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手下那么多战士,围攻敌人不香么?
在接下来的行程里,周明岳接受特莫斯骑士的邀请,在特莫斯庄园住了一夜,享受一顿相对于山谷时更美味一些的晚餐。
没法,虽说在山谷的时候不缺肉食,但那些农夫能够做什么美食出来?
他倒是想要买一个厨师奴隶的,但在奴隶里面,身价最高的不是战士,也不是乐师,就是厨师!
一名手艺精湛的厨师奴隶,往往能够卖出数千金币的高价,并且往往是有价无市。
毕竟厨师奴隶是很受贵族们的欢迎,每每出现之后,就会受到那些贵族的哄抢。
那位阿内尔压根就没有这种门路,就更不用提周明岳原本就有些囊中羞涩了。
实际上,特莫斯骑士的家族也延续了数百年了,但依然买不到,嗯,买不起一个厨师奴隶。
至于特莫斯骑士的夫人虽说手艺不咋的,但却要比那些农夫强太多了。
特莫斯骑士有三个儿子,一个女儿。
大儿子在汉克斯城堡充当骑士侍从,在其成年后将会返回家族,接受特莫斯骑士的亲自教导,二儿子,三儿子则在哈罗斯城学习,在成年之后,特莫斯骑士会给他们一笔钱,然后自谋生路。
当然,在哈罗斯城所学到的知识将会帮助他们考上官员或者成为商队掌柜等等。
总之,贵族的长子继承家业,其他儿子都将自谋职业,不过即便是如此,他们的未来也要比那些平头老百姓强太多了。
就拿铁堡村来说吧,整个村子三百多号人,就只有村长一家还认得一些文字,其他人基本上都是文盲!
至于特莫斯骑士的小女儿,今年才5岁,正是活泼的时候,不过在向周明岳问好的时候依然保持了落落大方淑女姿态,让周明岳不由得感叹,自己家侄女这么大的时候见到陌生人,直接就躲父母身后了,怎么叫都不答应人。
当然,这也仅仅只是让周明岳感叹一下罢了,毕竟人家数百年的贵族传承多少还是有些用处的。
次日清晨,周明岳刚起床,就看到特莫斯骑士已经将战马刷洗好,正站在院子里冲冷水澡,那一身的腱子肉看上去极为彪悍,如果放到地球上去,指不定会被评为什么本世纪最an的男人。
虽说春天到了,可这个时候的温度也颇为寒冷,那一桶冷水冲下去,不亚于将人丢到河里洗个澡了。
光是想一想就让周明岳感觉全身都是寒气乱窜。
没法,人家是千锤百炼的骑士吗,而自己是躺狗?
待到出发之后,周明岳才看到特莫斯骑士这次居然只带了那三十名常备士兵,至于农兵一个都没有征召。
()
第42章 讨伐麦克斯伯爵
路途闲极无聊,周明岳便随口问了问。
特莫斯骑士不由得露出了苦笑:“马上要春耕了啊,怎么可能再征召农兵?”
