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是个好父亲,对卢卡斯这个养子,帕尔默平常是不管不问,最多是保证卢卡斯有吃有喝,对养子喜欢什么,厌恶什么,有几个小伙伴等等,这些事他都不了解。

    但他同时也是个十分合格的养父,对待没有任何关系的孤儿卢卡斯,他从来没有亏待过他,卢卡斯想要修行光明神术,却没有足够的钱支撑他买那些昂贵的魔法材料,这是帕尔默背叛光明神的原因之一。

    当然,主要原因还是他的信仰不坚定,他自己过不了穷日子,但不能完全抹去卢卡斯对他的影响。

    “神父,我听说,你去了巴德利城堡!”卢卡斯平息了下呼吸,无视自己因为跑太快而灼痛的气管,他担心的看着帕尔默。

    他只是去城堡一趟,又不是去天蒙森林单挑狼群去了,担心什么?帕尔默胡乱点点头,不太懂卢卡斯为什么反应强烈。

    能不强烈吗?偷偷将神殿的银器送给弗琳,发现弗琳把光明神殿的银器融了做针,还用巫神的方法救人的卢卡斯,现在已经紧张的要疯了!

    他以为帕尔默什么都不知道,巫神教在佣兵和奴隶中传的飞快,巴德利男爵是巫神教忠实的拥护者,帕尔默怎么可能什么都不知道?

    “我不是担心神父,神父那么厉害,巴德利男爵不敢对您出手。我就是怕神父您回来晚了,错过刚出锅的魔狼肉。”卢卡斯发觉自己反应太大,不好意思的挠了挠脸颊,“神父,咱们回去吧,晚了就错过祷告的时间了。”

    神父没发现巫神教的事,没有因为他和巫神教的信徒来往生气,也没有遇到危险,卢卡斯高兴的咧嘴笑,对于他来说,平凡的日子充满了简单的快乐。

    帕尔默看出卢卡斯的想法,自嘲的笑了笑,他伸手放在少年的头顶,将少年棕褐色的短发揉的乱七八糟。

    “卢卡斯是个小孩子,小孩子的任务,就是好好学习神术,以后成为一个强大的神父。至于其他事,小孩子不要管。”

    “神父!我不是小孩了!”卢卡斯不满的喊着。

    帕尔默摇摇头,迈着悠闲的步伐向前走,没有回头,他怕卢卡斯见到他眼底的湿润和感动。

    “神父,我学会了治愈神术,刚刚我帮一个佣兵治好了他的伤,他给了我一个银币答谢我!不过他真的太倒霉了,走在路上不小心摔倒,竟然摔断了胳膊,弗琳不会治骨头上的伤,所以他来神殿了。”卢卡斯掏出银币,爱不释手的摆弄着。

    他不是没见过银币,但他没有亲手挣到过银币。

    “神父,这个给你,咱们去买酒吧,神父已经好几天没有喝杜康了!”

    帕尔默微微闭眼,昏暗下来的天色掩盖了他心上的柔软,“行啊,全给我买酒,你舍得吗?”

    卢卡斯毫不犹豫,“当然,以后我要学会更多的神术,成为赛尔领最厉害的神父,赚很多很多的钱,全都给神父!”

    “巴德利太小了,你在这里,一辈子都不可能成为最厉害的神父。”帕尔默下定决心,心里没有一丝犹豫了。

    “神父?你在说什么?”

    “说,我饿了,快回家吃饭吧。”

    “好!”

    作者有话要说:我怀疑有很多人养肥我了,并且我有证据感谢在2020-02-20 17:33:51~2020-02-21 16:14:31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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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0章 希尔威镇的神殿

    漫长寒冷的冬日十分难熬, 大雪封路, 人们惧怕寒冷, 惧怕病魔而不敢出门。往常还有几分热闹的地方此刻空荡荡的,没有一丝人烟。

    身为一个神父,帕尔默很怕冷,这是不应该有的懦弱, 如果被其他神父知道,肯定会嘲笑他是个只能躲在屋子里被养着的魔法生物。

    这种事在帕尔默年轻的时候曾经发生过。

    “该死的天气,雪也不知道会下到什么时候。”盖恩斯暗骂了一声,跟在他身后的马克抬了抬眼皮, 冷淡的看了眼他的后脑勺。

    帕尔默想,马克大概是想将手上的木桶扔到盖恩斯头上, 将冰凉的酒浇在盖恩斯头顶,让盖恩斯知道什么叫冷。

    “如果不是你非要这个时候来希尔威镇, 此刻的我正在大巫酒馆的壁炉前烤火。”

    马克阴森森的说着话,帕尔默甚至能听见他磨牙的声音,明明能留在巴德利镇享受冬日乐趣, 却被人拉出来到冰天雪地里冻着, 马克这么生气很正常。

    帕尔默察觉到盖恩斯看了自己一眼,那一眼包含了满满的幽怨,如果盖恩斯不是巴德利家族的奴仆,此刻应该已经跟马克一样,将所有责任推到自己身上了。

    几个抬着箱子的佣兵深一脚浅一脚的走在雪地里,同样是一脸的敢怒不敢言。

    这次护送帕尔默神父到希尔威镇的任务是强制任务, 也是艾丽卡·巴德利小姐数次叮嘱关心的任务,虽然路上受苦,但他们其实都知道,只要干成这一单,以后有的是好处。

    “希尔威镇上伤员太多,光明神殿催得紧,我不得不尽快动身。不要耽搁时间了,等到了希尔威镇上的光明神殿,你们就能好好休息了。”帕尔默不想再继续这个话题,再说下去,他怕有人打起来。

    临时组建的护送队伍里还加了个马克,而盖恩斯和马克之间的恩怨情仇,即使是两耳不闻窗外事的帕尔默,都知道的一清二楚。

    曾经一起颓废的酒肉兄弟,后来一个摇身一变成了大巫酒馆的酿酒师,成了巫神教内的中坚人物,另一个则是上门挑事,最后把自己卖给了万恶的贵族,成了一个不能反抗的奴仆,这其中的差距,足够盖恩斯生出恶意了。

    帕尔默很奇怪,为什么巴德利男爵会重用盖恩斯?养魔狼者,终会被魔狼一口咬死,盖恩斯可不是温顺的兔子。

    如果马克知道帕尔默的想法,一定会嗤笑出声,对于盖恩斯来说,能活着就谢天谢地了,以盖恩斯贫瘠的脑子,他想不到还有反抗的路可以走。

    像盖恩斯这样的人是最为现实的,他们不聪明,甚至有时还会被上位人称赞一声淳朴,但实际上,涉及到生存的选择时,他们总能做出最有利于自己的判断。

    有靠山就靠着靠山横行作恶,没靠山就老老实实的听话办事,只要掐住盖恩斯的死穴,让他永远找不到比巫神更强的靠山,他就不会生出一丝异心。

    真正让盖恩斯忌惮的是巫神,这世上有比巫神更强的人吗?马克想了想,最后目光落在帕尔默洁白的光明神袍上。大概只有传说中的光明神吧。

    “诶,弗琳,你怎么也跟着来了?”

    走在最后的卢卡斯悄悄靠近旁边的少女,少女穿着一身紫色的衣袍,胸口绣着“巫医”两个字。

    异世界的人并不懂这两个字是什么意思,只以为是不一样的花纹,花纹越多的,肯定地位就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