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裤子是纯黑色的毛织料子,穿上很暖和也舒服。裤子有些现代铅笔裤的感觉,但是比铅笔裤非了许多。下面也是窄腿的,正好能全部放进靴子里。

    靴子是小牛皮的,里面则是细羊毛,很长、很密,穿起来十分暖和。底也是厚厚的牛筋底,不仅防滑,还很隔凉。

    不过让她想不到的是,那华丽的外衣竟然是棉衣,里子是密密实实的水貂毛,所以只穿了里衣加这一层外套竟然也不觉得冷。而且它虽然是棉衣,但是很轻薄,穿在身上既不显得十分臃肿,又十分暖和。棉衣是红色的,再配上黑色的镶嵌着宝石的腰带,显得整个人十分华贵。

    林雨鲜少穿这样艳丽、华贵的服饰,虽然舒服,但还是有些不自然,转身问景皓道:“我穿这么夸张好么?”

    景皓眼前一亮,这衣服衬得林雨的脸红扑扑的,十分娇嫩可人。只是这会儿她头发披散着,若是梳了草原上的发式,应该更加明艳动人。

    “很漂亮!”景皓夸赞道。

    林雨也看到了景皓眼中的惊喜,想来自己这么穿应该是没什么问题的。

    坐到了梳妆台跟前,左依用篦子一点点理顺她的头发。

    她头发很长,因为平时也细心保养,所以又黑又亮,十分顺滑。左依没有特别的做造型,只是隔一段距离便编出一绺小辫儿,整个头上,一共就编了六绺,每一绺都隔三差五用纯金的小头饰点缀着,错落有致,也是十分漂亮。

    然后左依又娶了匀面的膏脂和胭脂,细细地为林雨抹匀了,再用螺黛为林雨描摹了眉形,用唇脂画了嘴唇。最后戴上那顶黑色的镶嵌着红宝石的帽子,上面顶着一根同色的毛毛,整个人便显得十分高贵、美丽。

    林雨简直认不出镜中的自己,她头一次穿这样的民族服装,又是这样雍容奢侈的服装。不得不承认,还真是很漂亮!加上这精致的妆容,铜镜里的自己竟是那么地不真实!林雨摸了摸自己的脸,确认了是自己的,这才转头问景皓道:“我怎么感觉不像我自己了?”

    ☆、第三百四十七章 土豪

    这时候景皓正好也换完了衣服,他穿的是一件暗黄、色底纹的长袍,上面用金线绣着蛟龙图案,头发也被编成了一股股的小辫儿,上面同样缀着各种黄金头饰,整个人看起来都闪闪亮,十分耀眼。

    “我怎么觉得咱俩像是暴发户?”林雨愣道。刚刚自己穿成这样只是觉得太过华贵,可是再看到景皓的样子,才想起来他俩这个样子,可不就和土豪没有两样么?

    景皓的眼中满是惊艳,虽然不明白林雨口中的“暴发户”是什么意思,但是想来也不是什么褒义词,便解释道:“草原上的贵族喜好奢华,如果穿得简单,反而会被人取笑。”

    林雨点点头,想到之前吃饭的时候桌子都是黄花梨木的,餐具都是银质或者金质的,便也明白了几分。

    “你鲜少这样打扮,但其实很好看!”景皓夸赞道。

    林雨一笑,本来就涂着胭脂的脸蛋儿便愈发美艳、娇俏了。

    景皓过来拉着她的手,“咱们一起回王城。”

    出得门来,李家诸人已经在外面候着了,不过他们也都换了衣裳,再不是之前朴素的样子。

    大伙儿见到林雨的装束俱是惊讶非常,只是如今到了景皓的地盘儿,知道了景皓的身份,便不能做出太过夸张的神色,一面丢了景皓的脸。

    “大姐,你这样穿真是好看。”林雪通过这几天的旅途,尤其是进入胡山草原之后,知道了景皓的身份,又被林雨开导过,如今已经不是当初离开厉云时候那样怯生生的样子,虽然有些事情过多少年也不会轻易忘掉,但是这一刻她也明白,到了这里,便是她崭新的人生了。

    林雨笑笑,道“你这身衣服也十分漂亮。”

    林雪穿得是一身大红色的缎面棉袍,上面虽然不像林雨这样修饰得十分夸张,但那风毛也是尚好的红狐狸毛,衬得整个人也十分娇艳、美丽。

    林雪娇羞一笑,长这么大,第一次穿了这样好看的袍子,刚拿上来的时候,她简直不相信这是给自己的。穿上以后,李有峰都在不住赞叹。她一面心中十分高兴,一面又感念借了林雨的光。否则这会儿不一定会卖到哪里去了,怎么还会有这样精致的生活?

