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缨的刀并不等人,说话间已经转到何廷赟的面前,在方蕤震天的哭叫声中,他合上双眼等的刀,就这么生生刹在他的面前,距离他的脖子,连三寸也不到。
“我想,方三娘子应该明白,到底谁才是与你通信的懿方了。懿,德也,懿方,乃是一方有德;赟,德也,廷赟,亦是一方有德。懿方,是何廷赟的字。”
姚秀扶着一位老人家慢步而来,他的身后,跟着两位中年男人。老人,自然是何廷赟的爷爷,而两位中年男人,自然就是何廷赟的父亲,和方蕤的父亲。
长刀已撤,而何廷赟仍然闭着眼,似乎在等待那一刀的下来。
朱缨心道这男的不会是吓晕了吧?收起长刀,伸手戳戳何廷赟的肩膀。果不其然,“啪”的一下,何廷赟倒在地上,竟是真的吓晕了。不知情的方蕤急忙上前将他抱起,眼泪扑簌簌地落在他的脸颊上,用力地拍打他的脸,“不准死,你不准死!朱英,你杀了他,你还杀了朱军娘……我要跟你拼了!”
“他吓晕了!”朱缨忙指着自己的脖子,“你摸他!”
方蕤冰凉的手触碰到他的脖颈,感到那强有力的脉搏仍传递着温热,眼泪又一次掉下。朱缨上前,想要搭把手,却见这女人竟将自己裙子撕出一条布,将袖子束好,拽起何廷赟的双手把他背在身后,全程不让任何人插手。在场数人,除了方父外,皆满脸惊讶,目瞪口呆。
方父笑眯眯道:“那个,何员外啊,要不咱们……谈谈亲事?你们不是来提亲了嘛,小女似乎是自愿接受了的样子……”
何员外愣了半天,才缓过神来,道:“那就,去你家谈吧?”
作者有话要说: 完成任务
玩家朱缨获得阅历200点,任务奖励:腿部挂件·姚秀
☆、金发胡姬·第一回
方三娘子的大闹剧告一段落,朱缨收拾好唐刀挂在腰上,不太习惯地抽出来试了试。
和祖传的刀不同,这个刀略显笨重,她怎么也用不习惯。同样用不习惯的还有红缨枪,只不过因为自己只学过刀和手|枪,没学过棍子一样的枪,肌肉没有记忆,适应这那尖头的棍子多少要快些。
“朱军娘,给。”
朱缨顺着那只拿着小瓷瓶的手看去,姚秀笑得格外温和。他好像没有哪天笑得不温柔,好像他生来,就是这么温柔的人。
“看你头发有些许乱了,这个发油整理头发挺好的,你试试。”
朱缨伸手推开。这种东西油腻腻的,用完还得洗头,她不爱用。这个国家的人爱留长发,又没有吹风机,洗头太麻烦了。正值隆冬,但凡是需要洗头的事儿,她都不想做。
被这样无礼地拒绝,姚秀也不恼,收起了小罐子便若无其事地走着。正月的天儿很好,困扰了他许久的事儿也告一段落,当年救的人好好活着,多么值得庆贺。
姚秀的右手不经意地握着自己左手的桡关节,异样的触感无时不刻地提醒他,这条命早就挂在悬崖上摇摇欲坠——虽然是用了几十条麻绳拴着。如果什么也不做,小心一些,活到知天命的年纪,也不是什么难事。
他忽然死死地握着自己的手,因为缺血,左手发白发麻,不听控制地蜷缩成拳头。他姚秀是死过一回的人了,所以他看淡生死。可此时他却不停地质问自己,就这样下去真的好吗?在万花谷里待一辈子,自己的想法也罢,朱军娘也罢,都无所谓吗?
