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怎么说,内府都是在后宫的基础上向外延伸建设起来的,也都是后宫妃嫔们的心血,御史台贸然拿出来众多有可能直接触动后宫利益的方案,那么皇后和贤妃恐怕以后会想尽办法给他们穿小鞋了。
现在皇后直接开口,自然就是表明自己是虚心受教的,这让陈禹和杜齐也就敢开口说话了。
最基本的官吏贪污受贿问题这个自然不用说,走到哪里实际上都是一样的,账本核对不上、钱财中饱私囊,那办你就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
但是内府存在的问题可远远不止于此,实际上刚才李荩忱已经很明确的指出了内府为什么会监管难。
也很好理解,归根结底就是因为内府几乎都是在前人几乎没有什么概念的领域上下力气,比如这医院啊、书院啊之类的,前人虽然也有类似的机构,但是一些讲堂啊、药房啊之类的,显然并不能起到和现在的书院、医院等机构完全类似的作用。
因此这些机构应该如何发展、包括资金的监管和人才的调动等等应该如何安排,当真是摸着石头过河,都需要一点点的调整和尝试,这期间自然就可能会走很多弯路或者干脆直接造成浪费。
在统计核查的时候,这些到底应该算是人为的失误还是本来应该有的损失,就需要详细的辨别。
与此同时,因为内府要做的很多事都有可能本身不符合社会上传统道德礼法的,所以内府也只能遮遮掩掩,先通过一些私下里的渠道获取资金和资源。
比如之前女子学院的建立便是如此,固然现在女子学院已经算是内府比较成功的举措,但是实际上刚开始的时候,为了避免过于张扬而惹来非议,开办女子学院所需要的钱财基本上都是从各个富商、官吏等等手中私下里筹集来的,有的是借款、有的是捐赠,各不相同,时日久了自然而然就变成一笔烂账,在这中间有太多的可乘之机。
更不要说这一次北伐,社会各界捐财捐物,多数通过内府的渠道送到前线,到底有多少人捐款、都是哪里捐的、又都用到了什么地方,这些往往都只有一个大概的记录,具体到细节,那就抱歉了,战火纷飞之中,内府也没有那么多的人手去记录。
这些过往的能够查就去查,查不到的也没有办法,战争期间,钱财的浪费和物资的损耗有时候也是在所难免。
李荩忱的关注点实际上也并不完全在整理和查找旧有账单上面,而是在内府的未来。内府的定位现在已经越来越清晰,外廷负责朝廷的基本,而内府则会涵盖社会的方方面面,这就意味着内府之后还有可能会做出更多所谓“离经叛道”的事情,但是现在的内府也不能和当初一样遍地都是窟窿了。同时内府很多部门的管理逐渐趋向于正常化,因此更是需要要有人来监督他们。
陈禹径直说道:“御史台巡查百官,往往是从两个地方入手,一个就是个人的俸禄,每个人的账本首先就是一个突破口,另外还有其居住的屋舍等等,俸禄低的官员自然不可能住得起高宅大院。另一个,自然就是其人脉,结党营私往往比贪污受贿更为可怕,贪污受贿涉及到的往往都是一些私人小事,但是结党营私却已经是在朝廷之外自成团体,其所做的一切都不再是为大汉服务,而是为了其小团体能够获得更多的权力和利益服务,一旦其强大起来,势必会成为隐患。”
杜齐紧接着补充道:“根据我们以往的经验,意图贪污受贿的,往往都是地方州府官员,天高皇帝远,自然就有可操作的余地。因此多派人进行巡查,就能够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而想要结党营私的,往往是京中各部吏员。
地方官员来往调动,没有结党营私的机会,但是京中官员不同,尤其是一些本身权力不大的吏员,更是想要抱团取暖,或许他们本身只是无意,但是他们的所作所为已经算是结党营私,假以时日,这些人陆续上位之后,就很可能继续联手,直接形成和朝廷其余官员对峙的一个团体,这亦是我们需要提防的。
此次大汉律法修订之中已经提及此事,并且让我们御史台配合拿定一个方案,在后续修订之中会加入到律法里,作为判断结党营私与否的参照,甚至是关键依据。而内府显然也有这样的问题亟待解决。臣以为陛下不妨从此处入手。”
第2138章 新修订的律法
李荩忱颔首,人心各不相同,自己觉得大家都能够聚集在大汉的旗帜下向前进,但是每个人之间不可能真的放弃掉自己的成见或者其余羡慕、嫉妒等等情绪,因此被排挤的相互联合、有争权夺利心思的相互勾结,也在情理之中。
