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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困惑一直持续到了罗姆叔叔的葬礼上。在他的葬礼上,作为以前的领导和战友,一位名叫罗杰斯·罗姆尼的海军陆战队少将进行了葬礼致词。
“罗姆是我见过的,最优秀的海军陆战队军医。”罗姆尼少将用低沉沙哑的声音说道,“在越南服役了五年,被罗姆从死亡边缘拯救回来的我们的勇敢的男兵和女兵们,最少有五百人。在西贡,如果菲兹杰拉德医生负责你的救治,那么你就会有很大的几率活下来。如果菲兹杰拉德医生也没有办法……那除非圣子亲临,谁都不会有更好的主意。”
“长久的高强度工作压垮了这个高尚的人,是的,他死于吸毒过量和酗酒。他的死亡非常不光彩,并且为整个社区带来了阴影。但我必须站出来为他辩护——他原本是一个了不起的人,一个能够无视伤员的肤色、意识形态、甚至是否对他友善而努力拯救生命的人。”罗姆尼少将沉默了很久后说道,“我不知道这个国家怎么了,我也不知道我们的军队怎么了。我只知道,在我刚刚参军,参加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时候,像是菲兹杰拉德医生这样的人,永远应该获得人们的尊重。而不会回到家乡后,被社区中的其他人当成是刽子手、杀人犯或者不洁之人。”
“当你们以意识形态的眼光去看待一个人的时候,你们所做的不光是对他给予归纳——你们还在他的背后推了一把。”他的声音愈发低沉,年幼的布鲁恩甚至觉得自己的胸腔都在随着这段悼词而颤动,“他的死因并无蹊跷,但他的处境绝非咎由自取。”
……
……
……
作为吸毒者和军人得侄子,整个中学阶段布鲁恩过的都不怎么顺心如意。尤其是在他下定决心,以医学院为努力目标之后,学校里的生活就更显困难。在那个美国开始在体育方面找回自信的年代,学校里最受欢迎的孩子永远是体育明星——擅长橄榄球,棒球或者篮球的那种。
一个个子不高,体重也偏轻的只知道看书的吸毒者的侄子,自然就成为了被欺负的天然对象。
这个现象在中学的最后两年出现了一些转变——布鲁恩迟来的青春期终于到了。他开始快速长高,声音低沉且肌肉隆起。这样的变化加上十八岁那年,布鲁恩终于考到了自己的摩托车驾照,至少没有人再敢在他面前随便挑衅了。
布鲁恩继承了叔叔罗姆的那辆1965年哈雷flh,当他骑着这辆摩托车,合法的驶上高速公路前往哈佛的那个瞬间,布鲁恩就明白,自己的人生将和摩托车永不分离。
1993年的美国,正处在一片欣欣向荣和狂热欢庆的气氛中。仿佛一年前发生在洛杉矶的巨大骚乱并不存在似的。而布鲁恩则骑着自己叔叔的哈雷,一路向着东北方向,沿着高速公路连续骑行了1918英里。在开始旅行后第五天,风尘仆仆的布鲁恩抵达了剑桥市。
一个从南方来的红脖子德州佬骑着一辆古董摩托车,从遥远的德克萨斯一路到了哈佛。这样的故事已经为布鲁恩披上了一层奇特的光环。虽然这种光环并不见得正面,但布鲁恩就此出了名。他的名气在两个月之后就更大了些——他出手胖揍了一顿试图破坏他摩托车的兄弟会成员。
有传言说,布鲁恩揍人的时候场面非常难看,这个身高六尺四的暴熊一边挥舞着拳头,一边泪流满面。还有传言说,在他揍人的时候,卫理公会的钟声正好敲响。不少路过的神学生都坚称自己在布鲁恩的身后看到了飘落的羽毛和圣光。
第二章 旅程
传奇般的布鲁恩·菲兹杰拉德在哈佛就读机械工程学士学位。没有人会怀疑这个看上去就像是刚刚从汽车维修厂钻出来的家伙能有多么熟悉机械。但布鲁恩自己却把真正的目标隐藏在了心底。机械工程绝对不会是他的重点——他的重点永远只有一个,成为一名医生。
骑着哈雷,能够让自己体会到一小部分罗姆叔叔的经历。但想要了解那个罗姆尼少将口中的“高尚的人”,布鲁恩认定自己必须真正成为一个医生才行。
