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缨恍然:是哦。

    朱缨认可道,“什么忙?”

    姚秀笑笑,既是庆幸她没有发现自己的慌乱,又是故作轻松,“我刚回来,东西还挺乱的,朱军娘不介意的话,这几日就帮我理理药吧。”

    “这……”

    见她犹豫,姚秀索性一不做二不休,干脆地用人情要挟,把她的退路给堵了:“还是说,朱军娘不愿意还了之前的人情?”

    她不是那样的人,但这事儿,不是她一个人说了算啊。朱缨想说等她回去询问指示,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她看见他那泛着彩的眸子慢慢黯淡之后,竟无法开口拒绝,只能点头同意。

    完了,她越职了。

    姚秀的笑如同阳光照在她身上,过于闪耀。这样闪耀的人,和她不是一个世界,她甚至不敢直视他的眸子。朱缨承认,她并不擅长和人打交道,尤其是这样明媚的人。

    下意识后退一步,朱缨用冷漠的语气武装自己。姚秀仿佛没听见,又啰嗦了几句手臂的事儿,还目送她离开。朱缨没敢回头,但她能感到,姚秀的视线确确实实落在她的身上。

    第二日,辰时未到,姚秀的医馆大门已打开。

    一个女人带着一个老妪慢慢地挪到她的视野里,而后出现在姚秀面前。他忙放下手中的筛子,迎接二人进门。不多时,女人和老妪提着药出门来,姚秀理理衣袖,又坐在方才的位置上。

    朱缨远远瞧见了,忍不住靠近几步,不知不觉,二人只隔了几根柱子。

    他是那样清秀,温柔。冬日温暖的太阳照在他的身上,与他散发出来的温柔气息交错,让人分不清这究竟是梦境还是现实。

    “朱军娘果然是守约之人。”姚秀率先注意到她的身影,放下手中的药,在屋里端来椅子,和他的并排,示意她坐下。

    “今日上药了吗?”

    “……”

    得。没有。这不听话的小军娘!也不知是怎么活到这么大的。

    “把药给我。”姚秀束起袖子,接过朱缨递来的药,待她拉起袖子,便小心翼翼地点涂于患处。这难闻的味道,似乎也变得好闻起来。

    她今天没有穿军装,而是一身火红的圆领袍,和她的金发在阳光下,显得那么的特别和热烈。在长安城,外邦人并不少,金发的在其中占了很大一部分。他在长安城前前后后也有好几年,对于满大街走的金发男人和女人都已习以为常。

    可朱缨是特别的。

    她特别在哪?姚秀说不出了,也许是因为两年前和她相处过的数日,也许是因为他用听风吹雪救了她,也许是因为她长得比路上的胡姬们漂亮。

    又或者是,两年前那个比现在还稚嫩一些的身影,强行挡在他的面前保护他的模样,让他觉得特别吧。

    “一看就知道你没好好照顾自己。”姚秀叹气,“你明日最好还是来一趟,这药还是我给你上吧。”

    “哦。”朱缨想起曹雪阳听见她“不得不看病”、“不能跟着将军”后暗自欢喜的神色,突然觉得她来这里好像也不是坏事。姚秀也不像是那种烦人的人,说实话,比起宴会来,还是姚秀这里舒服点。

    “好了。朱军娘,既然你是来还人情的,我也不会太照顾你。这是你的工作,把它们捣成粉末吧。”姚秀把一篮子树枝树皮端出来,又给她一个小小的铜臼,末了还不忘叮嘱一句:“用左手。”

    知道了,好烦。她要收回那句夸奖,姚秀好啰嗦。

    坐在门口专心捣药的朱缨,终于也听到叽叽喳喳的议论声。

    想到自己在长安城以男人身份混迹的那两年半,不由得停手,环视四周,终于默默地提着铜臼进门,见姚秀不解,随口编了个理由:“我不喜欢在太阳底下。”

    朱英大恶霸,官府都不怕。这可是当年长安百姓送给她的话呢。没想到都这么多年过去了,他们还记着她。

    朱缨停下动作,脑子里的自己正游走在长安的大街上。说实话,当年她完全没想过自己活下来的话,雷金纳德说不定也会活下来,再加上来到一个陌生的城市,一开始她可太抗拒了。抗拒这里的礼法,抗拒这里的语言文化,抗拒这里的人,不管接触过没接触过,她都十分抗拒。

    也因为自己会炼金术,她在这长安横行霸道,不到半年就赚了个恶霸的称号。

    半年后的一天夜里,她在勾栏外看见了一个人。那个人是个壮汉,穿着她这样的恶霸没法穿的高级衣服,从勾栏里出来时,被人撞了一撞。他自是岿然不动,可他旁边的姑娘摔倒了。壮汉反应有些迟钝,但还是很绅士地将姑娘扶起,结果衣服被一旁的钩子挂到,生生撕扯出一道口子。

    能看见的只有一小部分,但朱缨看得十分真切。

    噬尾蛇!

    是人造人!

    石琳娜·雷金纳德没有死,还活在这个世界上!

    要不是知道了这件事,后来李承恩叫自己去天策府,自己肯定是不去的吧。

    姚秀正为了今天没有人来看病而感到奇怪,对朱缨的话不置可否,帮着把药搬到门帘之后。见朱缨躲在半阴的屋檐下一言不发,他取来木炭盆,在她旁边烧些木炭。温柔的红光,将冬日的寒意稍稍驱散,也让朱缨不由得抬头,看那掀开门帘的背影。

    前厅传来关切的声音:“哎哟姚先生,您是不是被那金毛恶霸给威胁了?他怎么会在您门口坐着?您没受伤吧?”

    朱缨垂眸,砸向铜臼的力道又大了些。

    “何出此言?”

    “您不知道?他可是朱英,全长安城都知道他!他好赌,赌输了就打人,还是个番邦人,唐话也说得不流畅。连那些跟他一样的番邦人都厌恶他,你说他可恶不可恶。”

    “对对,我也听说过,那张家的三娘记得吗?当时才四岁的小姑娘,家里养了只十年的老狗,那朱英看它不顺眼,就把它给杀了!天知道三娘看着那狗尸体哭了多久,那么小的孩子……现在跟她说起来,她还会哭的。”

    “我也记得,当时茶馆说书的最好说他,全长安城都知道他的!红衣金发,人人喊打!”

    姚秀哂笑:“那为何没人报官?”

    讨论中的几位妇女摆摆手,异口同声:“咳,这些欺负人的事儿根本没法往大说。”

    “我记得他闹得最大的就是强抢良家妇女吧?还是个新娘子,抢走了,没过几天新娘子逃了回来,却被夫家嫌不干净抛弃了,至今未嫁。官府的人拿了他一次,然后他就消失了,我还以为他已经死在牢里了呢!”

    “对对,我也记得,那是个非常英俊的军人拿的他,他肯定是被吓破胆,乖乖跟着走!”

    “你们说的那个军人我知道!他是当今天策府统领李承恩!那时候好像还是副统领,年轻有为,到现在似乎还不曾娶妻呢!”

    三位长安城吃瓜群众的话题从朱英变成李承恩,各自散去。姚秀下意识向内瞥了一眼,笃定今天不会有人来之后,关了医馆大门,朝院儿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