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莎是约翰逊的妹妹,据说数年之前被人奴隶贩子拐骗到了东方。而约翰逊正是千里迢迢,从泰西之地寻其妹踪迹至此。三年半前因盘缠耗尽,饥寒交迫,此人饿倒在了虎踞堡附近,也恰好被赶来庄园巡视的嬴冲所救。
后来此人就以助他提炼紫元晶作为交换,换取他在日后,帮助约翰逊寻到其妹伊莎。
其实这件事,他已经在着手,只是一直没有线索。不过现在看来,他还需更用心了,若这紫元晶的提炼真如其言,能再增一倍之数,那就是真正的日进斗金。一年便可有二十万黄金的产出,相当于二尊小天位神甲,或者六百具五星墨甲。
此外那些紫橄榄,还需要七到八年才能进入丰产期,那时的产果量,至少可比现在提升四倍有余。
也就是说,那时光这片三千顷橄榄林,就能使他供养四镇两万七千人的大军,招揽数位天位强者。收入比之安国公府封地的税赋,还要多几倍!
所以眼前这个家伙,值得他再怎么重视都不为过。
“伊莎的下落,其实我已让夜狐在查。从十年前至今,共有一万三千余支商队从我大秦入关,进入中原。而其中来自泰西,逗留中原未归的,只有一百五十——”
正说着话,嬴冲心中却突觉不安,斜目凝眉看向了这榨坊之外。
而此时那约翰逊也是一声轻喝道‘小心’,同时有一股巨力传至,将嬴冲的身影强行往旁一拉。
嬴冲还没反应过来,就又听一声锐利刺耳的尖啸声响起。从远到近,不过一瞬,顷刻间就已破开了榨坊外的木墙,强行穿入了进来。
嬴冲注目细望,却见是一道黑色光影,快逾光电。几乎是与他擦身而过,刚好穿过了他之前站立的方位,接着又迅速流逝向更远方向,连续击穿了数层木墙,最后坠落在了那小河中。
榨坊的外面,已经传来了张义等人的怒喝声,然后是一片兵甲激撞与墨甲奔跑的声音。
嬴冲初时还觉心惊,可在数息之后,却又平静了下来。方才他已有警觉,哪怕约翰逊不拉他这一把,其实也不会有事。
大约片刻之后,张义就已赶回,在嬴冲的身前半跪了下来:“回禀世子,那人的陆地奔腾术极快,我等不敢疾追。”
说完之后,他又抬起头,略有些埋怨的看了嬴冲一眼。自从来虎据堡之后,他与赢福赢德等人就一直都跟随在嬴冲身侧,小心戒备着。
只有方才,嬴冲有事要与这约翰逊密议,让他们在榨坊外等候,才给了那人下手的机会。
“无妨,此事不怪你等。”
嬴冲微微摇头,心知这是张义等人,担心那刺杀者是欲调虎离山,这才没有继续追上去。这是小心谨慎的做法,并没有错。
而紧接着,嬴冲的目光就又扫向了约翰逊。相较于那位刺客,他此时更在意的还是这位。
这位泰西人的气息看似寻常,与普通人一般无二,可方才却能隔空出手,将他强拉至十丈之外。这等手段,也就只有天位强者才能办到。
这让嬴冲疑惑不已,眼前这约翰逊,到底是何等人物?难道真是一位天位强者?这样的人,真会因饥寒交迫而晕倒在他门前?
“我在泰西之时,乃是信奉造物神王泰坦的圣骑士。”
那约翰逊也看出了嬴冲的狐疑,不过他却是神色坦然如故,冷峻如常。
“七年前,我因故背弃了神明,神罚之下,侥幸偷生。如今只不过是寻回了些自己过往时的力量而已。”
嬴冲不禁再一挑眉,心中更觉惊异。泰西之地的造物神王泰坦,还有这所谓‘圣骑士’,他都听说过。
前者乃是泰西最有名的神祇之一,是众神之主,常有神迹现世,在西方有亿万信众。不过中原强者,也有前往考察过究竟,认为那应是上古之时的某位大能,借助特殊的法门残存至今。
至于圣骑士,则是泰西之地的一种职业武人,可以理解为能借用神明之力战斗的武者。天位之前,是圣武士,天位之后,才算是圣骑士。而哪怕最低的青铜圣骑士,也可比拟中原的小天位。
据说这些圣骑士很是强力,因能‘作弊’的缘故,其单体战力,几乎普遍超越于中原这边的同阶武人。
听来这位约翰逊在圣骑士中的位阶,似也不低的样子,否则哪有能耐,扛过那提尔的神罚?
嬴冲心中好奇,便又问道:“不知七年前,你是何职阶?为何又要背弃泰坦?”
