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好武器,格拉斯亲吻了一下儿子的额头,带着林耀出了帐篷。

    此时,已经是早上七点,猎人们大多出发了。

    营地对猎人有规定,每人每月最少要带回60张皮毛,不合格的要登记在册,狩猎结束后统一清算。

    如果你完不成规定任务,你的薪水就会被扣除一部分,所以没有人会在早上偷懒。

    林耀和格拉斯骑着马,向着几十里外进军。

    他们的狩猎范围,包含了方圆数百里的区域。

    这一区域内,据说属于印第安人中的克里族,这是一个人口数千人,在眼下已经算是大部落的族群。

    他们生活在划归给他们的保护区中,每当秋季便会向南方迁移,直到春季才会返回。

    理论上,这片足有1300平方公里,比港岛还要大些的保护区,是不允许外人进入的禁猎区。

    亨利皮草公司,就是钻了克里族会向南迁移的空子,偷偷过来非法狩猎。

    他们的狩猎范围,以北部的山脉为屏障,一路向南延伸,覆盖着数百平方公里的范围。

    眼下,狩猎队在这个方向,已经猎杀了半个月之久,营地附近几十里已经没有猎物了。

    为了获取皮毛,他们要向更南端前进,那里气候更温和,生存着更多的鹿群和河狸。

    前者,是鹿皮靴的主要材料,后者是河狸皮帽子的代名词。

    “我们要去哪,追踪鹿群,还是去河边找河狸?”

    骑在马上,抱着老式前膛枪,林耀一边注意四周环境,一边头也不回的对格拉斯问道。

    格拉斯走走停停,不时留下记号,头也不抬地说道:“都不是,我们要对付的是两个大家伙。昨天我跟霍克,在这边发现了一只带孩子的黑熊,就是因为追踪它们霍克才中了陷阱,今天我要杀死它们,为我的儿子报仇。”

    “两只,你确定能对付?”

    林耀紧了紧手上的武器,黑熊可不容易对付,哪怕是用更现代化的连发枪,也很难保证几枪之内击毙黑熊。

    这里可是树林,到处都是植被,根本不用妄想在三十外内发现猎物。

    三十米的距离,对黑熊来说从发动攻击,到抵达目标只需要几秒,开枪的容错率非常低。

    通常这种情况,聪明的猎人会选择退让,除非对自己非常自信,不然不会选择在树林中跟黑熊硬碰硬。

    你几枪没打中它,或者没把它打死,它冲过来就会打死你。

    “我有这个!”

    格拉斯掀开皮衣,露出了下面的一把大口径手枪。

    火山牌狩猎手枪,是这把武器的名字。

    火山代表着杀伤力,狩猎代表它的针对性。

    两者组合在一起,就是一把专门用来猎杀大型猎物的单发大口径手枪。

    好东西!

    林耀看一眼就知道,这把武器不是老板白送的垃圾货,而是格拉斯自己带来的强力装备。

    保守估计,这把枪的价值,不会低于250美元,足够在外面买一匹普通战马了。

    甚至再添点钱,能买一杆1888式委员会步枪,这款枪可是经典型号,科技水平代表着当下的极限。

    哪怕放到后面的抗战时期,各项属性也不亚于唐国的汉阳造,被评为二战前最好的步枪之一。

    第172章 林耀的实力

    “下马,前面是熊的领地,马匹闻到熊的气味容易受惊,会把我们从背上摔下去。”

    格拉斯翻身下马,左手拿着老爷枪,右手拿着火山手枪,腰间还佩戴着一把匕首。

    相比之下,林耀的装备简单的多,一把不能连发的老式前装步枪,除此之外身无长物。

    说实话,这样简陋的设备,再加上要挑战大自然的霸主黑熊,很难让他有足够的安全感。

    他都怀疑,这玩意能打破熊皮吗,钢珠弹会不会被卡在肉里?

    “我还是想再确定一下,你认为我们两个没问题,对吧?”

    林耀的担心不是没理由,他们只有两杆老式前装枪,一把大威力火山手枪。

    让人绝望的是,不管是前装枪,还是火山手枪,装弹量都是一发。

    这意味着,他们决不能失手,三枪,起码要干掉一大一小两只熊。

    失手的话,看了眼格拉斯身上的匕首,或许就得来一场男人间的较量了。

    “我对自己很有信心,这一枪,必定能要了那只熊妈的命。”格拉斯扬了扬手上的火山手枪,又道:“你只需要打中那只小的,瞄准脑袋打,子弹最好从眼睛里射进去,然后我们就可以回家了。”

    “要是打不中呢?”

    林耀紧了紧自己的衣领,反问道:“是不是就不用回家了?”

    格拉斯没有笑,而是看着林耀的眼睛,眨眼道:“如果你打不中,那你最好祈祷我能打中,相信我,你不会比我跑的更快,曾经想跟我赛跑的人都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