朱缨并不知姚秀此刻在想什么,思绪如同乱麻根本理不清。她万万没想到这个正月能过得这么有滋有味,也没想到自己所谓的恶名也会有发挥作用的一天。能帮到方蕤她很开心,但想到是用这种方式做的,又觉得有点可笑。
这和当年的自己太像了,让她觉得自己仿佛原地踏步了十几年。在亚美斯多利斯的时候是,在进入天策府之前是,现在,也是。
“小心。”
感到手臂被拽得生疼,朱缨这才发现,原来自己险些撞了擦身而过的妇女。妇女的骂声她没听见,她眼里全是妇女怀中的孩子。只有一岁的模样,似乎害怕妈妈发怒,死死地抱着妈妈的脖子,好奇的眼珠一直盯着朱缨看。
不禁露出笑容。
她小的时候,也是这样被妈妈抱在怀里的吧。
“原来朱军娘喜欢孩子啊。”
“不喜欢。”她喃喃道:“我……不喜欢那样的动物。”
这些任由父母摆布,像机器一样的动物。
孩子没有选择权,也没办法自己去选择,父母让做什么就是什么。就像当年的自己,明明那么喜欢钢琴,明明想当钢琴家,最后却不得不学了自己毫无天赋的炼金术。一次又一次的反噬,十二岁之后,一直到进入士官学校之前,这漫长的日子里,她几乎没有一天身上不带伤——全是反噬得来的。而到最后的人体炼成,她也没能成功,把自己双手全赔了进去。
而这一切,竟然是父亲加布里埃尔·布卢贝尔,以爱为名逼迫她的!
曾经是那么爱她的爸爸啊……
更可笑的是,现在的她居然引以为傲,以炼金术来看不起大唐人,看不起大唐!她凭什么,她是全亚美斯多利斯最没资格的!
“朱军娘,你怎么了?”
被姚秀唤得回过神来,朱缨看了看本该在她右边的男人此刻已经在她的左边行走着。朱雀大街宽阔的道路配上冬日正午,来来往往的都是匆匆行人,姚秀把她夹在他和墙壁之间,不会有行人注意到,也不会撞着人。
这种仿佛被人保护一样的事,在她参军后,还是头一回。
她停下脚步,等姚秀往前走了一步后,才从他身后绕到他的左边,“我是军人。”
她是军人,她有责任保护居民,不论是亚美斯多利斯的,还是大唐国的。活了两次,两次都进入军队,她生来就是保护人的。
“秀不曾看见什么军人,秀只见眼前一位朱姑娘。”
被姚秀不由分说地推进他的保护区内,朱缨张了张口,对上他含笑的眸,那温柔又强大的气势将她的话如数压回。被姚秀这么自作主张地否定掉自己的职业,按理说该有些恼的,可朱缨总觉得恼不起来。
冬日的艳阳即便当空照着,也温暖得很。朱缨抬起头,用手挡挡眼。她没看见十里春风送来的暖意在姚秀眉头绽开,只听见他细细碎碎又温软得如同天上的白云一样的话:“今天太阳很好。”
冬日暖阳照在长安城内,她靠着土黄色的墙根走,太阳从外侧照进来,因为错位而行,姚秀的影子和她的交叠在一起,拉得长长的,看起来像是亲密无间的朋友,或者恋人。路边有人在叫卖胡饼,有人在卖果脯,成衣店的老板娘又在骂她的丈夫,十几年来如一日。她刚来长安城的时候,这里充斥着暴力与偷盗的阴暗面;她去了天策府后,这里又给人压抑威严的感觉,但今日这一趟,她却察觉出了生活气。
在西方市的时候,自己会丢下仆人一个人在街上疯跑,会盯着橱窗里的翻糖蛋糕流口水,也会被卖面包的老太太塞一口新品甜甜圈,笑着问她好不好吃。那时街上有人听广播,有人讨价还价,有人醉酒闹事,也有人哄孩子不要哭了。各种各样的声音,是她专属的生活气。
这里也是住人的地方,有生活气才对,不是吗?
朱缨轻声回应。是真的,很好。
一声尖叫震耳欲聋,随后身旁的男人就被拉开去。朱缨还没明白过来发生什么事,脑门上就感受到疼痛,冰凉粘腻的东西从脑门上滑下来,蛋腥味更是在面前环绕。
“朱、朱英恶霸!你害我女儿至今都没嫁出去,你这混账怎么就放出来了!”
