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尽管姜恒经常口不择言,有时候还非常烦人,但李晤还是觉得姜恒挺好的。

    领了鸡翅,李晤就往自己家的方向走了。

    这条路他已经走了好几个星期,却在今晚第一次觉得路有些黑。

    夜深了,街头巷响起流浪狗的几声吠叫。胜记烧烤店的二楼,亮着灯的房间,里面遍地铺满了颜料及纸张,简直可以用“脏乱差”来形容。四面墙壁涂满了看不清形状的图案和层层叠叠的色彩,毫无规律可言。那是姜恒的画室,是跟他卧室风格截然不同的空间。

    赤着胳膊的男孩,脚下摆着一只水桶,里面的水已经被搅和得呈灰色状态。他嘴里叼着一根画笔,正全神贯注地在画板前快速地上着颜色,偶尔换过嘴里的笔,将另一支画笔丢进水桶里,专注得好像进入了另一个世界。

    远远看去,赫然出现在画纸上的是一个展开翅膀飞行的天使,他背着一个不会飞的苍白少年。

    作者有话说:

    小剧场:

    李晤:胜爷爷,姜恒打篮球摔断腿了。

    胜爷爷:什么?我立刻去接他回家!

    李晤:胜爷爷别急,我下课顺路,我送他回家。

    胜爷爷:……(真是个乐于助人的活雷锋)

    万物有恒

    第16章 李晤的家

    从小到大,几乎是每隔一段时间,李晤就要跟着妈妈搬家。他出生在枰南,后来跟着妈妈辗转了好几个城市,他都以为自己没法再回枰南了。直到上高中,为了方便高考,户口所在地在枰南的他,才又回到枰南读书。

    回到枰南后,李晤和妈妈的生活环境也换了好几个,刚跟附近的邻居熟络不久,李晤就要搬走。高中两年多,他就搬了三次家。所以他很少有固定的朋友,就跟没有固定的家一样。

    这一切都拜他的亲生父亲万昌民所赐。

    “妈,我回来了。”李晤推开门,卸下书包,随手按开了客厅的灯,“怎么不开灯?”

    房间有了脚步声,紧接着老旧的木门打开了,从里面走出一位衣着朴素的女人,她面容清秀,黑色长发随意用发夹固定在脑后,几缕发丝散落在脸上,有几分憔悴的美感。尽管已经将近40岁,李霜这种清冷的气质配上那张看上去与世无争的脸依然能让不少男人为之心颤。

    “儿子回来了。”她看了眼摆在茶几上的闹钟,语气平和,“今晚比平时迟了半个小时,你是遇到什么麻烦了吗?”

    “没什么,回来路上买了烧烤。”

    李霜走了过来,拿起他手上的烧烤仔细瞧了起来,包装袋上印有鲜明的红色四个大字“胜记烧烤”。她转过身垂下眼睑,缓缓开口道:“垃圾食品就不要吃了,对身体不好,给金花吃吧,你去洗洗手,准备吃晚饭。”

    金花是他们家的宠物狗,是只小巧可爱的泰迪。在听到李晤脚步声的时候,金花就已经在阳台吠了好久。从宠物市场买回金花,并非李霜所愿,只是为了哄儿子高兴罢了。实际上李霜并不喜欢狗,更不喜欢见到狗在家里满屋子跑,所以当李晤不在家的时候,她一般都将金花锁在阳台的狗屋里。

    李晤叹了口气,去阳台将金花解放了出来,金花飞扑到了自己怀里,疯狂舔着他的脸。

    “金花来,吃鸡翅,这家鸡翅烤得可好了。”李晤递了一根给金花,自己也拿了一个啃了起来,“这家烧烤店还有一只金毛,长得很帅,有时间带你出去找它玩。”

    也不知道金花有没有听懂,反正它欢快地吠了几声。

    李跟以往大多数时候一样,饭桌上,李晤和李霜沉默地吃着饭。李霜不是一个喜欢言笑的人,单亲家庭里妈妈承担了很多生活的压力,但尽管如此,在母子两颠沛流离的这些年,李霜并没有亏待过自己儿子。尽管自己不能给儿子足够的温暖,但她可以给他足够多的零花钱,让他去买自己想要的东西。

