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明雾的肺都要气炸了,她向前又开了一个红绿灯,然后果断地掉头折回——呵呵,哪怕远远地隔着一个街区,江明雾也看清楚了叶可可对面坐得女人是何方神圣。

    江明雾的神色冷得可以冻住牛肉。

    她冷笑了一声:果然是丁丽雯,果然是你的雯雯宝贝,果然是你念念不忘的、常念常新的初恋丽人。

    江明雾用杀人一般的眼神,在丁丽雯的身上喎了几个圈,然后她一脚油门,“轰”地一声,头也不回地驶离了街角的咖啡店。

    江明雾心情不爽,车子越开越偏,车速也越来越快,车速开到一百二,她似乎还嫌不够,一脚油门开上了高速路,一阵风似的,车速更加飚到了一百五。

    而那一头,叶可可伸出去的手,犹豫了片刻还是缩了回来。她拿起桌上的纸巾,递给丁丽雯。

    “擦擦吧。”她说。

    丁丽雯声音中带着呜咽:“谢谢。”她说。

    李芳华拿着两杯咖啡走了出来,一屁股坐在叶可可的身边,一杯咖啡放在自己面前,一杯推给叶可可。

    “看什么看?没有你的份,问我们借钱还想我请你喝咖啡?想得到是挺美的。”李芳华翻了一个白眼。

    丁丽雯低头不语,不知道是羞愧,还是难堪。

    “算了。”叶可可制止还欲说话的李芳华,“你……到底是怎么了?”叶可可试探着,还是问道。总不能两个人就在这儿干看着丁丽雯哭吧?

    “呵呵,你不是求仁得仁找到富二代男友了吗?那天同学聚会你不是风光无限了吗?”李芳华忍不住出言讽刺。

    丁丽雯好不容易止住的眼泪,又开始汹涌地流淌下来。

    本来这是一个挺花好月圆的故事。都市里一直有一个传说,传说一天之内能够偶遇三次的人有上辈子注定的缘分。

    这种编出来骗小孩子的话偏偏丁丽雯还相信了。没办法,谁让她是小公主。

    这一天,丁丽雯同秦枫偶遇了三次。

    第一次,是在早高峰的地铁站。早高峰挤地铁的丁丽雯插着耳机,翻着手机,同芸芸上班族并无二致。一身西装笔挺的秦风偶然间站到了丁丽雯的身边。

    “小姐姐,某某站是这里下吗?”相貌姣好、衣着得体、语气礼貌的青年,低声询问丁丽雯。

    “啊,是。”丁丽雯注意到了身边这位青年,她回答道,同时上下打量了这个青年——真是帅气,身高一八零、身材匀称、脸蛋出众,更难得是举止优雅,微笑起来连牙齿都白得光亮照人,简直就像是从杂志海报里走出来的。

    但是丁丽雯摇摇头,早上挤地铁的男人,有什么意思呢?

    “谢谢你。”青年笑笑,下了车。

    丁丽雯目送青年的身影远去,渐渐消失在地铁出站口方向。地铁已经再次启动,穿梭在幽暗的隧道中。

    丁丽雯收回恋恋不舍的目光,真是一个养眼的青年,她想。

    第二次,是在公司的办公大楼里。下午五点钟,下班时间刚刚到,丁丽雯赶着送完一份文件然后回家,她晚上有一个趴体的约会。

    丁丽雯算着时间,下班立刻走,地铁到家是六点二十分,不吃饭不喝水,立刻洗澡打扮,七点钟半准时出发,那么八点钟堪堪能够到达约会地点。

    要不要打车回家呢?丁丽雯皱着眉头想。

    “小姐姐。”有人在后面叫住她。

    “谁?”丁丽雯不耐烦地回头,却原来是那早上的青年。这青年太耀眼,让人过目不忘。

    “真是小姐姐。”那青年笑笑,伸出手,“我叫秦枫。”

    “我……呃,赶时间。”丁丽雯还在想着趴体。

    “我送小姐姐吧,谢谢小姐姐早上的指路。”秦枫道,温文尔雅。

    “你送?你怎么送?”丁丽雯看到一辆红色的法拉利,她的嘴巴都要合不拢了。

    “这,这是……你的车?”

    秦枫露出八颗牙齿的微笑:“对啊。”

    “那你为什么乘地铁?”丁丽雯还是难以置信。

    “我刚回国,我真没想到本市的交通这样堪忧。”秦枫耸耸肩,“我一回国就追尾送修了。”

    这是他们的第二次见面。

    而这一天的第三次,是在丁丽雯紧赶慢赶的趴体上。

    “他?他是秦枫啊,秦大少。”狐朋狗友一脸“你竟然连他都不认识”的样子。

    丁丽雯于是知道,自己遇到了一个真正的凯子。

    第60章 是真爱?

    “你求仁得仁,怎么地,是来炫耀的?”李芳华大不以为然。想当年,李芳华、金云海同眼前这个丁丽雯是乡邻又是青梅,结果倒好,丁丽雯是硬生生地撬了李芳华的墙角。

    行,男欢女爱,乃至女欢女爱都是存在即合理。李芳华不应该为此记恨双方,应该放手,应该祝福,再不济也应当拍拍屁股走人。

    狗屁。李芳华做不到。她既没有一颗圣母心,也没有那么洒脱的婚恋观。

    彼时李芳华同金云海已经相恋五年,从高中走到大学的爱情,经受了高考的洗礼、经历了异地的考验,却毁在了从小一起长大的所谓朋友身上。

    李芳华伤心失落,她扇了金云海一个巴掌,也扇了丁丽雯一个巴掌。

    “送你了。”她说。从那一天开始,李芳华与丁丽雯关系恶劣,乃至水火不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