“我想,方三娘子应该明白,到底谁才是与你通信的懿方了。懿,德也,懿方,乃是一方有德;赟,德也,廷赟,亦是一方有德。懿方,是何廷赟的字。”
姚秀扶着一位老人家慢步而来,他的身后,跟着两位中年男人。老人,自然是何廷赟的爷爷,而两位中年男人,自然就是何廷赟的父亲,和方蕤的父亲。
长刀已撤,而何廷赟仍然闭着眼,似乎在等待那一刀的下来。
朱缨心道这男的不会是吓晕了吧?收起长刀,伸手戳戳何廷赟的肩膀。果不其然,“啪”的一下,何廷赟倒在地上,竟是真的吓晕了。不知情的方蕤急忙上前将他抱起,眼泪扑簌簌地落在他的脸颊上,用力地拍打他的脸,“不准死,你不准死!朱英,你杀了他,你还杀了朱军娘……我要跟你拼了!”
“他吓晕了!”朱缨忙指着自己的脖子,“你摸他!”
方蕤冰凉的手触碰到他的脖颈,感到那强有力的脉搏仍传递着温热,眼泪又一次掉下。朱缨上前,想要搭把手,却见这女人竟将自己裙子撕出一条布,将袖子束好,拽起何廷赟的双手把他背在身后,全程不让任何人插手。在场数人,除了方父外,皆满脸惊讶,目瞪口呆。
方父笑眯眯道:“那个,何员外啊,要不咱们……谈谈亲事?你们不是来提亲了嘛,小女似乎是自愿接受了的样子……”
何员外愣了半天,才缓过神来,道:“那就,去你家谈吧?”
作者有话要说: 完成任务
玩家朱缨获得阅历200点,任务奖励:腿部挂件·姚秀
☆、金发胡姬·第一回
方三娘子的大闹剧告一段落,朱缨收拾好唐刀挂在腰上,不太习惯地抽出来试了试。
和祖传的刀不同,这个刀略显笨重,她怎么也用不习惯。同样用不习惯的还有红缨枪,只不过因为自己只学过刀和手|枪,没学过棍子一样的枪,肌肉没有记忆,适应这那尖头的棍子多少要快些。
“朱军娘,给。”
朱缨顺着那只拿着小瓷瓶的手看去,姚秀笑得格外温和。他好像没有哪天笑得不温柔,好像他生来,就是这么温柔的人。
“看你头发有些许乱了,这个发油整理头发挺好的,你试试。”
朱缨伸手推开。这种东西油腻腻的,用完还得洗头,她不爱用。这个国家的人爱留长发,又没有吹风机,洗头太麻烦了。正值隆冬,但凡是需要洗头的事儿,她都不想做。
被这样无礼地拒绝,姚秀也不恼,收起了小罐子便若无其事地走着。正月的天儿很好,困扰了他许久的事儿也告一段落,当年救的人好好活着,多么值得庆贺。
姚秀的右手不经意地握着自己左手的桡关节,异样的触感无时不刻地提醒他,这条命早就挂在悬崖上摇摇欲坠——虽然是用了几十条麻绳拴着。如果什么也不做,小心一些,活到知天命的年纪,也不是什么难事。
他忽然死死地握着自己的手,因为缺血,左手发白发麻,不听控制地蜷缩成拳头。他姚秀是死过一回的人了,所以他看淡生死。可此时他却不停地质问自己,就这样下去真的好吗?在万花谷里待一辈子,自己的想法也罢,朱军娘也罢,都无所谓吗?
