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月在后墙根学了几声布谷鸟叫,也跟隔壁的皇卫军等人联络上了。

    一切都在乱中有序的进行着。

    最后的对决,一触即发!

    ——

    酒楼后面的小巷子里,改造过的运菜牛车前,发生了这么一段对话。

    “我不走!”

    “沈乐安!我把弟弟交到你手上,你得把他带出城,快走!”

    “让我留下,让我留下!我知道我可能帮不上什么……侯爷,你不走我也不走。”

    “狼姆带着狼族的人已经往王家去了,现在只有你是我信任的,你别让我担忧,你照顾好我弟弟,就是对我最大的帮助。”

    “侯爷……”

    “叫我名字。”

    “……”

    后者已经带上哭腔了,喊了句:“阮云华。”

    “钻进去,把菜筐盖好,别漏出衣裳,快走!”

    “哥,你,你不走啊?我想去找小宝,我,我有点害怕了,哥。”

    “团子乖,跟着你乐安哥哥,他会照顾你,你要听他的话,我和小宝一会儿就去找你。”

    “哥,我不想走了,我害怕,我好害怕,哥,哥!”

    “砰!”

    沈乐安惊呼:“你打晕他——”

    阮云华心疼的摸摸弟弟后颈,看沈乐安:“带他走,快!”

    “……”

    运菜的牛车按照早已计划好的路线,顺着收割过的麦田,往麦田后方的山谷河流边赶去。

    河流岸边附近的隐蔽芦草丛里,停靠着船只。

    如果没有人去接他们,天黑之前,小船会顺着水路,带着沈乐安和阮团子返回水坎城。

    ……

    阮芷秋换了一身衣裳,是干净利落的黑色武服,头发全都束起,脸庞干干净净,英姿飒爽。

    她是阮云华培养的护身暗卫之一,阮家在各个城池都藏的有人。

    阮芷秋表面上流转于各个城池的’阮‘字号铺面,替阮云华查账。

    实际上这些年,都在各城池暗中囤积兵力,替阮云华招兵买马,称为心腹也不为过。

    阮云华曾经在明棠面前称赞她时,说’这是个争气的姑娘‘,便是此意。

    坚韧果敢,不输男儿。

    “侯爷,六百暗卫已经待命。”

    “走,去找世子。”

    “是!”

    ——

    王家门前。

    街道上被闻讯赶来的百姓们围得水泄不通。

    王江海走路的时候,难启齿的地方还是一阵阵剧痛,但他只能强打着精神出来拦人。

    不管如何,都不能让这伙人就这么离开了。

    明棠穿着一身明黄色的世子朝服,头戴金龙发冠,脸颊两面的金丝玉珠璎珞,一直垂到胸前。

    天潢贵胄,气势矜贵的让人不敢多看,只是脸色有些苍白,唇瓣近乎无色。

    他身边跟着同样一身明黄色衣裙的凌寒寻,他现在的身份是’假王妃‘,可以穿上王妃华服。

    那张脸自然是不必多说,气质端庄,倾国倾城。

    两人站在一起,是说不出的般配,双双都像是画中走出来的人。

    明棠走的头也不回,往江涛身边护着的马车走去。

    “王大人就不必相送了,本世子身子实在不适,这便要赶着回皇城了。”

    “……您,您再多留几天,多留几天,走的太突然……”

    王江海在床上躺了两天,原本下床的时候想了一肚子要阻拦的说辞。

    结果下床走动之后,伤口裂开,疼的脸色煞白,额头全是冷汗,每一步都走的举步维艰。

    于是,反反复复就只能重复一句话,多留几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