往往朝堂内外表面上看上去的平静,背地里也总是充满勾心斗角。
李荩忱身为皇帝,当然知道自己能够看到的很多情况下都是官员们刻意为自己展现出来的一面罢了,甚至一些人脸上的笑容有可能都是假笑。
所以他也必须要借助御史台之手,维持自己所看不到之处的秩序。
甚至假如真的迫不得已,李荩忱并不介意动用白袍。
原来的时候他不理解明代为什么会有层出不穷的这厂、那厂,现在才知道,还是这种手段方便快捷又有震慑力啊。
不过李荩忱也尽可能的不把希望寄托在白袍或者组建新的锦衣卫之类上,锦衣卫这种东西,一旦自己开了一个头,后人又会陷入不断地组建新的部门以制衡锦衣卫的死循环之中,明朝内部监察力量有很大一部分精力就耗费在了不断组建这些密探部门上,而这些部门相互之间又争斗不休,最终导致真正督查百官的事情没有做好,自家人的相互攻讦陷害倒是不少,最后已经很难让人判断这些部门到底是因为真的抓住了把柄还只是罗织罪名把人捉拿住的。
正如刚才杜齐所提到的,李荩忱现在既想要督查好百官,又不想借助于诸如锦衣卫这样的力量,也不是没有他的底气,这自然就是大汉现在已经完成初步修订,越来越完善的律法。
历朝历代实际上都有自己的律法,有的成文,有的不成文,而华夏自身的律法体系逐渐成熟实际上也要等到明清之后,至少在唐宋时期,无论是朝廷上决定事宜还是地方州府断案审判,也都依靠的是道德约束罢了,刑部所提供的,实际上也不过只是一些基本的规则和粗浅的惩罚罢了,除了一下很好判定的大罪之外——比如谋反,其余的罪名应该如何判决、应该如何惩罚,主审官员是有很大自主权的。
但是这在大汉就不一样了,大汉新修订的这一版律法,与其说是修订,倒不如说是把之前很多没有覆盖到的方方面面都囊括在其中,单是成文的主体部分厚度就比之前足足增加了两倍。这是什么概念,这简直就是重新写了两部和以前一样的律法。
这也是为什么沈君高最近的心情一直很不错的原因,完成这么一部让世人啧啧称奇的律法,终归是有自豪感的。虽然之后如何推行这大部头的律法并且让世人逐渐熟悉其中的条条框框,也是一个颇为艰巨的任务,但是至少咱们先完成了第一步,也值得骄傲一下不是?
历史上以律法治理国家并不是没有先例,比如那个被称为“暴秦”的秦朝。似乎看上去以律法治理国家并没有带来什么好结果。但是大家不得不承认的是,当年的那个西秦也的确是因为重用法家方才强盛起来。而在后来的汉朝,也不是没有自己的律法的,毕竟没有律法,就让下面的官员彻底没有了束缚。
而且大汉的律法和大家印象里的前朝律法、史书记载里的秦朝律法又各不相同。诸如南陈、北周等等的律法自然很简单干脆,甚至充分的体现了什么叫做“乱世当用重典”。
而再看看秦国当年的律法,实际上和这些乱世王朝的律法有异曲同工之妙,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动辄就是连坐之罪,邻里尚且要受到波及,更何况是一家一户之中?
乱世当用重典固然不差,可是历史上的秦朝在一统天下、九州之内再没有战争的情况下依旧坚持原有的法律,自然会在某一天因为某一件事就直接导致民怨沸腾。大泽乡起义或许只是老天爷给秦朝开的一个玩笑,以水德立国的秦朝最后因为一场大雨而覆灭。但是实际上就算是没有大泽乡,还会有中泽乡、小泽乡。
百姓想要的不是在和平年代依旧严格甚至苛刻的律法,尤其是当这些律法再和徭役甚至直接和脑袋捆绑在一起的时候,更是显得要命。既然朝廷想要要我们的性命,那我们也就只能先把朝廷推翻了。
所以大汉的律法远没有之前所有律法那么苛刻,律法之中涉及到人身性命的很多条款在历次修订之中也逐渐开始发生变化,原来的打多少棍这种单纯的体罚逐渐变成了体罚加罚款,甚至有的因为恶意污蔑等等引起的矛盾冲突,当事人还要在当地报纸等等地方上公开登报道歉。
有的人执拗刚强,不害怕刑罚;有的人家财万贯,不害怕罚款;而有的人死皮赖脸,不害怕丢人。那大汉的律法就干脆每一样都来一点,总有一个能够治得了你。
往往死皮赖脸的,家里都没有多少闲钱。
往往家财万贯的都害怕刑罚,这一棍子打下去皮开肉烂不说,那一刀下去,自己一辈子的努力可就什么都没有了,钱没有花完,人没了,你说还有比这更悲惨的事情么?
