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长青凝噎,伸手拍拍他的肩头:“早点休息吧,今夜又不是你当值。”

    若真是定情信物,那人也等得太辛苦了些。

    楚瑾并未原路返回到京城,而是直接一路回到了玉京,相比京城,他还是更习惯这里。

    虽然楚 没办法陪在他身边,但幸好他还有着一群时刻牵挂他的好友,在此时此刻比任何宽慰都更管用。

    春寒秋凉,哪怕不能相见,日子也不能总这样颓废下去,他还要活,并且努力地活。

    就像他曾经告诉楚 的一样,天生万物,椿树蜉蝣,竭力不虚穷。

    二年夏日,他同玉仪妆一起设计出了第一条改良旗袍,剪裁得当的旗袍放松腰线,并不过分苛刻穿着人的身量。

    含蓄婉约的盘口绣上温润光泽的珍珠,新奇的样式让商会中来往的人眼前一亮。

    玉仪妆只穿着它娉婷往商会门口一站,自然而然的就吸引到许多目光。

    她仪态万千步履款款,旗袍的韵味在她身上尽数展现,穿着纱裙的小姐记下那招牌,二日就派人来询问。

    普通旗袍按四个大小批量生产,若想要更细致贴身,就得要这些小姐亲自到朝玉京旗下的玉满枝量尺寸。

    一年一度的外邦互市,窦青找到了楚瑾所说的仙人掌,楚瑾将它们切块培养,又将幼虫从母体仙人掌上分离,再挨个接种到新长出的仙人掌上。

    待胭脂虫长大后他将其剥离晒干研磨,再过滤浓缩得到胭脂虫红素,最后用蜂蜡调和凝固做了几支短的口红给玉仪妆试用。

    胭脂虫红的颜色艳丽自然,比当下流行的胭脂更胜一筹,玉仪妆喜欢得不行,可惜蜂蜡保存不易,楚瑾便只能将口红做短一些,让它们能够早日用完以免变质过期。

    每一只口红售出时,都标注了注意事项,提醒采买的女客早日使用。

    楚瑾又变得很忙起来,雪鸢常常和浅秋轮班替他沏茶,每每望见他沉眉伏案心下都有些难受。

    少爷,许久不曾休息了。

    忙些也好,能把日子过得充实一点,想必就能少对着腰间挂着的竹猫感伤一些。

    只是楚瑾已二十有六还不见提及成婚一事,叫陈焕有些心焦,他曾旁敲侧击过楚瑾的态度,见对方分明疲倦不已还要强撑着对他笑,心里便疼得揪起,再不敢提这事。

    若是,楚 还在的话。

    陈焕心里想起那三年相伴,恍惚发觉那是少爷笑过最多的时光。

    不是本性温和带来的笑,而是眉目都明亮起来,目光落到楚 身上时,眉梢眼角都有着不自觉欢喜的笑。

    若是……少爷真的喜好男色,陈焕心里暗暗发誓,他拼了老命也要把楚 找回来。

    管他愿不愿意,也要绑了盖上红盖头送到楚瑾床上。

    三年,边关的黄沙裹在葛衣细甲里,楚 跟着孟长青经历过大大小小的仗,他一柄银枪所向披靡,在匈奴口中有了个令人生畏的凶神名号。

    他长高了许多,眉眼比三年前更加成熟,边疆的烈日吻着他蜜色的肌肤。

    他生得宽肩窄腰,一双修长有力的腿下蹬着一双铁钉做底的战靴。

    他时常一个人随意抱着枪倚靠胡杨,经历过战场的煞气和天生的孤高让人望而却步,远远看过去已经是一位让人移不开眼的青年将领。

    落雪了,这是他在边关看过的第三年的雪。

    那颗珠子被他缝在胸口的内兜里,三年不曾离身。

    近日匈奴频繁来犯,黄沙关的村民已经全部搬离,几次三番的挑衅惹怒了皇帝,从京城下达的命令是不再萎缩困守,即刻出征将蛮子驱逐出境。

    三年,所有人都憋着这口气太久,终于要一雪前耻。

    饮冰难凉男儿血热,战士们个个气势高昂时,座于主帐的宣文牙同亲信却无喜色。

    他们本是被家族送来挣军功的,原身都是世族少爷,若说困守畏缩最赞成,但提到打仗,腿都发抖发软。

    “少爷,”亲信刚出口就被宣文牙瞪了一眼,他赶忙改口道,“将军,真要主动出击?”

