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这些商人返回英国。英国市场上的羊毛价格立刻就上了天,短短一个星期之内,羊毛的价格就上涨了三分之一,而且还有价无市。

    受此影响,一些原本还在观望的地主,不顾地里的小麦正在抽穗灌浆,很快就可以收获了,就直接从佃户手中收回土地,然后将买来的喜羊羊、懒羊羊、美羊羊、慢羊羊、暖羊羊什么的直接赶到麦田里吃麦子。

    什么粮食怎么办?简单呀,到国际市场上去买不就是了。你们不知道,法国的粮食丰收在望,粮食的价格比英国的便宜多了,直接去法国卖粮食不就行了?

    要知道,法国的土地,比英国的土地不知道适合种粮食多少倍,就凭英国的那些苔藓地,种粮食实在是太不赚钱了。什么?你说粮食安全?有国际市场呢!国际市场懂不懂呀,不止是法国,还有俄国,还有普鲁士,还有美国,难道他们还能一起对英国禁运?如果真的出现了这样的情况,那肯定是英国自己做了什么天怒人怨的事情……

    总之,在英国,大批的农民被驱赶到了城市,虽然纺织企业的迅速扩张带来了更多的“工作机会”,但是“工作机会”的增加,却还是赶不上无业人口的急剧增加,于是英国的城市中,治安状况开始进一步恶化。

    偏偏这时候,还有一群无良的英国商人,从法国贩了一大堆的各种“自卫用品”过来,什么蝴蝶刀呀,弹簧刀呀,匕首呀应有尽有。这些东西中有高端大气上档次的卖给有钱人玩的伪“大马士革刀”,但更多的还是制作粗劣,但是也绝对能捅得死人,而且价钱便宜的低等货色。

    一些家伙在出售这样的货色的时候,甚至还有意无意的宣传:“进工厂就是个死,你们最好的出路就是去新大陆。要去新大陆,你需要买船票的钱,需要一路生活的钱,需要——但是现在,你最需要的首先是勇敢,然后是一把刀。”

    虽然这样的宣传带来了很多的危险,甚至于某些个贩卖这类刀子的商人,也被拿着这种刀子的穷鬼抢了,有人甚至还被捅了十多刀,但是只要有需要,就还是不断地有商人冒着危险前那些穷鬼们用他们最后的一点钱去买他们的刀子,而不是去卖一块面包。

    “只有面包,没有刀子,那你肯定会失去面包;而只有刀子,没有面包,那你多半能为自己赢得面包。”

    在这样的情况下,伦敦几乎都成了犯罪之都,到处都是盗窃、以及盗窃不成变成的抢劫。

    面对这样的状况,一直以来都像斗鸡一样的相互攻击的“英格兰新闻联盟”和“英格兰自由新闻联盟”却难得地团结了起来,迅速地达成了共识,一起谴责这些暴徒对法律的肆意践踏,并要求政府立刻行动起来,镇压这些匪徒。

    “英格兰新闻联盟”的《泰晤士评论报》刊出了题为“还有没有王法,还有没有法律”的社论,严厉谴责匪徒们的暴行。

    而“英格兰自由新闻联盟”的《自由英格兰之声》则刊出对伦敦市政当局的一个专访,题为“一定要还伦敦市民一片安宁的天空”。

    第二百七十一章 活路

    如今的英国政府的行政效率已经不如从前高了,这也正常,因为议会中的斗争比以前要更激烈了。在以前,一国议会中主要是托利党和辉格党的两伙人斗来斗去的,而且自从乔治三世国王登基之后,托利党便渐渐地在议会中占据了上风。从而保证了政府的政策能迅速地得到通过和执行。

    但是最近,这种局面却一下子改变了,原本占据了明显上风的托利党发生了分裂,整个议会就变成了托利党、新托利党和辉格党的三国演义。三派的家伙们在各种各样的事情上都不停地互相扯后腿,弄得政府的一些法案,要在议会中获得通过,甚至于政府要制定出某些法案都变得比以前慢多了。

    但是在恢复伦敦的秩序的问题上,三方几乎都没进行多少沟通,仅仅用了不过半个小时,就迅速的三读通过的政府提出的《治安条例》,并恢复了古老的《流浪汉法》的效力。

    依照古老的《流浪汉法》,无所事事的东游西荡,不事产业的行为,被定义为犯罪行为。失业者或者无业者被定义为“犯罪分子”。警察可以在街上随意地将这些“犯罪分子”抓起来,塞进监狱。

    当然监狱的容量并不足以装下这么多的“犯罪分子”,所以《流浪汉法》仁慈的给了这些罪人悔改的机会:他们在第一次因为“犯罪”而被捕后,将不会被太严厉的惩治。只会被打两鞭子,留下记录,然后就会被释放。

    但是如果“犯罪分子”好逸恶劳,屡教不敢,那惩罚就会变得更加的严厉起来。在因为“犯罪”而被鞭打三天之后,如果这个“罪犯”再次因为同样的罪行而被捕,那他就会被判处苦役。

    当然,大不列颠的法律是非常仁慈的,苦役的目的并不是让他受苦,而是希望他能在劳动中改正自己好逸恶劳的坏毛病,是为了治病救人。当然考虑到好逸恶劳的毛病一般都很难改,也很容易复发,就像某些网文作者的断更和烂尾一样。所以一般也的确需要更长的刑期来巩固疗效,就像某些网文作者也需要小黑屋或者14天隔离一样。

