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世子住在皇城锦衣玉食,绝没见过外面的百姓是怎么生活的。”

    “青天白日,官员来了兴致领人上街,瞧见姿容尚可的女子,当街掳走,谁敢奔走告状,直接派衙役屠人九族,这是九品芝麻小官能做出的事,无人管辖。”

    “饿殍遍野,赈灾的官员大鱼大肉,跟灾民说学两声狗叫听听,学的好,就赏一根鸡骨头啃,灾民碗里的粥水,清淡到可映人面。”

    “乡里教书先生的儿子,十年寒窗苦读,高中榜眼的试卷,被写上了县官儿子的名讳,状告无门,一家老小七口人,悬梁气绝。”

    “凉山城下,武打之乡,会些武功的百姓们辛苦奔波一年,说动了数百人聚集起来,势要冲去皇城告御状,但还没走到皇城,就被高官下令以山匪的罪名,派兵两千,杀了个干净。”

    “……”

    最后,阮云华指着天上的圆月,脸上带着醉意,眸中却一派清明。

    他看着明棠,说——

    “月色蒙云,天子失德,逼迫我辈人不得不反,何谈人间风月,全是血孽!”

    当时,明棠耸耸肩膀,回他一句:“那便反吧,成则已,不成也只不过是没了命在,我是不怕的。”

    人间炼狱,谁愿苟活。

    就是那一夜,两人相见恨晚,把酒言欢直至天亮,建立起了深厚的友情。

    都不能说是友情。

    他俩之间的关系,是走在一条荆棘小道上,能把后背交给对方的唯一盟友。

    所以护弟如命的阮云华,才敢在他无数次离开皇城的日子里,把阮团子留在明棠身边。

    两人没有畅聊这一次之前,阮云华离开皇城的时候,是要把弟弟时刻带在身边的。

    毕竟除了明棠,皇城别的皇室子弟里,再没有他能信任的了。

    ……

    书信写完了之后,明棠派人直接送回皇城,有他的腰牌在手,路上无人敢拦。

    两人接着坐在帐篷里说话。

    明棠想起了野狼群的事,说:“我问过康达族长,他说野狼群行迹确实诡异,他亲自领着人去找了几回,都是一无所获。”

    “昨夜,我叫人在草原上巡视了几圈。”阮云华伸手倒茶,“在南边的山坡下面,闪过几道黑影,但他们追过去的时候,草原一片寂静,什么都没找到,似乎黑影只是眼花。”

    “南面山坡?那不就是咱们来的时候,在那附近驻扎过的位置?”

    阮云华点头:“是。”

    明棠思索片刻,皱眉说:“不对劲儿,得白天再去一趟那附近,我腿上有伤,大抵明后天才能走动,你现在趁着天亮,先带人再去看一趟,仔细找找有没有地道。”

    第75章 他已经认定了,狼姆这人可能有间歇性自闭症

    “你还是怀疑狼群有人驯养?等等,如果那山坡下面有地道,咱们那天夜里,是在歹人的头顶驻扎的?”

    细思极恐!

    明棠点头:“多半如此,否则不至于心虚到要冒险放蛇来驱逐咱们。”

    此事原本就不难猜想,只是当时来的时候头脑发热,没有来得及静下心仔细琢磨。

    既然放蛇的人不是从皇城跟来的,问过康达族长后,也排除了是驯风城里的人出手。

    那就只有一个可能了,歹人就在那附近,一直都在那附近!

    是他们误闯歹人的地界,所以才招来蛇群恐吓。

    这个认知不免让人心底有些寒意。

    试想一下,进入梦乡时,有人在地下把耳朵贴着土墙上,竖起耳朵听着上方行走的动静。

    只等着他们睡熟了,把手里拎着的一筐蛇,倒在他们的帐篷里!

    这是个很惊悚的画面。

    阮云华也坐不住了,他现在有种被人遥遥窥视的感觉,如芒刺背。

    “我现在就带人去,一定把草地都翻起来,寻找地道!”

    “去吧,我看着阮团子,你放心。”

    “话是这样说,从前我还能信你几分,如今你一看到那位凌姑娘,恨不得眼珠子都贴在人家脸上……”

    阮云华站起身,目光略有些调笑的看着明棠。

    明棠腿上有伤,自己走动怕扯到伤口,索性坐着一动不动,挑眉:“放心吧,孰轻孰重我能分得清。”

    “那在你心里,团子重还是凌姑娘重?”

    “那自然是团子重要,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

    “那团子和凌姑娘同时被歹人绑走,只能救一个,你救谁?”

    “……”

    “阮云华,你真的是北安国的人?要不咱俩对对暗号吧,宫廷玉液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