    她的裤子是纯黑色的毛织料子,穿上很暖和也舒服。裤子有些现代铅笔裤的感觉,但是比铅笔裤非了许多。下面也是窄腿的,正好能全部放进靴子里。

    靴子是小牛皮的,里面则是细羊毛,很长、很密,穿起来十分暖和。底也是厚厚的牛筋底,不仅防滑,还很隔凉。

    不过让她想不到的是,那华丽的外衣竟然是棉衣,里子是密密实实的水貂毛,所以只穿了里衣加这一层外套竟然也不觉得冷。而且它虽然是棉衣,但是很轻薄,穿在身上既不显得十分臃肿,又十分暖和。棉衣是红色的,再配上黑色的镶嵌着宝石的腰带,显得整个人十分华贵。

    林雨鲜少穿这样艳丽、华贵的服饰,虽然舒服,但还是有些不自然,转身问景皓道:“我穿这么夸张好么?”

    景皓眼前一亮,这衣服衬得林雨的脸红扑扑的,十分娇嫩可人。只是这会儿她头发披散着,若是梳了草原上的发式,应该更加明艳动人。

    “很漂亮!”景皓夸赞道。

    林雨也看到了景皓眼中的惊喜,想来自己这么穿应该是没什么问题的。

    坐到了梳妆台跟前,左依用篦子一点点理顺她的头发。

    她头发很长,因为平时也细心保养,所以又黑又亮,十分顺滑。左依没有特别的做造型,只是隔一段距离便编出一绺小辫儿,整个头上,一共就编了六绺,每一绺都隔三差五用纯金的小头饰点缀着,错落有致,也是十分漂亮。

    然后左依又娶了匀面的膏脂和胭脂,细细地为林雨抹匀了,再用螺黛为林雨描摹了眉形,用唇脂画了嘴唇。最后戴上那顶黑色的镶嵌着红宝石的帽子,上面顶着一根同色的毛毛,整个人便显得十分高贵、美丽。

    林雨简直认不出镜中的自己,她头一次穿这样的民族服装,又是这样雍容奢侈的服装。不得不承认,还真是很漂亮!加上这精致的妆容,铜镜里的自己竟是那么地不真实!林雨摸了摸自己的脸,确认了是自己的,这才转头问景皓道:“我怎么感觉不像我自己了?”

    ☆、第三百四十七章 土豪

    这时候景皓正好也换完了衣服,他穿的是一件暗黄、色底纹的长袍,上面用金线绣着蛟龙图案,头发也被编成了一股股的小辫儿,上面同样缀着各种黄金头饰,整个人看起来都闪闪亮,十分耀眼。

    “我怎么觉得咱俩像是暴发户?”林雨愣道。刚刚自己穿成这样只是觉得太过华贵,可是再看到景皓的样子,才想起来他俩这个样子,可不就和土豪没有两样么?

    景皓的眼中满是惊艳,虽然不明白林雨口中的“暴发户”是什么意思,但是想来也不是什么褒义词,便解释道:“草原上的贵族喜好奢华,如果穿得简单,反而会被人取笑。”

    林雨点点头,想到之前吃饭的时候桌子都是黄花梨木的,餐具都是银质或者金质的,便也明白了几分。

    “你鲜少这样打扮,但其实很好看!”景皓夸赞道。

    林雨一笑,本来就涂着胭脂的脸蛋儿便愈发美艳、娇俏了。

    景皓过来拉着她的手,“咱们一起回王城。”

    出得门来,李家诸人已经在外面候着了,不过他们也都换了衣裳,再不是之前朴素的样子。

    大伙儿见到林雨的装束俱是惊讶非常,只是如今到了景皓的地盘儿,知道了景皓的身份,便不能做出太过夸张的神色,一面丢了景皓的脸。

    “大姐,你这样穿真是好看。”林雪通过这几天的旅途,尤其是进入胡山草原之后,知道了景皓的身份,又被林雨开导过,如今已经不是当初离开厉云时候那样怯生生的样子,虽然有些事情过多少年也不会轻易忘掉,但是这一刻她也明白,到了这里,便是她崭新的人生了。

    林雨笑笑,道“你这身衣服也十分漂亮。”

    林雪穿得是一身大红色的缎面棉袍,上面虽然不像林雨这样修饰得十分夸张,但那风毛也是尚好的红狐狸毛,衬得整个人也十分娇艳、美丽。

    林雪娇羞一笑,长这么大,第一次穿了这样好看的袍子,刚拿上来的时候,她简直不相信这是给自己的。穿上以后,李有峰都在不住赞叹。她一面心中十分高兴,一面又感念借了林雨的光。否则这会儿不一定会卖到哪里去了,怎么还会有这样精致的生活?