周明岳顿时了然。
的确,以这个世界落后的农业技术而言,若是错过了春耕,之后饿死的人可就不是一丁半点了。
再说了,汉克斯子爵这边没法征召农兵,那么麦克斯伯爵那边也必定不可能征召农兵。
这个时候征召农兵,那就是断绝自己领地未来的发展潜力。
不过话说回来,这也算是一件好事了。
双方都只有骑士,常备士兵的话,一场大战下来,倒是会少死很多人。
抵达汉克斯城堡的时候,已经有不少骑士提前在城堡外驻扎军营了。
由于没有征召农兵,城堡外草地上立起的帐篷数量就少了很多。
想想也是,汉克斯子爵麾下也就只有十多名骑士,每名骑士有三十名常备士兵,加在一起也就只有三百多人罢了。
城堡高塔上有瞭望手,很快城堡大门开启,一名骑士从大门内冲出,迎了过来。
这名骑士穿着染成灰蓝色的铠甲,左胸处有着汉克斯子爵的家族徽章。
他是汉克斯子爵城堡直属的汉斯骑士,说白了,就是没有领地,在汉克斯子爵手下领工资吃饭的骑士,类似于宫廷贵族。
周明岳见过汉斯骑士,但对其不太熟悉。
“嗨!我谨代表汉克斯城堡与北境十三镇三十二村之主汉克斯子爵大人欢迎两位骑士大人的到来。”
驱动着战马小跑步过来,汉斯骑士留着满脸的大胡子,声音极为洪亮,这大概也是汉克斯子爵挑选他来迎接其他骑士的原因之一了。
“尊敬的汉克斯城堡守卫-汉斯骑士,我是身经百战的勇士,特莫斯庄园与铁堡村,黑水村的主人特莫斯骑士,很高兴见到你。”
特莫斯骑士用佛洛尔王国贵族之间特有的招呼方式回应着,哪怕双方之间已经很熟悉。
随后,双方战马交错之间,两人相互捶了一下对方的胸口,拍了拍肩膀,以示亲密。
没错,佛洛尔王国贵族之间的招呼就是这么繁琐复杂。
首先需要将自己所拥有的领地,荣誉乃至于爵位头衔一一报出,之后则会按照双方爵位高低进行不同形式的友好举动。
实际上,如果双方都是子爵爵位以上的话,这些话语应该由贵族的亲随大声吼出。
“尊敬的汉克斯城堡守卫-汉斯骑士,我是蛮荒地带征服者,图腾山谷的主人,独立骑士周,很高兴见到你。”
虽说感觉自己的说辞很中二,让他很羞涩,但周明岳还是鼓起勇气说了出来,之后与对方战马交错,啪啪啪的相互捶胸口,拍肩膀,以示亲密。
当然,这仅仅属于骑士之间的见面礼,如果是更高爵位的贵族,就会改成贴面礼,剑击礼等等之类。
在接下来的行程里,周明岳接受特莫斯骑士的邀请,在特莫斯庄园住了一夜,享受一顿相对于山谷时更美味一些的晚餐。
没法,虽说在山谷的时候不缺肉食,但那些农夫能够做什么美食出来?
他倒是想要买一个厨师奴隶的,但在奴隶里面,身价最高的不是战士,也不是乐师,就是厨师!
一名手艺精湛的厨师奴隶,往往能够卖出数千金币的高价,并且往往是有价无市。
毕竟厨师奴隶是很受贵族们的欢迎,每每出现之后,就会受到那些贵族的哄抢。
那位阿内尔压根就没有这种门路,就更不用提周明岳原本就有些囊中羞涩了。
实际上,特莫斯骑士的家族也延续了数百年了,但依然买不到,嗯,买不起一个厨师奴隶。
至于特莫斯骑士的夫人虽说手艺不咋的,但却要比那些农夫强太多了。
特莫斯骑士有三个儿子,一个女儿。
大儿子在汉克斯城堡充当骑士侍从,在其成年后将会返回家族,接受特莫斯骑士的亲自教导,二儿子,三儿子则在哈罗斯城学习,在成年之后,特莫斯骑士会给他们一笔钱,然后自谋生路。
当然,在哈罗斯城所学到的知识将会帮助他们考上官员或者成为商队掌柜等等。
总之,贵族的长子继承家业,其他儿子都将自谋职业,不过即便是如此,他们的未来也要比那些平头老百姓强太多了。
就拿铁堡村来说吧,整个村子三百多号人,就只有村长一家还认得一些文字,其他人基本上都是文盲!