在仔细研究了哈佛医学院的申请条件之后,布鲁恩为自己制定了一套非常详细且实际的操作计划。除了医学预科之外,他还同时向当年在葬礼上致辞的罗姆尼少将——现在的罗姆尼上将写了一封信。
在布鲁恩的大一下学期,罗姆尼上将的推荐信如期而至。布鲁恩拿着这封推荐信,以及两封来自工程学,一封机械学教授的推荐信,敲开了本科学院院长的大门。
半个小时后,曾经的机械工程学士在读生布鲁恩·菲兹杰拉德成为了生物科学学士在读生。并且,那位看完了罗姆尼上将推荐信的院长向他保证,医学院也会乐于接受他这么一名学生。
生物科学并不是布鲁恩的特长,但他仍然以极高的自律性完成了接下来长达三年多的课程。每天学习六个小时,而且是以秒表进行计时的学习——只要双眼离开书本,那么就停下秒表。等到恢复学习后再次按动。三年中,除了每个月两小时的摩托车骑行之外,布鲁恩唯一的“非学习时间”就只剩下了吃饭睡觉和健身。优秀的成绩和极高的自律性,让他顺利拿到了五封推荐信,并且顺利进入了哈佛大学医学院——毒理学研究方向。
在医学院里,他认识了一个长相简直帅到令人不适的红头发男人——帕斯卡尔·皮彭·罗西奥。
帕斯卡尔和布鲁恩是两个性格完全不同的人。帕斯卡尔来自纽约,而布鲁恩的家乡是德克萨斯。帕斯卡尔是二代移民,而布鲁恩家族来到美国已经快两百年了。他们两个甚至连研究方向都不一样,帕斯卡尔研究的是免疫学方向,而布鲁恩则选择了和军队以及急诊关系更加密切的毒理学。
但这两个性格不同的人却能聊到一起去,这的确是个非常令人震惊的事情。
也许两人类似的生活习惯和学习态度,让他们在这种压力极大的环境下多少产生了一些共鸣吧?又或者是因为两人都在使用同一个品牌的秒表计时。总而言之,整整四年的医学院生涯中,帕斯卡尔和布鲁恩成了一对关系非常密切的朋友。
毕业之后,头衔上可以被冠以d的帕斯卡尔进入了麻省总院的风湿免疫科工作。而布鲁恩也进入了麻省总院,在急诊室中开始了自己的职业生涯。
人生总是充满了惊喜和惊吓,就像是巧克力,你永远也不知道下一颗究竟是什么味道的。
在急诊工作的布鲁恩认识了一位名叫伊莎贝拉的女性fbi特工。平时只是工作上有些来往,但布鲁恩非常敏锐的判断出一点,这位女性特工大概率是自己好朋友帕斯卡尔的菜。
在旁敲侧击确认这位刚刚开始承担谈判工作的fbi特工目前正处于单身后,布鲁恩非常有技巧地开始拼命叫起了会诊。只要是伊莎贝拉带人来到急诊,布鲁恩必定会在五分钟之内给帕斯卡尔打电话。然后把这个一脑袋扎进实验室的家伙叫到楼下来,用磕磕绊绊的纽约腔和伊莎贝拉交流。
至于布鲁恩自己……他这辈子就没想着要结婚。他是个不婚主义者。他无法想象自己和别人一起构建家庭,然后一起生活的样子。每次想象这种生活的时候,他都会不寒而栗——他实在是没有自信,自己能够完成作为父亲,作为丈夫的角色和义务。
又过了三年,那个风风火火的fbi特工终于拿下了头顶上的红头发逐渐稀少的帕斯卡尔。而他自己则接到了一个“惊天噩耗”。
麻省总院没有和布鲁恩续签合约。
根据人事部门委婉而且平均一句话长达三十八个词的说明,麻省总院不准备和布鲁恩续签的主要原因是他在平时工作中,对病人投入过多的关怀,从而导致病房流转率下降。
同时,布鲁恩的“外貌”也不符合人们对于“医生”这个职业的一贯看法。哪怕他有非常优秀的履历,有着无与伦比的热情和职业精神。这仍然不能弥补其他病人,看到一个身高六尺四,留着一脸络腮胡,头戴红色头巾骑着1965年哈雷flh的医生时的惊恐。
波士顿是个大城市,这里居住的市民们和哈雷骑士以及红脖子天生八字不合。
……
……
……
“我也一起辞职。”在听到这个消息之后,帕斯卡尔勃然大怒。他在医院餐厅里大声说道,“这太没道理了,你过去三年里一起医疗诉讼都没有过,而且还得到了三次表彰!”
