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可是你说的!好!”同娥起身,把自己的弯刀交给阿实木:“你拿着我的弯刀,自己去选人,今夜若唐军来犯,把他们的头砍下来,八千颗头颅,我记你第一功!”
“多谢大汗信任!”阿实木激动不已,同娥的弯刀,就如同大唐的尚方宝剑一般,不但代表权力,也是一份荣耀。
“有信心是好的。”同娥看着阿实木,嘱咐道:“打仗不可逞勇,要用脑子。必须小心谋划,不能浪费本族儿郎宝贵的生命。”
“大汗放心,阿实木明白该怎样做。”
同娥拍拍阿实木的肩膀,道:“去吧,本汗等你的好消息。”
“大汗放心,阿实木定然不会让您失望!”
……
龟兹灯火通明,守军点着无数火把,甚至用火箭引燃了扔到城下的木梁,把个城池上下照得亮如白昼。这是为了防备突厥人的夜袭,也是为了给唐军指路,茫茫大漠草原,如果没有光亮,很容易迷失路途。残酷的攻城战,已经把守军快速地训练了出来,已经几乎不用指挥,就知道在什么时候该做什么事情,才能让敌人无机可乘。
尽管如此,龟兹王莫哈姆还是亲自登上城头,巡视每一处,提醒守军警惕,不可掉以轻心。
莫哈姆是一个油腻的胖子,腰围比身高还长,任谁见到他的第一眼,都喜欢不起来。但他在西域的威望,却是数一数二。就像看到神祇一样,崇敬而狂热,这不只是因为他龟兹王的尊贵身份,是因为他一手缔造了龟兹这个商业之都,给了丝绸之路上的商贾百姓最温和的庇护,作为丝绸之路上的‘中立国’,龟兹以‘服务商贾’闻名。
龟兹城中,不但可以交易货物,还有各种消费场所。很多往返的商队,龟兹就是终点。他们会在这里交割货物,这样虽然赚的少点,但是不用跨越大漠,还是划算的。
龟兹几代王,都奉行这种政策,积累了大量的财富。他们用这些财富,不断扩建龟兹的城池和市场。论城市规模,俨然是西域第一。
若无这等城池,他们也扛不住西突厥的进攻。也是因为有这等规模,莫哈姆有信心,大唐一定会来救。如果没了龟兹,大唐的丝绸之路恐怕就断了。
莫哈姆的心情有些激动,入夜的时候,他又收到了一封飞鸽传书。这只鸽子被涂成了黑色,黑夜之中完美地掩盖了,突厥人没能发现。
信不是定襄都护府来的,而是来自那位传说中的侯爷。
莫哈姆虽然是龟兹王,但他的骨子里是个商人。来往的客商,把李牧的种种手段传得神乎其神,莫哈姆早就心向往之,想见一见这位丝绸之路的商人口中的财神到底是何模样。
眼睛看着茫茫的夜色,莫哈姆紧张得直搓手。
按照约定,再有两个时辰,唐军就来了。只需要再守住两个时辰,龟兹就得救了。这一战的损失,莫哈姆还没来得及统计,但他不在乎,只要龟兹城在,钱就会源源不断。等这次突厥之围解了,他还要继续铸城,把龟兹的城墙加宽一倍,加高一倍。让龟兹彻底成为一个攻不破的堡垒!
这都是后话,眼下还是要警惕,撑过这两个时辰。
忽然,眼前亮起星星点点的光,正是突厥大营的方向。莫哈姆皱起眉头,喃喃道:“他们在搞什么?”
随着他的话音,只见这星星点点越来越亮竟然连成了一片,莫哈姆皱眉看着,忽然惊觉,不好,突厥人还是要攻城!