“七年前,我是天空圣骑士,职为迦太基城主,圣血骑士团团长。”
约翰逊那碧蓝色的瞳中,终于现出了几许波澜:“过往之事,不提也罢。我说这些,只是为免你多疑。”
第五十八章 凌雪之惑
就在嬴冲赶回虎踞堡,并且遇刺的时候,叶凌雪一行人也正在下山。只因几人,是仗着叶凌雪的符法潜行,所以走的要稍微慢些。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这虎据堡附近防备深严,明哨暗哨无数,稍不小心就会被那嬴冲的人发现。若非是叶凌雪的道术了得,又有秋姨为他们掩盖气息,早就暴露了踪迹。
在这几位看来,两家虽都已是自家人,可若是这跟踪偷窥之事暴露了,终究还是有些尴尬不是?
“想不到世子他,居然在这里还养了一卫私军。”
叶山神情兴奋不已,如今是越发佩服起了武威郡王的英明神武:“我看这千人,已经不逊于当年的神威军。且墨甲与武师,可抵得三卫之众,稍稍扩充些步卒,就是一旅之师,就只差一位小天位统帅了。看来世子其志不小,这必是欲在沙场上争得一出头之地。”
一旅三卫六营,军制三千三百人,这已是一股不小的力量了。
尽管这并非是世子他亲自练成的部曲,可至少说明了世子他会选贤用能,也舍得下本钱。他叶山日后随小姐她过来,不会愁自己没有用武之地。
秋姨依旧是憨憨的神情,可这时候嘴角却是不屑的一撇,这叶山是全不懂小姐她的心思,换成旁的女孩家,可能会因那世子的过人才华而心生爱慕。可小姐她的眼光,又岂同凡俗?有了她母亲的例子在前,又怎么可能对这等心机深沉,野心勃勃之辈生出好感?那还不如一个庸庸碌碌纨绔子弟呢。
再说了,这世间又有多少妇人,喜欢自己丈夫在那不可知的战场,用性命去厮杀征战?
“对哦,不但兵练得好,世子他的为人,也真是很不错的。”
此时幽香对于嬴冲的态度,也同样有了一百八十度的转变,佩服道:“这山里面的佃户奴工,居然都是前几年民乱的时候,被世子他救下来的。我看世子他对下人,还特别的和善,哪里像是京城里面人说的跋扈公子?”
也是进山之后,他们才知三年的嬴冲,居然救下了万余流民。嬴冲在虎据堡这一带,虽是名声欠佳,可在堡内的佃民之中,却又是另一番情形。无论这山内山外,都没人说世子他半句不是,言语间也极是敬崇回护,并不像是被人逼迫。
赏罚分明,大方仁善,身为奴婢,自然是喜欢这样的主子。而且,世子他的才略,看来也不逊色于老王爷呢。
所以幽香也替嬴冲抱不平:“我就奇怪了,像世子这么好的人,怎么就被京城里面的人说成那样?”
想来一定是有人造谣,故意要坏了世子他的名声。果然就如小姐之言,众口铄金,积毁销骨,传言不可尽信。亲眼看过了世子,她才知此言不假。
后来此人就以助他提炼紫元晶作为交换,换取他在日后,帮助约翰逊寻到其妹伊莎。
其实这件事,他已经在着手,只是一直没有线索。不过现在看来,他还需更用心了,若这紫元晶的提炼真如其言,能再增一倍之数,那就是真正的日进斗金。一年便可有二十万黄金的产出,相当于二尊小天位神甲,或者六百具五星墨甲。
此外那些紫橄榄,还需要七到八年才能进入丰产期,那时的产果量,至少可比现在提升四倍有余。
也就是说,那时光这片三千顷橄榄林,就能使他供养四镇两万七千人的大军,招揽数位天位强者。收入比之安国公府封地的税赋,还要多几倍!
所以眼前这个家伙,值得他再怎么重视都不为过。
“伊莎的下落,其实我已让夜狐在查。从十年前至今,共有一万三千余支商队从我大秦入关,进入中原。而其中来自泰西,逗留中原未归的,只有一百五十——”
正说着话,嬴冲心中却突觉不安,斜目凝眉看向了这榨坊之外。
而此时那约翰逊也是一声轻喝道‘小心’,同时有一股巨力传至,将嬴冲的身影强行往旁一拉。
嬴冲还没反应过来,就又听一声锐利刺耳的尖啸声响起。从远到近,不过一瞬,顷刻间就已破开了榨坊外的木墙,强行穿入了进来。
嬴冲注目细望,却见是一道黑色光影,快逾光电。几乎是与他擦身而过,刚好穿过了他之前站立的方位,接着又迅速流逝向更远方向,连续击穿了数层木墙,最后坠落在了那小河中。
榨坊的外面,已经传来了张义等人的怒喝声,然后是一片兵甲激撞与墨甲奔跑的声音。
嬴冲初时还觉心惊,可在数息之后,却又平静了下来。方才他已有警觉,哪怕约翰逊不拉他这一把,其实也不会有事。
大约片刻之后,张义就已赶回,在嬴冲的身前半跪了下来:“回禀世子,那人的陆地奔腾术极快,我等不敢疾追。”
说完之后,他又抬起头,略有些埋怨的看了嬴冲一眼。自从来虎据堡之后,他与赢福赢德等人就一直都跟随在嬴冲身侧,小心戒备着。
只有方才,嬴冲有事要与这约翰逊密议,让他们在榨坊外等候,才给了那人下手的机会。
“无妨,此事不怪你等。”
嬴冲微微摇头,心知这是张义等人,担心那刺杀者是欲调虎离山,这才没有继续追上去。这是小心谨慎的做法,并没有错。
而紧接着,嬴冲的目光就又扫向了约翰逊。相较于那位刺客,他此时更在意的还是这位。
这位泰西人的气息看似寻常,与普通人一般无二,可方才却能隔空出手,将他强拉至十丈之外。这等手段,也就只有天位强者才能办到。
这让嬴冲疑惑不已,眼前这约翰逊,到底是何等人物?难道真是一位天位强者?这样的人,真会因饥寒交迫而晕倒在他门前?