至于特莫斯骑士的小女儿,今年才5岁,正是活泼的时候,不过在向周明岳问好的时候依然保持了落落大方淑女姿态,让周明岳不由得感叹,自己家侄女这么大的时候见到陌生人,直接就躲父母身后了,怎么叫都不答应人。
当然,这也仅仅只是让周明岳感叹一下罢了,毕竟人家数百年的贵族传承多少还是有些用处的。
次日清晨,周明岳刚起床,就看到特莫斯骑士已经将战马刷洗好,正站在院子里冲冷水澡,那一身的腱子肉看上去极为彪悍,如果放到地球上去,指不定会被评为什么本世纪最an的男人。
虽说春天到了,可这个时候的温度也颇为寒冷,那一桶冷水冲下去,不亚于将人丢到河里洗个澡了。
光是想一想就让周明岳感觉全身都是寒气乱窜。
没法,人家是千锤百炼的骑士吗,而自己是躺狗?
待到出发之后,周明岳才看到特莫斯骑士这次居然只带了那三十名常备士兵,至于农兵一个都没有征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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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讨伐麦克斯伯爵
路途闲极无聊,周明岳便随口问了问。
特莫斯骑士不由得露出了苦笑:“马上要春耕了啊,怎么可能再征召农兵?”
周明岳顿时了然。
的确,以这个世界落后的农业技术而言,若是错过了春耕,之后饿死的人可就不是一丁半点了。
再说了,汉克斯子爵这边没法征召农兵,那么麦克斯伯爵那边也必定不可能征召农兵。
这个时候征召农兵,那就是断绝自己领地未来的发展潜力。
不过话说回来,这也算是一件好事了。
双方都只有骑士,常备士兵的话,一场大战下来,倒是会少死很多人。
抵达汉克斯城堡的时候,已经有不少骑士提前在城堡外驻扎军营了。
由于没有征召农兵,城堡外草地上立起的帐篷数量就少了很多。
想想也是,汉克斯子爵麾下也就只有十多名骑士,每名骑士有三十名常备士兵,加在一起也就只有三百多人罢了。
城堡高塔上有瞭望手,很快城堡大门开启,一名骑士从大门内冲出,迎了过来。
这名骑士穿着染成灰蓝色的铠甲,左胸处有着汉克斯子爵的家族徽章。
他是汉克斯子爵城堡直属的汉斯骑士,说白了,就是没有领地,在汉克斯子爵手下领工资吃饭的骑士,类似于宫廷贵族。
周明岳见过汉斯骑士,但对其不太熟悉。
“嗨!我谨代表汉克斯城堡与北境十三镇三十二村之主汉克斯子爵大人欢迎两位骑士大人的到来。”
驱动着战马小跑步过来,汉斯骑士留着满脸的大胡子,声音极为洪亮,这大概也是汉克斯子爵挑选他来迎接其他骑士的原因之一了。
“尊敬的汉克斯城堡守卫-汉斯骑士,我是身经百战的勇士,特莫斯庄园与铁堡村,黑水村的主人特莫斯骑士,很高兴见到你。”
特莫斯骑士用佛洛尔王国贵族之间特有的招呼方式回应着,哪怕双方之间已经很熟悉。
随后,双方战马交错之间,两人相互捶了一下对方的胸口,拍了拍肩膀,以示亲密。
没错,佛洛尔王国贵族之间的招呼就是这么繁琐复杂。
首先需要将自己所拥有的领地,荣誉乃至于爵位头衔一一报出,之后则会按照双方爵位高低进行不同形式的友好举动。
实际上,如果双方都是子爵爵位以上的话,这些话语应该由贵族的亲随大声吼出。
“尊敬的汉克斯城堡守卫-汉斯骑士,我是蛮荒地带征服者,图腾山谷的主人,独立骑士周,很高兴见到你。”
虽说感觉自己的说辞很中二,让他很羞涩,但周明岳还是鼓起勇气说了出来,之后与对方战马交错,啪啪啪的相互捶胸口,拍肩膀,以示亲密。
当然,这仅仅属于骑士之间的见面礼,如果是更高爵位的贵族,就会改成贴面礼,剑击礼等等之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