    宣文牙并不想打仗,他只是来贴金的,并不是来拼命的,也无所谓那些贱民的死亡,他烦躁地挥挥手:“孟长青不是喜欢出风头?让他挑大头去吧。”

    亲信自知宣文牙虽然让孟长青带兵,却不会让他独占军功。

    一人成仙鸡犬升天,他们跟着宣文牙没肉也能喝口汤,于是都放下心来继续混日子。

    孟长青观察匈奴军队的足迹已经很久了,他派去的探子很快侦查到他们驻扎的具体位置,匈奴以为大魏惧战,定然不会主动出击,平日里防守极为松懈,趁这个机会正好打他们一个措手不及。

    宣文牙一脉口上秉持谨慎,要求留下一部分军队等待指令免得全军覆没,孟长青知他心思并不强求,只同楚 带领着一千人去伏击。

    此次情报匈奴人不过八百,一千精兵理应能胜之易如反掌,但经历前几次的战斗,孟长青手下的精兵不足五百,宣文牙只能皱眉从他亲信一脉里拨了五百人。

    晨光熹微,孟长青同埋伏的士兵早已做好准备,号角吹出高亢凌厉的嘶鸣,穿着细甲的士兵雷霆之速出击,在营帐中的匈奴才迷茫苏醒,就被冲进营帐的士兵挑破喉咙血溅当场。

    匈奴体格和力气天生占据了优势,很快便反应过来开始反击,他们的将领大声用蛮语发号施令,所有的匈奴士兵便立刻整齐排列加入战斗。

    楚 跃身上马银枪闪动,他策马威震单骑破开一条血路,长枪直刺匈奴将领的喉咙,匈奴将领反应极快拿着大刀抵开楚 的枪头,两铁相撞发出刺耳摩擦声。

    匈奴将领看着马上手持银枪的银发青年,嘴里咕叽咕叽同身旁的副将讨论,用蹩脚的大魏语道:“你是,凶神, ?”

    楚 没有兴趣与敌寇言语,他力道迅猛如龙,枪头以破竹之势再次刺向匈奴,匈奴将领提起双刀抵抗,惊奇发现对方气力竟然完全不亚于自己,他道:“你是大魏人?大魏人没有这样的气力,你更像是我们律族人。”

    “不与豺狼为伍!”楚 嫌恶蹙眉,他大力拍马直冲向敌方首领,匈奴将领的刀气势浑浊劈来,却是一刀削掉马腿。

    被齐根斩断的马骨血液迸溅而出,马痛苦地跪倒在地,楚 早料到匈奴会有此举动,在马倒地之前就翻身落地。

    他身形诡谲,脚下的步伐像刻在灵魂里一样熟悉,简单数步缩地成寸,匈奴将领未曾反应过来,二者之间的距离便只剩咫尺。

    被长枪贯穿的疼痛由心脏蔓延至全身,匈奴将领低头望着只露出红缨沾湿血水的长枪,睁大双眼直挺挺倒了下去。

    作者有话说:

    私密马赛!!!重逢在下一章,我很快就放上来,因为担心得太匆忙导致质量不高,狠狠忧虑了,而且平时你们都没有人影的,今天突然这么多人催我!!!

    第44章 (三年之期已到,狠狠甜!)

    匈奴将领被诛,大魏士兵的气势瞬间被点燃,刀光剑影间不断有人倒下,却不见有人停下。

    仇恨和怨念牵动着神经,融入每一滴血泪。

    卫我河山,护我子民,青山埋骨,死不足惜。

    匈奴副将悲鸣长啸,拿起大刀向楚 砍去,孟长青踹开一个试图背刺楚 的匈奴,抵身与楚 背靠背对敌。

    “怕吗,小子?”孟长青哈哈大笑道,他长枪比起楚 的凌厉锋芒更加毒辣,角度刁钻迅疾,枪枪见血,他的眼睛里积了血色,已经沉溺于对敌的兴奋之中。

    “不怕,”楚 听着自己的心跳声,平静而安稳,他握紧枪道,“我要讨回来。”

