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绯张了张嘴,哑口无言,似嗔似恼地瞪了她一眼。

    上官璇一阵莫名。

    两人在一家古玩店逛了一会儿,又往前走。

    前面冰激凌店大排长龙,第二份半价,上官璇排队买了两支,一支给了林绯。

    林绯拿着冰激凌吃了一口,忽然指着不远处的一家店,说,“那家猪蹄特别好吃,我和岚岚每回来都要吃上一次。”

    上官璇惊讶地看着她,“你还没吃饱啊?我看你平常的饭量挺小的,怎么今晚这么能吃?”

    林绯嗔道,“我哪有很能吃?”

    “我们这都吃了一路了,我都撑了……”她说着,忽然顿了顿,笑着凑上林绯面前,戏谑道,“你平常的饭量该不会是装的吧?我听说很多女孩子在别人面前都装的很矜持,结果背地里是能吃五大碗饭的那种。”

    林绯额角青筋抽了抽,咬牙道,“你才装,你爱吃不吃,我自己去买!”

    她说完扭头就走。

    “哎……”上官璇赶忙追了上去。

    不多时,林绯捧着一份香喷喷的卤猪蹄走在前面,上官璇屁颠屁颠跟在后头。

    “你生气了?”上官璇追上她,问。

    林绯轻哼了一声,别开脸去。

    上官璇又巴巴地来到另一边,殷勤地笑说,“分我一块吧。”

    林绯高贵冷艳地微仰着脸,道,“你不是吃撑了吗?”

    上官璇说:“是啊,可刚刚走了一会儿,又饿了。”

    林绯用一次性筷子夹了一块,在上官璇的注视下,放进自己嘴里,后道,“就不给。”

    上官璇不满地瘪起嘴。

    就在林绯又夹起一块准备吃时,她看准时机,快速凑过去一口咬了过来。

    林绯瞧着她的模样,“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两人一路从街头吃到了街尾,又一路吃了回去。

    上官璇“砰”的一声坐回车里,躺了好一阵子还没缓过来。

    林绯将她从后座上拉起来,“走啦,回去了,天都快要亮了。”

    上官璇不动如山,嘴里埋怨道,“都怪你,你吃不了还买那么多,自己又不吃,现在还不让我歇会啊!”

    林绯面色赧然,红着脸小声说,“不能浪费嘛……”

    上官璇抽回手说,“我不起,我还要躺会儿。”

    林绯自知理亏,也不再说什么,只好兀自坐回副驾驶等她。

    她从包里翻出一个小物件,是刚才在小店里精心挑选了许久的一个挂件,一个毛茸茸的小娃娃,穿着粉色的纱裙,做工很是精致。

    林绯回头看了眼躺在后座上闭着眼假寐的上官璇,笑着回过头,将手上的挂件小心翼翼地又放了回去。

    回到别墅时已近凌晨五点,一夜未眠,上官璇实在是困极了,当她想要关门睡觉时,却看见林绯站在自己房间门口踌躇着,欲言又止。

    她不解的问,“怎么了?”

    林绯扭捏了一会儿,说,“上官,我今晚很开心,谢谢你。”

    上官璇想说不用谢,不等她开口,又见林绯将别在身后的手伸了出来,她的掌心静静地躺着一个小娃娃样式的挂件。

    上官璇抬起眸,疑惑地看着她,“这……”

    林绯脸颊微红,拉过她的手,将小娃娃强硬地塞给了她,留下一句,“送给你的。”便匆匆回了房,“砰”的一声关上了房门。

    上官璇呆呆地站在原地,看着手中的小娃娃,不久后,她的嘴角翘起了一丝弧度。

    房间里,林绯背贴着门板,做了好几个深呼吸,才让自己的脸颊不再持续发烫。她先是进浴室洗了个澡,然后熄了灯躺在床上,看着手机通话记录里的一串陌生号码,一边看一边笑,不知不觉就睡去了。

    第二天,两人都不约而同睡到了下午两点,林绯却是被一阵烦躁的铃声吵醒的。

    屏幕上显示的是高岚的电话,可话筒里传来的却是男音。

    “小绯,岚岚出事了!”

    林绯登时睡意全无,“腾”的一下从床上坐起来。

    打电话来的是高岚的父亲高生。

    林绯抓紧了手机,问,“她怎么了?”