第1167章 丧心病狂
莫哈姆猜得没错,阿实木仍旧打的是攻城的主意。
其原因有二,龟兹城里财宝无数、粮草成山,而且城墙坚固,易守难攻,若能以此为据点,便可跟大唐军队形成长久的对峙态势,即便是过冬,也无所畏惧。这样就为这场战争,至少争取到了十个月的时间,不会再重蹈颉利的覆辙。
其二,他已经观察到,龟兹城里的守军,已经是强弩之末了。如果不是飞鸽传书给他们打了一针强心剂,傍晚之前一定会拿下。虽然被他们守了下来,但是突厥本部骑兵毕竟没有动手,如果本部骑兵参战,也许昨日就拿下了。
探马来报,大唐只派来了八千人,长途奔袭之下,这八千疲惫之师,能有多少战斗力还要打一个问号。从以往与大唐交战的经验判断,一般同等数量的骑兵,突厥胜的几率要占比找过百分之八十。而如果双方都是精锐,则突厥骑兵必胜。除非是大唐骑兵精锐,对上普通突厥骑兵,那么大唐骑兵才有胜的可能。
当然这指的是双方硬碰硬的硬实力,如果算上谋略,大唐方面还要更加几分胜算。
综合所有层面的考虑阿实木才做出了,一面分兵抵御唐军,一面攻城的决定。
城头上,莫哈姆仔细看着突厥人的军营,见他们忙乱不堪,不知要搞什么名堂。
“是不是要逃啦?”旁边的侍卫猜测道,说完,忍不住欢呼起来道:“太好了!他们终于要撤了!”
“不像,撤退不会这么大动静。”莫哈姆缓缓摇头道:“看起来,像是在准备做些什么。”
“莫非,他们还不死心?!”侍卫被泼了盆冷水,一张脸登时皱了起来,这些天他虽然一直坚守在莫哈姆身边,没有亲历战场,但精神上的折磨却一点也不少,夜里一闭眼就是尸山血海,白日浓重的血腥味让他一口饭也吃不下去,眼眶子都是黑色的。
莫哈姆正色道:“去吧乌思藏将军请来!”
侍卫应声,跑下了城墙。
盏茶功夫,一名神情沉肃的中年汉人,跟着侍卫来到莫哈姆面前,面无表情行礼道:“拜见国主。”
乌思藏,原名乌斯满,本是陇右三大马匪之一。后来他投靠了高昌,随高昌王子来到长安,欲对李牧下手,被李牧使用手段整治一番收归账下,在攻打高昌的战斗中,他乘坐热气球炸城门,损了一条腿。后来回到长安养病,但他耐不住寂寞,几次写信给李牧,要求回到西域。李牧心中也觉得对他有所亏欠,便用机关术给他做了一条假腿,现在他使用假腿行走,若不知道的人,已经看不出和常人的区别了,但是如果作战,还是不行的。
回到西域之后,乌思藏很快聚拢了几千人,再度成为西域豪强之一。他从未间断与定襄都护府的联络,这次他明着是接受雇佣,来帮龟兹守城,实际上,他也是奉命来到龟兹。
“乌将军,这么晚请你过来,实在不好意思。”莫哈姆对乌斯满十分尊重,一直委以重任。然而守城战开始后,这位守将却被安排负责城内的居民安置,几乎从不出现在城头。
这让很多人无法理解,以为乌斯满是不是哪里得罪了莫哈姆,然而当事人毫无怨言,旁人也不好管闲事。事实是,对莫哈姆来说,乌斯满是他的最后一张底牌,如果这张底牌打出去,他将再没有牌可打了。
“国主言重,收钱办事,天经地义,您尽管吩咐就是。”乌斯满依旧面无表情的样子。
“巷战的准备都做好了吗?”莫哈姆早就听闻乌斯满的做事风格,也不再客套,径直问道。
“都准备好了,已经挖好了三条通往城外的地道。百姓已经演练完毕,一炷香内就可以把障碍设置完毕,再用一炷香时间,所有不参战的人员全都可以转移到地洞中。”
“这段时间,太辛苦你了。”莫哈姆最清楚,这最后一手底牌,藏着多少人日以继夜的辛苦劳作。单看他满脸的疲态就能可见一斑。
“拿人钱财,与人消灾。”乌斯满还是重复那句话,仿佛这生死之事,对他来说根本就不算个事儿似的。
“请将军速速准备,随后,请将军上城头,协助守军作战。”莫哈姆郑重道:“答应将军的,分文不会少。若此战得胜,再加五成!”
“多谢!”