    为狼烟下坍塌的房屋,为无助悲恸的痛哭,为一切无辜质朴的人们。

    为,某个记不得人。

    他胸口的珠子总像一团火,寒冬里点燃他孤寂的灵魂。

    让他总是记得,这世界上有个人对他抱以期待。

    不要让他失望,楚 是这样想的。

    雪地里开出一朵又一朵艳色的花,生命的脆弱和伟大,自私与无私,总是在悲歌中高亢,在苦难中惊艳绝唱。

    倒下的人有匈奴,也有日日夜夜相见的熟面孔,楚 强迫自己冷静,曙光已经破开浓雾,他却觉得越发不对。

    这些匈奴分明无法胜过他们,却始终没有撤退。

    他心里有个不好的想法,转头向孟长青高声喝:“援军,去叫援军,匈奴有后手!”

    他刚喊完,远方就传来整齐的马蹄铁的声音,这铮铮铁蹄哪怕踏在雪地上声音也直击人心,带着大地都在颤动。

    远处望得见的地方,已经冒出无数穿着厚厚铠甲的匈奴。

    “援军,快去!”孟长青下令道,原本宣文牙一脉一直龟缩在后排不肯上前的士兵听到要叫援军,忙不迭地开始后退。

    楚 面前冲锋的战士被一个匈奴掷来的长枪洞穿了心脏,立刻就倒在雪地里不再呼吸,他的身体和心都像冻僵一样凝固一瞬。

    楚 转过头,身后几百个士兵都在往回跑,一心想着撤离战场。

    身前的白雪地被战士的血染红,身后的人不断地仓皇着往回爬。

    手里的长枪感受着主人愤怒的情绪,疾如雷电划破长空凄厉地啸鸣一声,将跑在最前面的人狠狠钉到了雪地里。

    那人一动不动,流出一摊血来,吓退了还想逃跑的其他的人。

    “逃者,斩立决。”楚 抽出已经倒下的战士的长刀,横刀立于那数百人前,眸色冰冷如恶鬼叫人心惊胆战。

    “你,”楚 刀尖指向一个人,那人立刻恐惧到哭了出来,他头磕在雪地里,不停地求饶,楚 厌烦道,“叫援军。”

    他目光扫过一片人,引起一阵恐慌的骚动。

    “其余人,”楚 拔出长枪,面色冷硬,“看你是想死在匈奴刀下。”

    “还是死在我的枪下。”

    前方的士兵知道身后的队友心怀鬼胎,还是义无反顾地冲上前,楚 盯着那些人往前走,竟然有人腿软松开刀哇哇大哭起来。

    他从没真正打过仗,他只是过来混军功而已,本来多少人都是这样,为何偏偏他这么倒霉呢?

    他心里怨恨起孟长青,怨恨起楚 ,在楚 冰冷的眼神下颤巍巍捡起刀往前走。

    孟长青身先士卒地往前冲锋,楚 紧随其后,敌人已经近在眼前,孟长青估算着援军抵达的时间叹了口气。

    “ 小子,我以前说过的话算数。”

    “什么话?”楚 握紧枪直视前方。

    “我死了,将军给你做!”孟长青拍马上前快楚 一步迎敌,他的士兵同他一起陷阵,金戈铁戟,血肉横飞。

    从前要良田千顷,要佳肴美馔,要门当户对的琴瑟和鸣,对门的周小姐带走他所有的想要,只留下边关的黄沙和巨大的落日。

    他常常握着长枪,日出时武起,日落时渐息,一个人眺望关外的雪,年时偷喝几口酒,算是慰藉又活过一年。

    他在这风沙里站了许多年,回神时已经与黄沙关融为一体,一草一木,一砖一瓦,每个人的模样和习性,融进炎热的汗水里,刻在满身的伤痕上。

    至于周小姐,反而记不清了。

    “孟长青!”楚 眼睁睁看着他冲进敌群,孤身与数将敌斗,他身边的将士一个个倒下,又有人冲破包围圈填了上去。

    他突然懂了孟长青的意思。

    孟长青要他活下来。

    快走。

    “我他妈不做逃兵!”楚 咬牙执枪冲进人群与匈奴厮杀,他以前很少受伤,这次在匈奴围攻下不可避免地挂彩,身上的血溅在脸上模糊了视线,楚 一把抹过。

    战场上,只需要一刻,生死攸关。

    长刀悄然无声立在他身后,不是身着重甲的匈奴,而是一直在战友背后苟活的逃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