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岛琉生为他们取的名字是“津岛治子”和“荒先生”,全文以“津岛治子”的视角进行描写,所以并不需要取中原中也的具体名字,有个姓氏或者代号就可以了。

    在津岛琉生缓缓地翻开书页时,人在港口黑手党的中原中也也正在盯着眼前的小说。

    这本小说的封面和名字已经完全彰显了它的真实意图,要不是看在那个橙发男子的外貌还是有些魔改,中原中也大概得直接打个电话质问津岛琉生暴露港口黑手党干员外貌的事情吧?

    值得人吐槽的是,中原中也买这本书还是特意用自己的以能力飞到东京去买的呢!

    这书的出版售卖仿佛是特意避开了横滨市,但事实上对方只是先在东京售卖,横滨市的售卖要再等两个星期。

    中原中也才不想要等两周,天知道网络的传播多快,自己不现在就知道里面的内容,难道要等待会被那群家伙们嘲笑吗?开玩笑,我绝对不要!

    更别提,这特么的还是太宰治性转版的小说,中原中也还是很感兴趣的,对于“性转”这个事情很感兴趣。

    总而言之,鉴于各种各样的原因,这位港口黑手党大名鼎鼎的重力使还是把这份小说买了回来,现在正面对这本小说陷入了沉思。

    大概是觉得之前自己被“丘比特”坑了后的各种表现已经足够丢人了,现在在办公室看个小说也不算什么丢人的事情,中原中也还是打开了小说的书页,跳过目录和前语,入眼的就是第一行话:

    【我是津岛治子,一个没有什么特殊之处的随处都有的存在。

    如果要说我有什么比较特殊的地方,大概是我非常喜欢我的金主这个事情吧?

    是的,我已经被人包养了,甚至喜欢上了包养自己的金主。

    唯一值得无奈的大概就是我的金主并不喜欢我,还把我当做是他家白月光的替身这个事情了,也因为这样的事情,我一直都选择暗恋,而没有表明自己的心意。

    啊……我是不是忘记说一下我和我的金主的事情了?

    这个就得从很久很久以前说起了,最初的最初,我和他其实是搭档来着,一起搭档出任务的那种,可惜时间轮转后地位就转变了呢。

    当年我的养父是一个厉害的情报组织的首领,我也算是他的继承人?或者说,是比较好用的手下,只不过因为要拉拢我,还有他那萝莉控的bt属性,才会选择收养我的这一条道路。

    我在十四岁的时候就开始跟着我的养父为他的组织左右奔走,今天去偷一下情报,明天安排人手去教训想要我们身上拿福利的笨蛋,日子过得很是无聊。

    我的生命最初的光芒是从我十五岁的那年出现的,是的,对方就是我的金主。

    他那个时候只是一个穷小子,空有一身实力却没有与之相对应的脑子,简直和我形成了巨大的对比,谁让我是一个女孩子呢?

    脑子虽然好,但是女孩和男孩在力量上的区别还是很明显的事情,没有办法万完全去弥补,更何况我天生就是一个娇弱的花朵呢~

    不过,我的金主,哦,还是叫他荒先生吧,荒先生并不觉得我是一朵娇弱的花朵,这个事情我可惜了很久的时间呢!

    当然,我只是觉得对方的眼睛大概是瞎了!面对我这么漂亮的女孩子居然可以眼瞎到这种存在,也是一个奇迹了!

    要知道我的撒娇技术可是从养父的亲女儿爱丽丝姐姐那儿学过来的,一向对男的无往不利,结果在这个家伙身上折戟,我自然是因此惦记上了他!

    我绝对要让这个家伙说出我很可爱的十个点才可以,不然,休想要我放过他!

    所以,我开始缠上了这个笨笨的穷小子,看着他在养父的手下工作时出各种麻烦,看他暴跳如雷地暴打对手,看他在那儿头疼报告到底要怎么写……

    围观这个家伙的生活还是挺有趣的事情啊,总是能够刷新我的认知——对于人类到底为什么可以白痴到这个程度的认知。

    我所接触过的人,除却那群只会听命令的手下,也就是养父和爱丽丝姐姐了,他们可都是聪明的人,这些站在高层的人可没有像荒先生那么愚蠢,做出那么多让人贻笑大方的事情。

    但是,我觉得还可以让荒先生的生活更加有趣一些,所以我开始走进他的日常生活,用各种各样逗人的方法来搞对方。

    看对方不得不熬夜补被我弄没的报告,看对方因为我特意指错位置而跑错地方错过重要的会议,看对方一脚踩进我的陷阱里面,这些事情都非常有趣!有趣到让我觉得说这个世界还是有些光芒的,还是有值得我活到明天去看看未来模样的存在的!

    是的,我其实不是很喜欢“活着”这个事情,人类这种存在没有什么值得让人留恋的东西,每一日都是艰难的生活,勾心斗角只为了让自己舒服一些,这种生物所做出来的各种各样的决定,我只不过是一扫眼就可以看透,这样的事情着实是无趣了一些,还不如我去尝试各种各样的死法来的有趣。

    但是没有关系,荒先生带来了一些有趣的事情。

    我靠近荒先生的事情被养父知道了,他叫我过去教育了一番,说着不要给荒先生捣乱的话,但是我已经听懂了哦,你这是在说“再接再厉”的意思啊,只是不要捣乱,并不是离开,你也想要我们组成搭档,对吧?

    也是,一个是脑力派,一个是体力派,组成搭档大概会很适合,干起活的速度也可以增加。

    但是,养父这是在做梦,我才不会提高效率让他给我多安排一些工作导致我加班呢!

    没错,我要做一条愉快的咸鱼,可以不断自杀的那种!

    所以,我只是随意地应了养父的话,然后继续把荒先生支使团团转,谁让他的反应那么有趣呢?我实在是有些忍不住啊!

    荒先生是可以原谅我的,不是吗?

    我就这样逗着荒先生,度过了搭档最初的磨合期,我们越来越熟悉彼此,甚至可以时不时跑到他家去住,拿对方的银行卡来刷,这都是属于我的特权。

    我们大概就是命中注定的契合吧?永远的搭档,就这样持续下去吧!

    ——我最初是这么想的。

    但是,一切还是悄然改变了。

    我越来越离不开荒先生了,大概是因为在他身上看到了光芒,看到了一些活着的意义,我已经开始把我生存的意义放在了荒先生的身上,从此无法分割。

    我开始喜欢上他了,就算是愚笨的部分也显得可爱起来了。

    我其实没有怎么意识到自己喜欢上荒先生的这一个事情,但是,有一个事情触动到了我,成功地唤醒了我的这个恋爱的意识。

    那天,我从冰凉的河中出来的时候,看到了荒先生和一个女孩子的身影。

    那个女孩子正环着荒先生的手臂,笑得可甜美了,还不断的撒着娇,理所当然地指挥荒先生给她买买买。

    我知道的,那个女孩其实是养父想要吞并的某个组织的首领女儿,荒先生不过是在套对方的信息,但是这有什么关系呢?这并不会阻止我生气啊!

    是的,我生气了,因为那个女孩的行为,也因为荒先生的不拒绝。

    明明站在你的身边,将你指使地团团转,让你花钱的那个人应该是我啊!为什么这么理所当然就让另一个人站在你的身边?然后做出这样的事情,你也未曾拒绝!

    就算那是养父的命令,你也不要这么直接去执行,来找我啊,我分分钟就可以给你看出所有的信息来!为什么不选择我?为什么要把我的特权都给别人使用?就算是一秒钟也不可以!