乌斯满说了一句,转身去准备了。
莫哈姆看着他,心中赞叹。怪不得此人段段时间,便能聚拢数千人为他效死。这份胆魄和气度,便是他这个国主也是不能及的。
“多谢大汗信任!”阿实木激动不已,同娥的弯刀,就如同大唐的尚方宝剑一般,不但代表权力,也是一份荣耀。
“有信心是好的。”同娥看着阿实木,嘱咐道:“打仗不可逞勇,要用脑子。必须小心谋划,不能浪费本族儿郎宝贵的生命。”
“大汗放心,阿实木明白该怎样做。”
同娥拍拍阿实木的肩膀,道:“去吧,本汗等你的好消息。”
“大汗放心,阿实木定然不会让您失望!”
……
龟兹灯火通明,守军点着无数火把,甚至用火箭引燃了扔到城下的木梁,把个城池上下照得亮如白昼。这是为了防备突厥人的夜袭,也是为了给唐军指路,茫茫大漠草原,如果没有光亮,很容易迷失路途。残酷的攻城战,已经把守军快速地训练了出来,已经几乎不用指挥,就知道在什么时候该做什么事情,才能让敌人无机可乘。
尽管如此,龟兹王莫哈姆还是亲自登上城头,巡视每一处,提醒守军警惕,不可掉以轻心。
莫哈姆是一个油腻的胖子,腰围比身高还长,任谁见到他的第一眼,都喜欢不起来。但他在西域的威望,却是数一数二。就像看到神祇一样,崇敬而狂热,这不只是因为他龟兹王的尊贵身份,是因为他一手缔造了龟兹这个商业之都,给了丝绸之路上的商贾百姓最温和的庇护,作为丝绸之路上的‘中立国’,龟兹以‘服务商贾’闻名。
龟兹城中,不但可以交易货物,还有各种消费场所。很多往返的商队,龟兹就是终点。他们会在这里交割货物,这样虽然赚的少点,但是不用跨越大漠,还是划算的。
龟兹几代王,都奉行这种政策,积累了大量的财富。他们用这些财富,不断扩建龟兹的城池和市场。论城市规模,俨然是西域第一。
若无这等城池,他们也扛不住西突厥的进攻。也是因为有这等规模,莫哈姆有信心,大唐一定会来救。如果没了龟兹,大唐的丝绸之路恐怕就断了。
莫哈姆的心情有些激动,入夜的时候,他又收到了一封飞鸽传书。这只鸽子被涂成了黑色,黑夜之中完美地掩盖了,突厥人没能发现。
信不是定襄都护府来的,而是来自那位传说中的侯爷。
莫哈姆虽然是龟兹王,但他的骨子里是个商人。来往的客商,把李牧的种种手段传得神乎其神,莫哈姆早就心向往之,想见一见这位丝绸之路的商人口中的财神到底是何模样。
眼睛看着茫茫的夜色,莫哈姆紧张得直搓手。
按照约定,再有两个时辰,唐军就来了。只需要再守住两个时辰,龟兹就得救了。这一战的损失,莫哈姆还没来得及统计,但他不在乎,只要龟兹城在,钱就会源源不断。等这次突厥之围解了,他还要继续铸城,把龟兹的城墙加宽一倍,加高一倍。让龟兹彻底成为一个攻不破的堡垒!
这都是后话,眼下还是要警惕,撑过这两个时辰。
忽然,眼前亮起星星点点的光,正是突厥大营的方向。莫哈姆皱起眉头,喃喃道:“他们在搞什么?”
随着他的话音,只见这星星点点越来越亮竟然连成了一片,莫哈姆皱眉看着,忽然惊觉,不好,突厥人还是要攻城!