“我在泰西之时,乃是信奉造物神王泰坦的圣骑士。”
那约翰逊也看出了嬴冲的狐疑,不过他却是神色坦然如故,冷峻如常。
“七年前,我因故背弃了神明,神罚之下,侥幸偷生。如今只不过是寻回了些自己过往时的力量而已。”
嬴冲不禁再一挑眉,心中更觉惊异。泰西之地的造物神王泰坦,还有这所谓‘圣骑士’,他都听说过。
前者乃是泰西最有名的神祇之一,是众神之主,常有神迹现世,在西方有亿万信众。不过中原强者,也有前往考察过究竟,认为那应是上古之时的某位大能,借助特殊的法门残存至今。
至于圣骑士,则是泰西之地的一种职业武人,可以理解为能借用神明之力战斗的武者。天位之前,是圣武士,天位之后,才算是圣骑士。而哪怕最低的青铜圣骑士,也可比拟中原的小天位。
据说这些圣骑士很是强力,因能‘作弊’的缘故,其单体战力,几乎普遍超越于中原这边的同阶武人。
听来这位约翰逊在圣骑士中的位阶,似也不低的样子,否则哪有能耐,扛过那提尔的神罚?
嬴冲心中好奇,便又问道:“不知七年前,你是何职阶?为何又要背弃泰坦?”
“七年前,我是天空圣骑士,职为迦太基城主,圣血骑士团团长。”
约翰逊那碧蓝色的瞳中,终于现出了几许波澜:“过往之事,不提也罢。我说这些,只是为免你多疑。”
第五十八章 凌雪之惑
就在嬴冲赶回虎踞堡,并且遇刺的时候,叶凌雪一行人也正在下山。只因几人,是仗着叶凌雪的符法潜行,所以走的要稍微慢些。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这虎据堡附近防备深严,明哨暗哨无数,稍不小心就会被那嬴冲的人发现。若非是叶凌雪的道术了得,又有秋姨为他们掩盖气息,早就暴露了踪迹。
在这几位看来,两家虽都已是自家人,可若是这跟踪偷窥之事暴露了,终究还是有些尴尬不是?
“想不到世子他,居然在这里还养了一卫私军。”
叶山神情兴奋不已,如今是越发佩服起了武威郡王的英明神武:“我看这千人,已经不逊于当年的神威军。且墨甲与武师,可抵得三卫之众,稍稍扩充些步卒,就是一旅之师,就只差一位小天位统帅了。看来世子其志不小,这必是欲在沙场上争得一出头之地。”
一旅三卫六营,军制三千三百人,这已是一股不小的力量了。
尽管这并非是世子他亲自练成的部曲,可至少说明了世子他会选贤用能,也舍得下本钱。他叶山日后随小姐她过来,不会愁自己没有用武之地。
秋姨依旧是憨憨的神情,可这时候嘴角却是不屑的一撇,这叶山是全不懂小姐她的心思,换成旁的女孩家,可能会因那世子的过人才华而心生爱慕。可小姐她的眼光,又岂同凡俗?有了她母亲的例子在前,又怎么可能对这等心机深沉,野心勃勃之辈生出好感?那还不如一个庸庸碌碌纨绔子弟呢。
再说了,这世间又有多少妇人,喜欢自己丈夫在那不可知的战场,用性命去厮杀征战?
“对哦,不但兵练得好,世子他的为人,也真是很不错的。”
此时幽香对于嬴冲的态度,也同样有了一百八十度的转变,佩服道:“这山里面的佃户奴工,居然都是前几年民乱的时候,被世子他救下来的。我看世子他对下人,还特别的和善,哪里像是京城里面人说的跋扈公子?”
也是进山之后,他们才知三年的嬴冲,居然救下了万余流民。嬴冲在虎据堡这一带,虽是名声欠佳,可在堡内的佃民之中,却又是另一番情形。无论这山内山外,都没人说世子他半句不是,言语间也极是敬崇回护,并不像是被人逼迫。
赏罚分明,大方仁善,身为奴婢,自然是喜欢这样的主子。而且,世子他的才略,看来也不逊色于老王爷呢。
所以幽香也替嬴冲抱不平:“我就奇怪了,像世子这么好的人,怎么就被京城里面的人说成那样?”
想来一定是有人造谣,故意要坏了世子他的名声。果然就如小姐之言,众口铄金,积毁销骨,传言不可尽信。亲眼看过了世子,她才知此言不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