    “儿子,为什么不告诉我万滔又找你麻烦了?”李霜说这句话的时候,并没有停下手中的筷子,也没有看李晤。她说这句话的时候,平淡得近乎绝情。

    和妈妈的这种交谈,李晤早就已经习以为常了。李霜很少会问他在学校成绩怎样,有没有认识有趣的朋友,也不怎么关心他的兴趣爱好。在他们家,所有李霜好奇的话题,都是跟姓万的有关。

    “没什么,都过去了。”李晤说话的语气真的跟他妈很像,冷冷的,不咸不淡,绝不施舍多余的感情。

    李霜终于抬头:“万昌民托人告诉我了,他是多久前找来的?我突然想起来了,那天你回得比较晚,下巴磕伤了一块。”

    “我不记得了。”

    好像没有听到李晤话一样,李霜自顾自地继续说:“万家那个女人,快撑不住了。儿子,你再忍忍,再忍忍,我们就能回到万家,以后就没人敢来威胁你了。”

    她又用了“回到”这个词。

    李晤抬眸,看向他那外表清心寡欲的母亲,头顶的白炽灯光过于冷,眼底被一轮阴影淹盖,他看不清母亲的眼神。这些年来,他一直被灌输迟早会回万家继承产业的思想,他为了满足母亲的私欲,一直在努力成为一个优秀的儿子,一个她口中合格的继承人。李晤有记忆以来,他就知道自己是万家的私生子,这种思想是根深蒂固的,仿佛从他一出生就有了。

    但是他从来都没有见过自己的亲生父亲,那个叫万昌民的男人。小时候他不懂自己为什么要搬家,长大后,遇到了万滔,他才知道,原来是为了躲万昌民的正室夫人,后来也包括了他那个倒霉哥哥。

    他深深理解作为母亲的李霜的难处,但他无法理解为什么她要去跟那个女人争抢。眼前的平淡不是李霜想要的。但十七八岁的李晤依然天真地想,只要自己足够优秀,以后也可以养活自己和妈妈,他从来没想过自己有一天真的要回到万家。

    “妈,咱不争不行吗?”

    ——啪!

    李霜将筷子狠狠砸在餐桌上,她抬起头,李晤终于看见她眼中的怒火和无穷无尽的欲望。

    “我说了多少次!不许再说这种话!你说不争就不争,但是现实轮到你来选吗?人家都逼我们母子到了什么地步?你知道我生你的那天,差点就一尸两命了吗?那个女人只要还活着,就不会放过我们!”

    今晚的米煮得很硬,李晤嘴里含着一口饭,咀嚼了好久,始终咽不下去。他想喝一口汤顺一顺,却发现李霜并没有熬汤。

    “儿子,这十八年来,我不是没有想过放弃,我也想过普通人的生活,找一个平静的地方长久住下来。但是妈妈我不甘心!凭什么那个女人就可以坐在高位,凭什么她可以将我们视作蝼蚁般践踏?她跟她那个儿子一样都是疯子!就算我们不争不抢,他们也会来折磨我们!如果不是万昌民派人暗中护着,我们根本就没容身之所。所以我一直希望你争气一点,变强,变优秀,以后万一妈妈不在了,你也有足够的能力去保护自己。”

    “我希望你明白,你身上流着万家的血,就算你不想认,这都是你永远无法摆脱的命运。”

    好一个“命运”。

    类似这样的话,李晤已经听过无数次了。他早就油盐不进,不去惹怒李霜是他最大的忍耐:“妈,我吃饱了,你去休息,我来洗碗吧。”

    “你!气死我了!你到底有没有在听我说的话?”李霜发现自己从小养大的儿子,早就成为了一个不得了的年轻小伙,他有自己独立的思想,她也越发看不明白自己的儿子了。

    “放心,我都记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