第1167章 丧心病狂
莫哈姆猜得没错,阿实木仍旧打的是攻城的主意。
其原因有二,龟兹城里财宝无数、粮草成山,而且城墙坚固,易守难攻,若能以此为据点,便可跟大唐军队形成长久的对峙态势,即便是过冬,也无所畏惧。这样就为这场战争,至少争取到了十个月的时间,不会再重蹈颉利的覆辙。
其二,他已经观察到,龟兹城里的守军,已经是强弩之末了。如果不是飞鸽传书给他们打了一针强心剂,傍晚之前一定会拿下。虽然被他们守了下来,但是突厥本部骑兵毕竟没有动手,如果本部骑兵参战,也许昨日就拿下了。
探马来报,大唐只派来了八千人,长途奔袭之下,这八千疲惫之师,能有多少战斗力还要打一个问号。从以往与大唐交战的经验判断,一般同等数量的骑兵,突厥胜的几率要占比找过百分之八十。而如果双方都是精锐,则突厥骑兵必胜。除非是大唐骑兵精锐,对上普通突厥骑兵,那么大唐骑兵才有胜的可能。
当然这指的是双方硬碰硬的硬实力,如果算上谋略,大唐方面还要更加几分胜算。
综合所有层面的考虑阿实木才做出了,一面分兵抵御唐军,一面攻城的决定。
城头上,莫哈姆仔细看着突厥人的军营,见他们忙乱不堪,不知要搞什么名堂。
“是不是要逃啦?”旁边的侍卫猜测道,说完,忍不住欢呼起来道:“太好了!他们终于要撤了!”
“不像,撤退不会这么大动静。”莫哈姆缓缓摇头道:“看起来,像是在准备做些什么。”
“莫非,他们还不死心?!”侍卫被泼了盆冷水,一张脸登时皱了起来,这些天他虽然一直坚守在莫哈姆身边,没有亲历战场,但精神上的折磨却一点也不少,夜里一闭眼就是尸山血海,白日浓重的血腥味让他一口饭也吃不下去,眼眶子都是黑色的。
莫哈姆正色道:“去吧乌思藏将军请来!”
侍卫应声,跑下了城墙。
盏茶功夫,一名神情沉肃的中年汉人,跟着侍卫来到莫哈姆面前,面无表情行礼道:“拜见国主。”
乌思藏,原名乌斯满,本是陇右三大马匪之一。后来他投靠了高昌,随高昌王子来到长安,欲对李牧下手,被李牧使用手段整治一番收归账下,在攻打高昌的战斗中,他乘坐热气球炸城门,损了一条腿。后来回到长安养病,但他耐不住寂寞,几次写信给李牧,要求回到西域。李牧心中也觉得对他有所亏欠,便用机关术给他做了一条假腿,现在他使用假腿行走,若不知道的人,已经看不出和常人的区别了,但是如果作战,还是不行的。
回到西域之后,乌思藏很快聚拢了几千人,再度成为西域豪强之一。他从未间断与定襄都护府的联络,这次他明着是接受雇佣,来帮龟兹守城,实际上,他也是奉命来到龟兹。
“乌将军,这么晚请你过来,实在不好意思。”莫哈姆对乌斯满十分尊重,一直委以重任。然而守城战开始后,这位守将却被安排负责城内的居民安置,几乎从不出现在城头。
这让很多人无法理解,以为乌斯满是不是哪里得罪了莫哈姆,然而当事人毫无怨言,旁人也不好管闲事。事实是,对莫哈姆来说,乌斯满是他的最后一张底牌,如果这张底牌打出去,他将再没有牌可打了。
“国主言重,收钱办事,天经地义,您尽管吩咐就是。”乌斯满依旧面无表情的样子。
“巷战的准备都做好了吗?”莫哈姆早就听闻乌斯满的做事风格,也不再客套,径直问道。
“都准备好了,已经挖好了三条通往城外的地道。百姓已经演练完毕,一炷香内就可以把障碍设置完毕,再用一炷香时间,所有不参战的人员全都可以转移到地洞中。”
“这段时间,太辛苦你了。”莫哈姆最清楚,这最后一手底牌,藏着多少人日以继夜的辛苦劳作。单看他满脸的疲态就能可见一斑。
“拿人钱财,与人消灾。”乌斯满还是重复那句话,仿佛这生死之事,对他来说根本就不算个事儿似的。
“请将军速速准备,随后,请将军上城头,协助守军作战。”莫哈姆郑重道:“答应将军的,分文不会少。若此战得胜,再加五成!”
“多谢!”
乌斯满说了一句,转身去准备了。
莫哈姆看着他,心中赞叹。怪不得此人段段时间,便能聚拢数千人为他效死。这份胆魄和气度,便是他这个国主也是不能及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