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分钟多加一分钟……

    呵呵,1分钟,真的好仁慈呢!

    哔——

    哨音响起,剩下的几百号人又开始跑。

    庄严觉得自己的汗水已经将迷彩服全部浸湿,他想骂娘,但是也不敢骂。

    所有人都想。

    同样没人敢骂。

    因为班长就在身边前前后后徒手跟着你跑,他们也同样一身汗。

    庄严觉得这些家伙的体力不错,毕竟是特种大队的,又是徒手,虽然陪着大家一起跑了一下午,可是体力消耗上也没选训的队员那么大。

    最舒服的要数韩自诩,他坐在侉子的车斗里,又章志昂开车带着,优哉游哉就像个地主老财似的,手里拿着手持的小型电喇叭,笑嘻嘻地不断调侃着那些落在最后的士兵。

    “46分钟,只有46分钟,记住时间!过了就滚蛋了!你们都是野战部队的尖子?可别丢你们老连队的脸啊!这点路不是小意思嘛!现在是不是感觉自己有点儿菜鸟了?”

    庄严依旧跑在前面。

    突然,他发现自己居然在这几百号人里一点不落下风。

    从前,庄严从未想过自己的体能会达到这么高的水准。

    自从在教导队毕业之后,庄严一直跟随教导队的老班长们一起训练,其实无形中已经提高了训练标准,之后回到连队没多久又去参加了1师的尖子集训。

    在张大炮这位侦察营长的带领下,射击尖子队人均磨破三双鞋子两套迷彩服,每天早晚十公里,白天为了让尖子队员们能够剧烈运动后进行射击保持平稳射击,所以又进行无数次的折返跑和冲山头之类的短途冲击,无形中提高了体力基础。

    现在的庄严,比在教导队毕业的时候有了更牛逼的体能,还有更牛逼的军事技术基础。

    之前的集团军比武其实就是最好证明,只不过庄严一直身处其中,有点儿“只缘身在此山中”的感觉。

    现在和别的部队精英一起参加测试和选训,优势立即就藏不住了。

    就连侉子上的章志昂也忍不住对韩自诩说:“队长,那个被你看中的小子果然有点能耐,各项测试好像都不错,身体条件一流,训练素质一流,体能也是一流的。”

    韩自诩说:“挑兵嘛,你说这几年为啥大队挑兵都让我去挑?你以为咱们大队长是乱点将的啊?他可是很清楚我的为人,宁缺毋滥,不是万里挑一的好兵,我都不要。”

    “队长,庄严那小子,好在哪,你说说。”章志昂问。

    韩自诩坐在侉子的车斗座位上,右手拿着武装带,有节奏地在左手掌里拍打着,说:“老章,你也当了六年兵了,我考考你,你带了那么多批兵,你挑人的时候,看的是什么?”

    章志昂说:“每年都是你们大队参谋和军区作训部的人去选了回来,再让我们挑的,你问我?我可是二道贩子。”

    韩自诩说:“没错,除了这次招募的这些尖子之外,每年的新兵都是先直接地方过来,然后在新兵连里集训,我们再从他们中初选一部分进入预备队,预备队再集训后给你们送过去,由你们最终分班点将的。我是问,当你们选人的时候,想把一个兵挑到自己班里的时候,你看的是哪一项?”

    第441章 选兵的奥妙

    章志昂笑道:“得了,队长你就别卖关子了,说说你的高论看看。”

    韩自诩说:“其他的硬性条件之类你也是知道的,但是咱们特种部队其实也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都是各搞各的,例如视力、身高、体重之类,也是根据自己部队的需要自己定,但有一个地方是所有会挑兵的特种部队军官都会特别留意的。”

    “啥地方?”章志昂问。

    韩自诩伸出两个指头,指指自己的眼睛:“看这里,眼睛——眼睛是灵魂的窗口,所以,一个人的眼睛可以看出这个人的内心。眼睛还可以看出一个人的智力状况和性格偏向。在我挑过的兵里,没有一个是双目无神那种。一个合格的特种兵,必须是那种看起来十分随意、放松,其实内心时刻警惕着周围一切,外松内紧型的人物。”

    “这次的这批兵和其他新兵预备队选过来的不同,不光是补充大队的骨干队伍,最好的兵我是要挑到我的‘猎人’小分队里去的,这个小分队是我好不容易磨了大队长一年才同意我建立的,所以必须优中选优,强中选强。”

    “队长,我觉得你好像挺喜欢庄严那小子的。”章志昂说:“就因为他的枪法好?”

    “枪法好当然是其中一个条件。”韩自诩道:“更重要是这小子的内在的精神内核十分适合当一个‘猎人’。”

    章志昂说:“又是你那个神经类型的理论?”

    “当然,这套理论是我在国外集训的时候听到的,而且我也做过研究,认为很有科学基础。”韩自诩说:“因为人的神经类型是天生遗传的,后天几乎没法子改变。有胆汁质,有多血质,还有粘液质和抑郁质四种。这些精神类型和人能够胜任什么工作,在什么岗位上能够发挥最大的能量是有着很大的关联。”

    “例如,我要选一个‘猎人’狙击手,那么我必须选择一个粘液质精神经类型的人去担任,而绝对不会选择一个抑郁质的人去担任;如果我选择一个突击手,我当然会尽量选择偏向多血质和胆汁质的人去担当。我之所以对庄严有兴趣,是因为他身上有粘液质精神类型的特质,也有一点点多血质的特性。我发现他内心其实十分渴望成功,做事也认死理,说要赢你,就一定要做到。”

    “上次在1师教导队遇到他的时候,实际上第一次比赛,他已经赢了,可是当别人提出异议,他就犯了倔,后来居然用了三天时间熟悉我们的95式,在综合射击项目里赢了姜诚。后来在他们集团军大比武上,面对很多比他兵龄老的神射手,还能放松心情发挥出最好的水准,是一种很难得的冷静。”

    “三天时间,赢了姜诚?”

    对于姜诚,章志昂当然不陌生。

    他是罗平安培养出来的得意门生,也是特种大队新组建的“猎人”小分队的热门人选。

    如果说庄严在短短三天的时间里能够熟悉95式自动步枪,击败姜诚,这人的潜力是十分惊人的。

    难怪一向眼光和要求极高的韩自诩能看上他。

    “没错啊,其实说成绩俩人一样,不过姜诚玩了差不多两年的95,人家才玩三天,虽然庄严本身就是a集团军的射击冠军,但这种极短时间里能够将一把从未接触过的新枪熟悉到如此程度,只能用天赋来形容了。”

    章志昂本身就是特种大队的狙击能手,参加过国外的猎人集训,本身就是一名极其出色的射手。

    对于庄严,他也有一种敏感的直觉,这个兵是块好料,雕琢一下肯定能成大器。

    而在韩自诩的眼中,在目前的所有特种部队里,仍旧在很大程度上延续着从前侦察部队的味道,尤其在狙击专业这一块,更是缺乏专业的人材。

    韩自诩本身就是陆院里侦察专业毕业,在陆院的时候就是全院出了名的神枪手,因缘际遇之下迷上了狙击这个科目,因此在毕业之后来到特种大队担任队部参谋和射击教员后,一直就想着组建一支能和西方先进国家比肩的“猎人”小分队。

    和大队长磨了足足一年,这个愿望才得到了最后的首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