一说,以为陆先生是蒙他的,所以心下不以为然。然后他还跟陆神仙打赌,说只要是他活过了今年的八月十八,就来掀陆神仙的摊子。”

    “后来你猜怎么着?”只见赫连勃说道:“就在去年的八月十八当天,因为魏痴儿的老娘听说了这件事,死活拉着他,没让他当天去钱塘江上弄潮。于是他就在家中的院子里闷坐。”

    “这个时候,正赶上他舅舅来他家串门。他舅舅是钱塘县一个姓曹的猎户,在进屋跟她老娘说话之前,这位舅舅就把自己的弓箭袋放在了门口的窗台上。”

    偏偏这个时候,正好赶上魏痴儿的耳朵眼儿里奇痒难忍,于是他就从箭袋里抽出了一支箭来,坐在自家的门槛上掏耳朵。

    “结果就在这个时候!”只见赫连勃眉飞色舞地说道:“一阵大风刮来,他身后的门板被风吹得一扇,正好撞在他掏耳朵的箭尾上!”

    “就在当时,一箭就从耳门里贯穿了魏痴儿的脑袋,把这小子给钉死了!”

    “然后呢?等大家拔出箭来一看,只见那支箭上面正正的刻着四个字:钱塘曹氏!”

    “厉害吧!”只见赫连勃朝着沈墨挑了挑眉毛说道:“这位陆神仙说他死于钱塘潮,他就在八月十八那天,死在了‘钱塘曹’上头!”

    “我去!咱们临安城里还有这样的奇人?”沈墨听到了这一段以后,也是跟着感叹了一句。

    但是此刻,沈墨的心里却是有些不以为然。

    身为现代人的沈墨,当然知道所谓的算命是怎么回事。更何况他自己就在诈骗团伙里面卧底过,对这些江湖骗子的骗术,可以说是样样驾轻就熟。

    估计要是沈墨不作捕头的话,哪怕就是他也在江湖上算命为生,他也一样能够让自己赚得盆满钵满!

    所以这个陆神仙什么的,沈墨也就是为了凑趣儿,假意的惊叹一番罢了。

    “那第四个呢?”接着沈默又向赫连勃问道。

    “这个家伙,叫做‘寸步不移卫铁杵’,他可是有意思的很!”只见赫连勃笑着说道。

    “这家伙生就的身高体壮,两膀天生一股神力,临安城内无双无对!”

    “只不过,他爹娘生前都是大瓦子里面的戏子,所以他也是出身微贱贫寒,什么也干不成。”

    “于是这家伙,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了一根数百斤重的大铁杵,随身就带在他的身边。”

    第218章:庙中皇陵兔、从无虚名

    “这家伙走到哪儿都拎着它,每日里以乞讨为生。只不过他要饭的时候,他从不求人也不唱曲儿吹笛,而是就把那一根大铁杵往你家的门口一扔,你就得给他拿几个钱走。”

    赫连勃笑嘻嘻地说道:“如果你要是不给的话,这狼犺东西就横在你家门口,让你出来进去碍事的很!”

    “那大铁杵数百斤沉,得要四五个壮汉合力才能抬得起来。普通人别说是拿起来了,就是想要挪动一下也是不能。所以这个小子才得了个‘寸步不移’的名号。”

    “那要是那家人家就偏是不给钱,而是找几个人把那根铁杵抬走呢?”只见莫小洛听到这里,好奇的向着赫连勃问道。

    “以前也有人这么做过,”只见赫连勃笑呵呵地说道:“不管你把那根铁杵抬出多远,也不管你是把它扔到井里也罢,还是投到河里也行。准保在第二天一清早,这根大铁杵还会准准儿的回到你家的门前!”

    “而且这一次,要是没有几两银子的银钱,你是彻底打发不了这个卫铁杵了!”

    就见赫连勃笑着说道:“就因为这个卫铁杵有这样的本事,所以可着临安城数过去,他是城里的乞儿中混得最好的一位。每天倒是有酒有肉,日子过得十分滋润。”

    “说起来,咱们这临安城的奇人异事还真是不少。”沈默听到这里,他也接口笑着说道:“就光这四个人,听起来就是个个不凡。有机会的话,倒是要一个一个的好好见识见识!”

    “今天咱们就有机会见识一个,”只见赫连勃笑着说道:

    “前面清波门内,仁美坊里头就是小鹈鹕的家。这回咱们能不能把这两句没头没尾的话弄清楚,就看他到底是真的能够一口吞天,还是浪得虚名了!”

    ……

    沈墨他们一行人一路走进了仁美坊,一直来到了小鹈鹕的家门前。

    沈墨抬头看了看这家的门户,不由得暗自笑了笑:这个小鹈鹕,果然是有意思得很。

    在临安城里,名声叫得这么响亮的风尘四奇之首,听说他的本事还不小。可是他居然住在一间土地庙里,这也真是奇了!

    等他们移步迈进了土地庙,只见这院落里面却是一副破败不堪的样子。

    院子里的地面上乱七八糟放着破碎的窗棂格,多半扇门板还斜靠在墙上。周围散落着破碎的水缸、烂底儿的箩筐。地面上满地都是垃圾,简直连个下脚的地方都没有。

    他们正前方的土地庙,也是破败到了快要倒塌的程度。阳光顺着瓦片上的大大小小的洞眼照进殿里。柱子上的朱漆崩裂得面目全非,露出里面斑驳的木质底子。

    沈墨估计就像这样破旧的小庙,他什么工具也不用,徒手就能在五分钟之内把它拆得干干净净!

    此时,在这间大殿的门槛上,正坐着一个年轻人。

    只见这个人中等个头,稍微显得有一些偏瘦。他精赤着上身,露出了一身古铜色的皮肤和身上的腱子肉。

    他的头发胡乱的在头上挽了一个结,两只手上,满是淋漓的鲜血!

    他的两条腿正一脚门里一脚门外的骑坐在门槛上。在他面前的门框上钉着一根钉子。

    现在正有一只野兔的脑袋被穿在这根钉子上,兔子身上的皮毛已经被他剥去了一多半。

    这个年轻人的手里拿着一把小小的短刀,还在不断的向下剥着兔子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