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那么简单”天雷子会长眼神凝重,喃喃说道。

    他可是见识过对方的紫色火焰,紫色火焰的恐怖程度,绝对在三千焱炎火之上,按道理来说,对方应该释放紫色火焰,以异火吞噬异火。

    可是对方从始至终,都没有动用那紫色火焰,这让天雷子有些疑惑。

    徐然身上紫黑色火焰在燃烧,可是在一瞬间,徐然身上爆发出浓郁的紫色,这火焰温度比紫黑色火焰更恐怖,也更亮。

    紫的刺目。

    几乎在瞬间,覆盖在身体上面的紫黑色火焰,直接被吞噬了。

    三千焱炎火化作的紫黑色小龙,本来看见对方中了自己的本源之火,一双眼睛里面带着残忍的狞笑,似乎看见这个人类会被自己的本源之火折磨。

    可是随后对方身上爆发出一层浓郁的紫色火焰,一瞬间把自己的本源紫火消除的干干净净。

    这一刻,小龙眼睛里面的狞笑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惊惧,因为在浓郁紫色火焰出现的瞬间,它内心产生了惊惧。

    这是一种面对比自己强大同类内心产生的惊惧感。

    对同类天然的畏惧。

    对方身上有一股很强大的异火,连自己都要畏惧。

    “在我面前,你没有任何反抗的余地”徐然看着面前这头紫黑色小龙笑着说道。

    三千焱炎火在强大,顶天也就相当于一星斗圣,甚至还不如,所以在徐然面前,三千焱炎火根本没有反抗的余地。

    “嘿嘿,三千焱炎火,本座可是觊觎已久了,给本座过来”忽然间,一股阴森森的声音响彻天地间。

    一股浓郁的黑雾爆发,把大半个星空染成了黑色,极为阴寒的气息从黑雾中散发出来,随后只见这团涌动的黑雾中,探出一只大手。

    而这只大手,抓向的东西正是三千焱炎火化作的紫黑色小龙。

    “这股气息是魂殿殿主”下方,感受到这股邪恶气息的小丹塔诸位长老,脸色一瞬间变得难看无比。

    第695章 远古禁条

    魂殿!

    中州明面上最大的势力,这是一个邪恶的组织,喜欢收集死去斗者的灵魂,不管你生前多么牛逼,死后都是魂殿狩猎的对象。

    魂殿的爪牙,遍布整个中州。

    魂殿里面高手如云,连圣者都有好几位。

    丹塔历来和魂殿不和,明理暗里交战不知道多少次,丹塔深知魂殿的可怕,而这股气息散发出来的时候,小丹塔长老院所有人变色。

    魂殿殿主,这是一个极其可怕的人物。

    身为四星斗圣。

    (现在的魂殿殿主,只是四星斗圣后期,争夺妖火的时候算是半步五星斗圣)。

    就算是丹塔三巨头联手,也不是魂殿殿主的对手。

    丹塔之所以存在,那是因为丹塔老祖,丹塔老祖本体是九品玄丹巅峰,是丹塔创建者炼制出来的丹药,经过多年的修炼,丹塔老祖是一名接近六星斗圣的九品玄丹。

    魂殿对于三千焱炎火觊觎也不是一天两天了,这一次感受到异火的异动,魂殿没理由不插一脚,只不过他们没想到的是魂殿殿主亲自出手。

    “希望这一位圣人,能够挡得住魂殿殿主”下方,所有人暗暗想到。

    就算是不希望徐然夺得三千焱炎火的几位长老,此刻也希望徐然能够抵挡魂殿殿主,相比较于前者,他们不希望魂殿殿主得到异火。

    “灵魂之力”徐然感受到这股庞大的黑雾,皱了皱眉。

    灵魂,是一个人的精神,当精神格外强横的时候,便能实质化,就像是当初的光明神,不也只是一道灵魂,只不过被徐然感受到了。

    “半神初期的灵魂之力,有趣,不过想要在我眼皮子低下抢东西,想法有点天真”徐然淡淡的自语道。

    在原著中,萧炎因为剿灭魂殿的时候,得到了许多武者的灵魂本源,萧炎吸收灵魂本源之后,达到天境大圆满的灵魂之力。

    当时药老说过,光凭灵魂之力便能够和一位二星斗圣抗衡。

    而魂殿殿主当时的灵魂,和萧炎一样是天境大圆满,不过萧炎本体太弱,和魂殿殿主灵魂交锋略占下风。

    魂殿殿主的灵魂,相当于半神初期。

    对于对付灵魂之力,徐然略有心得,看到黑雾涌动化作的灵魂大手,带着剧烈的灵魂波动,一副要抓走三千焱炎火的必得决心。

    徐然瞳孔绽放神芒,化为淡金色,然后一瞬间爆发出金光,射出两道耀眼的金色光芒,宛若光束般,直接轰击在灵魂化作的大手上面。

    当初光明神修为是半神中期,仅仅灵魂就这么强大,但依旧在火眼金睛之下吃了大亏。

    而这一次的目标是魂殿殿主。

    当两道光束射在灵魂之力化作的大手上面的时候,黑雾就仿佛遇到了克星,被金色光束接触到的地方,噗嗤一声,冒着白烟,被净化。

    事实远远不止如此,这只灵魂大手就好像沾染上了硫酸,被腐蚀,滋滋冒着白烟,朝外面扩散。

    对于外人来说,看不出什么,但是对于魂殿殿主来说,就是遇到了极为可怕的事情。

    因为徐然火眼金睛释放的金色光束,可是直接轰击在了魂殿殿主的灵魂上面。

    “嗷”

    一声尖锐而又凄厉的吼叫声响起,回荡在整个星空,久久不能散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