    她的裤子是纯黑色的毛织料子,穿上很暖和也舒服。裤子有些现代铅笔裤的感觉,但是比铅笔裤非了许多。下面也是窄腿的,正好能全部放进靴子里。

    靴子是小牛皮的,里面则是细羊毛,很长、很密,穿起来十分暖和。底也是厚厚的牛筋底,不仅防滑,还很隔凉。

    不过让她想不到的是,那华丽的外衣竟然是棉衣,里子是密密实实的水貂毛,所以只穿了里衣加这一层外套竟然也不觉得冷。而且它虽然是棉衣,但是很轻薄,穿在身上既不显得十分臃肿,又十分暖和。棉衣是红色的,再配上黑色的镶嵌着宝石的腰带,显得整个人十分华贵。

    林雨鲜少穿这样艳丽、华贵的服饰,虽然舒服,但还是有些不自然,转身问景皓道:“我穿这么夸张好么?”

    景皓眼前一亮,这衣服衬得林雨的脸红扑扑的,十分娇嫩可人。只是这会儿她头发披散着,若是梳了草原上的发式,应该更加明艳动人。

    “很漂亮!”景皓夸赞道。

    林雨也看到了景皓眼中的惊喜,想来自己这么穿应该是没什么问题的。

    坐到了梳妆台跟前,左依用篦子一点点理顺她的头发。

    她头发很长,因为平时也细心保养,所以又黑又亮,十分顺滑。左依没有特别的做造型,只是隔一段距离便编出一绺小辫儿,整个头上,一共就编了六绺,每一绺都隔三差五用纯金的小头饰点缀着,错落有致,也是十分漂亮。

    然后左依又娶了匀面的膏脂和胭脂,细细地为林雨抹匀了,再用螺黛为林雨描摹了眉形,用唇脂画了嘴唇。最后戴上那顶黑色的镶嵌着红宝石的帽子,上面顶着一根同色的毛毛,整个人便显得十分高贵、美丽。

    林雨简直认不出镜中的自己,她头一次穿这样的民族服装,又是这样雍容奢侈的服装。不得不承认,还真是很漂亮!加上这精致的妆容,铜镜里的自己竟是那么地不真实!林雨摸了摸自己的脸,确认了是自己的,这才转头问景皓道:“我怎么感觉不像我自己了?”

    ☆、第三百四十七章 土豪

    这时候景皓正好也换完了衣服,他穿的是一件暗黄、色底纹的长袍,上面用金线绣着蛟龙图案,头发也被编成了一股股的小辫儿,上面同样缀着各种黄金头饰,整个人看起来都闪闪亮,十分耀眼。

    “我怎么觉得咱俩像是暴发户?”林雨愣道。刚刚自己穿成这样只是觉得太过华贵,可是再看到景皓的样子,才想起来他俩这个样子,可不就和土豪没有两样么?

    景皓的眼中满是惊艳,虽然不明白林雨口中的“暴发户”是什么意思,但是想来也不是什么褒义词,便解释道:“草原上的贵族喜好奢华,如果穿得简单,反而会被人取笑。”

    林雨点点头,想到之前吃饭的时候桌子都是黄花梨木的,餐具都是银质或者金质的,便也明白了几分。

    “你鲜少这样打扮,但其实很好看!”景皓夸赞道。

    林雨一笑,本来就涂着胭脂的脸蛋儿便愈发美艳、娇俏了。

    景皓过来拉着她的手,“咱们一起回王城。”

    出得门来,李家诸人已经在外面候着了,不过他们也都换了衣裳,再不是之前朴素的样子。

    大伙儿见到林雨的装束俱是惊讶非常,只是如今到了景皓的地盘儿,知道了景皓的身份,便不能做出太过夸张的神色,一面丢了景皓的脸。

    “大姐,你这样穿真是好看。”林雪通过这几天的旅途,尤其是进入胡山草原之后,知道了景皓的身份,又被林雨开导过,如今已经不是当初离开厉云时候那样怯生生的样子,虽然有些事情过多少年也不会轻易忘掉,但是这一刻她也明白,到了这里,便是她崭新的人生了。

    林雨笑笑,道“你这身衣服也十分漂亮。”

    林雪穿得是一身大红色的缎面棉袍,上面虽然不像林雨这样修饰得十分夸张,但那风毛也是尚好的红狐狸毛,衬得整个人也十分娇艳、美丽。

    林雪娇羞一笑,长这么大,第一次穿了这样好看的袍子,刚拿上来的时候,她简直不相信这是给自己的。穿上以后,李有峰都在不住赞叹。她一面心中十分高兴,一面又感念借了林雨的光。否则这会儿不一定会卖到哪里去了,怎么还会有这样精致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