    高生的声音有些颤抖,“她……她涉及一桩杀人案,被警方带走了。”

    林绯一惊:“什么?”

    ……

    上官璇躺在床上把玩着那个小娃娃,耳边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脚步声是往楼下去的,一路未曾停歇。

    她好奇地打开门出去看,到了走廊时,却只见到林绯匆匆离去的背影。

    上官璇回房将电话拨给了林绯,那边响了好久才接通。

    不等她开口,那边就急匆匆地说,“我有点事,今晚不能给你做饭了。”

    上官璇说:“发什么什么事了?”

    电话里却只传来“嘟嘟嘟”的忙音。

    上官璇在家里枯等了一天,等到晚上也不见林绯回来,她歪头看了眼床头柜上那只小娃娃的挂件,心中不免有些烦躁。

    下一刻,她愤愤地起身穿起了拖鞋,在房间里来回踱步。

    书桌上摆放的一叠资料被窗户吹进来的风掀了起来,飘落到地面上,上官璇弯腰去捡。

    资料的右上角是一张蓝底的一寸照,照片上是学生打扮的林绯,与现在相比,少了一份成熟女性的魅力。

    这是一份详细的简历,底下是上官璇让阿城找到的关于林绯的所有资料。

    林绯自从离开那家孤儿院,便开始勤工俭学,供自己上完了大学,她的成绩优异,基本每年都能拿到奖学金。主修的是服装设计专业,之前也学过金融,可中途却放弃了,改学服装设计。

    她毕业后,只用了短短一年的时间,便在s市一家有名的时装企业(ja)坐上了主设计师的位置,并且很快将要升上设计主管,若非遇到叶深,她的前途一片光明。

    ja是家上市公司,也是个知名的时装品牌,是集服装设计、生产、销售为一体的公司,每个季度的订货会订货量庞大,请的也都是一些国际超模。

    上官璇又往下翻了翻,目光不自觉被夹在资料里的一张照片给吸引住了。

    照片里是林绯挽着一侧的头发,认真地坐在办公桌前画设计稿的画面。她容颜姣好,衣着光鲜亮丽,穿的是ja品牌去年夏季最新发布的一款时装。

    第13章 过失杀人

    其实这些资料原主也早就看过,原主在见到这些资料的第一反应是不可置信,紧接着是轻蔑、愤怒、嫉妒。

    她不明白都是孤儿院出来的,为何林绯的命运与她就能如此不同,凭什么她会是上官老爷子的孙女,而自己却是一个连亲生父母是谁都不得而知的野种。

    凭什么以她那样的出生,却依然可以混的这么好,而她却处处要受老爷子的教训,还要被骂不成器。

    上官璇拉开左边床头柜的一个抽屉,里面放着一个宝蓝色丝绒锦盒,打开锦盒,里面躺着一块圆形的白玉,玉佩上刻有一些奇怪的纹路,通体温润,富有光泽。

    当年就是因为这块玉佩,才让上官胜错认了自己的亲孙女,找了她这个冒牌货。而她却只用了路边一支野花,便与林绯做了交换,换到了这块能改变双方命运的玉佩。

    上官璇不禁苦笑了一声,林绯那个傻丫头,她全心全意对待的一个好朋友,殊不知对方其实一直在算计她,从没将她当成朋友看待,甚至见不得她好。

    上官璇粗略回忆了一下,似乎原主这辈子做的唯一一件对得起林绯的事,就是为她挡了致命的一刀。

    这本书原本的结局女二的下场是被女三囚.禁,日日忍受活体取皮的折磨,最后被女三一刀捅死。

    女三也是喜欢男主叶深的,因为嫉妒,女三抓了林绯,打算弄死她,林绯却在那时发现了模样凄惨,生不如死的上官璇,在那一刻,往日的恩恩怨怨仿佛已经消散,林绯打算救出上官璇,却被女三发现,争执打斗之间,女三掏出匕首朝林绯捅了过去。

    也许是想要解脱,也有可能是良心发现,原主在最后一刻冲出来替林绯挡了那一刀。

    至于女三的结局倒是不明确,没有了原主的皮肤,她便要成为一个彻头彻尾的“怪物”,因为这种病,能够找到一个与自己配对,且皮肤不排斥的人,简直是百万里挑一。

    原主死后,女三也消失在男主的世界里,她的结局很模糊,没有一个明确的生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