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编,何盛笑:人有很多种感情,我喜欢您,别的做不了,交个朋友还不行吗?

    不行,付竞摇摇头:我不想交你这种朋友。

    是吗?何盛笑着打趣:付编是怕跟我接触多了,也会喜欢上我吧?

    你想多了,付竞瞥他一眼:我有爱人。

    爱人?何盛一怔:您不是没结婚吗?

    我结没结婚好像跟你没关系。

    何盛凝了凝眉,没说话。

    付竞瞧着他这副模样,心情微松,他从兜里摸了根儿烟叼上,护着火点上烟,说:但如果你非要一个确切答案的话,我很乐意告诉你,我爱人姓林,温柔又有修养,是我见过这世上最完美的人,我从大学那会儿就喜欢他,十七年来,没一刻变过。

    何盛仰头,看着眼前人在说到那人时微扬的嘴角,还有那轻吐烟气时轻动的下颚。

    他粗糙麦色的皮肤,在灿目日头的照耀下性感又有质感,刮净的下巴上余留着淡淡一层青,无形散发着成熟男人荷尔蒙的气息,何盛视线扫过他微张干燥的嘴唇,定格在他口中叼着的细烟的微湿滤嘴上。

    目光停留几秒后,何盛起身,对付竞歉然一笑,语气真挚:抱歉,付编您该早点说的,不然我也不会闹这么大的误会。

    只是觉得没必要。付竞语气也和缓了点。

    付编,真是不好意思,之前多有得罪,何盛满脸惭愧的伸出手:我为我之前的冒犯行为感到抱歉,现在既然话说开了,我之后就不会再打扰您了,您看咱能不能摒弃前嫌,握手言个和?

    握手言和就算了,付竞离开时还算欣慰,习惯性抬手拍了下他的肩:我也收回之前冒犯过你的话,以后好好拍戏吧。

    好。何盛目送着人远离,把手搭在了刚才被拍过的肩上,笑了笑。

    作者有话要说:扎血泡那个事儿,我爸教的

    几乎每年夏天,他喉咙里都会起血泡,天太干,我爸抽烟又特凶,就喜欢用这个最简单粗暴的方法

    嗐,对于男人和男孩这两个概念,我就是从他教我抽指甲盖儿这事儿开始区别的

    (那什么,我不抽烟,只是小时候我喉咙里也长过血泡,我爸就打算用这个法儿拯救我,还哄我,说指甲盖儿是蛋白质,吃了能美白,结果一点用都没有,可能这法儿只对他一个人管用叭)

    ☆、第三十一章

    光影暗沉的ktv包厢内,灯红酒绿淫|靡错乱一片,几个穿着暴露的兔女郎攀身缠绕,争相献|媚于坐在沙发正中间的男人,空气中散发着酒液浓烈的香味,一如身前的诱人的女郎。男人低头尝了尝,兴致颇高,摘下拇指上戴的琥珀色金玉扳指,把东西扔在她胸前,不准她乱动。

    服侍的女人倒在他怀里娇|吟一声,眼神迷离的望着男人,痴迷发醉,情不自禁的伸手搂住他的脖子,细葱嫩指沿着男人的侧颚缓缓滑下,纤细的食指点在他的胸前,作势就要顺着微敞的襟口伸进去。

    嘎嘣一声,毫不留情,那是手骨断裂的声响。

    啊!!!

    凄厉的惨叫瞬间冰冻整个ktv暧昧旖旎的氛围,侍奉在冷漠男人周身的人全都吓得大气不敢出,正欲往他身侧攀爬的女人被一脚踹上了桌角,撞的头破血流,却不敢有半声尖叫,屋内一群人的存在全部都是为了取悦这一个男人,男人发怒,所有人都集体发抖。

    酒侍应生连滚带爬的叫人来把这几个女人带走,姜河和他的混混朋友们被叫进来拖人。

    这种事已经不是第一次干了,姜河一进门就抢先去扒那个离男人最近的一个女人,熟练粗暴的扯过她的胳膊,把晕过去的人架起来,掏出她胸前的金玉扳指,递给男人,笑着叫了声老板。

    男人漫不经心的扫他一眼,目光对上姜河那张黢黑干糙的脸,打量了片刻,随意摆摆手:你的了。

    谢谢老板!姜河冲他笑着点点头,在同伴羡慕嫉妒的目光下,拖着女人就走。

    站住。男人忽然在他身后发话。

    姜河脊背一僵,压住心中惊慌,笑脸转身回头:老板,您还有什么别的吩咐?

    名字?

    名字?姜河心中大喜,抬头恭敬答道:回老板,我叫姜河。

    男人来自越南,是他们这边ktv交易活动的接线人,货物习惯藏在西装右胸内侧的衣兜里,姜河是那波打手混混里的聪明人,被男人挑中后,就做了这边的头儿。

    姜河虽然出身穷乡僻壤的小农村,却也知道贩|毒是违法的,他踏进了这个泥潭,就再也回不了头。可他受够了寄人篱下,受够了过这永无尽头的穷日子,他在外面打拼,以为老实本分就一定能熬出头,可每当被人一次又一次的诬陷欺压,每当走他在大街上随便一个人就可以随便吆喝他、使唤他,他就越来越觉得自己活得就像一条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