而往往性格刚强不认罚的,比较害怕丢人。堂堂一条街上人人称赞的好汉,得公开的向别人道歉,这也太掉面子了,以后还怎么和别人称兄道弟?
相比于单调的掉脑袋或者流放,这些做出调整的惩罚方式显然更加人性化,也让主审官能够对症下药。
在李荩忱看来,律法,并不是为了杀鸡儆猴,通过惩罚一个人而让其余人噤若寒蝉,而是要让被惩罚的那个人也意识到自己到底错在了哪里,从而能够改过自新。
同时让其余人知道,犯法是可怕的,这种可怕并不只是掉脑袋的可怕,还是关乎到自己名誉、钱财的可怕。
那些好财如命的商贾们、把名誉看的比什么都高的名士们,自然也就会乖乖听命。
除了朝廷这边对于新的律法很看好之外,民间对于律法的呼声实际上也比想象之中的要高。原因无他,乱世各朝虽然都有自己的律法,但是这些律法几乎都杂乱无章,而且多数过于苛刻。
第2139章 杜齐想打自己一巴掌
律法这东西,不一定有就是好的,不过如果没有的话,那么一般更不会有什么好事,私欲和暗地里的金钱交易很有可能导致一个人对道德判断和定义的扭曲,而没有了律法的约束,被冤枉的人自然也无处申冤,因为你根本没有办法证明你就是对的,别人就是错的。
之前在乱世之中,朝廷根本没有那么多精力顾及到社会上的方方面面,所以很多地方官员断案和审判的时候哪里管的上那么多?
现在皇后直接开口,自然就是表明自己是虚心受教的,这让陈禹和杜齐也就敢开口说话了。
最基本的官吏贪污受贿问题这个自然不用说,走到哪里实际上都是一样的,账本核对不上、钱财中饱私囊,那办你就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
但是内府存在的问题可远远不止于此,实际上刚才李荩忱已经很明确的指出了内府为什么会监管难。
也很好理解,归根结底就是因为内府几乎都是在前人几乎没有什么概念的领域上下力气,比如这医院啊、书院啊之类的,前人虽然也有类似的机构,但是一些讲堂啊、药房啊之类的,显然并不能起到和现在的书院、医院等机构完全类似的作用。
因此这些机构应该如何发展、包括资金的监管和人才的调动等等应该如何安排,当真是摸着石头过河,都需要一点点的调整和尝试,这期间自然就可能会走很多弯路或者干脆直接造成浪费。
在统计核查的时候,这些到底应该算是人为的失误还是本来应该有的损失,就需要详细的辨别。
与此同时,因为内府要做的很多事都有可能本身不符合社会上传统道德礼法的,所以内府也只能遮遮掩掩,先通过一些私下里的渠道获取资金和资源。
比如之前女子学院的建立便是如此,固然现在女子学院已经算是内府比较成功的举措,但是实际上刚开始的时候,为了避免过于张扬而惹来非议,开办女子学院所需要的钱财基本上都是从各个富商、官吏等等手中私下里筹集来的,有的是借款、有的是捐赠,各不相同,时日久了自然而然就变成一笔烂账,在这中间有太多的可乘之机。
更不要说这一次北伐,社会各界捐财捐物,多数通过内府的渠道送到前线,到底有多少人捐款、都是哪里捐的、又都用到了什么地方,这些往往都只有一个大概的记录,具体到细节,那就抱歉了,战火纷飞之中,内府也没有那么多的人手去记录。
这些过往的能够查就去查,查不到的也没有办法,战争期间,钱财的浪费和物资的损耗有时候也是在所难免。
李荩忱的关注点实际上也并不完全在整理和查找旧有账单上面,而是在内府的未来。内府的定位现在已经越来越清晰,外廷负责朝廷的基本,而内府则会涵盖社会的方方面面,这就意味着内府之后还有可能会做出更多所谓“离经叛道”的事情,但是现在的内府也不能和当初一样遍地都是窟窿了。同时内府很多部门的管理逐渐趋向于正常化,因此更是需要要有人来监督他们。
