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明岳倒也没有推辞,毕竟以他现在刚刚从植物人状态苏醒过来不久的身体状况,想要就这么走回去,着实有些吃力。

    嗯,这自行车差不多与周明岳穿越前见过的二八大杠差不多,别看破旧了一些,但却很结实,周明岳跨上之后,程国明随即便上车骑动起来。

    医院距离程国明家大约有五公里多,二十分钟之后便到了。

    不过相对于医院附近的高档小区,程国明的家却坐落在一栋老旧的居民楼里。

    这种老旧居民楼原本是三十年前修建起来公租之用。

    好吧,现在也是公租房,只不过在朝凤市,略微有点办法的人家都会搬出这里,唯独最落魄的人家才会居住在这里。

    实际上,等程国明停车,示意周明岳跟着自己上楼的时候,周明岳都有些惊异,不由得一把拉住程国明的衣袖问道:“舅舅,你搬家了?”

    程国明被这一问有些愕然,但之后却笑道:“是啊,搬家了,走,你舅妈听说你出院,今天可是准备了不少好吃的。”

    嗯,就算是程国明不说,周明岳大概也能够猜到一些情况了。

    在张少阳昏迷变成植物人之前,程国明家虽说不算富裕,但也是有自己的房屋。

    程国明在某小学当老师,舅妈唐香桂在某公司当出纳,表妹程小英读初一,再加上寄居在舅舅家的张少阳,一家人日子也算是过得去。

    可现在突然就搬家了?

    很显然是因为张少阳变成植物人急需医疗费,从而卖掉了房屋。

    难怪舅舅当时就要求拔管,虽说对于张少阳来说残忍了一些,但就处于程国明的位置上来说,家里已经山穷水尽,还能有什么法子呢?

    想到这里,周明岳心里莫名升起一丝愧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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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74章 二手货

    当然,这丝愧疚并不是周明岳产生的,而是这具身体莫名产生的。

    这并不奇怪,虽说那张少阳的灵魂大概率是挂掉了,但其身体还残留着一些情感记忆,也属于正常的。

    程国明气喘吁吁的搀扶着周明岳上到了八楼,或许是听到脚步声,8-1的房门突然开启了。

    一个长得颇为可爱秀丽的少女探头出来,见是程国明,张少阳回来,脸上顿时出现了惊喜之色,随后转身大呼小叫了起来:“妈!粑粑和哥哥回来啦!”

    “知道啦,还不快点帮着端菜!”

    言语对话之间,周明岳便走入了这个熟悉且莫名有些陌生的家庭。

    舅妈是一个看上有些精明能干的中年妇女,虽说光看表妹程小英的长相就知道舅妈年轻时也是美女一名,可现在岁月,操劳,让她眼角出现了一丝丝皱纹。

    在周明岳的记忆里,舅妈对自己颇为严厉,反倒是舅舅更和蔼一些。

    不过这次回来,坐在饭桌上的时候,给周明岳碗里夹菜最多的就是唐香桂了。

    “多吃点,躺了一年,人都瘦了。”

    “哎呀,怎么噎着了?小英,去给你哥倒杯水来,快点!”

    虽说听上去有些唠叨,但周明岳真心感觉这舅妈不错,很关心自己。

    倒是程小英笑嘻嘻的说哥哥回来了,妈妈就不喜欢我了之类有些酸酸的话。

    吃过饭,周明岳原本还打算帮着洗碗,结果就被程小英直接给拉回了卧室。

    嗯,周明岳的卧室。

    虽说这卧室乃是一个杂物间外加阳台改造而成,但在这个面积狭小的公租屋里,也算是难得的私人空间了。

    “哥,我在你这里玩一会电脑啊,别给我妈说,不然又要唠叨半天了。”

    穿着一身款式老旧裙子的程小英熟门熟路的打开了周明岳卧室里的笔记本电脑,眉开眼笑的玩了起来。

    嗯,这个笔记本电脑是张少阳以前从同学那里捡来的二手货,之前大概已经用了七年,现在运行起来速度很慢。

    周明岳在卧室里翻了翻衣柜什么,熟悉了一下自己的东西摆放。

    没法,这里自己真心不熟悉,如果衣服裤子什么的都找不到的话,就成笑话了。

    之后,周明岳在表妹身边坐下,一边看着她玩纸牌游戏,一边好似不经意的问了问话。

    果然事情与自己猜测的差不多。

    舅舅家为了给自己治病,将原来的房子卖掉了。

    好吧,需要说明一点的就是,在这之前,由于没有抓住导致自己出车祸的肇事司机,所以没有赔款,因而在抢救自己的时候,自己放在舅舅账上的钱也被花光了。

    总之,舅舅家真的没钱了。

    以至于程小英现在上初二,同学都纷纷去上中考重点补习班了,她还只能自己补习。

    这个结果是可以预料到的,除了智商上的绝对差异之外,在有心学习的基础之上,上不上补习班,成绩肯定是不一样的。

    自己需要先赚点钱?

    周明岳脑海里生出了这个念头。

    没法,在这个世界里,按照张少阳的记忆,差不多就是无钱寸步难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