“然后呢?跟着我一起去德克萨斯混日子?伊莎贝拉都怀孕了,现在让她跟你一起流离失所?我是急诊科的主治医生,去什么地方都能找到工作——你怎么办?免疫学的招牌只在最好的医院里才有用。”布鲁恩冷静得就像是在评论别人的事情似的,“你总不想下半辈子就困在某个只有三个红绿灯的小城市里,每天处理老年人下体的奇怪分泌物,或者小孩子颜色奇怪的鼻涕吧?”
帕斯卡尔被这一连串的话说愣住了,他沉默了很久之后问道,“那你怎么办?你在这里住了十一年,就这么放弃了?”
“我是个德克萨斯人。”布鲁恩罕见的在午餐的时候喝起了啤酒,“十一年前,我骑着摩托车,花了五天时间来到了波士顿。现在,这趟旅行应该有新的发展了。”
他站起身来,轻轻拥抱了一下帕斯卡尔,“再见了,朋友。”布鲁恩的声音有些低沉,就像是那年还是少将的罗姆尼,“替我向伊莎贝拉带好,还有,替我向她说声抱歉,我没办法当你们孩子的教父了。”
第三章 奥兰多
这是一场大概不会再见的告别。虽然布鲁恩总是在嘴上批评着自己的好朋友是个书呆子,而且研究的项目很难获得资助。但布鲁恩非常清楚,那个已经开始有些秃了的红头发所研究的内容,如果获得突破性进展,那就很有可能在医学史上留下属于自己的名字。
他为自己的朋友感到自豪,但同时也有些同情他——伊莎贝拉可不是个好对付的姑娘。他们两个人以后的婚姻生活应该会很热闹吧。
“罗姆是我见过的,最优秀的海军陆战队军医。”罗姆尼少将用低沉沙哑的声音说道,“在越南服役了五年,被罗姆从死亡边缘拯救回来的我们的勇敢的男兵和女兵们,最少有五百人。在西贡,如果菲兹杰拉德医生负责你的救治,那么你就会有很大的几率活下来。如果菲兹杰拉德医生也没有办法……那除非圣子亲临,谁都不会有更好的主意。”
“长久的高强度工作压垮了这个高尚的人,是的,他死于吸毒过量和酗酒。他的死亡非常不光彩,并且为整个社区带来了阴影。但我必须站出来为他辩护——他原本是一个了不起的人,一个能够无视伤员的肤色、意识形态、甚至是否对他友善而努力拯救生命的人。”罗姆尼少将沉默了很久后说道,“我不知道这个国家怎么了,我也不知道我们的军队怎么了。我只知道,在我刚刚参军,参加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时候,像是菲兹杰拉德医生这样的人,永远应该获得人们的尊重。而不会回到家乡后,被社区中的其他人当成是刽子手、杀人犯或者不洁之人。”
“当你们以意识形态的眼光去看待一个人的时候,你们所做的不光是对他给予归纳——你们还在他的背后推了一把。”他的声音愈发低沉,年幼的布鲁恩甚至觉得自己的胸腔都在随着这段悼词而颤动,“他的死因并无蹊跷,但他的处境绝非咎由自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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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吸毒者和军人得侄子,整个中学阶段布鲁恩过的都不怎么顺心如意。尤其是在他下定决心,以医学院为努力目标之后,学校里的生活就更显困难。在那个美国开始在体育方面找回自信的年代,学校里最受欢迎的孩子永远是体育明星——擅长橄榄球,棒球或者篮球的那种。
一个个子不高,体重也偏轻的只知道看书的吸毒者的侄子,自然就成为了被欺负的天然对象。