    这些被判苦役的犯人,在事实上也就成为了所谓的“公有奴隶”。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公有奴隶”的处境是非常糟糕的,要比“私有奴隶”糟糕得多。因为“私有奴隶”是奴隶主的财产,奴隶主一般来说总是不希望自己的财产遭遇不必要的损失的,所以会尽可能的避免一下子把自己的奴隶用坏了的。

    但是“公有奴隶”就不一样了,他是“公有财产”因而实际上并不是任何一个人的财产,如果他的劳动也能属于公有倒也罢了,如果他的劳动属于某个人,那就不一样了,那个人就自然会倾向于以最大的强度来使用这种工具。反正把工具用坏了,也不是他的损失。

    被判苦役的犯人,往往会被出租给一些矿山之类的企业,虽然政府也规定了损失的赔偿金(这个是赔给政府的,不是给工具,或者说“公用奴隶”的家属的),但是对政府来说,这些“公有奴隶”来的容易,几乎是无本的买卖,所以他们要求的赔偿金也不太高,这样一来,这些“公有奴隶”的处境自然就可想而知了。

    当然,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种制度,依旧是一种仁政。因为即使是“公有奴隶”,虽然处境远远比不上北美的那些摘棉花的,休息的时候还有西瓜吃的黑奴,但在处境上也不是最为悲惨的,因为有一种奴隶的处境,甚至比他们更为糟糕。这种处境最为悲惨的奴隶有一个正式的名字,叫做“自由工人”。

    这种名为“自由工人”的奴隶,他不是任何一个主人的奴隶,也不是国家的奴隶,所以没有任何人需要爱惜他。对于任何一个租用他的企业主来说,最有利的事情,就是以最大强度来使用他。如果发现因为过度使用,导致他可能接近要损坏了,那么为了避免风险,那些工厂主自然不会再租用他了。毕竟,自由贸易嘛,大家都有选择的自由。于是那些出现了一定的结构损坏的,劳动能力下降了的名为“自由工人”的奴隶就只有自由地饿死了。相形之下,“公有奴隶”至少还有口牢房吃呢。这也是苏比为什么宁可去布莱克韦尔岛也不肯去当个“自由工人”的重要原因。

    如果怙恶不悛的“犯罪分子”依旧不肯悔改,在出狱后,再次走上游手好闲,好逸恶劳的生活,那么依照法律,就可以把他挂起来了。不过,大不列颠的改造的成效是很明显的,绝大部分的“犯罪分子”都不会再次犯下这样的“罪行”,因为大部分的“罪人”,在经过改造之后,都成功地蒙主召唤了。

    当然原本的“流浪汉法”上面最后的处置措施还是太严厉了一点,所以,如今阿丁顿政府对此做了一些修改,将绞刑改成了流放——反正大不列颠的属地多的就是。

    在这个决定作出之后,英国的国家机器立刻高效的运转了起来,大批的罪犯被抓进了监狱,然后大批的“公有奴隶”被送往各个煤矿、铁矿,以及其他的高危行业。

    乔治正在大街上走着,一个警察突然拦住了他。

    “你是干什么的?有工作吗?”那个警察问他道,同时将手放在了插在腰间的手枪的枪柄上。

    “警官,我有工作。我是安迪机械厂的工人,您看,我这里有工厂的工作证。”

    乔治一边说,一边将一张小卡片递给那个警察。那个警察接过卡片,看了一眼,便将卡片丢还给他道:

    “你有工作,为什么还在这里乱跑?”

    “警官,我是上晚班的。现在出来买点吃的,吃点东西,才能去上工。”乔治赶紧一边回答,一边捡起小卡片,珍重地放进自己的怀里。

    “快滚。”警察说。

    乔治赶紧走开,走了几步,转了个弯,进了一条小巷,然后就消失了。

    乔治的确是上晚班的,但不是在安迪机械厂,他的工作证是从黑帮那里买来的伪造品,不过这个时代的真品也没有什么像样的防伪,所以一般情况下,的确是可以乱真的。而他真正的工作则是入室盗窃。

    随着新法令的执行,犯罪行为不但没有立刻减少,反而更加的酷烈了。因为大家都要抓紧时间。

    所有的“犯罪分子”都知道。留在不列颠前途堪忧。无论是成为“公有奴隶”,还是成为“自由奴隶”,都不是活路。唯一的活路就只有赶紧弄到一笔足以买到一张去新大陆的船票的钱,然后跑到新大陆去了。

    乔治当然也不愿意成为“公有奴隶”或是“自由奴隶”,他打算和伙伴们冒险一搏,今天晚上去一位体面人家里借点钱,然后赶紧投奔自由的美利坚。

    不过就在他从巷子的另一头钻出来,准备去那边的那座大宅子附近踩踩点的时候,却听到这样的喊声:“招募佃户了,招募佃户了,路易斯安纳招募佃户!只要会种田,就可以到路易斯安纳种麦子,开荒连续耕种五年,就能获得土地所有权!”

    “还有这样的事情?”乔治吃了一惊,转头向那边望去,就看见一个报童,挥舞着一张报纸,一边叫喊,一边朝着这边跑来。

    乔治一把拉住那个报童,问道:“这上面说的什么?”

    “我怎么知道?”报童反问道。

    “那你喊的什么?”

    “人家叫我喊的。你要问这个,你去衬裙巷,那里有人专门管这个。”报童回答道。

    “衬裙巷?”乔治并不是伦敦本地人,对这些地名并不熟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