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超人说着,拍了拍林耀的肩膀:“这是一条光明大道,你走上这一步,算上找到正确道路了。”

    港岛社团无数,古惑仔更是数不胜数。

    挂着议员头衔的,却只有洪兴的大佬蒋天生一个,他也是唯一一个,拥有灰色背景的区议员。

    不过蒋天生的区议员,只是分区议员,不是大区的。

    含金量也不高,在政界没多少影响力。

    大区议员则不同。

    议员有监督政府的职责,如果林耀坐上这个位置,就有权给油尖旺区总署写建议信,直接参与到政府提案中来。

    当议员还有一个便利,哪怕他犯了错误,触犯到了法律。

    议会没有剥夺他的议员头衔之前,警署就不能拘捕他,也无权带他回警署直接问话。

    港岛警察,有权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直接扣留你24小时。

    这条法案放在议员身上就不好使了。

    换而言之,林耀就是犯了罪,警署有了确切证据,也要先通知港岛立法会,得到立法会的批示后再实施抓捕。

    通常情况下,走完这个流程需要三到五天。

    这边出事,三五天后再抓人,那还抓个屁啊。

    除非当事人不跑,跑的话三五天都能上月球了。

    而且港岛法律,只适用于港岛,没有引渡协议这个说法,因为它不是个主权国家。

    只要出了港岛辖区,并且不在外犯罪,港岛方面没有权利引渡任何人。

    “大区议员,我恐怕不够资格吧?”

    林耀有些担心。

    “资格,什么资格?”

    李超人笑了:“港岛宪法规定,凡是年满22周岁,在港居住时间超过三年的港岛公民,就有权竞选港督。”

    “你连竞选港督都够格了,议员算得了什么?”

    李超人说的轻巧,林耀却不能当真。

    老家那边年满45周岁的公民,还能竞选唐国元首呢,事实上谁会选你啊?

    这里面的可操控空间太大了,普通人也就听个热闹,谁当真谁是傻瓜。

    “李叔,需要我准备什么?”

    林耀知道李超人准备撑他,让他去竞选,但是他不知道里面的花花绕绕。

    “首先要造势,让港岛居民认识你,然后是收买油尖旺区的选民,让他们选你当议员。”

    “上层路线你不用操心了,我会为你搞定的。”

    “下面的路要靠你自己走,回去后找个律师团队,再找几个能帮你竞选,有电视台背景的人,让媒体和报纸多说说你的好话。”

    “剩下的嘛,就是组织下慈善捐款,多盖几所小学,养老院,或者给福利机构捐捐款之类的。”

    “我预计,有个几千万也就差不多了。”

    几千万并不多,江湖上的大佬们,能拿出这个钱的不在少数。

    主要是你想花钱,也要花对地方才行。

    倪永孝还活着的时候,一直想竞选尖沙咀区的分区议员,结果钱没少花,连个波纹都没有。

    为什么,上面有人踩着你,不想你上去。

    只要打通上层路线,底层民众其实最好糊弄。

    搞搞慈善,造造势。

    每家再发一袋大米,两袋洗衣粉,你让那帮老头老太太选谁,他们就会选谁。

    “回头我给你个卡号,你打五千万进来,我帮你约几个人喝茶。”

    李超人看着林耀,告诫道:“有时候打打杀杀解决不了的事,喝茶未必不能解决。”

    “是,我明白了。”

    林耀得到告诫,知道自己该怎么做了。

    李超人让他准备五千万,他不能只拿五千万出来,起码得准备一个亿。

    另外,他的底子不干净,关于他的档案,恐怕在旺角警署已经堆成山了。

    这些档案中,未必没有污点存在。

    林耀虽然一直很小心的保护自己,也要防备别人鸡蛋里挑骨头。

    旺角警署那边,先捐个一两千万出去。

    油尖旺区总署那边,最少也得两三千万。

    这叫花钱买太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