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姐眼里也带了点笑,“大家都哄他说兔子游完泳就会回来,可孟厌难哄得很,非说洗出来的兔子没了呼吸。”

    “江夫人买了本童话杂志给他念,里面写的那只兔子最后得了游泳健将,这才把人哄好。”

    “小崽子很喜欢那本叫《童话王国》的杂志呢,江夫人嫌续订麻烦,直接跟杂志社定了十年。”

    “那个时候孟厌才三岁,跟个小萝卜丁似的,现在肯定是没有印象了。”李姐露出了怀念的神情。

    纪戎对莲华路的每一个人都心存警惕,只认真听着,并不搭话。

    个子矮小的女人捏了捏帆布包的袋子,又叹了口气。

    烧毁的别墅已经推翻重建,死去的人也不允许再提,不止孟厌忘了,她也快要忘记了。

    “孟厌七岁走失之后,童话杂志又陆续送了两年。每个月都会有邮差来,直到杂志社倒闭。”

    “就塞在邮筒里,也没人过问,被我收起来了。”

    “他之前宝贝的东西不是烧没了,就是被叶夫人扔了,估计只有我这儿的几本了。”

    “您替我带过去给他吧。”她提起落灰的帆布包,轻轻掸了两下,交给纪戎。

    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去收起这堆无人问津的杂志,没人去找,她那时候都不觉得孟厌还会再回来。

    是记忆中那个日益模糊的、天真爱笑的小男孩叫她于心不忍。

    纪戎接过洗到发白的帆布包,和李姐道谢。

    说着说着,李姐红了眼睛,“主家的事,我也没办法,这些东西之前给他也留不住,他没有自己的房间,小少爷还会撕他的书。”

    “你,你叫他别怪我。”

    她捏了捏衣襟,面上发烫。

    或许只是偶然间听闻孟厌快死了,那个曾被爱包围的小男孩忽然活了过来,于是愧疚隔了多年压上了心头。

    一直冷眼围观着这长达十多年的谎言与欺凌,她也并不算全然无辜。

    除了孟家人以外,莲华路的保姆、园丁、司机都不喜欢孟厌,欺负他也不会得到任何教训。

    置身于其中时,随意打骂一个看起来品行不端又浑身带刺的怪小孩是件稀松平常甚至正确的事。

    没有人去探究孟厌为何表现得难以接触,又是为什么渐渐变得不再讨喜。

    “孟厌会很高兴的。”纪戎温声道。

    他无意去帮谁缓解愧疚,却也知道最该找谁算账。

    “犬狼里出oga的少,孟厌一直觉得自己是和他父亲一样的alha。字都认不全,搂着江夫人的脖子,嚷嚷着以后要娶一只兔子当老婆,要赚好多钱,好好保护人家。”

    “纪先生是兔子alha吧,我听、听大少爷说起过。也勉强算孟厌心愿达成吧,您,您好好照顾他…”

    胖保姆尴尴尬尬止住了没完没了的话头,她并无任何立场在这里叮嘱纪戎。

    纪戎脚步一顿,忽然有点难过。为那个闹脾气有人围着哄、满心想着长大后要保护别人的小孟厌。

    稚童没有精密的神经结构去构建并保留住复杂的记忆。这些幸福尘封在过去,覆于其上的全是肮脏的泥。

    那个自信的、肆意的小朋友也不见了。

    纪戎回来的时候,孟厌正抱着手机蜷缩在病床边的椅子上,一听见响动,立即就醒了。

    “哥哥!”他高兴地跳下椅子,眼睛湿漉漉的,明显正睡得迷糊,脸颊上压出了红印,终于褪去了枯黄的短发炸在脑袋上埋住了耳朵。

    没等纪戎走近,笑意突然凝固在孟厌脸上。

    “哥哥脸怎么了?”他急得鞋也没穿,几步跳过来,踮起脚,扒拉着纪戎的胳膊想看清楚一点。

    “有没有乖乖吃晚饭?”纪戎没回答问题,只单手将人提溜起来,放到狭窄的病床上,再去拿被遗忘的鞋。

    “吃了。”孟厌有问有答。

    趁着纪戎弯腰给他穿鞋的机会,孟厌举起汗津津的小手摸上了纪戎的脸,碰又不敢碰,只虚虚的在淤青的边缘点来点去。

    怎么一天不见就破相了,被谁欺负了?

    皮肤白的人容易留印子,孟献那两下并没有打到实处,和纪戎在拳击台上受过的伤相比只能算挠痒痒。流血和脱力都是演的,不然孟献也不至于那样气急败坏。

    不亏。

    苦肉计卓有成效不说,还能让小狼崽心疼。

    纪戎抬起头,专注地看着孟厌。

    扁起的嘴巴,微微下压的眉,不停眨巴着的眼睛。

    怎么不高兴的时候看起来也这样可爱。

    他忽然伸手捏住了孟厌的眉毛和嘴巴,于是一个颇为愤怒的表情出现在了孟厌的脸上。

    又想起今天听到的那些旧事。

    孟献被拘在所里虽然失了气焰,却仍不死心,挑衅着问他知不知道如何驯服一只不听话的狗。

    “当着他的面,打死另一只狗,再把七零八碎的、带着血的狗皮剥下来送给他。”

    “你真应该欣赏一下他的表情,抖着手,想拿又不敢拿,哭的是又丑又难听,像他妈变异的丧尸,逗死我了,哈哈哈哈…”

    刺耳的笑穿透了他的听觉神经,那个时候,纪戎在极力压制住的愤怒之外也感到了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