陈禹径直说道:“御史台巡查百官,往往是从两个地方入手,一个就是个人的俸禄,每个人的账本首先就是一个突破口,另外还有其居住的屋舍等等,俸禄低的官员自然不可能住得起高宅大院。另一个,自然就是其人脉,结党营私往往比贪污受贿更为可怕,贪污受贿涉及到的往往都是一些私人小事,但是结党营私却已经是在朝廷之外自成团体,其所做的一切都不再是为大汉服务,而是为了其小团体能够获得更多的权力和利益服务,一旦其强大起来,势必会成为隐患。”
杜齐紧接着补充道:“根据我们以往的经验,意图贪污受贿的,往往都是地方州府官员,天高皇帝远,自然就有可操作的余地。因此多派人进行巡查,就能够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而想要结党营私的,往往是京中各部吏员。
地方官员来往调动,没有结党营私的机会,但是京中官员不同,尤其是一些本身权力不大的吏员,更是想要抱团取暖,或许他们本身只是无意,但是他们的所作所为已经算是结党营私,假以时日,这些人陆续上位之后,就很可能继续联手,直接形成和朝廷其余官员对峙的一个团体,这亦是我们需要提防的。
此次大汉律法修订之中已经提及此事,并且让我们御史台配合拿定一个方案,在后续修订之中会加入到律法里,作为判断结党营私与否的参照,甚至是关键依据。而内府显然也有这样的问题亟待解决。臣以为陛下不妨从此处入手。”
第2138章 新修订的律法
李荩忱颔首,人心各不相同,自己觉得大家都能够聚集在大汉的旗帜下向前进,但是每个人之间不可能真的放弃掉自己的成见或者其余羡慕、嫉妒等等情绪,因此被排挤的相互联合、有争权夺利心思的相互勾结,也在情理之中。
往往朝堂内外表面上看上去的平静,背地里也总是充满勾心斗角。
李荩忱身为皇帝,当然知道自己能够看到的很多情况下都是官员们刻意为自己展现出来的一面罢了,甚至一些人脸上的笑容有可能都是假笑。
所以他也必须要借助御史台之手,维持自己所看不到之处的秩序。
甚至假如真的迫不得已,李荩忱并不介意动用白袍。
原来的时候他不理解明代为什么会有层出不穷的这厂、那厂,现在才知道,还是这种手段方便快捷又有震慑力啊。
不过李荩忱也尽可能的不把希望寄托在白袍或者组建新的锦衣卫之类上,锦衣卫这种东西,一旦自己开了一个头,后人又会陷入不断地组建新的部门以制衡锦衣卫的死循环之中,明朝内部监察力量有很大一部分精力就耗费在了不断组建这些密探部门上,而这些部门相互之间又争斗不休,最终导致真正督查百官的事情没有做好,自家人的相互攻讦陷害倒是不少,最后已经很难让人判断这些部门到底是因为真的抓住了把柄还只是罗织罪名把人捉拿住的。
正如刚才杜齐所提到的,李荩忱现在既想要督查好百官,又不想借助于诸如锦衣卫这样的力量,也不是没有他的底气,这自然就是大汉现在已经完成初步修订,越来越完善的律法。
历朝历代实际上都有自己的律法,有的成文,有的不成文,而华夏自身的律法体系逐渐成熟实际上也要等到明清之后,至少在唐宋时期,无论是朝廷上决定事宜还是地方州府断案审判,也都依靠的是道德约束罢了,刑部所提供的,实际上也不过只是一些基本的规则和粗浅的惩罚罢了,除了一下很好判定的大罪之外——比如谋反,其余的罪名应该如何判决、应该如何惩罚,主审官员是有很大自主权的。
但是这在大汉就不一样了,大汉新修订的这一版律法,与其说是修订,倒不如说是把之前很多没有覆盖到的方方面面都囊括在其中,单是成文的主体部分厚度就比之前足足增加了两倍。这是什么概念,这简直就是重新写了两部和以前一样的律法。
这也是为什么沈君高最近的心情一直很不错的原因,完成这么一部让世人啧啧称奇的律法,终归是有自豪感的。虽然之后如何推行这大部头的律法并且让世人逐渐熟悉其中的条条框框,也是一个颇为艰巨的任务,但是至少咱们先完成了第一步,也值得骄傲一下不是?