朱缨并不知姚秀此刻在想什么,思绪如同乱麻根本理不清。她万万没想到这个正月能过得这么有滋有味,也没想到自己所谓的恶名也会有发挥作用的一天。能帮到方蕤她很开心,但想到是用这种方式做的,又觉得有点可笑。
这和当年的自己太像了,让她觉得自己仿佛原地踏步了十几年。在亚美斯多利斯的时候是,在进入天策府之前是,现在,也是。
“小心。”
感到手臂被拽得生疼,朱缨这才发现,原来自己险些撞了擦身而过的妇女。妇女的骂声她没听见,她眼里全是妇女怀中的孩子。只有一岁的模样,似乎害怕妈妈发怒,死死地抱着妈妈的脖子,好奇的眼珠一直盯着朱缨看。
不禁露出笑容。
她小的时候,也是这样被妈妈抱在怀里的吧。
“原来朱军娘喜欢孩子啊。”
“不喜欢。”她喃喃道:“我……不喜欢那样的动物。”
这些任由父母摆布,像机器一样的动物。
孩子没有选择权,也没办法自己去选择,父母让做什么就是什么。就像当年的自己,明明那么喜欢钢琴,明明想当钢琴家,最后却不得不学了自己毫无天赋的炼金术。一次又一次的反噬,十二岁之后,一直到进入士官学校之前,这漫长的日子里,她几乎没有一天身上不带伤——全是反噬得来的。而到最后的人体炼成,她也没能成功,把自己双手全赔了进去。
而这一切,竟然是父亲加布里埃尔·布卢贝尔,以爱为名逼迫她的!
曾经是那么爱她的爸爸啊……
更可笑的是,现在的她居然引以为傲,以炼金术来看不起大唐人,看不起大唐!她凭什么,她是全亚美斯多利斯最没资格的!
“朱军娘,你怎么了?”
被姚秀唤得回过神来,朱缨看了看本该在她右边的男人此刻已经在她的左边行走着。朱雀大街宽阔的道路配上冬日正午,来来往往的都是匆匆行人,姚秀把她夹在他和墙壁之间,不会有行人注意到,也不会撞着人。
这种仿佛被人保护一样的事,在她参军后,还是头一回。
她停下脚步,等姚秀往前走了一步后,才从他身后绕到他的左边,“我是军人。”
她是军人,她有责任保护居民,不论是亚美斯多利斯的,还是大唐国的。活了两次,两次都进入军队,她生来就是保护人的。
“秀不曾看见什么军人,秀只见眼前一位朱姑娘。”
被姚秀不由分说地推进他的保护区内,朱缨张了张口,对上他含笑的眸,那温柔又强大的气势将她的话如数压回。被姚秀这么自作主张地否定掉自己的职业,按理说该有些恼的,可朱缨总觉得恼不起来。
冬日的艳阳即便当空照着,也温暖得很。朱缨抬起头,用手挡挡眼。她没看见十里春风送来的暖意在姚秀眉头绽开,只听见他细细碎碎又温软得如同天上的白云一样的话:“今天太阳很好。”
冬日暖阳照在长安城内,她靠着土黄色的墙根走,太阳从外侧照进来,因为错位而行,姚秀的影子和她的交叠在一起,拉得长长的,看起来像是亲密无间的朋友,或者恋人。路边有人在叫卖胡饼,有人在卖果脯,成衣店的老板娘又在骂她的丈夫,十几年来如一日。她刚来长安城的时候,这里充斥着暴力与偷盗的阴暗面;她去了天策府后,这里又给人压抑威严的感觉,但今日这一趟,她却察觉出了生活气。
在西方市的时候,自己会丢下仆人一个人在街上疯跑,会盯着橱窗里的翻糖蛋糕流口水,也会被卖面包的老太太塞一口新品甜甜圈,笑着问她好不好吃。那时街上有人听广播,有人讨价还价,有人醉酒闹事,也有人哄孩子不要哭了。各种各样的声音,是她专属的生活气。
这里也是住人的地方,有生活气才对,不是吗?
朱缨轻声回应。是真的,很好。
一声尖叫震耳欲聋,随后身旁的男人就被拉开去。朱缨还没明白过来发生什么事,脑门上就感受到疼痛,冰凉粘腻的东西从脑门上滑下来,蛋腥味更是在面前环绕。
“朱、朱英恶霸!你害我女儿至今都没嫁出去,你这混账怎么就放出来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