这个现象在中学的最后两年出现了一些转变——布鲁恩迟来的青春期终于到了。他开始快速长高,声音低沉且肌肉隆起。这样的变化加上十八岁那年,布鲁恩终于考到了自己的摩托车驾照,至少没有人再敢在他面前随便挑衅了。
布鲁恩继承了叔叔罗姆的那辆1965年哈雷flh,当他骑着这辆摩托车,合法的驶上高速公路前往哈佛的那个瞬间,布鲁恩就明白,自己的人生将和摩托车永不分离。
1993年的美国,正处在一片欣欣向荣和狂热欢庆的气氛中。仿佛一年前发生在洛杉矶的巨大骚乱并不存在似的。而布鲁恩则骑着自己叔叔的哈雷,一路向着东北方向,沿着高速公路连续骑行了1918英里。在开始旅行后第五天,风尘仆仆的布鲁恩抵达了剑桥市。
一个从南方来的红脖子德州佬骑着一辆古董摩托车,从遥远的德克萨斯一路到了哈佛。这样的故事已经为布鲁恩披上了一层奇特的光环。虽然这种光环并不见得正面,但布鲁恩就此出了名。他的名气在两个月之后就更大了些——他出手胖揍了一顿试图破坏他摩托车的兄弟会成员。
有传言说,布鲁恩揍人的时候场面非常难看,这个身高六尺四的暴熊一边挥舞着拳头,一边泪流满面。还有传言说,在他揍人的时候,卫理公会的钟声正好敲响。不少路过的神学生都坚称自己在布鲁恩的身后看到了飘落的羽毛和圣光。
第二章 旅程
传奇般的布鲁恩·菲兹杰拉德在哈佛就读机械工程学士学位。没有人会怀疑这个看上去就像是刚刚从汽车维修厂钻出来的家伙能有多么熟悉机械。但布鲁恩自己却把真正的目标隐藏在了心底。机械工程绝对不会是他的重点——他的重点永远只有一个,成为一名医生。
骑着哈雷,能够让自己体会到一小部分罗姆叔叔的经历。但想要了解那个罗姆尼少将口中的“高尚的人”,布鲁恩认定自己必须真正成为一个医生才行。
在仔细研究了哈佛医学院的申请条件之后,布鲁恩为自己制定了一套非常详细且实际的操作计划。除了医学预科之外,他还同时向当年在葬礼上致辞的罗姆尼少将——现在的罗姆尼上将写了一封信。
在布鲁恩的大一下学期,罗姆尼上将的推荐信如期而至。布鲁恩拿着这封推荐信,以及两封来自工程学,一封机械学教授的推荐信,敲开了本科学院院长的大门。
半个小时后,曾经的机械工程学士在读生布鲁恩·菲兹杰拉德成为了生物科学学士在读生。并且,那位看完了罗姆尼上将推荐信的院长向他保证,医学院也会乐于接受他这么一名学生。
生物科学并不是布鲁恩的特长,但他仍然以极高的自律性完成了接下来长达三年多的课程。每天学习六个小时,而且是以秒表进行计时的学习——只要双眼离开书本,那么就停下秒表。等到恢复学习后再次按动。三年中,除了每个月两小时的摩托车骑行之外,布鲁恩唯一的“非学习时间”就只剩下了吃饭睡觉和健身。优秀的成绩和极高的自律性,让他顺利拿到了五封推荐信,并且顺利进入了哈佛大学医学院——毒理学研究方向。
在医学院里,他认识了一个长相简直帅到令人不适的红头发男人——帕斯卡尔·皮彭·罗西奥。
帕斯卡尔和布鲁恩是两个性格完全不同的人。帕斯卡尔来自纽约,而布鲁恩的家乡是德克萨斯。帕斯卡尔是二代移民,而布鲁恩家族来到美国已经快两百年了。他们两个甚至连研究方向都不一样,帕斯卡尔研究的是免疫学方向,而布鲁恩则选择了和军队以及急诊关系更加密切的毒理学。
但这两个性格不同的人却能聊到一起去,这的确是个非常令人震惊的事情。
也许两人类似的生活习惯和学习态度,让他们在这种压力极大的环境下多少产生了一些共鸣吧?又或者是因为两人都在使用同一个品牌的秒表计时。总而言之,整整四年的医学院生涯中,帕斯卡尔和布鲁恩成了一对关系非常密切的朋友。
