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里的烦躁亦一天大似一天。

    我想,必是这多年来的日子过于清心寡欲,就像个佛,从没有真正拥有过一个女人,于是,在和女人稍一亲密接触的情况下,便诱出所有的欲望。我尝试过去找其他女人纾解,却并不奏效——刚一接近,便想起她。

    我开始不满我们的现状,连亲吻、拥抱也不曾有的生活。

    那天,吃过晚饭,她在厨房刷碗,我静静的走过去,从她背后抱住她。

    她是吃惊的,以致一个转身,溅了二人一身皂泡,两人一起狼狈。

    我不管不顾,低头去吻她,做了我这些天来一直想做的事。

    她拼命挣扎。

    “这样算什么。当婊子又要立牌坊?”我冷冷得说道。

    她不敢置信的盯着我看了半晌,一声不响的将碗洗刷干净,安静的回了房,而我就像个傻子一样在厨房里呆站了半天。

    翌日起来,我送她会学校上课,却发现她手上拎着一袋行李。

    我微微一震,在她轻声朝我说:“秦歌,我还是回去了。这些天,谢谢你的陪伴”的那一刻,我只觉一股激烈的情绪从心底喷薄而出,我从不知道我会做这样的事——我将已走到门口的她抱起折回,摔到沙发上。

    在那张色泽灰暗的沙发上,我狠狠吻住她。

    那是我第一次这样对一个女人。

    她明显被我吓到,越发死命挣扎,却最终败在我的力气下,她无力的捶打着我,狠狠的盯着我,红彤彤的两只眼睛满含泪水。

    那个冬夜的心疼又汹涌而出,我将她抱起安置在我膝上,在她耳边说:“翘海蓝,我们永远在一起吧。”

    她当时的表情,我想我一辈子都会记得——又惊又楞,又哭又笑,眼泪鼻涕搅合在一起,丑死了。我却只比往日更喜欢。

    大约是见我紧紧的盯着她看,她一口咬在我脸上,将她所有的脾气都爆发出来

    我喜欢这样的她。

    这一刻,在所有温暖狂喜的激烈情绪的包围下,我不再认为自己将她带回家是为了林羽。

    那么古怪。

    我突然爱上一个人,这么多年来的寻找仿佛成了笑话。

    我曾怀疑林羽不是那个人。这一刻,我知道,不管林羽是不是,我都不会再去寻找那个女子。

    也许,翘海蓝是个错误。

    但无妨,错了,我就继续错下去。

    有些事情本身我们无法控制,只好控制自己。

    然后,我竟然开始患得患失起来。

    我虽从不相信林思微的鬼话,但我竟然怕翘海蓝对我并非如我对她一般,我怕她只是爱上我的家势、我的职位、我表征的所谓优秀。当然,我心里的想法不会告诉她,那样我就再也不是我自己了。

    我只知道,我要她深深地爱着我,要她如同我一样患得患失。

    我将林羽送我的帕子从抽屉里拿出来,放进我大衣的口袋里。

    她替我收晾衣服的时候发现了,问我怎么有块女生的帕子。

    我告诉她,那是我第一个女人的东西。

    她怔了怔,没有再问,我也没有再说,看她默默的替我将帕子折叠好,放回衣服里。

    那天的晚饭,有两个菜她居然忘了放盐。

    我很高兴。

    我有意调侃她,她本来静静的扒着饭,闻言啪的一声放下碗筷,跑到我面前,说:“秦歌,我讨厌你心口上的刺青。”

    她那模样就像只凶巴巴的小兽,我心里的欢喜像要炸出来一般,将她拥进怀里,粗鲁的吻住她,那一晚,我几乎要了她。

    不知为什么,在我动手去解她身上最后一道屏障时,一股不安从心底深处而起,涌过四肢百骸,覆住全身。我最终罢了手。

    该死的佛经。

    但我们过了如细水平流却幸福甜蜜的三年。我疯了般的想要她,却每每在最后一刻罢手。

    然而,这三年的点滴,让我觉得她早已是我的女人。

    她教我吹笛子、弹奏各种古乐;我教她安装枪械,携她看侦破片。她会在家做饭等我;我会在她外出作业回来时,去火车站、机场接她……

    有一段时间,我曾以为,我对她的爱恋会随时间而消退,她真的不过是我枯燥的感情生活里的一个意外,那句“永远在一起”将使我此生第一次失信于人。

    哪知,恰恰相反。

    每过一天,我对她的喜欢便深一分。

    我喜欢这个脆弱又坚强、撒谎生气时会朝我破口大骂但始终微笑善良的女人。

    我替她缴的学费,在她毕业工作后,她全书还给了我。

    她可以依赖我,我要她依赖我。

    终于,在她又一次参加挖掘归来的前夜,我到首饰店买了戒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