历史上以律法治理国家并不是没有先例,比如那个被称为“暴秦”的秦朝。似乎看上去以律法治理国家并没有带来什么好结果。但是大家不得不承认的是,当年的那个西秦也的确是因为重用法家方才强盛起来。而在后来的汉朝,也不是没有自己的律法的,毕竟没有律法,就让下面的官员彻底没有了束缚。
而且大汉的律法和大家印象里的前朝律法、史书记载里的秦朝律法又各不相同。诸如南陈、北周等等的律法自然很简单干脆,甚至充分的体现了什么叫做“乱世当用重典”。
而再看看秦国当年的律法,实际上和这些乱世王朝的律法有异曲同工之妙,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动辄就是连坐之罪,邻里尚且要受到波及,更何况是一家一户之中?
乱世当用重典固然不差,可是历史上的秦朝在一统天下、九州之内再没有战争的情况下依旧坚持原有的法律,自然会在某一天因为某一件事就直接导致民怨沸腾。大泽乡起义或许只是老天爷给秦朝开的一个玩笑,以水德立国的秦朝最后因为一场大雨而覆灭。但是实际上就算是没有大泽乡,还会有中泽乡、小泽乡。
百姓想要的不是在和平年代依旧严格甚至苛刻的律法,尤其是当这些律法再和徭役甚至直接和脑袋捆绑在一起的时候,更是显得要命。既然朝廷想要要我们的性命,那我们也就只能先把朝廷推翻了。
所以大汉的律法远没有之前所有律法那么苛刻,律法之中涉及到人身性命的很多条款在历次修订之中也逐渐开始发生变化,原来的打多少棍这种单纯的体罚逐渐变成了体罚加罚款,甚至有的因为恶意污蔑等等引起的矛盾冲突,当事人还要在当地报纸等等地方上公开登报道歉。
有的人执拗刚强,不害怕刑罚;有的人家财万贯,不害怕罚款;而有的人死皮赖脸,不害怕丢人。那大汉的律法就干脆每一样都来一点,总有一个能够治得了你。
往往死皮赖脸的,家里都没有多少闲钱。
往往家财万贯的都害怕刑罚,这一棍子打下去皮开肉烂不说,那一刀下去,自己一辈子的努力可就什么都没有了,钱没有花完,人没了,你说还有比这更悲惨的事情么?
而往往性格刚强不认罚的,比较害怕丢人。堂堂一条街上人人称赞的好汉,得公开的向别人道歉,这也太掉面子了,以后还怎么和别人称兄道弟?
相比于单调的掉脑袋或者流放,这些做出调整的惩罚方式显然更加人性化,也让主审官能够对症下药。
在李荩忱看来,律法,并不是为了杀鸡儆猴,通过惩罚一个人而让其余人噤若寒蝉,而是要让被惩罚的那个人也意识到自己到底错在了哪里,从而能够改过自新。
同时让其余人知道,犯法是可怕的,这种可怕并不只是掉脑袋的可怕,还是关乎到自己名誉、钱财的可怕。
那些好财如命的商贾们、把名誉看的比什么都高的名士们,自然也就会乖乖听命。
除了朝廷这边对于新的律法很看好之外,民间对于律法的呼声实际上也比想象之中的要高。原因无他,乱世各朝虽然都有自己的律法,但是这些律法几乎都杂乱无章,而且多数过于苛刻。
第2139章 杜齐想打自己一巴掌
律法这东西,不一定有就是好的,不过如果没有的话,那么一般更不会有什么好事,私欲和暗地里的金钱交易很有可能导致一个人对道德判断和定义的扭曲,而没有了律法的约束,被冤枉的人自然也无处申冤,因为你根本没有办法证明你就是对的,别人就是错的。
之前在乱世之中,朝廷根本没有那么多精力顾及到社会上的方方面面,所以很多地方官员断案和审判的时候哪里管的上那么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