毕业之后,头衔上可以被冠以d的帕斯卡尔进入了麻省总院的风湿免疫科工作。而布鲁恩也进入了麻省总院,在急诊室中开始了自己的职业生涯。
人生总是充满了惊喜和惊吓,就像是巧克力,你永远也不知道下一颗究竟是什么味道的。
在急诊工作的布鲁恩认识了一位名叫伊莎贝拉的女性fbi特工。平时只是工作上有些来往,但布鲁恩非常敏锐的判断出一点,这位女性特工大概率是自己好朋友帕斯卡尔的菜。
在旁敲侧击确认这位刚刚开始承担谈判工作的fbi特工目前正处于单身后,布鲁恩非常有技巧地开始拼命叫起了会诊。只要是伊莎贝拉带人来到急诊,布鲁恩必定会在五分钟之内给帕斯卡尔打电话。然后把这个一脑袋扎进实验室的家伙叫到楼下来,用磕磕绊绊的纽约腔和伊莎贝拉交流。
至于布鲁恩自己……他这辈子就没想着要结婚。他是个不婚主义者。他无法想象自己和别人一起构建家庭,然后一起生活的样子。每次想象这种生活的时候,他都会不寒而栗——他实在是没有自信,自己能够完成作为父亲,作为丈夫的角色和义务。
又过了三年,那个风风火火的fbi特工终于拿下了头顶上的红头发逐渐稀少的帕斯卡尔。而他自己则接到了一个“惊天噩耗”。
麻省总院没有和布鲁恩续签合约。
根据人事部门委婉而且平均一句话长达三十八个词的说明,麻省总院不准备和布鲁恩续签的主要原因是他在平时工作中,对病人投入过多的关怀,从而导致病房流转率下降。
同时,布鲁恩的“外貌”也不符合人们对于“医生”这个职业的一贯看法。哪怕他有非常优秀的履历,有着无与伦比的热情和职业精神。这仍然不能弥补其他病人,看到一个身高六尺四,留着一脸络腮胡,头戴红色头巾骑着1965年哈雷flh的医生时的惊恐。
波士顿是个大城市,这里居住的市民们和哈雷骑士以及红脖子天生八字不合。
……
……
……
“我也一起辞职。”在听到这个消息之后,帕斯卡尔勃然大怒。他在医院餐厅里大声说道,“这太没道理了,你过去三年里一起医疗诉讼都没有过,而且还得到了三次表彰!”
“然后呢?跟着我一起去德克萨斯混日子?伊莎贝拉都怀孕了,现在让她跟你一起流离失所?我是急诊科的主治医生,去什么地方都能找到工作——你怎么办?免疫学的招牌只在最好的医院里才有用。”布鲁恩冷静得就像是在评论别人的事情似的,“你总不想下半辈子就困在某个只有三个红绿灯的小城市里,每天处理老年人下体的奇怪分泌物,或者小孩子颜色奇怪的鼻涕吧?”
帕斯卡尔被这一连串的话说愣住了,他沉默了很久之后问道,“那你怎么办?你在这里住了十一年,就这么放弃了?”
“我是个德克萨斯人。”布鲁恩罕见的在午餐的时候喝起了啤酒,“十一年前,我骑着摩托车,花了五天时间来到了波士顿。现在,这趟旅行应该有新的发展了。”
他站起身来,轻轻拥抱了一下帕斯卡尔,“再见了,朋友。”布鲁恩的声音有些低沉,就像是那年还是少将的罗姆尼,“替我向伊莎贝拉带好,还有,替我向她说声抱歉,我没办法当你们孩子的教父了。”
第三章 奥兰多
这是一场大概不会再见的告别。虽然布鲁恩总是在嘴上批评着自己的好朋友是个书呆子,而且研究的项目很难获得资助。但布鲁恩非常清楚,那个已经开始有些秃了的红头发所研究的内容,如果获得突破性进展,那就很有可能在医学史上留下属于自己的名字。
他为自己的朋友感到自豪,但同时也有些同情他——伊莎贝拉可不是个好对付的姑娘。他们两个人以后的婚姻生活应该会很热闹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